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差异分析与实务指导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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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会差异分析与实务指导日常核算目录DIRECTORY税会差异分析之收入01税会差异分析之成本费用0203税会差异分析之资产04税收新政解读一、税收新政解读0101 重点是扩大三个范围,加强两个衔接。u“三个范围三个范围”包括包括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盖范围;探索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围;u“两个衔接两个衔接”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
2、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2017年年6月月15日日发改委:扩范围方面,着力拓宽政策调节覆盖面u一是加快住户调查应用系统建设步伐,完善国民总收入核算方法,及时监测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变化;u二是做好推行银行代发工资的基础性工作,规范和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u三是引入微观模拟模型,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机制;u四是制定出台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2017年年6月月15日日发改委:强基础方面,着力完善配套支持体系工商、国地税、银行、社保、统计、财政、科委,七大政府部门信息关注点、交叉点、风险点在哪儿?如何对外上报财税信息才稳妥?宽松的税管的时代,已经过去。企业现在面临什么问题?作为财务的您将面临
3、什么问题?敢问路在何方?税收新政解读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小微从业人数及资产认定口径小微企业其他税费优惠8 财税2017 4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公告2017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收新政解读130万50万2017年1月1日税收新政解读1人数及资产计算口径人数工业:100人其他:80人资产工业:3000万其他:1000万计算标准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税收新政解读1残保金残保金优惠范围优惠范围扩大扩大残保金残保金标准上限标准上限设置设置地方可地方可
4、决定减免决定减免水利建设水利建设基金基金城建税及城建税及教育费教育费附加减免附加减免财税2017年18号文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税收新政解读1财税201612号12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财税2015年119号 政策亮点1、放宽了研发活动适用范围;2、扩大研发费用的加计范围;3、简化归集与核算管理;4、明确追溯享受政策;5、减少审核程序。税收新政解读113财税2017 34: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7 115: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5、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税收新政解读1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解读一、放宽研发活动范围 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6、其他行业调整后:采取“负面清单”管理办法,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即一些新兴业态只要不在排除范围之内,都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税收新政解读1解读二、扩大加计费用范围 税收新政解读1解读三、简化归集与核算管理 解读四、明确追溯享受政策明确追溯享受政策 税收新政解读1建安简易计税范围新扩建筑服务预收款、纳税义务、开票及预缴事项管理财税2017年58号文税收新政解读118财税2017 5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
7、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税收新政解读1财税2017 3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
8、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税收新政解读1财税2017 3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税收新政解读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税收新政解读1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
10、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印制的普通发票种类 (一)保留的普通发票 1.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 2.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E)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11、票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J)、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K)、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L)、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M) 6.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N)税收新政解读1纳税人应于公告实施之日起30日内,将结存的空白和已使用未验旧的停止使用普通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或验旧。各级国税机关库存以上票种,按规定程序销毁。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印制的普通发票种类 (二)改版的普通发票1.河北省汽车客票(机打) 2.河北省汽车客票(热敏纸) 3.河北省汽车客票(定额)4.河北省国
12、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H)5.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I)6.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门票(01)、(02)税收新政解读1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印制的普通发票种类(三)停止使用的普通发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A)、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C)、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D)、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G)、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F)、河北省客运定额发票(二十元版)。税收新政解读1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三、发票使用衔接(一)保留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已领用的套
13、印发票专用章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N),因纳税人实施“五证合一”启用社会信用识别代码,造成原套印的发票专用章纳税人识别号与社会信用识别代码不符的,可延续使用,通过正常发票缴销和验旧逐步替换。 税收新政解读1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三、发票使用衔接(二)改版的普通发票对纳税人已领用的旧版河北省汽车客票(机打)、河北省汽车客票(热敏纸)、河北省汽车客票(定额),可以使用到2017年12月31日。纳税人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结存的空白和已使用未验旧的旧版普通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或验旧。各级国税机关库存以上票种,按规定程序销毁。 对纳税
14、人已领用的旧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H)、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I)可延续使用,通过正常发票缴销和验旧逐步替换。 纳税人已领用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景点门票(01)”、“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景点门票(02)”可延续使用,通过正常发票缴销和验旧逐步替换。 税收新政解读1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三、发票使用衔接(三)停止使用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应于公告实施之日起30日内,将结存的空白和已使用未验旧的停止使用普通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或验旧。各级国税机关库存以上票种,按规定程序销毁。 税收新政解读1二、税会差异分析之收入1 .收入的确认条件2 .
15、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3 .视同销售收入02024 .其他收入30会计收入确认条件税法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条件企业会计准则 :1风险和报酬转移。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人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1风险和报酬转移。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属于广义的收入概念,税法大于会计(一)收入的确认条件(二)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二)不征
16、税导致的税会差异321财政拨款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有:图书馆文化馆、党校、档案局、文化中心等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企业代收)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不征税收入内容(二)不征税导致的税会差异财税201170号: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其条件为: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
17、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提醒: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是,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成本费用不得扣除;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从取得政府补助的次月起连续60个月未发生相关支出,也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于第61个月的当年将递延收益一次性调增所得。 因此,财务人员应合理筹划符合条件的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处理,与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相比,哪种对企业有利!(二)不征税导致的税会差异否是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
18、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二)不征税导致的税会差异收益相关综合性资产相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
19、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4321国债的利息收入200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二)免税收入导致的税会差异免税收入内容国债的利息收入,200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免税;转让的价差收入,应税1(二)免税收入导致的税会差异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免税收入注意事项1、“符合条件”(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
20、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如果被持有方是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公司,必须是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 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2、“权益性投资” :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进行的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二)免税收入导致的税会差异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等4免税收入形成的费用、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免税收入注意事项免税收入不是税收优惠属于税收优惠一般不需
21、要备案符合条件对应的成本费用不能扣除对应的折旧不能扣需要备案符合条件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对应的折旧可以扣VS不征税收入(二)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差异比对(三)视同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判断的关键:所有权是否转移所有权转移如:企业将产品对外投资(1)会计处理方面:确认收入,按销售征企业所得税如: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用于交际应酬、对外捐赠等 (2)会计处理方面:未确认收入,按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所有权未转移,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修建厂房等不视同销售,不征企业所得税(三)视同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如何确定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具体情形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
22、成本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生产成本外购的资产用于推广或 销售、职工奖励或福利、对外捐赠等情况,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购入时的价格(三)视同销售收入 某商场在夏季促销过程,对于购买空调柜机的顾客赠送1.5匹挂机一台,共收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其中柜机公允价值10000元(不含税),挂机公允价值2000元(不含税)。 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因
23、此,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结论:买一赠一行为,企业所得税的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趋于一致,不会产生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案例分析(一)(三)视同销售收入 思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五)十三、关于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赠送促销品征收增值税问题 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附带赠送客户的促销品,如刀具、加油卡等货物,不按视同销售处理。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七)四、关于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是否要做视同销售问题银行在提供
24、金融服务时,赠送给客户的礼品不做视同销售处理。其他企业同类行为照此办理。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在收取相应服务费的同时赠送礼品、积分兑换礼品,是否需要视同销售?(三)视同销售收入对于企业采取进店有礼等活动无偿赠送的礼品,是否视同销售?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在所得税处理上,税会有差异。 会计上处理? 所得税申报表上需要填5010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然后可以自动生成到5000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 案例分析(二)(三)视同销售收入(三)视同销售收入 企业将自制的甲产品用于对外公益性捐赠,该产品的成本价为80
25、00元,不含税公允售价为10000元。借:营业外支出 9700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案例分析(三)会计处理如下:会计处理如下:(问题:如果用于对外投资、本企业基建如何处理?)(三)视同销售收入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规定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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