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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行政程序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2924556
  • 上传时间: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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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行政 程序 课件
    资源描述:

    1、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第三节第三节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第一节 行政程序概述一、行政程序的概念P168 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是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转接二、行政程序的法律特征P168 五个 1.法定性: 用于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一般应通过预设的立法程序法律化。 2.多样性: 因行政行为性质上的差异所致。 3.分散性: 分散于众多的、具有不同效力登记的法律文件之中。转接三、行政程序分类P169 按其对相对人所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实质性来分 1.主要程序 2.次要程序转接 按行政主体遵守行

    2、政程序是否具有一定的自由选择权来分 1.强制性程序 2.任意性程序转接 按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和范围来分 1.内部程序 2.外部程序转接 按其规范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来分 1.具体行为程序 2.抽象行为程序转接 四、行政程序的功能四、行政程序的功能P171(一)规范、制约、监督和促进行政权的合理(一)规范、制约、监督和促进行政权的合理行使;行使;(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相对人的(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相对人的参与程序,促进行政民主化;参与程序,促进行政民主化;(三)通过权力与权利之间的沟通,协调、平(三)通过权力与权利之间的沟通,协调、平衡和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衡

    3、和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 三、行政程序的价值三、行政程序的价值 (补充)(补充) (一)行政程序的社会价值(一)行政程序的社会价值 1 1、体现人性尊严、体现人性尊严 人性尊严的体现人性尊严的体现(1 1)人的目的性)人的目的性(2 2)基本人权保障)基本人权保障(3 3)人性尊严的平等性)人性尊严的平等性 2、体现社会正义(公正)、体现社会正义(公正)(1 1)公民平等的权利及其维护:公民平等的权利及其维护:法律在每宣布一项公法律在每宣布一项公民权利时,实际上同时就划定了政府权力的禁区;民权利时,实际上同时就划定了政府权力的禁区;(2 2)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现代社会,许多

    4、资源是依现代社会,许多资源是依靠市场机制来分配的,但市场机制的分配往往会带来靠市场机制来分配的,但市场机制的分配往往会带来社会的不公,政府有责任弥补市场分配的缺陷,以公社会的不公,政府有责任弥补市场分配的缺陷,以公平的方式来主持分配;平的方式来主持分配;(3 3)政府行为的公正与平等对待:政府行为的公正与平等对待:正确理解公正与平正确理解公正与平等的关系,积极探讨社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接受不平等的关系,积极探讨社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接受不平等的资源配置等的资源配置。 3、体现民主行政、体现民主行政 民主行政的基本特质:民主行政的基本特质:(1 1)公共利益公共利益(2 2)代表性代表性(3 3)公

    5、民参与公民参与(4 4)开放性开放性 4、体现责任政府、体现责任政府一是一是主观责任主观责任二是二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三是三是政治责任政治责任 (三)法律价值(三)法律价值 1 1、扩大公民参政权行使的途、扩大公民参政权行使的途径径2 2、保护相对人的程序权益、保护相对人的程序权益3 3、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效率4 4、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权第二节 行政程序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P179 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必须公开; 行政信息公开; 设立听证制度; 行政决定公开。转接2.公正、公平原则P176 公平原则:回避、听证、辨明、告示制度。 行政程序立法应当赋予相对人应有的

    6、行政权利; 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客观情况,具有可行性; 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常规,具有科学性; 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社会公共道德,具有合理性; 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社户一般公正心态,具有正当性。转接(1)参与听政权 行政主体做出影响象征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之前,相对人有权参加到行政程序中表达自己的意见。(2)陈述、申辩权 行政相对人有权就所知悉的事实向行政主体陈述,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不利指控进行反诘。(3)复议申请权 行政相对人在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时,有权依法向法定机关要求复审。返回第三节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一、行政听证制度 二、

    7、行政回避制度 三、审裁分离制度 四、说明理由制度 五、信息获取制度 六、案卷制度返回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基本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说明理由制度申辩制度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时效制度一、行政听证制度 1.概念 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主体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并由行政主体听取其意见,接纳其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法律制度。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转接 2.基本内容(1)告知和通知;(2)公开听证;(3)委托代理;(4)对抗辩论;(5)制作笔录。返回 听证的含义 广义的听证: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意见的程序。广义的听证:行政

    8、机关听取当事人意见的程序。包括审判型听证和一般性会谈与讨论。包括审判型听证和一般性会谈与讨论。 狭义的听证:行政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狭义的听证:行政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意见,包括审判型听证、准司法式听证、事人意见,包括审判型听证、准司法式听证、基于证据的听证、完全的听证及对造型听证等。基于证据的听证、完全的听证及对造型听证等。 正式的听证:限于审判型听证,当事人有权在正式的听证:限于审判型听证,当事人有权在律师陪同下出席听证会,有权举证并进行口头律师陪同下出席听证会,有权举证并进行口头辩论,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听证记录作出决定。辩论,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听证记录作出决定。 非正式的听证:对

    9、当事人口头或书面陈述意见非正式的听证:对当事人口头或书面陈述意见的机会,供行政机关参考,行政机关无须基于的机会,供行政机关参考,行政机关无须基于记录作出决定。记录作出决定。 听证程序规则听证程序规则1.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 7日前通知申请日前通知申请人和已知的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必人和已知的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可以通过抽签、报名等方式挑要时予以公告。可以通过抽签、报名等方式挑选利害关系人的代表参加听证。应当事先公布选利害关系人的代表参加听证。应当事先公布有关规则,并且挑选过程应当公开、公正。有关规则,并且挑选过程应当公开、公正。

    10、2.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过程对社会公众开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过程对社会公众开放,允许公众和新闻界参加旁听。放,允许公众和新闻界参加旁听。3.3.实行听证制度一般实行职能分离原则、回避实行听证制度一般实行职能分离原则、回避制度。听证主持人在听证中,主要负责指挥听制度。听证主持人在听证中,主要负责指挥听证的进行,询问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询问证证的进行,询问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询问证人,安排证据的调查顺序,对听证中出现的程人,安排证据的调查顺序,对听证中出现的程序问题作出处理等。序问题作出处理等。4.4.举行听证时,提出证据、相举行听证时,提出证据、相互质证是保证听证功能实现的重互质证是保证

    11、听证功能实现的重要环节。要环节。5.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听证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不能在听证之外接纳证据,只关不能在听证之外接纳证据,只能以听证笔录作为作出行政决定能以听证笔录作为作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这是案卷的排他性的唯一依据,这是案卷的排他性原则的体现。原则的体现。二、行政回避制度 行政回避制度是指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法律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性,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法律制度。返回三、审裁分离制度 1.概念 审裁分离是指为确保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将行政主体审查案件和对案件裁决只能分别较有其不同的机构和人员性质

    12、的制度。转接2.审裁分离的模式 (1)内部审裁分离 (2)审裁完全分离同一行政机关内部的不同机构和人员。两个完全独立的机构。返回四、说明理由制度 说明理由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出行为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以及进行自由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等因素的法律制度。转接 1.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理由事实根据法律依据禁止主观臆断规则符合证明逻辑规则主要事实根据规则全面展示法律规则 法律冲突择上位阶规则 排除非法律性规范规则转接2.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理由排除非法证据规则遵循因果联系规则疑惑事实从无规则筛选事实选择法律遵守惯例公理规则体现政策形势规则符合公共利益规则返回五、信息获取制度 信息获取制

    13、度是指行政相对人通过预设程序从行政主体初获得各种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所需要的信息资料信息自由法美国1966年西班牙行政程序法1992年转接信息获取制度的核心内容 1.行政相对人可以获取信息的范围;l 2.行政相对人对获取信息权利的救济。 应以法律列举行政相对人不能获取信息的范围 行政现代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返回六、案卷制度 案卷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记录和法律文书等,根据一定顺序组成的书面材料。转接 1.案卷条件 必须与案件有关; 应为行政程序结束前调取的材料; 一旦形成便具封闭型。2.案卷的法律意义 防止行政主体恣意行使行政职权; 提高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

    14、; 为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和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的司法审查提供事实根据和材料。返回案例分析 律师黄某私自为某公司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律师黄某私自为某公司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经人举报,某省司法厅对黄某立案查处,将其经人举报,某省司法厅对黄某立案查处,将其律师执业证予以收扣。随后,某省司法厅在没律师执业证予以收扣。随后,某省司法厅在没有通知黄某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有通知黄某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黄某作出停止执业黄某作出停止执业9 9个月的处罚。黄某对该行个月的处罚。黄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政处罚决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问:该

    15、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程序违法的表现形式行政程序违法的表现形式:1 1、省略法定步骤;、省略法定步骤;2 2、无根据地增加行政步骤;、无根据地增加行政步骤;3 3、违反法定形式和方式;、违反法定形式和方式;4 4、不遵守时限;、不遵守时限;5 5、颠倒法定顺序。、颠倒法定顺序。第十章 行政复议 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行政复议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第三节第三节 行政复议基本制度行政复议基本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范围 第五节第五节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第六节第六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参加人第七节第七节 行政复议程

    16、序行政复议程序重点与难点案例思考题返回重点与难点 行政复议的性质与特征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程序返回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一、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转接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 它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标的主要是具

    17、体行政行为。 标的目的转接二、性质与特征: 性质: 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的环节;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 特征: 行政复议所处理的争议是行政争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主要采用书面审查方式,必要时可通过听证的方式这一点显然不同于司法审查制度。转接 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来审查行政争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返回 采用书面方式的目的在于确保行政复议效率。因此行政复议程序不得简单地照搬行政诉讼程序。返回第二节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一

    18、、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 五、便民原则 返回一、合法原则主要内容为: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返回二、公正原则 主要要求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个层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并作出准确的定性; 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应当作出准确的判断;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正当、合理地行使复议自由裁量权这是行政复议决定公正、合理的基本保证。 返回三、公开原则 主要要求是:主要要求是: 1.1.行政复议过程公开;行政复议过程公开; 2.2.行政资讯公开。行政资讯公开。 返回四、及时原则 主要要求是: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期限,违反法定时限,

    19、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敦促行政复议当事人遵守法定的期限返回五、便民原则 主要要求是: 1.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应当尽可能考虑为申请人提供复议的便利条件; 2.应当在法定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进行复议活动的便利条件。返回第三节 行政复议基本制度 一、一级复议制度一、一级复议制度 二、书面复议制度二、书面复议制度 返回一、一级复议制度 概念:概念: 一级复议制度,是指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并作出裁决之后,申请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向有关行政机关再次申请复议,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一种法律制度。转接返回 确立一级复议制度理由:确立一级复议制度理由: 1.尽快解决行政争议 2

    20、.司法最终解决原则转接 基本内容:基本内容: 1.行政相对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行使一次行政复议的申请权 2.行政复议机关对一个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作出一个行政复议决定 3.只有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多级行政复议的,才赖成一级行政复议制度的例外转接 法律意义法律意义: 为行政系统内自我纠正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一个条件,但又不过分地依赖或者迁就行政机关自己纠错;在为行政相对人及时提供司法救济途径的同时,又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个便利、快速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救济途径。返回二、书面复议制度 概念:概念: 书面复议制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以及有关被申请人作出具

    21、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进行非公开对质性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转接返回 确立该制度理由确立该制度理由: 1.有利于提高行政争议解决的效率,符合行政复议立法的指导思想; 2.有些经过行证听证的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实质上是对该行政争议的二审; 3.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行政事务相对比较熟悉,通过书面复议一般可以查清行政复议案件的事实真相。 转接 内容:内容: 1.复议机关主要通过对书面材料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2.召集复议当事人可以单方进行,也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如审理重大、复杂复议案件)可采用开庭形式审查。转接 法律

    22、意义法律意义: 1.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减少行政复议的成本; 2.减轻行政复议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抗情绪,有利于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中获得解决。返回第四节 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二、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 返回 一、可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转接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

    23、要求履行义务的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 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认为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转接 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也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返回 二、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 行政法规和规章; 内部行政行为; 居间行为。 返回第五节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一、行政复议机关一、行政复议机关

    24、二、行政复议管辖二、行政复议管辖 返回一、行政复议机关 1.1.概念概念: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从3个方面作理解:返回 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是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有些没有复议权如乡、镇 3.行政复议机关必然是行政主体转接 2.2.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 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转接 3.3.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25、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返回 ( 1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 2 )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 3 )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 4 )处理或者转送有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 ( 5 )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规定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 6 )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诉讼的应诉事项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返回二、行政复议管辖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各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

    26、复议案件在受理上的具体分工。情形如下: 返回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由申请人选择,由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对海关、金融、国税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对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管辖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该派出机关管辖转接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

    27、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 6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管辖;转接 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管辖。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由它们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直接主管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管辖; 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28、,申请复议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返回 郝某不服某区地方税务分局行政处罚复议案郝某不服某区地方税务分局行政处罚复议案 某市友谊药材商场等某市友谊药材商场等13家单位不服某市工商局家单位不服某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复议案行政处罚复议案 A市甲村不服某省人民政府行政确认复议案市甲村不服某省人民政府行政确认复议案【引例引例】【概述概述】 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程序之一,是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程序之一,是最为重要的内部行政监督体制,也是公民权利保障最为重要的内部行政监督体制,也是公民权利保障和救济的主要途径之一。和救济的主要途径之一。本章将介绍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内

    29、容,包括行本章将介绍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受案范围、管辖机关、主要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受案范围、管辖机关、主要当事人、具体程序和复议决定等方面。当事人、具体程序和复议决定等方面。【方法方法】 注意与行政诉讼上的相关制度进行联系和注意与行政诉讼上的相关制度进行联系和比较。比较。【教学内容教学内容】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复议,指的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合法权益,依法向具

    30、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1.行政复议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主体要素)主体要素 (2)权力要素)权力要素 (3)法律要素)法律要素 行政复议行为与一般具体行政行为的差别行政复议行为与一般具体行政行为的差别- (1)启动者不同)启动者不同 (2)行政机关的职能不同)行政机关的职能不同 (3)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2.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监督法

    31、律制度。3.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法律制度。二、行政复议的受案标准二、行政复议的受案标准职权标准职权标准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的行为行为标准行为标准具体行为,并可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具体行为,并可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为违法或不当的行为象行为违法或不当的行为结果标准结果标准损害合法权益损害合法权益结论:结论: 1.凡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直接凡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直接申请复议;申请复议; 2.效力低于规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效力低于规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直接申请复议,但可以申请复议机关附带审

    32、得直接申请复议,但可以申请复议机关附带审查;查; 3.行政规章和效力高于行政规章的规范行政规章和效力高于行政规章的规范性文件,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申请复性文件,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申请复议机关附带审查。议机关附带审查。 不能审查的规章以上(含规章)抽象行为不能审查的规章以上(含规章)抽象行为 可以附带审查的规章以下抽象行为可以附带审查的规章以下抽象行为 可以直接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复议机关三、行政复议机关 (一)条块管辖(一)条块管辖 (二)条条管辖(二)条条管辖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情况况 2.

    33、垂直领导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情况垂直领导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情况 (三)自我管辖(三)自我管辖 (四)复议转送(四)复议转送1这些案件复议机关的确定这些案件复议机关的确定 (1)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 (2)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 (3)被授权的社会组织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被授权的社会组织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 (4)多个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的情况)多个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的情况 (5)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的情况)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的情况2这些案件的复议转送问题这些案件

    34、的复议转送问题类类 型型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机关复议机关说说 明明条块条块管辖管辖县级以上政府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门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国安机关虽是政府组成部门,但此处国安机关虽是政府组成部门,但此处除外除外条条条条管辖管辖省级以下政府省级以下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如上级无地级市政府,则地区行署也如上级无地级市政府,则地区行署也可复议可复议垂直领导机关垂直领导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海关、国税、金融、外汇管理、国安海关、国税、金融、外汇管理、国安自我自我管辖管辖省部级单位省部级单位原机关自己原机关自己对复议决定不服可起诉或申请国务院对复议决定不服可起

    35、诉或申请国务院裁决裁决特殊特殊情形情形政府派出机关政府派出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三类三类部门派出机构部门派出机构该机构所在的主管部门或该该机构所在的主管部门或该主管部门的同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同级政府如是垂直领导部门的派出机构作为被如是垂直领导部门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则复议机关仅包括其所在主申请人,则复议机关仅包括其所在主管部门管部门被授权组织被授权组织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但被授权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部但被授权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部委论委论多个行政机关多个行政机关其共同上一级机关其共同

    36、上一级机关复议机关是同级政府或共同上级主管复议机关是同级政府或共同上级主管部门部门被撤销的机关被撤销的机关继承其职权机关的上一级继承其职权机关的上一级视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被申请人处理视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被申请人处理四、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四、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行政复议申请人(一)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行政行为有与行政行为有 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 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原告直接利害关系直接利害关系 行政相关人行政相关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人(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为者行为者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一般机关一般机关该机关该机关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授权行政授

    37、权行政被授权组织被授权组织委托行政委托行政委托机关委托机关不作为案件不作为案件有作为义务的机关有作为义务的机关原主体被撤销原主体被撤销继续行使职权的主体,或撤销它的主体继续行使职权的主体,或撤销它的主体内设或派出机构内设或派出机构仅在超越职权种类时为所属机关;其余情况下均为自己仅在超越职权种类时为所属机关;其余情况下均为自己多机关共同行为多机关共同行为作为共同被申请人作为共同被申请人经批准行为经批准行为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五、行政复议程序五、行政复议程序(一)申请(一)申请 1申请期限的长度。申请期限的长度。 2申请期限的起算。申请期限的起算。 (二)受理(二)受理 1受理条件

    38、。受理条件。 2受理期限。受理期限。 3“受受”、“理理”分离。分离。 4管辖竞合。管辖竞合。 5督促受理。督促受理。2000年律师资格考试考单选年律师资格考试考单选 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集贸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吊销营业给予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执照的处罚.该个体户不服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申请复议.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某区工商局某区工商局B.某区公安局某区公安局C.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某区工商局和公安

    39、局为共同被申请人D.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人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人(三)审理(三)审理 1审理机构。审理机构。 2审理方式。审理方式。 3审理过程。审理过程。 (1)送达申请书。)送达申请书。 (2)提供证据和答辩。)提供证据和答辩。 (3)查阅证据材料。)查阅证据材料。六、行政复议决定六、行政复议决定例外情形:例外情形:1 1申请人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 2 2和解结案。和解结案。 3 3调解结案。调解结案。q 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q (一)维持决定(一)维持决定q (二)驳回决定(二)驳回决定q (三)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决定(三

    40、)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决定q (四)履行决定(四)履行决定q (五)赔偿决定(五)赔偿决定q (六)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附带处理(六)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附带处理决定类型决定类型主要内容主要内容适用条件适用条件被被申申请请人人获获胜胜 维持决定维持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完全合法原具体行政行为完全合法驳回决定驳回决定驳回申请或驳回复议请求驳回申请或驳回复议请求不应受理的案件不应受理的案件对不作为的申请不成立对不作为的申请不成立申申请请人人获获胜胜撤销决定撤销决定解除原行为法律效力解除原行为法律效力各种情况下,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各种情况下,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变

    41、更决定变更决定做出新的权利义务安排做出新的权利义务安排除程序违法之外,其他情况下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除程序违法之外,其他情况下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履行决定履行决定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确认决定确认决定确认原行为违法或无效确认原行为违法或无效行为不宜撤销不宜责令履行行为本身不成立或无效行为不宜撤销不宜责令履行行为本身不成立或无效责令重做责令重做撤销和确认的后续决定撤销和确认的后续决定重做期限为原履行期或重做期限为原履行期或6060天天不分不分胜负胜负调解结案调解结案注意其适用条件与和解结案注意其适用条件与和解结案的不同的不同合

    42、理性争议案件合理性争议案件赔偿和补偿问题赔偿和补偿问题附附带带决决定定赔偿决定赔偿决定如果调解不成就做出决定如果调解不成就做出决定依申请做出:如申请人提出,必须决定赔偿与否依申请做出:如申请人提出,必须决定赔偿与否依职权做出:撤销或变更直接针对财物做出的行为依职权做出:撤销或变更直接针对财物做出的行为附带审查附带审查的决定的决定审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审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文件并加以处理的文件并加以处理依申请审查:仅针对规章以下的文件,限依申请审查:仅针对规章以下的文件,限3030日内处理,无权日内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处理的应在7 7日内转送有权行政机关,后者应在日内转送有权行政机关,后者

    43、应在6060日内处理日内处理依职权审查:参照依申请审理,但审查范围不限于规章以下依职权审查:参照依申请审理,但审查范围不限于规章以下的文件,接受转送的有权机关不限于行政机关且无审查期限的文件,接受转送的有权机关不限于行政机关且无审查期限【小结提升小结提升】 注意辨析若干名称或内容较为接近的概注意辨析若干名称或内容较为接近的概念和制度,如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与审理期限念和制度,如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与审理期限的不同之处:的不同之处: 第一,两者的含义不同。第一,两者的含义不同。 第二,两者的例外规定不同。第二,两者的例外规定不同。 第三,两者能否延长不同。第三,两者能否延长不同。 第六节 行政复议参

    44、加人 一、申请人一、申请人 二、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 三、第三人三、第三人 返回一、申请人 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申请人的法律特征是: 1.必须是行政相对人 2.是认为被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人转接 1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返回二、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是指其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指控违法侵犯其合法权

    45、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被申请人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申请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转接被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返回三、第三人 从行政复议实践中

    46、看,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主要有: 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权益受被处罚人侵害的人 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同被处罚人 其他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返回 第七节 行政复议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二、审理与决定返回一、申请与受理 (一)复议申请 申请复议的条件 ()申请人合格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转接 申请复议期限 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否则,申请人的申请权不受法律保护,申请不会产生预定的法律效果。 转接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即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

    47、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 1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申请复议的理由 ()申请的年、月、日转接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作如下处理(二)复议申请的受理 对于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且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法应当决定受理; 对于不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依法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对于复议申请请求的内容有欠缺的复议申请,依法决定发还申请人并限期补正; 对于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该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 返回二、审理与决定 (一)审理方式 书面审理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二)审理依据 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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