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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第二章旅游法律关系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294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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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第二 旅游 法律关系 课件
    资源描述:

    1、导入案例:这个长假,囧事一箩筐n涨n“食住行”涨声一片 游客“游不起”n江西游客张锐称,国庆前在旅游网站上看到的住宿价格都是300元左右一晚,可一到景区就变成650元了。此外,在旅游景区,原本价格相对稳定的餐饮、交通等行业,也跟着住宿价格凑热闹,开始出现无价格表、定价随意等问题。nn堵n国庆出游:堵在交通堵在排队n10月3日,北京的房先生与同伴起了个大早前往黄山北大门,却把时间花在了排队上,“先是交通堵,几百米距离挪了半个小时;然后索道排队堵,早上7点多排队到12点半才上索道,连带下山时间,一天索道排队约9小时;景点内更堵,广播不停重复某某景点人流过多,建议不要前往。”n变n“豪华双人游”变“

    2、组团游击旅”n江西的陈先生国庆前和爱人在当地旅行社预订了省外一景点的“豪华双人游套餐”。按照协议,旅行社承诺其私人小团出行,住宿四星标准,全程不进店。但到景点之后,陈先生二人被纳入一个五六十人的大团,四星级酒店也被破旧不堪、人满为患的招待所取代。接下来三天的游览中,二人与其他团员一样,一个店接着一个店进。n骗n丽江寻“艳遇” 遇上“女酒托”n国庆期间,深圳的游客阿鹏在丽江遭遇酒托。阿鹏称,有名女子通过微信向他打招呼,自称游客,说发呆寂寞想喝酒。互加好友后,阿鹏被两个女子带往一个酒吧,点了6瓶红酒,消费5000元,最后开房洗澡出来时不见人,对方失联。据悉,丽江普遍存在着酒托打着寻找“艳遇”的名义

    3、,谋利欺诈游客现象。目前,涉事酒吧已被停业处理。宰客频发 旅游段位很Lown青岛帝王蟹:10月4日晚,宁夏银川网友发微博称:在青岛旅游时,去了一家餐厅点了只帝王蟹,店家称重之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称重七斤多,而且称了就必须买,吃过后结账花了近3000元。n青岛大虾的杀伤力:青岛大虾的杀伤力:天价大虾 旅游品牌被砸n十一长假期间,南京的朱先生在青岛一家烧烤店里点了一份“蒜蓉大虾”,菜单上标价38元,结账时却按每只虾38元收费,一盘虾收1500多元钱。看到天价菜单,两桌顾客与老板理论无果后选择报警。派出所表示事件属于价格纠纷,要求他们找物价局,而物价局称过完节才能解决。nn事件曝光后,涉事街道的生

    4、意都很惨淡,网友表示,一只38元的大虾毁了山东省旅游系统花了数亿元打造的“好客山东”品牌。网友调侃道:黄晓明一个青岛人,婚礼却在上海办,可见家乡的酒席有多贵!n在媒体报道后,相关部门对该店下达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n光明网评论文章认为,个案性宰客事件也能发酵成一个地方的信誉危机,因为它催生出“那地方爱坑人”的解读,进而引发公众对“某地游”的用脚投票式抵制。说到底,宰客频发是旅游生态不成熟、旅游市场“段位Low”的体现。旅游市场是个“口碑传播”最明显的地儿,有些游客在被坑后,“发帖曝”或差评,极具杀伤力。要提升旅游市场的段位,

    5、并把商品服务视作其重要一环。青岛四部门发文:实行首问负责青岛四部门发文:实行首问负责制规范旅游市场制规范旅游市场n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日前,有旅客在青岛结账时,一盘普通的虾商家按每只38元计价,整盘收费1500余元。“天价大虾”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今日晚间,青岛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公安局四部门就此事联合发文,称将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予以问责。n上述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称,青岛全市宾馆、酒店、餐馆、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等旅游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

    6、法律法规,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严禁强迫消费、尾随兜售、欺客宰客、欺行霸市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nn通报称,四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其中,青岛市各级旅游部门负责依法监管和查处旅行社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n青岛市物价部门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等价格违法

    7、违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nn此外,青岛市旅游局12301、市工商局12315、市物价局12358、市公安局110等公开电话24小时受理游客投诉,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置。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将及时协调办理,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将依法依纪予以问责。思考:n1.旅游法律关系有哪些?n2.主要法律关系主体是谁?n(110?物价局?旅游局?工商局?)n3.新媒体时代,如何维权?(传统维权?舆论维权)2.1 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2.1.1 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

    8、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含三个要素: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法律关系的分类法律关系的分类主要包括四大类:n民事法律关系(平等的/横向的关系)n经济法律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纵向的关系)n行政法律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纵向的关系)n刑事法律关系。如何判断法律关系?1、看是否存在某种社会关系(某种联系)?社会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血缘关系、爱情关系、同学关系、友情关系、政党社团内部关系 我们与陌生路人是否存在某种社会关系?2、看这种社会关系是否有与现行的某些法律有关联?(这种

    9、判断能力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些社会关系属于道德调整范围,不宜由法律调整(如友情关系),即便有这种社会关系的存在,也不属于法律关系;法律规定对形成法律关系的决定性作用n没有法律规定也就不存在法律关系n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当时母亲与子女之间有血缘关系,但,不存在法律关系n即便是今天:父母与子女之间有血缘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有法律关系;n收养法如何区分法律关系?3、看这种社会关系与现行的哪些法律有关联? (这种判断能力要有更丰富的法律知识)可归入以下哪些法律部门:(一)宪法法律部门,宪法,立法法,组织法等(二)民商法律部门(三)行政法法律部门(四)经济法法律部门(五)社会法法律部门(六)刑法法律部

    10、门(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n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1.2 旅游法律关系的特征 旅游法律关系是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在旅游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旅游法律关系以旅游法律法规为前提; (2)旅游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自愿设立的; (3)旅游法律关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特征一: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以旅游法

    11、律规范为前提n如果没有旅游法律规范,旅游法律关系就无从产生如果没有旅游法律规范,旅游法律关系就无从产生。n有了有了旅游行政法律规范旅游行政法律规范,才有可能产生旅游行政许,才有可能产生旅游行政许可、旅游行政处罚、旅游行政复议等法律关系可、旅游行政处罚、旅游行政复议等法律关系n有了有了刑事法律规范刑事法律规范,才有可能产生旅游刑事关系,才有可能产生旅游刑事关系n许多社会关系因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确认,就许多社会关系因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确认,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而只能是一般的社会关系。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而只能是一般的社会关系。n如恋爱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同乡关系等属如恋爱关系、朋友

    12、关系、同事关系、同乡关系等属于伦理道德规范调整范畴,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于伦理道德规范调整范畴,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不是法律关系,不属于旅游法规调整务关系,因而不是法律关系,不属于旅游法规调整的范围的范围特征二:旅游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自愿设立的n旅游法律关系是属于思想范畴的社会关系,具有特殊的意志性n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要通过当事人真实的意思的表示而建立n旅游法律关系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特征三:旅游法律关系的实现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证n在各种旅游法律关系得不到正常实现的情况下,国家就运用强制力来保证其实现n国家强制力体现为审判机关(审判旅游纠纷和旅游犯罪)、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和旅游行政处

    13、罚机关等国家机关职权活动2.2 旅游法律关系的种类和构成要素2.1.1 旅游法律关系的种类1.根据社会内容的性质分基本法律关系宪法、旅游法确认存在的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宪法、旅游法以外的旅游法律法规确认存在的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旅游基本法律关系和普通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或引起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时,由于提起诉讼而产生的法律关系。2.按照旅游主体法律地位分平权型法律关系法律地位平等的旅游活动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旅游饭店与旅行社之间,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隶属型法律关系具有职务关系的上下级之间,行政管理机关与管辖内的主体之间。旅游法律关系的分类旅游法律关系的分类1、旅游民事法律关系,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各类

    14、旅游民事合同关系。2、旅游行政法律关系,例如旅游企业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间法律关系;3、旅游经济法律关系,例如旅游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国家与旅游企业之间经济法律关系;4、旅游刑事法律关系,例如旅行社非法组织公民出境旅游涉及的刑事犯罪。1、2最主要,特别是1,是我们学习的重点。2.2.2 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旅游法律关系也是由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旅游法律关系也是由主体主体、客客体体和和内容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缺一不可。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缺一不可。1.1.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

    15、是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指由旅游法规所确认的、享有一定权利、承指由旅游法规所确认的、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即在旅游法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即在旅游法律关系中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个人或社会的个人或社会组织。组织。n在一个法律关系中:n主体至少包括两方,也可以是多方;n主体通常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单务除外);法律关系主体n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1、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2、法人和其它组织: 1)国家机关; 2)各种企事业单位; 3)各政党和社会团体;3、国家,比如发行国债时。法 人人或财产的集合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

    16、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都可能成为法人。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作为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与其他任何法律关系作为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与其他任何法律关系主体一样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主体一样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权利能力(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2)行为能力)行为能力

    17、(年龄,智力,精神状况)(年龄,智力,精神状况)3)单位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单位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法人)(法人)1)权利能力)权利能力n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或能力n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和和特殊权特殊权利能力利能力n一般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每个公民都终生享有。如民事每个公民都终生享有。如民事权利能力权利能力n特殊权利能力特殊权利能力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才享有的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才享有的,往往受到法定年龄和政治条件的限制。如,往往受到法定年龄和政治条件的限制。如

    18、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权利能力1)自然人的一般权利能力(如民事权利能力 ),是生而有之;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法人(包括其它组织)的权利能力自该法人成立时产生,至其解体时消灭;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第2款,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同时产生、同时消灭)2)行为能力)行为能力n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通过自己的行为的行为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或能力,以权

    19、力能力的存在为前提,以权力能力的存在为前提n公民的行为能力因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公民的行为能力因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行为能力n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公民先有权利能力,到一定年龄后(如果智力正常)才有行为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标准(年龄、智力):1)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后果;2)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此负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即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民事行为能力规定n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年满规定:年满18周岁、智力健全的公民具周岁、智力健全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

    20、行为能力,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为完全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事行为能力人;n16周岁以上不满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n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年龄、,可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n不满不满10周岁

    21、的未成年人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事活动。民事行为能力规定n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n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刑事行为能力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

    22、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应当负刑事责任。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3)单位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单位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n单位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单位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失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失n单位单位=法人法人+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我国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3)旅

    23、游企业(4)旅游者(5)旅游组织注意:在一个法律关系中注意:在一个法律关系中主体的识别主体的识别1)旅游行政管理机构n国家旅游局和地方旅游局n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旅游行业的部门,但在行政级别上略低于部委,行使旅游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国内和国际旅游事务。n地方旅游局是地方人民政府旅游工作的行政主管机构,受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主要受国家旅游局领导。2)与旅游事业密切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旅游资源管理部门n旅游资源管理部门是指对名胜古迹、园林、文物和自然风光等旅游资源进行管理的部门n多数属于事业单位性质n其任务是管理游览场所,为旅游者观赏、凭吊、瞻仰和娱乐等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工

    24、商、公安、税务、海关、外事、财政、物价、城建、宗教等部门3)旅游企业n旅游企业是各类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交通运输部门、旅游商店等的总称n旅游企业作为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这种能力要受到其业务范围的限制4)旅游者n旅游者=国内旅游者+境外旅游者n国内旅游者=参加国内各地旅行游览的中国公民+出国旅行游览的中国公民n境外旅游者主要是指来我国、回国或到内地参观、旅行游览、探亲、访友考察、探险、从事商务、体育、修学、学术交流以及参加会议、宗教等活动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和我国港澳台同胞5)旅游组织n旅游组织是根据发展旅游的某一方面目标而设立的,按成员构成划分,旅游组织

    25、可分为民间旅游组织、政府间旅游组织和混合型旅游组织。n国内旅游组织+外国旅游组织n外国旅游组织同我国旅游组织发生业务往来时,即成为我国旅游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n旅游组织一般都具有法人资格2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也称为标的。通常主体都是围绕一定事物设定权利和义务的,没有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就会失去目标,权利和义务是否实现也无法衡量。成为旅游法律关系客体的三个条件: 必须是一种资源,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并具有价值; 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必须具有可控制性。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有:1)物;2)行为;3)智力成果;4)人身利益。 1)物n物是

    26、指现实存在的人们可以控制、支配的和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一切自然物和劳动创造的物*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n如: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n物是旅游法律关系最为普遍的客体2)行为n行为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而不是人的任何行为n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n作为是积极的行为。如签订旅游合同n不作为是消极的行为。如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在旅游活动中,旅游企业向旅游者提供的服务多数都是行为,而物(例如汽车、客房设施)更多的只是服务的载体。3)智力成果n智力成果是指人类脑力劳动的成果,属于精神财富例:作为旅游产品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作为旅游企业商标专用权客体的商

    27、标; 作为旅游文学作品著作权客体的科学、文学、艺术成果等。4)人身利益n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n如人身自由、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精神利益n一般作为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3. 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 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n反映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要求n决定着旅游法律关系的实质n 权利n 义务n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的关系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作为一条基本法律原则,旅游法律关系各主体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旅游企业的根本权利则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主要义务则是各项实体性义务和程序性义务。旅游行政主管机构的

    28、权利主要是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定,引导旅游企业进行合法经营,监督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协调旅游活动各方之间的关系并解决争议;旅游行政主管机构的义务主要是所有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有义务赔偿因其违反法律和政令所造成的旅游企业的损失。权利(1)n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n权利表现为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义务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法院或有关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护其权利,使自己的法定利益得到实现权利(2)n公民的权利表现为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诉讼权利等n法人的权利由法律规定或由法人所确认的法人章程

    29、来确定。如国家机关的法人的权利表现为依法执行公务的职权或权利;旅游企业单位的权利表现为旅游生产经营权及与旅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名誉权、名称权等权利权利(3)n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职权与公民、法人的权利权利是有区别的。(4个方面) 1)权利体现平等的关系,而职权代表国家,体现命令和服从的管理; 2)权利与公民个人利益或特定单位的利益直接相联系,而职权只能代表国家或集体的利益,绝不意味着行使职权是为了个人的利益; 3)权利可以行使,可以转让,也可以放弃,而职权意味着职责,必须行使,放弃职权就是失职,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4)公民或法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只能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不能通过自己的力量

    30、或借助其他私人力量进行强制保护,而职权总是与国家强制力联系在一起的。权利(4)旅游权利的含义包括2个方面:1)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可以依法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n旅游者有权购买或不购买某个旅游产品n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旅游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n旅游经营组织有权拒绝人、财、物的摊派2)二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n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旅游行程、价格进行明确说明;n旅游景区、景点经营商有权要求旅游者不要在禁止拍照的地方拍照义务(1)n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n义务表现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的必要性n如果不履行义务,或实施侵权行为

    31、,应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国家给予的法律制裁n法律义务的规定,是为了使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n旅游义务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义务,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据旅游法律规范必须履行的职责。负有义务者不履行,要受到法律制裁。义务(2)n义务根据内容的不同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n积极义务是必须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n消极义务是必须不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n义务根据义务人的范围不同分为一般义务和特定义务n一般义务是任何人或组织都负有不作为的义务n特定义务是特定义务人对特定权利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旅游合同中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义务(3)旅游义务的含义包括2个方面:1)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依法作

    32、出一定的行为例:旅行社在收取旅游者支付的费用后,必须按约定组织旅游者旅游游览,为旅游者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线路、增加费用、减少活动项目2)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依法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例:旅游社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旅行社的注册商标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的关系 不同的旅游法律关系主体负有不同的旅游义务,旅游义务不仅是多样的,而且往往和旅游权利相对应例:旅游者租赁旅游大巴 在此租赁关系中,汽车租赁公司享有向旅游者收取租金的权利,同时负有提供大巴汽车给旅游者使用的义务;旅游者享有使用租赁公司汽车的权利,同时负有向租赁公司交付租金的义务2.3 旅游法律关系的确立 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需要符合两

    33、方面的条件,一是旅游法律法规的存在;二是旅游法律事实的存在。2.3.1 旅游法律事实的概念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亡的各种事实的总称n法律事实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有重要区别,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法律事实是一种客观性事实能用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拿不出证据证明的事实,就不能认定为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有重要区别,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法律事实是一种客观事实 它是能用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许多事实也许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事过境迁拿不出证据证明,对这样的事实就不能认定为法律事实(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推定的除外)。2)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 它是法律规范社

    34、会的产物,没有法律就不会有法律事实,所以法律事实这一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规范所设计的事实模型。3)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如果事实没有对法律产生任何影响就不能称为法律事实例: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每日常规的起居、用餐等活动,一般不被认为是法律事实。但如果由于饭店提供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导致旅游者食物中毒,则可被认为是法律事实,从而引起侵权责任的法律后果。2.3.2 法律事实的种类 能够引起旅游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有多种分类法旅游事件和旅游行为(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 旅游事件旅游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亡的客观事实,

    35、如出生、死亡、自然灾害、战争等; 旅游行为旅游行为是指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法律行为是当事人根据个人的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法律事实是包含旅游活动在内的所有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亡的最经常的事实。确认式旅游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旅游法律事实(按事实的存在方式而作的分类)n确认式法律事实指的是只有当该事实得到确认之后,才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与之相反的是排除式法律事实,指的是只有该事实被排除后,才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n确认式法律事实是法律事实的正态存在形式。它意味着只有当某一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出现时,才能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n例如,只有完成婚姻登记之后

    36、,婚姻法律关系才能形成。而没有重婚一般是用来确认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形成的,只有没有重婚才能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没有重婚不是一种正态的事实存在,所以是排除式法律事实。n再例如,旅游者与旅行社签署旅游合同,这是旅游者与旅行社旅游法律关系形成的的确认式法律事实;而合同的签订没有采取欺诈、胁迫手段,则是排除式法律事实。单一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按照引起法律后果所需要的法律事实具有单数形式还是复数形式)n单一的法律事实是无需其他事实出现就能单独引起某种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出生、死亡和放弃债权等,都是单一的法律事实,这种事实一旦出现,就会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n事实构成是法律事实的复数形式,是由数

    37、个事实同时出现才能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多数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或消灭,必须以同时具备数个事实为条件,缺一不可,例如,旅游合同关系就至少同时具备数个事实后始得成立:一方要约、一方承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等等。2.3.3 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不是随意的,必须符合2方面的条件:1)抽象的条件,即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存在,这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终止的前提和依据;2)具体的条件,即法律事实法律事实的存在,它是法律规范中假定部分所规定的各种情况,一旦这种情况出现,法律规范中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有关行为法律后果的规定就发挥作用,从而使一定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38、或终止。1.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指的是因某种法律事实,使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形成。 例:合法旅游合同的签订就会在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监督。2. 旅游法律关系的变更旅游法律关系的变更指的是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存在,使已经形成的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的改变。如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时,改变与旅游者约定的旅游线路、交通方式、住宿条件等,则会引起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变更。旅游法律关系的变更绝不是随意的,它受到了法律的严格限制除不可抗力或主体间事先协商取得一致以外,不得随意变更法律关系,否则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旅游法

    39、律关系的消灭旅游法律关系的消灭指的是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存在,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完全终结。在实践中,旅游法律关系的终止主要表现为各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如旅游合同的圆满履行2.3.4 旅游法的实施1. 旅游法律实施的概念 国家旅游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旅游企业、社会团体及广大公民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使旅游法得以具体运用、贯彻和执行。执法者国家旅游管理机关守法者全体公民、旅游管理机关、旅游企业、社会组织2. 旅游法的执行广义国家旅游管理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将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主体,解决具体问题的行为。(司法行为和执法行为)狭义国家旅游管理机关使用旅游法律法

    40、规的行为。(行政执法行为)执法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 旅游行政执法(1)世界主要旅游国家管理机构模式n旅游委员会模式:政府最高管理机构下设置委员会,由与旅游关系密切的部参加,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非权力机构。墨西哥、日本、澳大利亚、泰国等。n混合职能模式:管理旅游的职能与其它管理职能结合起来成立一个部;或在旅游业关系密切的部门设立旅游局、旅游处。加拿大、西班牙、意大利、新加坡、荷兰等。n旅游部或旅游局模式:在中央机关中设立旅游管理机构,主管旅游业务。中国、马尔代夫等。n其他模式:非中央机构模式,企业经营,政府不进行直接管理。爱尔兰,伊拉克等。(2)我

    41、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国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是管理旅游业的政府职能府门,它有权依据旅游法规,在其职责范围内运用奖励或处罚的方法保护旅游法律关系。 中央国家旅游局,向国务院负责。研究拟定旅游发展方针政策;拟定实施旅游业管理法规规章;管理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地方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当地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旅游业发展的需要规定其职责。(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 国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侵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者,按照旅游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1)行政措施n行政措施主要包括奖励的方法和处罚的方法n对于模范遵守

    42、国家法律法规,对旅游业作出显著贡献的,有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奖励n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可以给予处罚n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民事措施n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判令有过错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或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n在旅游法律关系的保护中,判令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及赔礼道歉是经常采取的措施3)刑事措施n刑事措施是指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罚来实现,是一种严厉的法律关系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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