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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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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第二 劳动合同 法律制度 课件
    资源描述: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第二章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情分析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本章基本结构框架(本章基本结构框架(1)本章主要内容1.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2.劳动合同的订立3.劳动合同的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的效力5.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6.医疗期7.劳动合同的履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本章基本结构框架(本章基本结构框架(2)本章主

    2、要内容8.劳动合同的变更协商解除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9.劳动合同的解除10.劳动合同的终止11.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法律后果和责任12.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调解劳动仲裁劳动诉讼13.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第二章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

    3、5日本章基本要求本章基本要求1、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P37;2、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中止P54;3、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中止的经济补偿P61;4、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P42;5、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P51;6、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P65;7、了解劳动合同的特征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P36。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四大亮点的四大亮点 一个是规定劳动合同法引导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因为实践中发现一些用人单位越来越多的签短期的、年之内的劳动合同,这样对劳动者是非常不利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只要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年,如果他没有出现违反劳动纪律的

    4、情况,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间,对稳定就业是非常有利的。 是劳动合同法扩大劳动合同用工范围,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律师事务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这些人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四大亮点的四大亮点 第三点:体现在防止滥用试用期上。为防止一些用人单位试用期过长、试用期压低工资、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合同法做了如上规定。 第四点就是不一定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就可

    5、以确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 与此同时,也并不是纵容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如果用工单位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这一个月之外再到一年之内的十一个月里,他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再往后一年还不签订劳动合同,视同与劳动者签订了长期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才可以更好保护劳动者权利。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特征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特征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与一般民事合

    6、同相比,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 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有自身的特征,包括( )。 A.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B.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C.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是固定不变的 D.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遵循公平、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答案:答案:AB 解析:解析: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有自身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

    7、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进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

    8、,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根据规定,下列单位中,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 )。 A.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事业单位 D.基金会 答案:答案:ABCD解析:解析:考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以上四项均适用此法。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如

    9、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需要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解释】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二)劳

    10、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

    11、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2.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如代表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

    12、题单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 )。 A.15周岁的张某与某煤矿签订劳动合同 B.14周岁的赵某与某歌舞团签订劳动合同 C.15周岁的钱某与某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D.15周岁的李某与某印刷厂签订劳动合同 答案:答案:B 解析:解析:考查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其中,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包括( )。 A.劳动者年

    13、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劳动者年满18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C.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D.用人单位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答案:答案:AC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劳动者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三种)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而非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

    1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先订立劳动合同后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后详)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试用期、都是从用工之日起算,而不是从订立合同起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3.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详)1个月是法定期间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 例外情况:非全日制(小时工)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即平均每日用工不超过4小时,每周用工累计不超过24小时可称为非全日制)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三种)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5、三种)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判断题判断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建立。( )答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答案:答案:A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

    16、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补订合同。【例】王某从2009年2月份开始就在某公司任职,每月工资3000元,到2009年11月,公司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小王可以获得从2009年3月开始到11月份每月两倍的工资。(即除了每月得到工资以外,还可以得到27000元) 超过超过1个月不满个月不满1年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并支付经济补偿。对

    17、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情况: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情况: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解解 释释设某劳动者于09年1月1日开始用工,应于1月31日前订立劳动合同。现在于1月10通知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不需要支付补偿,但应付工资。如果于4月1日通知签合同,这里

    18、有两种情形,一是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这时2、3月工资应每月支付6000元;二是劳动者不愿签,应终止劳动关系并给予补偿。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例中,假设公司到2010年的

    19、2月份还未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009年3月到2010年1月王某可以得到11个月的补偿,一共是33000元,而且从2010年2月起要视为用人单位与王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解释解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举举 例例文字说明见后。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举例文字说明举例文字说明甲公司中的王某于09年1月1日开始用工,于2010年1月1日仍未与甲公司订立合同。(1)09年1月支付3000元工资;(2)09年2月至12月共11个月,每月支付 23000元的工

    20、资;(3)2010年1月支付3000元的工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 )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劳动合同之日 C.试用期结束之次日 D.劳动合同生效之日 答案: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 )起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

    21、即与劳动者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2倍 B.用工之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3倍 C.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当日至满一年的当日,2倍 D.用工之日起至满一年的当日,3倍 答案:答案:A解析: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

    22、日订立劳动合同小结订立劳动合同小结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四、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注意:一般适用于关键岗位便于熟悉工作,不是“铁饭碗”)(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湖北职业技术学

    23、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注解注解 【注】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如2006年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2009年又签订一次,这样的情况不算两次)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注解注解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注注 解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安置就业困难

    24、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

    25、)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A.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C.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D.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答案:答案:D 解析:解析: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五、劳动合同的效力(一)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如约定

    26、需公证,那么在公证之后才算生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二)无效劳动合同(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 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 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 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确认。(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认定合同是否无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7、强制性规定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D.对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有争议而无法达到一致的 答案:答案:ABC 解析:解析: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28、、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无效劳动合同案例无效劳动合同案例 案例:案例:某建筑公司因承包了一个大型建筑工程,向社会大量招聘劳动者,王某认为公司的招聘条件宽松,且自己身强力壮故前往应聘。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乙方(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安全,否则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王某认为自己不可能会出事,因而签订了合同。后王某在工地作业时由于工地上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不慎死亡。王某家属向该建筑公司索赔,建筑公司以劳动合同中上述条款为由拒绝赔偿。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

    29、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本案中该建筑公司大量招聘劳动者,应当对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给与劳动保护,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建筑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安全,否则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这种行为既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也违反了宪法和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属于无效约定,会造成此合同无效或该部分无效。所以,建筑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王某家属支付王某的工伤死亡待遇,而不能以该条款为由拒绝赔偿。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

    30、律后果(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 约束力。2.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出现多的是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这样会纵容企业对劳动者的权益的侵害,与国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要进行保护的宪法原则是相违背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必

    31、备条款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期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见后) 6、劳动报酬(见后) 7、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32、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必备条款之五必备条款之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标准工时制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或者应该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

    33、原因需要延长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也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必备条款之五必备条款之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必备条款之五必备条款之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但下列情形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2)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也称无

    34、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3)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必备条款之五必备条款之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休息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休假是指法定的假日和年休假。必备条款之五必备条款之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 (1)年休假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35、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不包括前面的正常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必备条款之五必备条款之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

    36、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必备条款之五必备条款之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必备条款之六必备条款之六报酬报酬(1)劳动报酬与支付)劳动报酬与支付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

    37、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晚上加班)。如果是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周末加班)。如果是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

    38、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必备条款之六必备条款之六报酬报酬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 (春节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标准向劳动者。必备条款之六必备条款之六报酬报酬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案例案例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必备条款之六必备条款之六报酬报

    39、酬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3)最低工资制度企业给予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确认的最低工资标准。必备条款之六必备条款之六报酬报酬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 下列内容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 )。 A.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号码 B.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C.劳动合同期限 D.劳动报酬 答案:答案:B

    40、CD 解析:解析:按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 )起无法律约束力。 A.当事人发现时 B.当事人要求解除时 C.订立时 D.有关部门裁定无效时 答案:答案:C 解析:解析: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即无法律约束力。

    4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无效劳动合同案例无效劳动合同案例 案例:案例:某建筑公司因承包了一个大型建筑工程,向社会大量招聘劳动者,王某认为公司的招聘条件宽松,且自己身强力壮故前往应聘。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乙方(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安全,否则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王某认为自己不可能会出事,因而签订了合同。后王某在工地作业时由于工地上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不慎死亡。王某家属向该建筑公司索赔,建筑公司以劳动合同中上述条款为由拒绝赔偿。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劳动合同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本案

    42、中该建筑公司大量招聘劳动者,应当对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给与劳动保护,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建筑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安全,否则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这种行为既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也违反了宪法和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属于无效约定,会造成此合同无效或该部分无效。所以,建筑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王某家属支付王某的工伤死亡待遇,而不能以该条款为由拒绝赔偿。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试用期

    43、服务期(保密期)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一)试用期(一)试用期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

    44、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试用期案例试用期案例【案例】2009年4月1日,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请问该试用期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试用期试用期”注解注解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试用期试用期”注解注解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试用期试用期”注解注解湖北职业

    45、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46、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的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单选题单选题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 A.1个月 B.2个月 C.6个月 D.1年 答案:答案:B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

    47、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试用期案例试用期案例 案例:案例:王小姐应聘到上海一家公司,公司与她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为1200元;试用合格转正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试用期间,双方都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对方不得提出异议。两个月以后,公司以王小姐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王小姐不服,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裁决“试用期”合同无效,但是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关系,而且在“试用期间”,也应支付工资2000元,并补缴社会保险费。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48、案件分析案件分析: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王小姐的“试用期合同”不成立,三个月“试用期”应视为合同期。在合同期而非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另外,由于双方约定了转正后的工资2000元,王小姐可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支付相当于转正后的工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二)服务期(二)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在特定情形下,劳动者可以在服务期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

    49、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服务期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劳动

    50、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多选题多选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2010年1月15日服务期案例服务期案例某公司为公司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1万元,约定服务期为5年,3年后,张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问:张某是否该支付违约金? 数额是多少?【解析】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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