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大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资料题汇编附全答案(备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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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电大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资料题汇编附全部答案名词解释 1国际法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国家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他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2 侵略他是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或采取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3 国际法编纂是指国际法的法典化,即把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制定为系统的条文,并且把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以法典的形式作出规定,以促进国际法的发展。4国家他是指由定居在一定范围的领土之上的居民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政府之下组成的社会。
2、国家必须具备有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四个要素,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的主体。5 永久中立国是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了永久中立义务,从而使其主权受到了特殊限制的国家。6 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7 政府承认即对政府的承认,指一国确认他国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的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8 国家继承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9 政府继承政府继承是指某一政府代表国家的资格被新政府所取代,亦即国家政府的更迭。10 国家责任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所应负担的
3、国际法律责任。11国家责任的执行国家责任的执行是指从事国际不当行为的国家履行因其不当行为而对受害国所负担的有关义务,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消除国际不当行为的后果,从而有效地维护受害国的权利。12反措施是指行为国拒不接受受害国的要求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情况下,受害国为迫使行为国履行这些义务,有权对行为国采取的报复性的对抗措施。13国家债务国家债务是指被继承国对另一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的财政义务。14 国家领土国家领土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包括陆地、水域、陆地与水域的上空和底土等部分。15 领陆是国家疆域以内的全部陆地,包括大陆和岛屿。领陆是一个国家领土中最
4、基本的组成部分,领陆的其他部分都是附属于领陆而存在的,世界上不存在没有领陆的国家。16 领水领水是国家陆地疆域以内的水域(称内陆水)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17 领空领空是国家领陆和领水以上一定高度的空气空间。18 领陆和领水的底土是国家领陆和领水之下的部分,底土包括领陆的地层土、内水和领海的水床和地层土。19 先占亦称占领,是指国家通过对无主土地的占领而取得对该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即无主地。20 时效是指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的主权。21全民投票全民投票又称全民公决,是指由某一领土上的居民充分自主的参加投
5、票,以决定该领土的归属。全民投票决定领土归属是一种合法的领土变更方式。22 恢复领土主权是指国家收回以前被别国非法占有的领土,恢复本国对有关领土的历史性权利。23 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在租借期内,承租国将租借地用于条约规定的目的并行使全部或部分管辖权。出租国仍保持对租借地的主权,租借期满后予以收回。24 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家的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能作为国际地役的客体。25 国家边界国家边界是确定国家领土范围的界限,是划分一国领
6、土与他国领土,一国领土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与外层空间的界线。26边境制度边境也称边境地区,是指边界线两边的一定区域。 边境制度是为保护国家安全、维护边界线和便利当地居民的生活,国家在边境地区建立的有关维护界标、利用界水、边境居民往来等有关的制度。27 海洋法国际社会把海洋划分成各种不同的海域,确定他们的法律地位以及关于各国在各种海域从事航行,资源开发和利用,科学研究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总称海洋法。28内水以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内水是指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他包括领海基线以内的海湾、海峡、海港以及其他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亦称内海水。29 领
7、海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成为领海。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12海里。30 领海基线领海基线是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线,也是一国的陆地、内水、与领海的分界线(群岛国除外)。31 领海的外部界线领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也是领海与公海或于专属经济区,或于他国领海的分界线。 32 毗连区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33 过境通行是指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有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
8、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个部分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享有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进行的自由航行和飞跃。34公海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35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36紧追权紧追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其国家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37 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
9、罪行为依照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的规定:凡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它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这类行为的任何未遂行为,或是从事这类行为任何未遂行为的共犯即为犯有罪行。38 或引渡或起诉原则是指在其境内发现被指称的犯罪嫌疑人的缔约国,如不将此人引渡,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应无例外的将此案件提交其主管机关以便起诉。该机关应按照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罪行案件的同样方式作出决定。39 国籍国籍是指个人(自然人)作为某一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资格或身份。国家的主要作用是在有关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特别而稳固的法律联系。
10、40 国籍的抵触国籍的抵触又称国籍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不止一个国籍或不具有任何国籍的法律状态。41 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权,也不受到歧视。42 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的地位。43 互惠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遇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
11、其目的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44 外交保护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其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45 引渡引渡通常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46 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庇护,但不排除条
12、约规定的域外庇护。47 国际人权法(狭义)狭义的国际人权法仅指在和平时期促进和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普遍尊重和实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即平时国际人权法。48 个人人权个人人权是指以其自身名义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属于某一种族、宗教、或语言少数群体或者其他某一社会组织或团体(如工会)的成员以其个人名义享有的权利。49 集体人权指某一群体、团体、组织、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某一民族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民族自决权”,也包括某一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群体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权利,还可以包括诸如工会和宗教团体等其他社会组织、团体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权利。50
13、外交关系法主要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外交关系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其内容主要涉及建交、外交代表机关的设立、使节的派遣、外交代表机关的职务、特权与豁免及义务等。51 领事关系法是调整国家间领事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领馆的建立、领事的派遣与接受、领事职务、领馆及其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等。52 外交团外交团是由驻在一国的各国外交使节全体组成的团体。外交团的主要作用在礼仪方面、他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53 特别使团是一国经另一国的同意或邀请,派往该另一国进行谈判或完成某项特别外交任务的代表派遣国的临时使团。特别使团的职务由派遣国与接受国协议约定。54 条约法条约法是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条约关系
14、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条约的缔结、生效、适用、解释、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等方面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55 缔约能力缔约能力是指缔约方以自己的名义缔结条约、独立享受条约权利、承担条约义务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以国际法确定的。56 缔约权缔约权即缔约的代表权,是指具有缔约能力的国际法主体的有关机关拥有的代表该主体缔结条约的能力。57 条约的加入条约的加入是指未参加议定约文或虽参加议定约文而未签署条约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条约的加入多用于开放性多边条约。58 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单方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
15、如何,其目的在于摈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59 国际组织法是用于制约与调整国际组织的建立、法律地位、内部活动以及有关法律问题的所有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60 集体安全保障制度指包括对立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相互承诺不使用武力,当一国违背其承诺侵略他国或破坏和平时,其他国家将共同对抗侵略国家,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制度。61 维持和平行动是由联合国建立的在冲突地区帮助维持或恢复和平的,有军事人员参加的,但无强制力的行动,包括派遣军事观察团和维持和平部队两种形式。62 区域性国际组织指某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不属于该地域但以维持区域性利益为目的的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63 国际争端
16、是国际法的两个主体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论点的分歧,法律上的见解或利益的矛盾对立,国际争端主要是国家之间的争端。64 解决国际争端的强制的方法是一国为使另一国同意其所要求的对争端的解决和处理而单方面采取的带有某些强制的方法,这种方法有反报、报复、平时封锁和干涉。65 非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是由当事国双方自愿选择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即使是有第三者参与或由第三者裁判,也是基于当事国的自愿同意。非强制的方法可分为政治的方法和法律的方法。66 斡旋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业以停止的谈判。67 调查根
17、据争端当事国的协议组成国际调查委员会,协助当事国解决因事实问题引起的争端的方法。68 和解又称调解,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69 仲裁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国家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给他们自己选任的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他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70 司法解决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他是指当事国将争端提交给一个已事先成立的、由独立法官组成的国际法院或国际法庭,根据国际法对争端当事国作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判决。71 战争法是在战争中调整交战国之间、
18、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的原则、规则和制度。72 战时中立是指国家在交战国之间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法律地位。战时中立国不仅不参加交战国的作战和敌对行为,而且也不支持或援助交战国任何一方。73 战争犯罪是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战争犯罪主要包括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74 战俘是指在战争中或非战争的武装冲突只落于敌方权力支配下的合法交战者。75 大陆架指沿海国的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可延长到200海里,但不得超过350海里或不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76发射国指发射或促进
19、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77条约的解释指对条约的具体规定的真实含义作出说明。条约的解释对诚实履行条约具有重要意义。78联合国专门机构指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特定领域内负有广泛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79. 情势变迁是指缔结条约以后,缔约时的情况变生了当事国不能预见的根本变化,当事国可以终止或退出条约。情势变迁原则源自私法上的情势不变条款。80.领土主权国家对本国领土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这种主权在国际法上称为国家的领域主权。81.历史性海湾海岸属同一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
20、海宽度的海湾,沿海国在长期的历史中对其这样的海湾主张并连续行使主权,此等主权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默认,这样的海湾是历史性海湾。82.专属经济区是在领海之外并与领海相邻连的一带海域,它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它的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专属的经济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其他国家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和其他权利。 83.外国人的法律地位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该国入境、居留和出境时所承受的权利和义务。84.战时封锁是指交战国以兵力切断敌国的或敌国占领的海港以及海岸线的交通,使所有国家的船舶和航空器不能出入。单项选择题1、18世纪末,(A )首先提出编纂国际法的倡仪。A. 边沁2、18世纪末开始,一些
21、国家宣布的领海法令大体上都按照(B )确定领海宽度。B. 大炮射程论3、1702年,荷兰著名法学家(C )在他发表的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区分为领海和公海,指出领海属沿岸国主权管辖,公海则不属于任何国家。 C. 宾刻舒克A开头1、安理会所表决的非程序事项,以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个理事国的( D )票决定。D. 9 可决B开头1、(D)把危机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的暴力行为定为犯罪。D. 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2、(D )不能行使紧追权。 D. 民用商船3、(A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A.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的召开4、( B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B.战
22、争与和平法的发表5、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B )。B. 格老秀斯C开头1、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叫做(C )。C. 内水2、从国际法角度来看,只有曲入陆地的海域面积(B )以湾口宽度为直径的半圆面积才称为海湾。B. 等于或大于3、处理国际组织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是(D)。D. 行政机关D开头1、第一个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国际公约是(A)。A. 东京公约2、第一次确立了国家领空主权原则,奠定了航空法的基石的公约是(A )。A. 巴黎公约3、第一次海洋法会议于(D )年在日内瓦召开。D. 19584、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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