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讲座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讲座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 法律 讲座 课件
- 资源描述:
-
1、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提纲合同的形式1合同效力认定的基本标准2合同的组成3工程造价4工程工期5工程质量6有效的工程签证7竣工验收8竣工结算9工程保修10一、合同形式v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涉及的工程量较大,履行周期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因而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书面形式”是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形式的严格要求。一、合同形式v 只是,我们在理解“书面形式”时,需要注意三个问题。v 1、关于书面形式的种类v “书面形式”不仅仅是传统观念中的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书。现在,我国法律已经扩大了合同书面形式的范围。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
2、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v 但是,在实践中,施工合同除了采用合同书形式外,一般不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一方面大多施工合同都要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另一方面采用合同书的形式,更有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减少纷争。不过,其他书面形式,如往来信函、电报、传真,可以作为合同书的附件或者补充协议。v 2、分包合同也是建设工程合同之一,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v 3、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口头达成的施工合同已开始履行,其效力应当认定为有效,只是口头合同,可能会为双方产生纠纷又难以解决埋下伏笔。案例:A公司与B公司分包合同纠纷v四川A公司在
3、2006年总承包河北C公司的二期工程(一个钢厂),将其中一部分除锈及防腐业务分包给了河南B公司进行施工,除锈工艺有两种:手工除锈、喷砂除锈。手工除锈工作量比较大,双方对手工除锈及防腐的综合单价进行明确约定,145元/吨;对喷砂除锈及防腐就没有进行书面约定,只进行了口头约定为285元/吨。这个口头约定可以从4次进度款的申请表中大致体现出来,因为每次B公司申报进度款时,都申报了工程量、总的进度款,这样可以算出喷砂除锈及防腐的综合单价约280元/吨(这是A公司证明约定单价的非常重要证据)。B公司完成喷砂除锈及防腐的工程量约为1200吨,总价约为34.2万元。v在施工期间,B公司出了一个安全事故,一人
4、摔成重伤,赔了二、三十万,本身合同利润很薄,加上双方合作后来也不是很愉快。所以在结算阶段,B公司以双方没有约定喷砂除锈的单价,并要求支付结算款为由起诉A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一审法院委托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院和鉴定机构均认为双方对喷砂除锈单价约定不明,也没有采信进度款申报表推算出的单价,而是根据司法解释第16条第2款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从而采用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作为计价的依据,最终的鉴定结果为1
5、96.5万元,还没有包括防腐的费用,法院也以此为依据进行了判决。一审A公司败诉,仅喷砂除锈需要多承担162.3万元的费用。v后,A公司不服上诉,我们代理A公司进行二审诉讼,目前该案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v【提示:口头约定的合同,虽然实际履行,但在履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及时转化为书面形式,避免类似纠纷】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一)主体资格要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涉及两方当事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有不同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将影响合同的效力认定。 1、发包人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也被称为建设单位。能
6、够成为建设单位的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虽然我国合同法和建筑法未对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加以明确规定,但从立法本意看,自然人是不能成为发包人的。 在农村,自然人自建住房签订的施工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是一种承揽合同。根据建筑法第83条的规定,农村自建住房不属于该法调整的范围。 2、承包人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由于承包人是直接进行建筑产品生产的企业,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直接决定建筑产品的质量水平。为此,国家对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设立以及承揽工程的资格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因而个人不是建筑生产
7、经营的主体,个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的合同。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无效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 这种行为往往比较隐蔽,在双方没有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和查处。最常见的形式是挂靠、联营、假内部承包、将包工头聘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等。 【提示:这种情况,往往是实际施工人拿不到工程款,从而引起诉讼纠纷时,才发现这种借用资质的实质情况】3、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依据无效中标结果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施
8、工合同; 5、其他无效的情形(合同法第52条) 如: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而签订的合同;黑白合同,备案的是一份合同,实际履行的是一份合同,这是一种典型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提示:发包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并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v施工合同的组成文件一般包括:施工合同的组成文件一般包括:v 1、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协议书v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v3、投标书及其附件、投标书及其附件v4、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专用条款v5、本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v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v7、施工图纸、地
9、勘资料、图纸审查报告及相应回复、补遗等、施工图纸、地勘资料、图纸审查报告及相应回复、补遗等 v8、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v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v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v这里我们想强调的是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这里我们想强调的是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v 1、协议书与专用条款内容应前后一致。因协议书中有关承发包人、工期、工程价款等工程基本情况、协议书与专用条款内容应前后一致。因协议书中有关承发包人、工期、工程价款等工程基本情况
10、的约定,而专用条款又有这些内容的详细约定,应注意前后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的约定,而专用条款又有这些内容的详细约定,应注意前后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v 2、承包范围的填写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力求详尽、具体。、承包范围的填写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力求详尽、具体。v 3、通用条款一般对双方权利、义务都作了全面的约定,这是对建设工程都普遍适用的条款,针对特、通用条款一般对双方权利、义务都作了全面的约定,这是对建设工程都普遍适用的条款,针对特定工程,有不同的特征和要求,则对应在专用条款进行调整、明确和补充。从而使合同条款更具有可操作定工程,有不同的特征和要求,则对应在专用
11、条款进行调整、明确和补充。从而使合同条款更具有可操作性。通用条款中有性。通用条款中有40多处需要在专用条款内进行具体约定,如果专用条款中没有不同的约定或者多处需要在专用条款内进行具体约定,如果专用条款中没有不同的约定或者排除约定,这将适用通用条款的内容。所以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同样重要,不能忽视。通用条款也必排除约定,这将适用通用条款的内容。所以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同样重要,不能忽视。通用条款也必须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仅把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须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仅把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v 4、适用法律和法规、适用法律和法规v 作为施工承包人,建
12、议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将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列为解决合同争议可适用作为施工承包人,建议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将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列为解决合同争议可适用的法律、规章,因为很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对承包人是比较有利的。如我们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法律、规章,因为很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对承包人是比较有利的。如我们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程结算的时间,但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却有明确的规定,对承包工程结算的时间,但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却有明确的规定,对承包人更为有利。人更为有利。v 法律、法规的适用等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法院判案时一般是可以
13、参照适用,并不必然作法律、法规的适用等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法院判案时一般是可以参照适用,并不必然作为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据。为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据。四、工程造价v两种普遍采用两种的计价方式及存在的风险两种普遍采用两种的计价方式及存在的风险v1、固定总价。俗称、固定总价。俗称“包死价包死价”或者或者“包干价包干价”v 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一经约定,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一经约定,除发包人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的计价方式。全部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这类存在的除发包人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
14、调整的计价方式。全部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这类存在的主要风险为:主要风险为:v(1)材料涨价风险)材料涨价风险v(2)工程变更价格计算方法约定不明的风险)工程变更价格计算方法约定不明的风险v 设计变更和发包人增减工程量是固定总价合同调整价款的主要原因,如果双方对合同价设计变更和发包人增减工程量是固定总价合同调整价款的主要原因,如果双方对合同价款的变动如何进行计价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则可能一方主张款的变动如何进行计价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则可能一方主张 按市场价或者造价部门市场信息按市场价或者造价部门市场信息价计价;而另一方则主张按承包人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的情形,双方产生争议。价计价;而另一方则
15、主张按承包人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的情形,双方产生争议。v(3)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v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即使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人报价的参考,发包人往往声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即使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人报价的参考,发包人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人在报价时要自己仔细计算工程量,并承担工程量漏算、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人在报价时要自己仔细计算工程量,并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错算的风险。v (4)施工承包范围不明确的风险)施工承包范围不明确的风险v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人报价时施工图纸往往没有出全,合同价款涵盖的内
16、容到底包括哪些,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人报价时施工图纸往往没有出全,合同价款涵盖的内容到底包括哪些,无法全部明确。在实践中,承包人认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的,发包人则认为凡是图纸载明的或者隐无法全部明确。在实践中,承包人认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的,发包人则认为凡是图纸载明的或者隐含的或者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完成的工作都是合同价款包干的内容,不同意增加价款,双方由此产生含的或者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完成的工作都是合同价款包干的内容,不同意增加价款,双方由此产生争议。争议。四、工程造价 2、固定单价 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在构成综合单价的各个要素中,主要是材料价格起决定性的作用。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