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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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介绍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2011年4月公布,2012年4月实施)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于2011年10月公布,2013年1月实施) GB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2013年12月公布,2015年7月实施)我国目前的食品标签标准GB 7718标准所涵盖的食品范围预包装普通食品的标签的一般规定,特殊食品除外GB 28050预包装普通食品的营养标签GB 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含营养标签)GB7718与国际法典中标签体系的对应关系CODEX STAN 1-1985GB28050CAC/GL
2、1-1979CAC/GL 2-1985CAC/GL 23-1997GB13432CODEX STAN 146-1985CODEX STAN 180-1991食品标签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 09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15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有关部门规章的关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
3、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与GB 7718-2004相比的主要变化 修改了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扩大了GB7718-2004中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涵盖了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和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两类定量包装即预包装食品。因此,修订后的标签标准也涵盖了这两类预包装食品。 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4.2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修改了、增加、取消了部分定义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相对于原GB7718中的定义,食品安全法的定义“预包装
4、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涵盖的范围更大。本标准中预包装食品指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品”。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删除了原先的“包装日期(灌装日期)”的定义,涵盖在生产日期中。 保质期: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
5、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删除原标准中“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的内容。 删除原因: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标准中的上述文字易引起混淆,同时也不是定义应说明的内容。举例 来函:监督局转来文食品工业协会要求明确进口食品声称日期和保质期标示的函:进口食品如何确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回函:进口食品在国内分装,生产日期为在国内分装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保质期由企业根据生产工艺、贮存条件等确定,但进口食品在国内分装后所形成的最终销售单元的保质期不应超过原进口食品的保质期。 食标秘
6、发【2013】44号基本要求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3.5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
7、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3.11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基本要求的主要变化 3.8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标签的主要目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让消费者看得清楚、明白是关键。 注:繁体字不属于规范的汉字,可以使用,但同时还需要使用规范汉字。 3.9款: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
8、度不得小于1.8mm。 将免于字高要求的最大表面面积从20cm2扩大到35cm2;并增加了“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的内容。 原因: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内容逐步增加,包括:QS标志及许可证号、产地、食品添加剂项、以及即将增加的营养标签、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等,起草小组在收集及测量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4.1.1一般要求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主要
9、修改 按食品安全法,“配料清单”修改为“配料表”;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删除了“单一配料的食品除外”的内容即单一配料的食品也需要标示配料表。 4.1.3.1.1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配料表”,并按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关于添加剂的标示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
10、或国际编码(INS号)(标示形式见附录B)。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选择附录B中的一种形式标示食品添加剂。当采用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的形式时,若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 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食品添加剂”5个字不需要必须出现。举例 来函:监督局关于谷氨酰胺转氨酶标示方法的来文。 回函:GB 2760规定,谷氨酰胺转氨酶是允许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也是酶制剂。根据GB7718的要求
11、,如果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使用,需在配料表中标示;如果作为酶制剂使用,按照GB7718中,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建议会同协会讨论豆腐的加工工艺和改物质的作为,确定是否需要标示。 食标秘发【2013】111号4.4 推荐标示内容-新增食物过敏原标示要求4.4.3.1以下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食物过敏
12、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但在现阶段我国对食物过敏尚缺乏风险分析的情况下,食物过敏的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沟通工作应当分阶段逐步开展。因此,主要参照CODEX STAN 1 的内容,规定对配料中的食品过敏原在配料表中以易辨识的名称标示,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举例 事件回顾:上海,联合利华过敏原标示事件(工商认为标示“可能含有花生等成分”,不符合GB7718的要求; 解释:仅仅是推荐性标示,不强制; 对其标示方式,没有特别要求,以不影响消费者正确理解为宜。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Health claims should be substantiatedHealth claim
13、s should be substantiatedHealth claims should be substantiated为什么要制定营养标签标准管理部门科学发展和国际化的要求企业竞争消费者比较各国实施情况的分类 强制实施Mandatory(如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巴西、欧盟、俄罗斯、印度、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 自愿实施Voluntary(土耳其、约旦、新加坡、越南、肯尼亚、南非等国家和地区),有声称时强制、特殊膳食食品强制。全球营养标签实施情况2007 VS 20142007年2014年美 国 全世界最早
14、开始标注食品营养标签的国家; 1990年,通过了营养标签与教育法案,并且于1994年全面实施;中间经过几次小的修订和调整; 目前强制标示营养素(1+14):能量、来自脂肪的能量、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酸、胆固醇、总碳水化合物、糖、膳食纤维、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C、钠、钙和铁;自愿标注项目包括单、多不饱和脂肪,可溶、不可溶膳食纤维,其他维生素与矿物质等。 FDA 2013年的调查结果显示,从2002年到2008年,消费者使用营养标签的比例由44%增加到54%,且有证据显示,强制标示反式脂肪酸后其摄入量显著减少。 近期又在修改。美国营养标签新旧对比美国营养标签改革新举措l 能量值和份量标示更
15、加显著;l 强制标示“添加糖”的含量;l 部分营养素DV(每日摄入量)的改变,DV%位置的改变;l 钾、维生素D标示由自愿变强制;维生素A、维生素C由强制变自愿;l 微量营养素除了标示DV%百分比,还需标示具体含量值。其他国家是否强制是否强制强制实施强制实施日期日期强制标示的营养素强制标示的营养素形式形式加拿大是2003.1能量、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酸、胆固醇、总碳水化合物、糖、膳食纤维、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C、钠、钙和铁每份%DV阿根廷是2006.8 能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膳食纤维和钠盐每份%DV巴西是2006.8能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脂肪,饱和
16、脂肪,反式脂肪,膳食纤维和钠盐每份%DV巴拉圭是2006.8能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膳食纤维和钠盐每份%DV智利是2006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的含量每100g/每100ml/每份哥伦比亚是2008.1能量(总能量,脂肪提供的能量);蛋白质总量,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钠盐、维生素A、维生素C、钙和铁厄瓜多尔是能量,来自脂肪的能量,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钠盐,总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糖,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C,钙和铁每份墨西哥是2011.1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包括糖)、脂肪、膳食纤维、钠每100g/每100ml/每份委内
17、瑞拉否(特殊膳食食品除外)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每100g亚 洲国家和地区是否强制实施时间强制标示的营养素标示方式日本是预计2019年实施能量、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每100g/每100ml/每份/每个包装等韩国是2003能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糖和钠%NRV新加坡否能量、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每100g /每100ml/每份中国香港是2010.7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钠、糖每100g/每100ml/每份/每个包装等中国台湾是2008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钠马来西亚是2004.3能量、蛋白
18、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总糖每100g /每100ml/每份印度是2009.3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糖,脂肪每100g印度尼西亚是2016.4糖、盐、脂肪以色列是1993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菲律宾是待定能量、总脂肪,饱和脂肪,胆固醇,总碳水化合物,多糖,膳食纤维,糖,总蛋白质和钠每份%DV泰国是2007能量,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饱和脂肪,胆固醇,膳食纤维,糖,维生素A,维生素C,钙,铁每份%DV文莱否(声称、特殊膳食食品除外)能量、蛋白质、总碳水化合物、脂肪每100g /每100ml/每份;%RDA关于GB28050的适用范围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本标准规定标
19、示营养标签(豁免标示的食品除外);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也可以按企业双方约定或合同要求标注或提供有关营养信息。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3.2 预包装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何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头为“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中包括营养成分的名称、含量值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3.4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数值可通
20、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各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见附录A。3.5 营养标签的推荐格式见附录B,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3.6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交货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基本要求 “1+4”,需强制; 欲声称、先标出; 如强化、须标示; 用氢化、标反式。强制性标示内容 所有预包装食品强制性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占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它可选择标示的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强制标示:1+4强制标示内容36 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营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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