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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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行政诉讼 受案 范围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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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第三节第三节 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 第四节第四节 几类不可诉行为几类不可诉行为 q 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 第五节第五节 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 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概述行政诉讼受案概述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涵义及其法律意义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涵义及其法律意义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 三、法律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
2、围的方式三、法律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 (一)列举式(一)列举式 (二)概括式(二)概括式 (三)折中式(三)折中式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涵义及其法律意义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涵义及其法律意义(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涵义(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涵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称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或者说是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意义(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意义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意义(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意义v1 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标志着法院审查行政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标志
3、着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可得性为的可得性v2 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诉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诉诸法院的可能性法院的可能性v3 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影响着当事人资格的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影响着当事人资格的确定定v4 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约着管辖、证据、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约着管辖、证据、程序以及判决等规定序以及判决等规定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一)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及自我约束状(一)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及自我约束状况况(二)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二)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三)公民权利意识和主体性意识发展的程度(三)公民权利意识和主体
4、性意识发展的程度(四)国家的权力架构及运作机制(四)国家的权力架构及运作机制一、确定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依据一、确定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依据v(一)正确处理社会进步需求与法治发展程(一)正确处理社会进步需求与法治发展程度的关系度的关系v(二)正确处理行政权与审判权的关系(二)正确处理行政权与审判权的关系v(三)正确处理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关系(三)正确处理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一、确定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依据一、确定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依据 二、二、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2014)及司法解释关于行及司法
5、解释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三、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边界三、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边界 二、二、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2014)及司法解及司法解释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释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一)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一)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二)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 (三)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三)对不可诉行
6、为的排除 (二)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二)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 1 1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 2 2行政强制案件行政强制案件 3 3行政许可案件行政许可案件4 4自然资源行政确权案件自然资源行政确权案件 5 5征收、征用及其补偿案件征收、征用及其补偿案件 6 6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7 7侵犯经营权案件侵犯经营权案件 8 8排除或限制竞争案件排除或限制竞争案件 9 9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1010行政给付案件行政给付案件 1111行政协议案件行政协议案件 1212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案件等合法权益案件 1313法律、法规规
7、定可以提起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案件诉讼的其他案件 (三)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三)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1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力的决定、命令 3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决定的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决定的行政行为 5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行为 6 6调解行为
8、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三、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边界三、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边界(一)行政行为的内涵和外延(一)行政行为的内涵和外延 我国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行为,是指拥有国家行政中的行政行为,是指拥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职权的机关、组织及其
9、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有关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有关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以及相应的不作为。为以及相应的不作为。 (二)受行政行为侵害的权益的性质(二)受行政行为侵害的权益的性质 原则上,凡是行政行为侵犯了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原则上,凡是行政行为侵犯了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相对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合法权益的,相对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行为侵犯的是政治权利,则由单行法律或法规另行规定。行政行为侵犯的是政治权利,则由单行法律或法规另行规定。(三)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三)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
10、 法律法规的包括扩张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法律法规的包括扩张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 第三节第三节 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 一、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一、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 二、可诉性不作为的特征二、可诉性不作为的特征 1 1可诉性不作为是被认为违反作为义务的行为。可诉性不作为是被认为违反作为义务的行为。 2 2与可诉性不作为相对应的作为必须具有可诉性。与可诉性不作为相对应的作为必须具有可诉性。 3 3可诉性不作为须涉及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可诉性不作为须涉及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广义上的)。(广义上的)。 4 4可诉性不作为是超过法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而可诉性不作为是
11、超过法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而不实施一定法定职责的行为。不实施一定法定职责的行为。 一、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一、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一)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一)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为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为 (二)可诉性行政行为是与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二)可诉性行政行为是与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 (三)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三)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的行为 (四)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在现实情况下有司法审查可能性的(四)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在现实情况下有司法审查可能性
12、的行为行为 (五)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司法审查必要性的行为(五)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司法审查必要性的行为 第四节第四节 几类不可诉行为几类不可诉行为一、国家行为一、国家行为 二、行政规定二、行政规定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四、终局行政决定行为四、终局行政决定行为 五、刑事司法行为五、刑事司法行为 六、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六、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七、行政指导行为七、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
13、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一)国家行为的界定(一)国家行为的界定 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二)国家行为不受司法审查的理由(二)国家行为不受司法审查的理由 一、国家行为一、国家行为(二)国家行为不受司法审查的理由(二)国家行为不受司法审查的理由第
14、一,国家行为具有主权性。第一,国家行为具有主权性。第二,国家行为具有整体性。第二,国家行为具有整体性。第三,国家行为具有政治性。第三,国家行为具有政治性。第四,国家行为的监督救济途径具有特殊性。第四,国家行为的监督救济途径具有特殊性。 (一)行政规定的界定(一)行政规定的界定 行政规定指的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行政规定指的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行政规定不属于受案范围的理由(二)行政规定不属于受案范围的理由 二、行政规定二、行政规定【案例【案例2 21 1】张某诉某乡政府案张某诉某乡政府案(二)行政规定不属于受案范围的
15、理由(二)行政规定不属于受案范围的理由3法院的承受能力法院的承受能力 1我国宪法和法律对行政规定已经设我国宪法和法律对行政规定已经设有其他救济途径。有其他救济途径。 2行政规定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侵行政规定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内部人事管理行为的界定(一)内部人事管理行为的界定 内部人事管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二)内部人事管理行为不受司法审查(二)内部人事管理行为不受司法审查的理由的理由 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16、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案例【案例2 22 2】王某诉某市政府案王某诉某市政府案 (二)内部人事管理行为不受司法审查的理由(二)内部人事管理行为不受司法审查的理由v第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建立时间不久,经验不足,第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建立时间不久,经验不足,行政诉讼解决行政纠纷的重点应放在属于外部行政行政诉讼解决行政纠纷的重点应放在属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争议上。法律关系的争议上。v第二,我国有关公务员管理的一系列制度目前还不第二,我国有关公务员管理的一系列制度目前还不健全,法院审查有一定困难。健全,法院审查有一定困难。v第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对政府机关外部的公民、第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对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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