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疫情防控出口退税有关政策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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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支持 疫情 出口 退税 有关政策 讲解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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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抗击疫情出口退税有关政策汇编2020年4月3日一、取消出口退(免)税相关时限一、取消出口退(免)税相关时限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报出口退(免)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办理退(免)税。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的,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
2、20年第4号)第七条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第七条第(一)项第6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及第九条第(二)项第2点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成文日期:2020-
3、01-2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第七条二、推行出口退(免)税日常业务网上办公二、推行出口退(免)税日常业务网上办公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以下简称“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免)税事项申请后,经核对电子数据无误的,即可办理备案、备案变更或者开具相关证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结清退(免)税款或者补
4、缴税款的备案和证明事项,可通过预约办税等方式,分时分批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疫情防控结束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出口退(免)税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表单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补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施行。(2020年2月10日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五条、第六
5、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线上出口退税备案功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最新发布三、持续加快出口退税速度三、持续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持续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无疑点申报办退速度快于现行规定期限,进一步加快企业资金回笼,支持出口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厦税发20207号) 第三条第(十八)项四、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四、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自2020年3月20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
6、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五、政策问答五、政策问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出口退(免)税相关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出口退(免)税相关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答: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轻纳税人负担,公告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即可为纳税人办理备案或备案变更。问: 在抗击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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