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风险与防范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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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 用工 风险 防范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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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用工风险防范12目 录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三、招聘录用风险防范三、招聘录用风险防范四、劳动合同风险防范四、劳动合同风险防范五、员工离职风险防范五、员工离职风险防范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32007年: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9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各地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导意见2010年: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社会保险法配套规定、 各地出台民主管理政策、集体协商政策2
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2013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一) 劳动关系领域的政策法规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修订时间修订时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于2012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内容修订内容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注册资本50万提高到200万,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要求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界定(“一般”到“只能”)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10%)违反劳务派遣的法律责任(二) 劳动合同
3、法修订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5劳动用工领域又将迎来波动 如同劳动合同法出台,直接用工转化劳务派遣一样,用工单位可能会清理劳务派遣员工或转为其他,造成用工关系的波动。另外,被派遣劳动者请求直接确认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纠纷也将随之增多。同工同酬的诉求会越来越多 同工同酬认识将被深化,派遣员工将会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同工同酬。用工单位需要将岗位名称、职责及对应薪酬进行科学设定。劳务派遣行业面临重新洗牌 行政许可的寻租风将盛行,中小派遣企业可能无法获得行政许可而被迫关闭,派遣行业兼并、重组不可避免。助推外包、人事代理兴起 劳务派遣业务会萎缩,外包用工、人事代理等将受青睐。(三)新 劳动合同法影响分析一
4、、劳动用工法律风险1、 职工维权意识提高,维权向极端化发展;2、劳资矛盾向劳政矛盾演化;3、劳动争议呈”井喷”之势,群体性事件增多;4、舆论引导不当,使劳资双方心理承受能力失衡;5、证据的搜集与反搜集意识提高,增加了劳资双方的不信任度;6、问题员工的管理成为难点;7、争议从权利之争转向利益之争,争议处理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8、对劳动者的保护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败诉率居高不下。6(四)劳资关系特点与走势分析7目 录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三、招聘录用风险防范三、招聘录用风险防范四、劳动合同风险防范四、劳动合同风险防范五、员工离职风险防范五、员工离职风险防范8一
5、、多元用工模式的选择与风险防范一、多元用工模式的选择与风险防范用工模式用工模式劳动用工外 包劳务用工标准劳动用工非标准劳动用工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特殊用工个 人 组 织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人才租赁借调借调帮工帮工承揽承揽职业见习职业见习项目工终身工固定工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92、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风险(一)劳务派遣风险防范A、同工同酬,B、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C、比例限制10%,D、连带责任1、劳务派遣工与劳务用工、劳动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用工劳务用工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平等民事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
6、法的调整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规调整风险责任承担主体风险责任承担主体自行承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劳务费工资提供劳务费用,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用工单位义务用工单位义务不需交社保依法缴纳社保提供劳务费用,由派遣单位缴纳社保解除方式解除方式依约随时解除必须依法解除退回,不存在解除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1 13 32 24 47 76 68 85 5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注重条款注重条款注意核实注意核实公司资质公司资质派遣岗位派遣岗位符合规定符合规定明确明确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赔偿之后赔偿之后及时追偿及时追偿督促派遣公督促派遣公司规范操作司规范操作 加班费、加班费、绩效工资绩
7、效工资退回员工退回员工要有依据要有依据 选择劳务公司,应具有劳务派遣资质,且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否则,可能导致被认定直接用工,或致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利益平衡点的事项应明确约定。约定不明可能导致公司在诉讼仲裁中成为连带被告人,甚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应注意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新精神,避免被认定为直接用工。 应明确约定因劳务公司违法导致实际用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劳务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劳务公司侵害员工利益,派遣员工可以要求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工单位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劳务公司追偿。 合同及时签订、社保依法缴纳、工资按时支付 法定退回应符
8、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1、2项所规定的情形;约定退回应符合双方协议的约定。 派遣员工如有加班,实际用工单位应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由用工单位承担。(一)劳务派遣风险防范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112、特点、特点1、定义、定义 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无须订立劳动合同的一种灵活用工模式。适用于财务、食堂、保洁、服务员、装卸等辅助性岗位。 公司与非全日制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 非全日制员工有权兼职(因兼职而影响工作的除外),且无须公司同意 用人单位无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工伤保险除外) 用人单位有权随时
9、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可以不签合同工作时间较短员工有权兼职法律责任较少(二)非全日制用工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12不能约定试用期签订合同避免纠纷 尽管法律规定非全日工作制员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没有书面证据,容易引发争议。建议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0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能签订试用期。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能导致行政处罚责任123明确约定小时工资 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非全日制员工每小时的劳动报酬,且所约定的小时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伤害预防工伤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之规定,非全日制员工的工资应每15天支付一次。否则,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
10、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工作制员工也有工伤的可能性,因此,应当注意伤害的预防与赔付责任转嫁问题,需要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无法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需要考虑商业保险。工资支付半月一次注意工时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限制(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否则,将可能被认定为标准工时制,并导致法律责任(需合理运用“小时工”)4563、非全日制用工的使用与风险防范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13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严格审核严格审核 用工单位招用特殊用工对象的,应对其劳动关系情况、社保缴费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严把审核关。 各地法规对特殊用工对象有补充规定或有不同的
11、规定。用工单位需要注意了解当地政策。 对于特殊用工对象,如果其身份发生变化的,应当明确其有告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特殊用工对象如果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用工单位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在不能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为减轻伤害的法律责任,应购买商业保险。 目前对于特殊用工对象,国家和地方口径仍然定性为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1 12 23 34 45 5掌握政策掌握政策身份变化身份变化告知义务告知义务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三)特殊用工的使用与风险防范特殊用工:特殊用工: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退休人员、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下岗待岗人员、放长假人员、兼职人员等14(四)
12、外包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外包外包:授权一家合作伙伴管理自己的部分业务或服务。通俗的说就是“做 你认为最好的,而把其它非核心的业务及服务交给更专业的公司去做” 。外包的竞争优势外包的竞争优势 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强化企业的核心能力、实现最佳资源配置 提高业务服务水平、适应竞争环境、降低风险 什么样的业务可以外包什么样的业务可以外包不属于自己核心竞争力的业务包出去外包把自己做不了外包把自己做不好的外包把别人做得更好的事交由别人做 把别人做得更便宜的事交由别人做15承包人承包人(组织)(组织)发包人发包人劳动者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经济关系经济关系连带责任连带责任1、外包的法律关系二、用工模式风险防
13、范承包方承包方(个人)(个人)发包人发包人劳动者劳动者招用招用经济关系经济关系自我评估是否做好了实施外包的准备外包目标理解公司的目的和目标人事问题与受到影响的个人/团体进行开放式的沟通合作对象选择正确的外包供应商,尽量避免个人承包外包合同组织严密、内容完备的合同监管机制质量、进度、风险控制派遣规避防止外包被认定为派遣162、外包的实施与风险防范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 业务外包在许多方面优越于劳务派遣,广泛应用于保安、司机、保洁、客户服务、应收账款催收等业务。1 1、借调、借调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 第41条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
14、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 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17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五)其他用工模式2 2、代理、代理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17117条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26126条条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销、代理、特许、连锁、加盟) 合同
15、法合同法第251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法释200320200320号号) ) 第10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3、承揽、承揽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六)用工模式选择原则19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1 1、影响用工模式选择的因素、影响用工模式选择
16、的因素 用工环境、管理理念、岗位特点、用工成本、法律风险2 2、用工模式选择的原则、用工模式选择的原则创新用工模式,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尽量将劳动关系变为劳务、经济关系避免将劳务、经济关系变成劳动关系 20目 录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三、招聘录用风险防范四、劳动合同风险防范四、劳动合同风险防范五、员工离职风险防范五、员工离职风险防范21招聘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环节,是与绩效考评并齐的世界性管理难题。招聘的核心目的不仅是:找到人,更要是:找对人。三、招聘录用风险防范 辞职自由辞职自由 不能扣押证件、收取押金,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 不能随意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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