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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新的煤矿事故案例分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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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煤矿 事故 案例 分析 课件
    资源描述:

    1、煤煤矿矿七大七大类类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及防范措施辅导教师辅导教师:郭坤勇郭坤勇20172017年年3 3月月煤矿七大类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煤矿七大类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第一节 瓦斯爆炸事故一、 肖家湾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12年8月29日18:00左右,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公司肖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5人死亡。 第一节 瓦斯爆炸事故 攀枝花市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是2007年1月设计的整合矿井,共有职工736人,注册资本500万元。2010年5月,肖家湾煤矿资源整合工程开工,由煤矿自主建设。 2011年12月,四川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对

    2、肖家湾煤矿矿井建设综合竣工验收及颁证条件进行了验收。 2012年1月,四川省经信委向肖家湾煤矿颁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至此,肖家湾煤矿“五证一照”齐全有效。 投产后,肖家湾煤矿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节 瓦斯爆炸事故 29日18时左右,肖家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54名矿工正在作业,截至9月2日23时,已发现遇难人员45名,已有108人获救。仍有1人困于井下未找到。 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 肖家湾煤矿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部署要求不落实、走过场,违法违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极其混乱,无风微风作业,以掘代采,乱

    3、采滥挖,生产方式落后,毫无安全保障可言; 安全监测监控设施不健全、形同虚设,瓦斯聚积超标仍没有停产撤人,矿井图纸与实际严重脱离; 安全监管存在漏洞,检查验收把关不严。 第一节 瓦斯爆炸事故 (1)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完善救援方案,组织各方面力量科学施救,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努力,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全力救治伤员,同时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省长蒋巨峰对抢险救援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一是迅速调集全省矿山救援力量,火速赶赴事发现场,把营救井下被困人员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千方百计救出井下被困人员并全力救治伤员。 二是立

    4、即成立省、市联合抢险救援指挥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有关工作。请副省长刘捷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三是对全省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项目立即停业整改。四是要切实做好被困人员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 参加这次抢险的总共有11支队伍,其中10支来自四川,1支来自云南。救援人员总共314人,分成了29个救援小队。 第一节 瓦斯爆炸事故 (1) 井下被困人员分布较为分散,许多作业点就一两人到三五人,给搜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2) 救援过程中发现该矿井巷道凌乱、坡度大,从井口到深处约2000米,救援人员仅在坡道上往返

    5、一次就需要2个多小时,而救援人员的呼吸器仅能维持3个多小时。另外矿井内一氧化碳浓度很大,多处有高温。这都给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救援技术小组研究后提出,要尽快摸排熟悉井下所有区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通风力度,同时在人员分配、装备供应和补给上科学调度,努力保障救援需要。 第一节 瓦斯爆炸事故二、 杨梅山煤矿“4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1年4月15日14时30分,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矿转移4名遇难矿工遗体,并伪造入井检身记录,隐瞒事故真相。 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停电停风后,井下部分巷道瓦斯积

    6、聚并达到爆炸浓度界限,恢复供电后K7运输巷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第一节 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该矿矿主及有关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矿工生命,隐瞒事故真相,伪造入井记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应从事故中吸取如下教训: (1) 突出抓好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2) 切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和机电设备管理。 (3) 依法严厉打击瞒报和谎报事故行为。 (4) 加大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力度。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 八宝煤业公司瓦斯爆炸事故 2013年3月29日和4

    7、月1日,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以下简称八宝煤矿)相继发生两次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53人遇难、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 695.4万元。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八宝煤矿隶属于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矿业公司)。吉煤集团是吉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该矿工商营业执照、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 八宝煤矿有6个可采煤层,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类,属自燃煤层,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该矿采用立井开拓,共有5个井筒,发生事故前有5个生产采区(其中1个综采区和4个水采

    8、区)。该矿目前最深开拓标高已达到-780 m水平,超出采矿许可证许可的-600 m水平。事故发生在-416采区-4164东水采工作面上区段采空区。-416采区工作面采用自然垮落法管理顶板,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 “329”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3月28日16时左右,-416采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瓦斯爆炸,该矿采取了在-416采区-380石门密闭外再加一道密闭和新构筑-315石门密闭两项措施。 29日14时55分,-416采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第二次瓦斯爆炸,新构筑密闭被破坏,-416采区-250石门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该采区人员撤出。 通化矿业公司总工程师宁连江、副总工

    9、程师陈维良接到报告后赶赴八宝煤矿,研究决定在-315、-380石门及东一、东二、东三分层顺槽施工5处密闭。16时59分,宁连江、陈维良带领救护队员和工人到-416采区进行密闭作业。 19时30分左右,-416采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第三次瓦斯爆炸,作业人员慌乱撤至井底(其中有6名密闭工升井,坚决拒绝再冒险作业)。以上3次瓦斯爆炸事故均发生在-416采区-4164东水采工作面上区段采空区,未造成人员伤亡。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该矿不仅没有按规定上报并撤出作业人员,且仍然决定继续在该区域施工密闭。 21时左右,井下现场指挥人员强令施工人员再次返回实施密闭施工作业,21时56分,该采空区发生第四次瓦

    10、斯爆炸,该矿才通知井下停产撤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此时全矿井下共有367人,共有332人自行升井和经救援升井,截至30日13时左右井下搜救工作结束,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其中1人于3月31日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化矿业公司为逃避国家调查,只上报28人遇难,隐瞒7名遇难人员不报。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 “41”事故发生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 “329”事故搜救工作结束后,鉴于井下已无人员,且灾情严重,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组要求吉煤集团聘请省内外专家对井下灾区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安全可靠的灭火方案,并决定未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任何人不得下井作业。 4月1日7时50分,监控

    11、人员通过传感器发现八宝煤矿井下-416采区一氧化碳浓度迅速升高,通化矿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升宇召集副总经理李成敏、王立和八宝煤矿副矿长王清发等人商议后,违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一切人员下井作业的指令,擅自决定派人员下井作业。 9时20分,通化矿业公司驻矿安监处长王玉波和王清发分别带领救护队员下井,到-400大巷和-315石门实施挂风障措施,以阻挡风流,控制火情。10时12分,该区附近采空区发生第五次瓦斯爆炸,此时共有76人在井下作业,经抢险救援59人生还(其中8人受伤),发现6人遇难并将遗体搬运出井,井下尚有11人未找到,事故共造成17人死亡、8人受伤。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鉴于该矿井

    12、下火区在逐步扩大,有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的危险,经专家组反复论证,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先灭火后搜寻的处置方案。4月3日8时10分左右又发生第六次瓦斯爆炸,由于没有人员再下井,未造成新的伤亡。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 直接原因 八宝煤矿忽视防灭火管理工作,措施严重不落实,4164东水采工作面上区段采空区漏风,煤炭自然发火,引起采空区瓦斯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 间接原因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严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 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相关部门未认真履行对八宝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安全

    13、监察工作不到位。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白山监察分局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不到位,对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省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吉煤集团及八宝煤矿的安全监察工作不到位。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二、 响水煤矿“112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12年11月24日10点55分,贵州省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煤矿河西采区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人死亡,5人受伤。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煤矿始建于2003年,设计生产能力为400万t/a,由河西、播土两个采区组成。河西采区设计能力100万t/a,播土采区设计能力30

    14、0万t/a,矿井正处于建设之中,其中河西采区已建成。响水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月24日10:55时,响水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显示:河西采区113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异常,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4%,突出煤量450 m3左右,瓦斯涌出量40 000 m3左右。通风区调度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矿值班领导姬贵生立即要求矿调度查明情况并按程序向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汇报。 11:05分,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显示,总回风巷瓦斯浓度也达到4%。发现异常情况后,响水矿立即按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指挥部,并按预案启动相应救援措施:切断井下所有动力电源、撤出井下人员、安排救护队入井侦查等,同

    15、时分别向驻地县、市安监部门、六盘水煤监分局以及股东单位汇报。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经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河西采区1135工作面运输巷掘进未按设计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掘进作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 该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该矿未按照防突设计施工,停止了底板抽放岩巷超前掘进、预抽瓦斯的区域性防突措施的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 二是遇到地质构造时,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三是事故发生后,在113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和回风巷瓦斯传感器先后达4%的监测峰值时,调度员和通风管理人员出现将其判断为监控系统故障的失误,未在第一时间采取停电、撤人措施,贻误了宝贵救援时机; 四是该矿培训

    16、工作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差,职工缺乏自救意识;五是该矿有多家投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发生后,响水煤矿紧急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灾。贵州煤监局局长李尚宽、副局长陈富庆,省国资委党组书记、主任韩先平、副主任胡永忠,六盘水市市委书记王晓光、市长何刚、副市长尹志华,市安监局局长蔡军、副局长吴学刚,水城煤监分局专员毕刚以及盘县县委书记陈少荣、县长邓志宏、副县长鲍吉克率县有关部门先后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有关股东单位先后派出有关领导、管理、技术、医疗、救护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响水矿参加抢险救灾。 当班河西采区1135运输巷共有作业人员28

    17、人,经过救护队员下井全力搜寻,救出5人,发现死亡18人,另有5人下落不明。目前,指挥部正组织救护人员全力搜救失踪人员,积极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受伤人员已送县中心医院救治,现生命体征平稳。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 该矿未按照防突设计施工,停止了底板抽放岩巷超前掘进、预抽瓦斯的区域性防突措施的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 (2) 遇到地质构造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 事故发生后,在113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和回风巷瓦斯传感器先后达4%的监测峰值时,调度员和通风管理人员出现将其判断为监控系统故障的失误,未在第一时间采取停电、撤人措施,贻误了宝贵救援时机。 (4)

    18、 该矿培训工作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差,职工缺乏自救意识。 (5) 该矿有多家投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第三节 矿井水灾事故一、 善福联营煤矿透水事故 2012年4月13日,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迟报并蓄意隐瞒谎报死亡人数,仅上报9人被困井下。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12采区2#皮带巷掘进过程中掘透老窑积水。 第三节 矿井水灾事故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 (1) 该矿擅自违法组织生产。该矿为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1年7月12日被注销。 (2) 该矿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掘进

    19、过程中未执行有关探放水规定。 (3) 该矿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且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撤人。 (4) 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驻矿安监员没有报告和阻止该矿擅自组织生产,负责该矿安全管理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对该矿管理不严,当地政府也未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5) 该矿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立即上报,且谎报被困人数。 第三节 矿井水灾事故 这起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不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同时也反映出老空区透水已成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

    20、威胁。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从本次事故中吸取以下教训。 (1)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 切实加强老空水探放工作。 (3) 扎实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督查。 (4) 切实加大煤矿事故查处力度。 第三节 矿井水灾事故二、 骆驼山煤矿“31”透水事故 2010年3月1日7时20分,位于内蒙古乌海市的神华集团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煤矿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井下共有作业人员77名,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有46人相继升井(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共造成32人遇难、7人受伤。 第三节 矿井水灾事故1. 事故情况 骆驼山煤矿属新建矿井,由神华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1、建设,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设计,设计生产能力为150万t/a。 该矿于2006年5月开工建设,施工承建单位有中煤能源集团五公司、陕西煤建公司和河南郑州煤建公司3支队伍,由辽宁诚信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 这次透水事故,从初步了解的情况看,透水点在16号煤层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该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等诸多问题。 第三节 矿井水灾事故2. 事故原因 经初步调查分析,骆驼山煤矿建设施工中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违章行为,该矿井下施工的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在掘进施工打炮眼时导出奥陶系灰岩地下水,淹没井下巷道和硐室;出现透水征兆后现场撤离不及时造成大量人

    22、员伤亡。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该矿地质勘探资料与实际水文地质情况有差异,对奥灰水防治工作认识和措施不到位。 (2) 矿井建设施工中的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规定,发生事故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没有制定探放水方案,在实际施工中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超前探放水措施。 (3) 没有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的规定,应急处置工作不果断、不及时。 第三节 矿井水灾事故3. 事故教训 为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事故中吸取以下教训。 (1) 切实提高矿井水害防御能力。 (2) 高度重视在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

    23、工作。 (3) 认真做好矿井水害应急救援工作。 (4) 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一、 防备煤矿“76”重大火灾事故 2011年7月6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防备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8人死亡。 1. 事故原因 防备煤矿为地方国有煤矿,证照齐全,原设计生产能力6万t/a,2009年经技术改造生产能力达到15万t/a。经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井下运输下山底部车场空气压缩机着火,引燃钢棚背帮材料及煤体等可燃物,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人员被困。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2. 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暴露出该矿存在井下空气压缩机使用和管理不到位、井下防灭火工作不落实等严重问题;在

    24、发生重大险情时没有及时撤出作业人员,造成大量人员被困。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提出以下要求: (1)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 切实加强井下现场管理。 (3) 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管理。 (4) 加大煤矿防灭火工作力度。 (5)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二、 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2010年1月5日,湘潭市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 962万元。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1. 立胜煤矿基本情况 立胜煤矿始建于1984年,为合伙企业。事故发

    25、生前,该矿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均已过期,工商营业执照自2008年起未进行年检。 立胜煤矿属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保留的技改扩能矿井。 2009年2月,立胜煤矿被批准预扩界后,进行技术改造。截止到事故发生时,该矿除完成行人斜井修复,暗斜井掘至-140 m标高外,其他技改工程尚未动工,也未按照批复要求关闭不予利用的中间立井和东井。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2. 事故发生、救援情况 1月5日中班,该矿共安排85人从主立井入井,分布在:东井生产区域33人,西井生产区域30人,中间立井生产区域12人,技改暗斜井区域10人。12时5分,中间立井停电,-240 m水平推车工刘兴

    26、怀向中间立井三道暗立井井底走去的途中闻到橡胶味,并见到烟雾,到三道暗立井底看到暗立井内吊箩上方电缆着火,他叫西井绞车司机马健春向调度室报告后,随即升井。马 健春报告调度室后,与刘帜征一起到三道暗立井察看火情时,看到吊箩、电缆、塑料管、木支架燃烧,火势越来越大,然后他们2人与其他6名作业人员一起安全升井。 12时30分,西井带班班长唐建安在-500 m水平发现烟雾、橡胶烧焦气味后,立即通知各作业地点人员撤离。西井生产区域21名作业人员经湘潭矿业公司四矿-500 m水平八石门逃生。技改暗斜井作业区域、中间立井、东井生产区域共13人经主立井安全升井。另外,值班矿长王光荣、中间立井2名辅助作业人员、东

    27、井5名作业人员等8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升井。至此,事故当班下井的85人中,安全升井和逃生51人,共有34人被困井下。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 矿调度室接到中间立井三道暗立井电缆着火报告后,生产副矿长陈立金带领有关人员入井观察,即向调度室报告井下灾情,要求召请救护队救援。13时30分,矿方向镇安监站报告了事故情况;13时42分,镇安监站向镇领导和县有关部门作了报告。13时43分,矿方召请湘潭矿业公司救护队救援。 接到事故报告后,湘潭市委市政府、湘潭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了事故救援指挥部,立即开展事故救援工作。从湘潭、长沙、娄底等地调集了5支救援队伍,迅速投入救援工作。 15时30分,湘潭矿业公司救护队赶到

    28、事故现场,立即开展井下救援工作,随后其他救护队相继赶到参与救援。到1月6日9时10分,救护队先后搜寻到25名遇难矿工遗体。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 救援人员对灾区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时,发现井下有害气体浓度逐渐升高。1月6日19时10分,-240 m水平火区附近一氧化碳浓度高达7 000 ppm,甲烷浓度为5.1%,温度为63 ,随时有瓦斯爆炸危险。 1月7日上午,事故救援指挥部为防止发生次生事故,经组织专家论证,决定暂停井下搜救工作;为防止立胜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波及相邻矿井,决定先封闭湘潭矿业公司四矿-450 m水平和-500 m水平与立胜煤矿联通的通风口,并于1月8日实施了封闭。根据井下灾情变化,

    29、于1月9日凌晨对地面5个井口实施了密闭。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3. 事故原因和性质(1) 直接原因 立胜煤矿中间立井三道暗立井内敷设的非阻燃电缆老化破损,短路着火,引燃电缆外套塑料管、吊箩、木支架及周边煤层,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2) 间接原因 立胜煤矿长期超深越界盗采资源。该矿批准开采深度为100 m水平至124 m水平,实际开采深度已达到-640 m水平,违法超深达516 m。 借技改名义违法组织生产。在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停产指令,且在技改期间不按设计施工,违法组织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矿井超深越

    30、界区域未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利用邻近矿井回风,通风设施不全,采区之间违规串联通风;-240 m水平以下均为“独眼井”开采,无安全出口,使用吊箩提升;入井人员未佩带自救器。 重大隐患不治理。2009年8月中旬,该矿机电班班长唐应龙在中间立井-240 m水平检修开关时,就曾发现开关内电缆芯线端口滴水和三道暗立井电缆漏电,但该矿没有采取措施治理隐患。 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各暗立井违规使用调度绞车配自制“吊箩”提升;违规大量使用DW80开关、QC83磁力启动器等淘汰设备;采用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 劳动组织管理混乱。 第五节 矿井顶板事故一、 安利来煤矿冒顶事故 2012年7月25日18

    31、时26分,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境内的湖北宜化安利来煤矿11806掘进工作面距迎头49 m处发生冒顶,造成5人被困;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自行组织抢救。 7月26日14时15分,在距第一次冒顶处向外35 m处又发生第二次大面积冒顶,造成参与抢险救援的153人中的53人被困。7月26日14时25分,经群众举报,当地政府组织全力救援。 至7月26日20时30分,第二次冒顶被困的53人全部成功救出;29日19时27分,第一次冒顶被困97小时的5名矿工也全部成功获救。这起事故抢险救援是十分成功的,但教训也十分深刻。 第五节 矿井顶板事故该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 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对顶板管

    32、理存在的严重问题认识不足,现场施工未按规程作业且质量较差,整个巷道没打锚索,部分工字钢棚既无撑木又无拉杆,未形成整体支护功能。 (2)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存在的重大隐患,在存在多处严重片帮、巷道超宽无支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冒险施工作业,严重违规违章。 (3) 技术管理薄弱,巷道基本布置在上层煤柱之下,且不采取加固措施;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后未修改作业规程等。 (4) 该矿违法瞒报事故。 (5) 盲目组织施救,第一次冒顶后,没有采取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措施,盲目组织大量人员施救,造成53名施救人员被困,险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第五节 矿井顶板事故 当前,一些煤矿仍然存在采掘机械化程度

    33、低、支护设计不合理、支护方式落后、违章空顶作业等突出问题,顶板事故多发。近年来,顶板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0%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从本次事故中吸取如下教训:(1) 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 强化技术管理,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和参数。(3) 强化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4) 切实加大煤矿事故和瞒报行为的查处力度。第六节 运输事故一、 宏发煤矿“216”重大运输事故 2012年2月16日0点30分,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发生一起重大运输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伤。第六节 运输事故1. 事故情况 该矿为个体私营企

    34、业,证照齐全,属低瓦斯矿井。该矿通过耒阳市煤炭局组织的复工验收(耒阳市政府规定先复工验收、后复产验收),允许开展井下巷道维修、设备维护等工作。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违规使用矿车在斜井(坡度28)运送人员,且运料车与乘人矿车混挂(4节载人矿车在前,4节料车在后),运行中第2节与第3节料车连接绳套(用钢丝绳和绳卡子自制的绳套)拉脱,导致2节料车和4节矿车跑车。 事故暴露出的直接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严重违规使用矿车运送人员且与料车混挂。 (2) 违规挂车8节(超规定)。 (3) 违规使用自制钢丝绳绳套替代连接装置,且井筒中未设置防跑车的挡车装置。 (4) 串车未挂保险绳。第六节

    35、运输事故2. 事故教训 据初步了解,该矿存在借复工维修之名组织生产、多井筒出煤、新招员工未经培训下井等问题,这是一起严重违规违章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1) 切实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 (2)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3) 加强煤矿运输安全管理。 (4) 切实加大安全培训力度。 (5) 切实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第六节 运输事故二、 花草滩煤矿“96”重大运输事故 2012年9月6日18时06分,甘肃省张掖市宏能煤业公司花草滩煤矿副立井井筒套内壁作业过程中,距井底236.4 m处的辅助盘发生倾斜、侧翻,导致在两个

    36、辅助盘上作业的10名工人坠井后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501.468万元。第六节 运输事故 1、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在副井筒距井口211.6 m的2层辅助盘至448 m的井底内。 副立井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支护。冻结段采用外壁内壁双层加强支护,外壁掘砌和基岩段掘砌均采用自上而下短段掘砌混合作业方式,断面净直径7.5 m,钢筋砼浇注厚度1 m。 截至2012年8月7日已施工448 m,当日开始套内壁作业施工,采用金属块模倒模法,内壁钢筋砼浇注的作业方式,事故发生前,已从井底向上施工236.4 m,套内壁后净直径6.5 m。地面架设局部通风机,自井口向下压风至205 m处,以下无供风设施。副立井采用

    37、多绳提升,副立井北南两侧各安设主、副绞车单钩提升。副绞车提升人员、模板和下放钢筋等材料,主绞车下放砼,井底积有4 m深的养护淋水。第六节 运输事故2. 事故发生经过 2012年9月6日11时30分,施工队长李武斌组织召开班前会,参加班前会的人员有班长刘占发(兼辅助盘信号工)、工人张艳清(吊盘信号工)、盛五盈(放料工)、韩世峰、李涛、王具芳、姬大伟、周世军、田旭、陈永祥、曹伟欣、吕彦辉、乔百柱、刘世金、马培军、郭增良、王建业、张雄、杨振亮共19人。 会后施工人员相继入井到达吊盘,班长刘占发安排张艳清、盛五盈2人在吊盘发信号和放砼,刘占发、韩世峰、李涛、王具芳、姬大伟、曹伟欣、乔百柱、刘世金、郭增

    38、良、王建业、张雄、杨振亮12人在上辅助盘组模,吕彦辉、田旭、陈永祥、周世军、马培军等5人在下辅助盘拆模板,随后施工人员进入各自岗位开始作业。17时左右,刘占发安排盛五盈下到上辅助盘帮助组模,张艳清一人在吊盘发信号兼放砼。第六节 运输事故 18时,刘占发在未给井口信号房打电话的情况下,直接发快提信号给井口信号房提升装有模板的吊筐,绞车运行后刘占发又连续发了2次快提信号,在吊筐接近提升孔时速度突然加快,摇摆上升的吊筐挂住上辅助盘并使之倾斜,同时带动下辅助盘倾斜。 在上辅助盘的刘占发发现异常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和韩世峰、李涛、王具芳、郭增良、王建业、张雄、杨振亮等7人爬到绑扎好的钢筋架和安装好的模板

    39、上。 井口信号工石晓娟接到急停信号后,马上给绞车房发了慢提和急停的信号(施工方规定绞车运行后要停车必须先发慢提信号后发急停信号),绞车司机马小建接到信号后立即停车,但此时吊筐已经挂带辅助盘向上运行了78 m,致使上、下辅助盘倾斜侧立,导致未挂安全带在上辅助盘的5名工人和下辅助盘的5名工人坠落井底。第六节 运输事故3. 事故性质 经过调查取证、救护队现场侦察,技术认定和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类别为其他事故。第六节 运输事故4. 事故原因 (1) 直接原因 副井套内壁施工作业过程中,信号工误传信号,在提升装有模板的吊筐时,吊筐挂带上辅助盘南侧提升孔上升,导致两层辅助盘倾斜侧立,致使

    40、在辅助盘上作业的10名工人坠井。 (2) 间接原因 技术管理薄弱。 提升信号不可靠。 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现场管理混乱。 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 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差距。第六节 运输事故5.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 立即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整改。 (2) 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3) 严格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 (4) 加强职工安全培训。 (5)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第七节 冲击地压事故 2011年11月3日19时18分,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千秋煤矿发生重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10人

    41、死亡、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 748.48万元。第七节 冲击地压事故1. 千秋煤矿基本情况(1) 矿井概况 千秋煤矿是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骨干矿井之一,位于河南省义马市南12 km,始建于1956年,1958年简易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万t/a,1960年达到设计能力,经过多次技术改造,2007年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210万t/ a。 矿井“六证”齐全有效,现主要开采侏罗纪2-1、2-3煤,属长焰煤种。2010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属于易自然发火煤层。目前开采水平为二水平。该矿为冲击矿压严重矿井。 矿井采用立井、斜井

    42、、上下山混合式开拓方式,通风方式为混合抽出式。安装有KJ95N型安全监控系统、KJ282型人员定位系统,还建有瓦斯抽放系统、冲击地压预测预报系统、压风系统、供水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等。第七节 冲击地压事故(2) 开采技术条件 该矿井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纪义马组,主要可采煤层为2-1煤、2-3煤。两层煤合成一层称为2煤。 2-1煤在井田内大部分可采,煤层倾角313,全层厚0.147.40 m,平均厚度3.6 m。煤层结构较为复杂,含夹矸14层,稳定夹矸两层,其中一层矸厚0.4 m,为细粒砂岩,对回采有较大影响。 2-3煤层厚度0.207.73 m,平均厚4.21 m,两层煤合并后厚3.8911.10

    43、 m。第七节 冲击地压事故2. 事故经过 2011年11月3日四点班,千秋煤矿当班共入井415人。其中,21221下巷掘进工作面当班为检修班,作业人员72人,有掘一队、掘二队、开二队、防冲队及安检、瓦检等流动人员,主要进行防冲卸压工程、防火工程、巷道加强支护和清理等工作。 掘一队队长何建民安排当班19人在21221下巷600 m以里作业,任务是支6根大立柱。掘二队队长李伟民安排当班16人在21221下巷540560 m段落底、支大立柱。开二队队长李运星安排当班17人在21221下巷470 m以里支大立柱,当班工作量为8根。防冲队当班12人,队长葛素河安排11人在21221下巷掘进头施工卸压孔,

    44、1人负责开泵、巡查管路。安检科2人、防冲科2人在21221下巷检查。其他流动岗4人(1名抽放工、2名瓦检工、1名爆破工)巡查作业。第七节 冲击地压事故 事故发生时,有2人离开21221下巷(掘二队跟班领导刘付清、开二队跟班副队长刘会强在21221下巷外口协调运料工作),另有5人进入21221下巷(在二水平西大巷施工的开三队有3人到21221下巷借取锚索张拉器,开二队、掘二队送班中餐各1人)。事故发生时共有75人在21221下巷内,当班跟班矿领导丁洪伟(千秋矿党委副书记)正走在东大巷内,准备乘缆车到21区各工作面巡查。 事故发生前,21221下巷作业人员没有发现冲击地压征兆。11月3日19时18

    45、分,21221下巷冲击地压突然瞬时爆发, 形成3.5108 J巨大能量释放,导致严重灾害。第七节 冲击地压事故 2011年11月3日19时22分,开二队跟班副队长刘会强在21221下巷口注水泵站处向调度室汇报21221下巷响了一声煤炮,声音比较大,巷内煤尘大,什么也看不清楚。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安检员进去查看情况,并通知防冲科派人去现场查看情况。 经现场落实,21221下巷380 m以里变形严重,人已进不去,风筒部分脱落,安检员立刻向调度室汇报。19时45分左右,矿调度室向义煤集团公司报告,21221下巷掘进工作面发生冲击地压事故。21时10分,义煤集团公司先后向河南省省直有关部门及三门峡市

    46、进行了报告。第七节 冲击地压事故3. 事故原因和性质 (1) 事故直接原因 本矿区煤层顶板为巨厚砂砾岩(380600 m),事故发生区域接近落差达50500 m 的F16逆断层,地层局部直立或倒转,构造应力极大,处在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煤矿开采后,上覆砾岩层诱发下伏F16逆断层活化,瞬间诱发了井下能量巨大的冲击地压事故。第七节 冲击地压事故(2) 事故间接原因 该矿对采深已达800 m、特厚坚硬顶板条件下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影响增大、诱发冲击地压灾害的不确定性因素认识不足。采取的煤层深孔卸压爆破、超前卸压爆破、煤层深孔注水、大直径卸压钻孔、断底卸压爆破和断顶卸压爆破等措施没能解除冲击地压危险。 该

    47、矿21221下巷没有优先采用O形棚全封闭支架支护。这次冲击地压事故能量强度在108 J级别。虽然开展了大量科学研究工作,采取了防冲措施,但现有巷道支护形式不能抵抗这次冲击地压破坏。 事故当班有75人同时在21221下巷作业,违反该矿防冲专项设计中“21221下巷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0人”的规定。第七节 冲击地压事故4. 防范措施及建议(1) 千秋煤矿要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压减产能规模,保持采掘平衡和合理开采强度,确定适合自己矿井实际情况的预测预报指标体系,实现冲击地压的实时预警。(2) 建议暂停千秋煤矿21采区西翼下部煤层的开采。对于义煤集团类似条件的采区,均需对防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着力从技

    48、术上解决防冲问题。(3) 针对本矿区冲击地压与地质构造活化有密切关系这一事实,需进一步加强义马煤田的地质构造探测与研究,加强上覆岩层运动规律的研究,进一步探索义马煤田特殊地质条件、岩层移动与冲击地压的关系,切实加强本矿区冲击地压灾害研究。(4) 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最大限度减少作业人员,严格控制进入冲击危险区域人数。(5)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复习思考题1. 煤矿水害事故救援应遵守哪些原则?2. 发生火灾事故逃生时应注意哪些事项?3. 冒顶事故发生后,避灾应遵守哪些事项?4. 现场急救式应注意哪些事项?5. 煤矿危险源辨识对预防灾害发生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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