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药品 制毒 化学品 管理办法 课件
- 资源描述:
-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解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刘汉江刘汉江 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是指用于是指用于非法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质。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 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 剂。 一、定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仅指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中的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和麻黄素类物质;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膏、麻黄浸膏粉等 。盐盐 原料药原料药 单方制剂单方制剂药品类
2、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用途麻黄碱类麻黄碱类 苯丙胺类兴奋剂(冰毒)苯丙胺类兴奋剂(冰毒)麦角胺麦角胺麦角酸麦角酸 麦角酰二乙胺(麦角酰二乙胺(LSD)麦角新碱麦角新碱国际公约:国际公约:联合国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联合国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神药物公约 (1988年公约年公约) 我国于1989年成为缔约国 (一)背景情况(一)背景情况麻黄素管理规定麻黄素管理规定 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原国家医药管理局 1995年年7月月13日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国发国务院(国发19983号)号) 1998年年3月月11日日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麻黄素管理
3、办法(试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2号令)号令) 1999年年6月月26日日二、办法制定的背景情况 国务院国务院2005年年8月月25日颁布日颁布易制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化学品管理条例,并于,并于2005年年11月月1日施日施行。行。 条例条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理和许可制度。 条例条例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负责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药品购买
4、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商务主管部门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 三、办法起草过程 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在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在条例条例颁布后颁布后不久即组织草拟了办法初稿,并多次召开不久即组织草拟了办法初稿,并多次召开座谈会,组织各省局对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座谈会,组织各省局对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7年年4月,药品安全监管司就月,药品安全监管司就办法办法征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省食品药品监管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公安部、卫
5、生部、商务部、安全部门以及公安部、卫生部、商务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同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同时在网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网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2007年年5月,药品安全监管司与政策法规司月,药品安全监管司与政策法规司一同召开座谈会,再次与部分省局和管理相一同召开座谈会,再次与部分省局和管理相对人座谈,听取对对人座谈,听取对办法办法的修改意见。的修改意见。 2008年年10月,药品安全监管司形成月,药品安全监管司形成办法办法送审稿,送政策法规司审核。送审稿,送政策法规司审核。 2008年年12月,政策法规司按照立法程序,月,政策法规司按照立法程序,就
6、就办法办法送审稿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送审稿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意见。门和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意见。 2009年年7月,政策法规司会同药品安全监管月,政策法规司会同药品安全监管司、稽查局,与部分省、市、县药品监管司、稽查局,与部分省、市、县药品监管部门、中国麻醉药品协会召开部门、中国麻醉药品协会召开办法办法修修订讨论会。订讨论会。 2009年年11月,形成月,形成办法(草案)办法(草案)(局(局务会审议稿),按照立法程序,呈国家局务会审议稿),按照立法程序,呈国家局局务会审议。局务会审议。 2009年年12月,国家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后,月,国家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形成办法(
7、草案)办法(草案)(部务会审议稿),(部务会审议稿),按照立法程序,呈卫生部部务会审议。按照立法程序,呈卫生部部务会审议。 2010年年2月月23日,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日,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 2010年年3月月18日,陈竺部长签发,正式发日,陈竺部长签发,正式发布,于布,于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办法办法共共8章,章,50条。条。四、办法解读 (一)生产许可(一)生产许可 取消生产企业定点制度,实行生产许可制取消生产企业定点制度,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度。 拟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拟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据办法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省级药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8、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原定点生产企业在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原定点生产企业在3个月内按个月内按办法办法规定的条件重新实施许规定的条件重新实施许可。可。 麻黄碱类原料药:麻黄碱类原料药: 近近30家药品生产企业有药品批准文号,目前家药品生产企业有药品批准文号,目前近近10家在产,其中家在产,其中2家为合成工艺生产。家为合成工艺生产。 麻黄碱单方制剂:麻黄碱单方制剂: 主要为片剂和注射剂,共有主要为片剂和注射剂,共有100多家药品生多家药品生产企业有药品批准文号,实际生产的企业不多,产企业有药品批准文号,实际生产的企业不多,片剂基本不生产,目前主要是少数几个企业生产片剂基本不生产,目前主要是少
9、数几个企业生产注射剂和滴鼻液。注射剂和滴鼻液。 仅能作为药品中间体使用的药品类易制毒仅能作为药品中间体使用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麦角酸等),申请生产许可时,化学品(麦角酸等),申请生产许可时,除除办法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与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与购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购买方生产相应购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购买方生产相应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以及用于合法用途的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以及用于合法用途的保证函等证明材料。保证函等证明材料。 此类产品对应申请表中类别项的此类产品对应申请表中类别项的“其它其它”,每一每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批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批件对对应一购买方。应一购买方。 企
10、业取得企业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批件批件后,省局应根据企业申请,在后,省局应根据企业申请,在药药品生产许可证品生产许可证中增加相应生产范围。中增加相应生产范围。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时,省局到期换证时,省局应按照应按照办法办法规定的生产和安全管理条规定的生产和安全管理条件进行重新审查,符合规定的,继续标注件进行重新审查,符合规定的,继续标注相应生产范围,无须换发相应生产范围,无须换发药品类易制毒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批件化学品生产批件;不符合规定的,报国;不符合规定的,报国家局,由国家局注销家局,由国家局注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批件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