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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企业法理论和案例分析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2978728
  • 上传时间:20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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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企业法 理论 案例 分析 课件
    资源描述:

    1、v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企业法概述v第二节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v第三节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v第四节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v一、企业的概念一、企业的概念 v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专门从事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专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性核算经济组织经营活动的独立性核算经济组织v二、主要特征二、主要特征v1 1、经济性、经济性v2 2、营利性、营利性v3 3、独立性、独立性v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v 企业按不同的标准企业按不同的标准, ,从不同的角度从不同的角度, ,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可以有不同的分类:v

    2、 1. 1. 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规模的大小v 可以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可以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v 2.2.企业的经营内容企业的经营内容v 可以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可以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企业等。、企业等。、v 3.3.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v 可分为单一企业和联合企业。可分为单一企业和联合企业。v 4.4.企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企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v 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投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投资企业等。企业等。v 5.5.企业出

    3、资方式和所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出资方式和所承担法律责任v 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等。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等。v 6.6.企业法律地位企业法律地位v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v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v1 1、概念、概念v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个人所有,投,投资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的经的经营实体。营实体。v2 2、法律规定、法律规定v个人独资企业法于个人独资

    4、企业法于19991999年年8 8月月3030日由九届全国人大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02000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v(1 1)投资主体特征)投资主体特征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v(2 2)企业财产特征)企业财产特征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v(3 3)责任承担特征)责任承担特征投资人以其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v(4 4)主体资格特征)主体资格特征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非法人非法人企业企业v根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

    5、,的规定,法律赋予个人法律赋予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独资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表现在:表现在:v(1 1)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和字号,并以其名义进行)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和字号,并以其名义进行经营。经营。v(2 2)可以有自己的财产。)可以有自己的财产。v(3 3)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v 1 1、设立条件、设立条件v (1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v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

    6、设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立。v (2 2)合法的名称)合法的名称v 不得出现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v (3 3)合理出资)合理出资v 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可以货币、实务、土地使用权、知识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可以货币、实务、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产权等。但是不能以但是不能以“劳务劳务”出资。出资。只有普通合伙企业可以只有普通合伙企业可以“劳劳务务”出资。出资。v (4 4)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

    7、条件)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v (5 5)必要的从业人员)必要的从业人员v 2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v 直接登记制,由投资人根据设立准则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登记制,由投资人根据设立准则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申请登记。v (1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v 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v A A、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事项:企业的名称和设立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事项: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住所(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8、投资人;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的姓名和居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v B B、投资人身份证明。、投资人身份证明。v C C、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租赁合同、场地证明)租赁合同、场地证明)v D D、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代办)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代办)v2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v(2 2)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与企业成立)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与企业成立v个人独资企业实行个人

    9、独资企业实行准则设立的原则,准则设立的原则,即个人独资企业依即个人独资企业依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条件设立。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条件设立。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起1515日内,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者,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个人独定条件者,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者。不予登记,并给予书面答复,说资企业法规定条件者。不予登记,并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明理由。v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期。v1 1、资格

    10、、资格v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法官、检。(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商业银行工作人察官、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在经济组织兼职)员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在经济组织兼职)v2 2、权利、权利v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转让或继承v3 3、责任、责任v承担无限责任承担无限责任v(一)管理方式(一)管理方式v(1 1)自行管理)自行管理v(2 2)委托

    11、管理)委托管理v(3 3)聘任管理)聘任管理v善意第三人:是指本着合法交易的目的,诚实地通过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建立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法人、非法人团体或自然人.v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的情况下,不能以你们双方之间有什么约定或者其他来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利益冲突的情况下首先要保护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v(二)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二)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v诚信、勤勉义务诚信、勤勉义务v(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管理(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管理v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

    12、核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算。 v( (四四) )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与社会保障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与社会保障v掌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掌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债务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间债务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5 5年年内未向债务人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v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02000年年8 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营信息咨

    13、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营业形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于是后来黄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看好,收益甚丰。于是后来黄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 5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10名,对此刘某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14、。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v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10万元万元,刘某决刘某决定于定于20012001年年10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而被债权人、企业职工诉诸人民法院。法院足清偿而被债权人、企业职工诉诸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与黄某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判审理后认为刘某与黄某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判决责令刘、黄补充办理职工的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决责令刘、黄补充办理职工的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由刘某与黄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费,由刘某与黄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任。v(1)(1)、该企业的设

    15、立是否合法、该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v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条的规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定,自然人可以单独投资单独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法律仅要求投资人时法律仅要求投资人申报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报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但但并不并不要求须缴纳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须缴纳最低注册资本金。因此刘某单独以一元。因此刘某单独以一元人民币经法定工商登记程序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人民币经法定工商登记程序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v但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但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名称应

    16、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而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而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个人负无限责任,因此刘某将其取名为个人负无限责任,因此刘某将其取名为“远大信息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有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与纠正。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与纠正。 v2)2)、刘某允许另一公司参加投资,共同经营、刘某允许另一公司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行为是否合法?v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八条、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须为一个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须为一个自自然人单独投资然人单独投资设立,企业存续期间设立,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发生

    17、变更时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十五十五日内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此,刘某如允许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此,刘某如允许他人参加投资经营,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他人参加投资经营,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改变为其他性质的企业,因为此时已经,并改变为其他性质的企业,因为此时已经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条件了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条件了 v(3)(3)该企业是否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该企业是否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其办理社会保险?v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不与职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做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

    18、理社会保险的做法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v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刘某的理由不成。因此刘某的理由不成立。立。 v(4)(4)该企业的债权人在刘某不能清偿债务时能该企业的债权人在刘某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否向刘某的否向刘某的家庭家庭求偿求偿?v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八条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刘某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且法律的规定,

    19、刘某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且法律规定只有投资人在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规定只有投资人在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登记时行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资的,才可以依法由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才可以依法由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债权人不能向刘某的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债权人不能向刘某的家庭求偿,而应当是由刘某个人负无限责任家庭求偿,而应当是由刘某个人负无限责任。 v(5)(5)刘某决定刘某决定自行解散自行解散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v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刘某作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刘某作为该企业的投资人,该企业的投资人,

    20、有权决定自行解散有权决定自行解散个人独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刘某的做法并不违法。资企业,因此刘某的做法并不违法。 v(6)(6)就本案而言,由于黄某后来加入投资经营就本案而言,由于黄某后来加入投资经营,因此该个人,因此该个人独资企业独资企业事实上已转变为公民事实上已转变为公民之间的之间的合伙关系合伙关系,由此,法律责任也应当由,由此,法律责任也应当由合伙人刘某、黄某承担。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伙人刘某、黄某承担。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正确的。v一、合伙企业概述一、合伙企业概述v(一)定义(一)定义v合伙企业,是指在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21、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并对合伙企业债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的营利性组织。v1 1、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v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无限连带责任。带责任。v2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v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

    22、的债务承担责任。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v3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v根据根据特定债务、普通债务以及主观程度特定债务、普通债务以及主观程度来判断责任承担。来判断责任承担。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诊所等。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诊所等。v适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适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v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v 合伙企业的优点合伙企业的优点v 1.1.资本来源广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资本来源广泛,

    23、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v 2.2.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v 3.3.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v 4.4.法律限制少,经营灵活自主法律限制少,经营灵活自主v 合伙企业的缺点合伙企业的缺点v 1.1.融资能力差,规模有限融资能力差,规模有限v 2.2.合伙人责任大合伙人责任大v 3.3.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

    24、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v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v 1 1、合伙人数及合伙人的条件、合伙人数及合伙人的条件自然人(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 v (1 1)有两个以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伙人。)有两个以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伙人。v (2 2)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人,但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v (3 3)凡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不得)凡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

    25、业的合伙人。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我国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国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v 2 2、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v 出资的形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出资的形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调一致,经全体合伙人协调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资。(有限合伙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不得以劳务出资)

    26、v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v 3 3、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企业的名称v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v 企业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企业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v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v 企业名称经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便享有名称专用权。企业名称经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便享有名称专用权。需要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注意的是,合伙企业

    27、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或者或者“有有限责任限责任”的字样。的字样。v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普通合伙”字样字样。 v 4.4.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v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v (5 5)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书面合伙协议v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人协

    28、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v 合伙协议参考范本合伙协议参考范本.doc.doc(实务操作)(实务操作)v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v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v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v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v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v 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 v 入伙与退伙;入伙与退伙; v 争议解决办法;争议解决办法; v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v1 1、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29、、提出注册登记申请v2 2、登记机关的审查、登记机关的审查v3 3、核发营业执照、核发营业执照v(一)合伙财产概念与范围(一)合伙财产概念与范围v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组织名义取得的收益。组织名义取得的收益。v1.1.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v2.2.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即以合伙名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即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义取得的收益v1 1、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共同管理和使用。v2 2、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合伙企业进

    30、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的财产,但伙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的除外。v3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v4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对外一致同意)(对外一致同意)v5 5、合伙人合伙人之间转让之间转让在合

    31、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对内通知)。(对内通知)v6 6、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v7 7、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人。v8 8、合伙人

    32、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意,其行为无效,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v1 1、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配和分担,v2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合伙人按照成,由合伙人按照“实缴

    33、出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v3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约定按约定,无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协商,协商约定按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平均但资比例的按平均但不得作显失公平的不得作显失公平的约定。约定。v(一)合伙事务执行概述(一)合伙事务执行概述v1 1、合伙企业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合伙企业事务可以由全

    34、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委托少数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可以委托少数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v2 2、执行合伙人的权力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他们本、执行合伙人的权力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他们本身是合伙人,有企业管理权;二是全体合伙人一致身是合伙人,有企业管理权;二是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授权。同意的授权。v3 3、合伙事务执行人有、合伙事务执行人有诚信、谨慎管理诚信、谨慎管理的义务,因的义务,因不轨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害要赔偿不轨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害要赔偿v4 4、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执行人权力的限制不得对、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执行人权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抗善意第三人v5 5、执行合伙人是其它合伙人的代理人,也是合伙

    35、、执行合伙人是其它合伙人的代理人,也是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v (二)合伙企业运行的几项特别规则(二)合伙企业运行的几项特别规则v 1 1、多数通过规则、多数通过规则v 对相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可以以多数通过原则,包括投资对相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可以以多数通过原则,包括投资比例多数、合伙人多数和两者并用。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比例多数、合伙人多数和两者并用。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决定,通过的表决对全体合伙人有效。议决定,通过的表决对全体合伙人有效。v 下列事项必须一致通过下列事项必须一致通过v (1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v (2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

    36、经营场所的地点;)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v (3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v (4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v (5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v (6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v2 2、竞业禁止规则、竞业禁止规则v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自营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合伙企业有竞争的业务或与他人合营与合伙企业有竞争

    37、的业务v3 3、自我交易相对禁止、自我交易相对禁止v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v 1 1、合伙企业内部限制不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内部限制不对抗善意第三人 v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v 2 2、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v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v 3

    38、 3、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 v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v 4 4、合伙人的追偿权、合伙人的追偿权 v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约定的亏损分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v 5 5、合伙人自身债务与合伙企业债务的关系、合伙人自身债务与合伙企业债务的关系 v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

    39、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企业中的权利。v 6 6、合伙人自身债务的清偿以及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合伙人自身债务的清偿以及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问题问题 v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v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

    40、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v (一)入伙(一)入伙v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为入伙。取得合伙人资格,为入伙。v 1 1、入伙条件、入伙条件(全体同意(全体同意+ +书面签字书面签字+ +告知财务状况)告知财务状况)v 合伙企业为人合组织,基于致力于同一事业的合伙人之间合伙企业为人合组织,基于致力于同一事业的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的信任关系,因此因此第三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入伙

    41、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或在原合伙协议上签字,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或在原合伙协议上签字,原合伙人应如原合伙人应如实告知入伙人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实告知入伙人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v 2 2、入伙的法律后果、入伙的法律后果入伙人取得合伙人资格;入伙人取得合伙人资格;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样责任,入伙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样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v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资格消灭,为退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42、合伙人资格消灭,为退伙。v 1 1、声明退伙(任意退伙、自愿退伙)、声明退伙(任意退伙、自愿退伙)v 协议退伙:协议退伙:若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人可若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人可因下列情形之一而退伙:因下列情形之一而退伙:v a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v b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v c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v d d、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v 通知退伙通知退伙v 若合伙协议未约

    43、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人可在不给合伙事务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人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单方通知退伙,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单方通知退伙,但应提前但应提前30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以让其他合伙人有所准备。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以让其他合伙人有所准备。v 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合伙人违反关于退伙的法律规定,擅自退伙,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违反关于退伙的法律规定,擅自退伙,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合伙人造成的损失。v 当然退伙当然退伙v合伙人若有下列情形,其合伙人资格自法定事由发生之合伙人若有下列情形,其合伙人资格自法定事由发

    44、生之日自动丧失:日自动丧失:va a、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vb b、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vc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个人丧失偿债能力;vd d、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v我国无个人破产制度,何谓我国无个人破产制度,何谓“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并无并无法律标准,主要指合伙人对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客观上无法律标准,主要指合伙人对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客观上无力支付,应结合财产、信用、劳力等作最一般的理解。力支付,应结合财产、信用、劳力等作最一般的理解。v 除名退伙(

    45、开除退伙)及诉讼除名退伙(开除退伙)及诉讼v 合伙人具下述情形之一,其他合伙人可经一致同意,决议将合伙人具下述情形之一,其他合伙人可经一致同意,决议将其除名:其除名:v a a、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履行出资义务;v b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v c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v d d、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事项。、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事项。v 其他合伙人有义务将除名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人,自其他合伙人有义务将除名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丧失

    46、合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丧失合伙人资格。若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伙人资格。若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知之日起3030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后决定除名是否有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后决定除名是否有效。效。v(1 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所)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v(2 2)进行合伙财产清理和结算)进行合伙财产清理和结算v(3 3)退伙人对其退伙以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退伙人对其退伙以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

    47、任。v(4 4)合伙债务的清偿时效)合伙债务的清偿时效若清算时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原合若清算时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原合伙人负有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伙人负有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但若债权人自合伙企但若债权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业解散之日起5 5年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债务人的清偿责任消灭。债务人的清偿责任消灭。v 甲、乙、丙三人于甲、乙、丙三人于19991999年年1010月月1 1日日书面订立了一份普通书面订立了一份普通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三人共同出资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三人共同出资1010万元开设一家综万元开设一家综合商店,其中甲出资合商

    48、店,其中甲出资4 4万元,乙出资万元,乙出资3 3万元,丙出资万元,丙出资3 3万万元元; ;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或分摊亏损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或分摊亏损。1 1999999年年1010月月2020日日,三人缴清了全部出资,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三人缴清了全部出资,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v 2000 2000年年2 2月月1 1日日,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甲、乙、甲、乙、丙丙三人向某市商业银行三人向某市商业银行( (以下简称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贷款贷款8 8万元万元,期,期限为限为1 1年。年。20002000年年5 5月月

    49、1 1日日,甲向乙、丙二人提出,准备,甲向乙、丙二人提出,准备将自己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以将自己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以4 4万元的价格万元的价格转让转让给丁给丁后,自己退出综合商店,乙、丙二人协商后表示同后,自己退出综合商店,乙、丙二人协商后表示同意。意。 v 2000 2000年年5 5月月1010日,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日,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丁向甲交丁向甲交付了付了4 4万元万元; ;乙、丙向丁介绍了有关综合商店的经营乙、丙向丁介绍了有关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后,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并向原登记和财务状况后,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管理机关

    50、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20002000年年终结算,年年终结算,该综合商店发生严重亏损。该综合商店发生严重亏损。 v 2001 2001年年1 1月月2020日,乙、丙、丁三人商定解散综合商日,乙、丙、丁三人商定解散综合商店,并将综合商店现有财产店,并将综合商店现有财产5 5万元予以分配,但万元予以分配,但对如对如何清偿银行贷款未作处理何清偿银行贷款未作处理。20012001年年2 2月月2 2日,日,银行贷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便找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款到期后,银行便找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说自,甲说自己早已退出综合商店,合伙债务应由丁承担,自己己早已退出综合商店,合伙债务应由丁承担,自己不负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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