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与申报常见问题解析课件.ppt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出口退税政策与申报常见问题解析课件.pptx》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出口 退税 政策 申报 常见问题 解析 课件
- 资源描述:
-
1、出口退税政策与申报常见问题解析出口退税政策与申报常见问题解析201910262019102621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出口退税相关政策2 退税政策常见问题退税政策常见问题3 冲减、特殊报表填写规范冲减、特殊报表填写规范4 无纸化申报常见问题无纸化申报常见问题5网上申报常见问题网上申报常见问题31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出口退税相关政策 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出口退税相关政策: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要求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要求 二、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的关系二、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的关系 三、视同收汇的情况三、视同收汇的情况 四、出口四、出口免免税的税的处理处理 五、出口退税申报的几个期限五、出口
2、退税申报的几个期限 七、出口企业单证无信息的处理七、出口企业单证无信息的处理 六、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的规定六、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的规定 八、生产企业视同自产货物的相关规定八、生产企业视同自产货物的相关规定1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外贸企业购货合同。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要求一是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进行备案。二是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
3、保存期为5年。注意1、“3+1”三大类一小类备案单证2、出口货物需要备案单证,其它没有要求。1、适用申报退(免)税的情形引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2014年第51号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视同出口货物(不含七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第(三)项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委托出口货物,但不包括边境小额贸易。属于9类特殊原因无法收汇的,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填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视同收汇。应提供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可视同按期收汇(简称视同收汇)按坏账处理。判定:以收到外汇为定论5类企业必须提供收汇凭证,在申报期内已收汇的,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
4、申报表在退(免)税申报期内不需要提供收汇凭证。A、重点监管企业B、非重点监管企业(1)需收汇申报退(免)税(2)不需收汇申报退(免)税2、适用免税的情形3、适用征税的情形除9类特殊原因以外,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不能收汇的,以及按出口合同约定时间为最终日期收汇,而过期不能提供的。在申报退(免)税时,所附送“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和“收汇凭证是冒用的”。4、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5、第三方付汇的处理 出口货物由于以下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应在申报退(免)税或
5、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一)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原因代码:01。(二)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2。(三)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
6、保证函。原因代码:03。(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4。(五)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5。(六)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原因代码:06。(七)因溢短装的,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原因代码:07。(八)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原因代码:08。(九)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原因代码:09。1、免税
7、相关规定免税相关规定免税分为两种:一是国内本身免税;二是退税改为免税。一是应在货物劳务免税业务发生的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二是2016年出口的出口企业应于2017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免税;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三是注意,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看点:看点:一是出口免税一是出口免税不再执行申报制改为不再执行申报制改为备案制。二是购货出备案制。二是购货出口未取票的应征税。口未取票的应征税。引自:国家税务总局引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22012年第年第242
8、4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1212号、国家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年第第6565号、国家税务总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局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2222号。号。(1)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出口退税联的,可提供其他联次代替);(2)出口发票;(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4)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
9、出口的货物暂不提供上述第2、4项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办理免税申报手续时,应将以下凭证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2、免税备案资料要求免税备案资料要求3、放弃免税规定、放弃免税规定131、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15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2、出口企业在上述时间逾期未申报,不再按退(免)税申报,改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3、出口企业在上述时间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4、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退(免)税申报,但在免税申报期限之后
10、审核发现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若符合免税条件,企业可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退(免)税的次月申报免税。 5、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延期申报退(免)税的,如审核税务机关在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后批复不予延期,若该出口货物符合其他免税条件,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在批复的次月申报免税。次月未申报免税的,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1).
1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12、)规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如果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应在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应按下列方法处理:一是比对是否凭证信息录入错误造成不符无信息。二是可填写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将缺失对应凭证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 (引自财税(引自财税201239201239号)号)1、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
13、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四)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2、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1.与本企
14、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三)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
15、加工货物: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明细表“业务类型”需选择“视同39号所列”并提供视同自产相关单证。212退税政策常见问题退税政策常见问题
16、l 退税率为零的出口商品需要在出口退税软件内申报吗?退税率为零的出口商品需要在出口退税软件内申报吗?退税率为零的出口商品不需要在出口退税软件内申报。具体可通过出口退税软件-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中 查询商品代码的特殊商品标识来判断。特殊商品标识为“”的,适用征税政策。特殊商品标识为“”的,适用免税政策。l 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可以参加免抵退申报吗?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可以参加免抵退申报吗?根据财税201239号文件附件4相关内容,生产企业符合规定的外购产品,可以参加免抵退申报l 企业在企业在2016年底向海关申请报关,实际出口日期为年底向海关申请报关,实际出口日期为2017年一月,
17、期间商品代码年一月,期间商品代码变化,如何申报?变化,如何申报?根据国税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l 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时,若报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时,若报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离岸价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的,如何处理?表中的离岸价与相应出口
18、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的,如何处理?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填报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及电子数据。l 运入保税区的货物是否可以退税?运入保税区的货物是否可以退税?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确定申报退(免)税期限的出口日期以最后一批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l 出口货物未收汇或者部分收汇是否可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