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章-劳动合同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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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 第四 劳动合同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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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编第二编 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关系协调 第四章第四章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第四章第四章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 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五节第五节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 济补偿济补偿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二、劳动合同的特征二、劳动合同的特征三、劳动合同的作用三、劳动合同的作用四、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推广情况四、
2、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推广情况五、五、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劳动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雇佣合同。议、雇佣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二、劳动合同的特征(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对等性(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对等性(三)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三)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四)劳动合同履行具有双务性(四)劳动合同履行具有双务
3、性(五)劳动合同利益具有连带性(五)劳动合同利益具有连带性 三、劳动合同的作用三、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劳动法劳动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建立劳动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条 建立劳动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推广情况四、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推广情况 (一)(一)19951995年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年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合同制度 (二)(二)20062006年开
4、始全面推进劳动年开始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五、五、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劳 动动 法法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法法就就业业促促进进法法劳动劳动争议争议调解调解仲裁仲裁法法职工职工带薪带薪年年休假休假条例条例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一、
5、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订立的概念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四、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四、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五、劳动合同的内容五、劳动合同的内容六、劳动合同的效力六、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订立的概念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确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协商一致,确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三条 订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
6、、公平、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原则。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条 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 案例:电子化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案例:电子化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王某于王某于20102010年年6 6月月2626日进入某公司工作。日进入某公司工作。20102010年年7 7月月2020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王某发送了一份签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王某发送了一份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并发出拟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并发出拟签订
7、的劳动合同一份,在通知上明确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地点等。当在通知上明确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地点等。当日王某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该公司,表示同意劳动日王某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该公司,表示同意劳动合同的条款但由于本人诸多的原因提出缓签请求,合同的条款但由于本人诸多的原因提出缓签请求,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最晚在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最晚在1010底之前签订劳动底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王某表示同意。合同,王某表示同意。20102010年年1010月月2020日,王某以公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并称若公司
8、不予支付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并称若公司不予支付其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其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
9、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补偿。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四、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的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的先后有序的行为规范。先后有序的行为规范。 按照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法则,按照
10、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法则,劳动合同订立分为要约阶段和承诺劳动合同订立分为要约阶段和承诺阶段。阶段。 五、五、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的内容内容 (一)法定条款(一)法定条款 (二)约定条款(二)约定条款 (一)法定条款(一)法定条款1、法定条款的概念法定条款的概念2 2、法定条款的内容、法定条款的内容3 3、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 1、法定条款的概念法定条款的概念 也称必备条款,它是劳动法律规也称必备条款,它是劳动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定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劳动合同就不完整。则劳动合同就不完整。 2、法定条款的内容、法定条款的内容1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
11、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号码;件号码; 3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 4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 7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8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 3、劳动合同的期
12、限、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劳动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固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
13、案 例例 洪某洪某19991999年年6 6月月1 1日进入某仪器公司工作,连续与公司签日进入某仪器公司工作,连续与公司签订了两个劳动合同,岗位也从月工资订了两个劳动合同,岗位也从月工资35003500元的装校工晋升为元的装校工晋升为月工资月工资52005200元的装校组副组长。元的装校组副组长。 20092009年年4 4月月2626日,在第二个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时候,洪日,在第二个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时候,洪某向公司发出在工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某向公司发出在工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合同的申请书。5 5月月1818日,公司回复同意与洪某签订无固定期日
14、,公司回复同意与洪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中却将洪某岗位限劳动合同,但在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中却将洪某岗位定为装校工,每月工资定为装校工,每月工资27002700元。元。5 5月月2020日,洪某书面表示无法日,洪某书面表示无法接受公司提出的岗位和工资报酬。同日,公司再次回复洪某接受公司提出的岗位和工资报酬。同日,公司再次回复洪某表示坚持意见。表示坚持意见。5 5月月2727日,公司发出通知书,表明由于未能协日,公司发出通知书,表明由于未能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将于商一致,劳动合同将于5 5月月3131日终止。日终止。6 6月月1 1日,公司向洪某开日,公司向洪某开具
15、了退工单并支付了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具了退工单并支付了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7956795元。次日,元。次日,洪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洪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1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17、劳动者支付赔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偿金。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18、的,经济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3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 用
19、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约定条款(二)约定条款1、 约定条款的概念约定条款的概念2 2、约定条款的内容、约定条款的内容 1、 约定条款的概念约定条款的概念 也称意定条款、商定条款、也称意定条款、商定条款、协议条协议条款款 、补充性条款、补充性条款 ,是指法律不作强制性,是指法律不作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规定,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纳入劳动合同的内容。没有约定条款,不纳入劳动合同的内容。没有约定条款,不影响劳动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影响劳动合同内容的完
20、整性。 2 2、约定条款的内容、约定条款的内容 (1 1)试用期)试用期 (2 2)服务期)服务期 (3 3)保密事项)保密事项 (1 1)试用期)试用期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次数试用期的次数试用期的禁止性规定试用期的禁止性规定试用期的工资待遇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案案 例例 本市某公司与李某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本市某公司与李某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3 3个月,试用期工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一半。试用期结束之前,公司资为转正工资的一半。试用期结束之前,公司认为李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工作还比较勤奋,认为李某不符
21、合录用条件,但工作还比较勤奋,愿再给李某一次机会,于是双方又约定试用期愿再给李某一次机会,于是双方又约定试用期延长延长1 1个月。但第四个月的试用期快结束时,个月。但第四个月的试用期快结束时,公司还是通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公司还是通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请问该公司与李某约定的试用期合法吗?请问该公司与李某约定的试用期合法吗? 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的概念 是指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是指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定劳动合同后,为互相了解对方签定劳动合同后,为互相了解对方情况而约定的考察期。情况而约定的考察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劳动
22、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二个月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次数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的禁止性规定试用期的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
23、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规定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劳动部劳动部19951995年年对对 的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学徒工、熟练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
24、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单位自主确定”。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
25、定工资的80%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准。 小知识: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小知识: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含义含义 适用适用具体内容具体内容说明说明见见习习期期 是对大中专毕是对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用业生分配到用人单位的一种人单位的一种考察期限。考察期限。国家机国家机关、事关、事业单位业单位 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见习期为一年;期间实行见习工资;期满实行见习工资;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定级经考核合格转正定级 。从公务员试用期和聘用从公务员试用期和聘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可以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可以看出,见习期将被各种看出,见习期将被各种试用期取代试用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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