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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课件.pptx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2965181
  • 上传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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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建筑 装饰 装修 工程 投标 课件
    资源描述:

    1、解析解析1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建筑装饰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装饰施工组织与管理1【知识目标【知识目标】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基本内容;掌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能力目标【能力目标】把握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内涵;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工作程序、内容有整体上的认识;具备初步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文件的能力。解析解析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2解析解析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目目 录录1.1 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

    2、 1 11.2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 2 21.3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 3 33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方式,实质上它是订立合同的一个特殊程序,主要适用于大宗商品购销、承揽加工、财产租赁、技术攻关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已普遍地采用这种形式。所谓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业主)为购买物资、发包工程或进行其他活动,根据公布的标准和条件,公开或书面邀请投标人前来投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单方行为。所谓建设工程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

    3、定资格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自己的报价及相应条件的书面问答行为。1.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概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概述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51.1.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原则、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原则、范围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责任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原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62.工程招投标的范围工程招投标的范围(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大型基础设施、公

    4、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0年5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明确了具体范围,见表1.1。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7序号范 围具体内容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它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

    5、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它基础设施项目。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其它公用事业项目。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国家授权投资

    6、主体融资的项目;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8对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

    7、以上的。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9(2)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范围)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范围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0(3)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工程范围)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工程范围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公开招标的; 法律、法规规定

    8、不宜公开招标的。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1(4)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2(5)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 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1.1 招投标

    9、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33.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责任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责任(1)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方如有下列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42)招标代理机构非法泄漏应当保密且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资料的,或

    10、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53)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有关行政

    11、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6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75)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

    12、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86)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招标无效。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5个工作日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20个工作日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受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

    13、标的。被认定为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19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0(2)评标过程中的法律责任)评标过程中的法律责任1)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

    14、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并予以公告,不得再参加任何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23)评标过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行招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评标标准

    15、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34)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4(3)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活

    16、动的最终目的是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受到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范。如有下列行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或行政处罚: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51)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中标人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

    17、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62)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者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73)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

    18、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8(4)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其他法律责任)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其他法律责任1)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违反法律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法重新进行招标。中标无效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292)任何单位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

    19、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03)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有权向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14. 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责任(1)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行为的种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

    20、32条、第33条的规定,投标人不得实施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2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21、;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33)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招标投标法第32条第3款规定:“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4)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这里,“成本”应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该成本是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测定的成本。如果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时,将很难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4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22、办法第48条规定,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等行为。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5(2)投标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

    23、消其12年内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62)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3年内的投

    24、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7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84)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

    25、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25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391.1.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类型、方式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类型、方式及组织形式组织形式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类型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招标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招标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材料设备招标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方式建筑装饰装修工

    26、程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它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人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能够最好地达到经济性的目的,能够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均等的机会。公开招标的缺点是,完全以书面材料决定中标人本身的缺陷,招标成本较高,招标周期较长。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1(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

    27、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必须向三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并且被邀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如施工招标,被邀请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资信良好。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2(3)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 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 选择的范围不同。 竞争的范围不同。 公开的程度不同。 时间和费用不同。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形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形式(1)自行招标)自行招标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自身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依法自行办理

    28、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4(2)委托招标)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51.1.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主要参与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主要参与者1. 招标人招标人招标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工程建

    29、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确理解招标人的定义,应当把握以下两点:招标人应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自然人则不能成为招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6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1)拟定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2)审查投标人资格;(3)编制标底;(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5)

    30、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6)草拟合同;(7)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73. 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发出后,所有对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感兴趣并有可能参加投标的人,称为潜在投标人。那些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称为投标人。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8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如下

    31、:(1)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责任。(2)就招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不得重复投标。(4)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5)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494. 政府监督部门政府监督部门(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并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2)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

    32、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50(3)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按现行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511.1.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33、条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的资金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1.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程序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521.1.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程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程序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投标的程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投标的程序现将建筑装饰装修

    34、工程施工公开招投标过程粗略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具体程序见表教材第11页表1.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邀请招标的程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邀请招标的程序邀请招标程序是直接向适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发出邀请,其程序与公开招标基本相同。二者在程序上的主要区别是,前者设有资格预审的环节,后者没有资格预审的环节,但增加了发出投标邀请书的环节。1.1 招投标的程序招投标的程序531.2 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主工程招投标的主要工作要工作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54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主要工作

    35、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2.1 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1.确定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方式2.标段的划分标段的划分3.办理招标备案办理招标备案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55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止的期间称为招标投标阶段。在此阶段,招标人应做好招标的组织工作,投标人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竞争。1.2.2 招标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招标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561.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

    36、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2.投标人资格预审投标人资格预审3.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 (2)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原则性要求原则性要求 对技术的要求对技术的要求 (3)招标文件的发售与确认)招标文件的发售与确认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574. 组织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介绍有关现场的下列情况:(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2)施工现场的

    37、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及管线设置情况;(3)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土质、地下水位等情况;(4)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降雨雪量等;(5)施工现场的环境,如交通、供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6)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7)可提供的施工临时用地、临时设施等。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585.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也称答疑会、标前会议)是指招标人为澄清或解答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中的问题,同时借此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时将解答内容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更好地编制投标文件而组织召开的会议。投

    38、标预备会一般安排在招标文件发出后的728天内举行。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招标人、投标人、代理人、招标文件编制单位的人员、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人员等。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59(1)投标预备会的内容)投标预备会的内容投标预备会的内容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介绍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对招标文件进行交底和解释;二是解答投标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对招标文件和在现场踏勘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或疑问。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0(2)投标预备会的程序)投标预备会的程序投标人和其他与会人员签到,以示出席;主持人宣布投标

    39、预备会开始;介绍出席会议人员;介绍解答人,宣布记录人员;解答投标人的各种问题和对招标文件进行交底;通知有关事项,如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投标预备会议记录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情况决定适当延长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并作通知等;整理解答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由招标人、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宣布会议结束。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16. 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盖有投标单位的印鉴,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印鉴,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地点提交至招标人。招

    40、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应将其密封封存。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27. 对时间的要求对时间的要求(1)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在此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

    41、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31.开标开标(1)开标的时间与组织)开标的时间与组织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按照我国目前各地的实践,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开标地点一般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2.3 招标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招标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4(2)开标会议的程序宣布开标纪律;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由投

    42、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

    43、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62.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评标专家的选取)评标专家的选取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保)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保密义务密义务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73.评标评标(1)评标程序)评标程序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审阅各个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修正。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8(

    44、2)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69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了应

    45、当作为废标的情形: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投标法第4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70(3)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

    46、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在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采用。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714.中标中标 (1)确定中标人 (2)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 (4)担保与垫资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72 担保担保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

    47、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73 垫资垫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工程实践中存在的垫资行为经常引发利息纠纷,对此纠纷按下列规定处理:a.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b.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

    48、工程欠款处理。c.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主要工作741.3 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工作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7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是以同意某项目的招标条件为前提,参与该项目投标竞争的经济行为。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程序主要包括参加资格预审、取得招标文件、研究招标文件、参加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调查投标环境、确定投标策略、制定投标方案、编制投标书、递送标书、参加开标等。1.

    49、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76工程投标的前期工作包括获取投标信息与前期投标决策,即从众多市场招标信息中确定选取特定项目作为投标对象。这方面工作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1. 收集信息并确定信息的可靠性收集信息并确定信息的可靠性 (1)收集信息)收集信息1.3.1 投标前的准备工作投标前的准备工作项目的自然环境项目的自然环境项目的市场环境项目的市场环境项目的社会环境项目的社会环境竞争环境竞争环境项目方面的情况项目方面的情况业主的信誉业主的信誉投标人自身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有关报价的参考有关报价的参考资料资料(2)确定信息的可靠性)确定信息的可靠性1.3 建筑装饰装修

    50、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772. 对项目业主进行必要的调查对项目业主进行必要的调查3. 组建投标工作机构组建投标工作机构工作机构应由以下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1)经营管理类人才 (2)专业技术类人才 (3)商务金融类人才4. 准备和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1)应注意资格预审有关资料的积累工作。 (2)加强填表时的分析。 (3)注意收集信息。 (4)做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后的跟踪工作。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的主要工作781. 研究招标文件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研究工作包括: 招标项目综合说明,熟悉工程项目全貌; 研究设计文件,为制定报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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