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单证实务与操作模块八-审核结汇单据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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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国际贸易 证实 操作 模块 审核 结汇 单据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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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力目标知识目标1能够根据信用证审核结汇单据找出不符点并改正2掌握处理不符单据的技能 1了解审核单据的准则和目的2掌握常见单据的审核要点 审单是对已经缮制备妥的单据对照信用证或合同等有关内容进行单证或单同、单单的及时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对出口方来说,关系到能否安全及时收汇;对于进口方来说,关系到能否安全及时收货。汇付和托收项下的审单依据是外贸合同,信用证项下审单的依据是信用证、UCP600和ISBP745,本模块的内容阐述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为例。 任务一 认知审核结汇单据的准则与基本要求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经管系 国际贸易实务与操作 负责人:张琼 一、审核单据的准则一、审核单据的
2、准则二、审核单据的基本要求1及时性 2全面性任务二 掌握审核单据的方法和要点一、审核单据的方法1纵向审单法与横向审单法2先形式审查后内容审查审单法3先共有项目后特殊项目审单法4先数字后文字审单法二、审核单据的要点(一)审核单据总体要点(1)检查规定的单证是否齐全,所需单证的份数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2)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3)有些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证。(4)单据之间的货物描述、数量、重量、体积、运输标志等是否一致。(5)单据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二)主要单据审核要点汇票(Bill of Exchange) (1)汇票金额应与商业发票、信用证金额相符,且大小
3、写一致,填写规范。(2)汇票上的货币名称应与商业发票、信用证上的货币名称相一致(3)汇票付款期限应与信用证规定相符。(4)汇票付款人应为开证行或指定的付款行。 (5)汇票出票人应为信用证受益人,通常为出口商,且应与信用证受益人名称相符合。 (6)汇票须由出票人签字盖章,无出票人签字盖章的汇票视为无效汇票。(7)必要时汇票应被正确背书。(8)出票条款是否正确。(9)汇票出票日期必须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不应早于发票日期。2商业发票(1)商业发票应由信用证受益人开立,即出票人应与受益人名称、地址一致。 (2)商业发票上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包装、价格条件、合同号码等描述,必须与信用证严格一致。 (3
4、)商业发票抬头应为开证申请人,抬头人应与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名称、地址一致。 (4)商业发票日期可以早于开证日期,但不得迟于最迟交单期和信用证到期日。 (5)商业发票金额应与汇票金额相同,发票单价、贸易条件应与信用证相符。(6)商业发票一般不需要签字,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7)商业发票上的装运港、卸货港、唛头、数量、重量、尺码应与其他单据所列一致。(8)商业发票上的金额不得超出信用证的金额,如数量、金额前面有“about”“circa”或类似意义字样,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9)信用证要求表明和证明的内容不能遗漏,不能机械照搬信用证的证明词句。 (10)佣金或折扣的处理要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
5、11)提交的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3包装单据(1)名称与信用证规定一致。(2)单据所列货物、件数、质量、体积、数量等应与其他单据一致。(3)不要出现单价、总金额。(4)内容要与货物的实际包装完全相符。4保险单据(1)保险单据的类型应与信用证要求相一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不接受由保险经纪人签发的暂保单(Cover Note)。(2)在CIF、CIP贸易条件下,被保险人是卖方或受益人,应做成空白背书,使保险单据成为可流通形式(in negotiable form)。(3)保险单据必须使用与信用证相同的货币开立,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最低保险金额应为CIF或CIP价格的金额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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