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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云南省勘测定界的土地分类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2890191
  • 上传时间: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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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云南省 勘测 定界 土地 分类 课件
    资源描述:

    1、测绘工程-王树琪云云南南省省勘勘测测定定界界的的土土地地分分类类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的简介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的简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总结CONTENTS目 录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的简介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的简介 概念工作流程测量定界外业调绘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一勘测定界图绘制 成果验收概念概念土地勘测定界是根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及大于1平方公里、海拔2500米以下坝子耕地保护等工作的需要,实地界定拟占用土地的范围、权属、界定界址位置、核实土地利用现状、分别计算用地总面积和拟占用坝子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具体项目供地、低丘缓坡

    2、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审批事项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数据而进行的技术性工作。工作流程工作流程接受委托根据勘测定界的要求,须具备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国家或外省颁发的测绘资质需到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的单位,在接受用地单位委托后,方可开展勘测定界工作。查阅有关文件查阅由用地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用地范围图;批准的施工设计及有关资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的审核意见等。工作流程工作流程收集资料(1)项目规划用地的地形图、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区界限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坝子界限图、拟占用地范围图以及建设项目工程总

    3、体平面布置图。(2)用地范围附近原有平面控制及高程控制成果。(3)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设计坐标)和与定界有关的参考资料。工作流程工作流程现场踏勘,制定技术方案 在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收集的控制点等成果在资料,了解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附近的各级控制点的标石完好情况及现场的通视条件,确定合理的勘测定界技术方案。实地调查 由县(市、区)、乡(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在用地单位参与和用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单位配合下,实地调查核实拟征、转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基本农田界线、坝子界线、拟用地范围界线。将其测绘或转绘于工作地图上,同时对土地的利用类型进行调查核实。地类调查时,要充分利用土

    4、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进行现场核实调查。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定界内容(1)界桩的埋设与测定,测绘节制点的解析坐标;(2)内业计算、编绘勘测定界图、面积量算;(3)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定界成果(1)文字成果: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2)图件成果:包括接图表、勘测定界图、项目用地地理位置图、控制网站点图(大型工程)(3)电子数据:包括电子报盘数据和勘测定界备案数据(4)以上文字成果、图件成果均需扫描,连同电子数据一并存盘上报(5)观测记录、计算手簿(作业单位存查)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备案 主要包括勘测定界报告书、勘测定界图、项目用地范围图。界址点成果表、面积汇总表,以上成果只提供电子数据

    5、。 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存储格式:界址点成果表存为“.xis(xlsx)”格式或“.txt”格式;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存为“.doc(.docx)”格式;勘测定界图存为“.shp”格式(矢量图格式)或者“.dwg”格式(CAD默认存储格式);项目用地地理位置图存为“.shp”格式;控制点成果表用TXT文本文件存储。工作流程工作流程电子报盘数据(1)文本资料:勘测定界技术报告。(2)表格资料:勘测定界表、土地面积分类表、等级控制点成果表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以TXT文本或者XLS(xlsx)电子表格存储提交。(3)图件成果:图幅接合图表、勘测定界图、用地地理位置图。(4)第(1)、(3)项均需加盖定界单

    6、位或国土资源局公章后扫描并转换成PDF格式提交。勘测定界成果存储路径及文件命名规则 一级文件夹名称用项目名称;二级文件夹用成果名称(如图件成果、文字成果、表格数据、报盘数据等),在二级文件夹下存储文件名,文件名以具体成果名称命名。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勘测定界成果提交内容及存放各式 勘测定界成果数据主要包括图形、表格、文档、图片等内容,矢量数据以“.shp”和“.dwg”格式保存,文档以“.doc(docx)”格式保存,表格以“.xls(xlsx)”和TXT格式保存;图片及其他档案资料以PDF格式保存。 勘测定界成果以项目为单位提交。成果存放路径及命名要求见图1和图2。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检查 土地勘测

    7、定界成果(报盘数据、备案数据)均需通过省厅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通过质检软件检查的,方能申请土地勘测定界成果验收。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的检查验收 由承担土地勘测定界的单位自检、互检后,报由有验收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委托下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测量定界测量定界测量测量坐标系统:勘测定界工作平面控制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由于昆明市海拔高、地形起伏较大,昆明市勘测定界则采用昆明独立坐标系2004昆明坐标系:该成果是云南省2003年的一项重要测绘科研成果,由云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学院研究完成,获得了2004年度云南

    8、省科学进步二等奖。根据第三次国土资源大调查的要求,所有调查成果均是基于根据第三次国土资源大调查的要求,所有调查成果均是基于CGCS2000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因此务必做好坐标转换工作。高程基准依旧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首级平面控制网布设技术要求测量定界测量定界测量测量加密控制网:若首级控制网点密度不能满足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要求的,应在首级控制点的基础上布设一级或两级加密控制点。加密控制测量应优先采用导线网、三角网,也可用单一复合导线;插点仅限于个别地点使用。控制网的精度要求:勘测定界定界平面控制网测量做业及精度的基本技术要求,按照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全

    9、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云南省集体土地调查测绘技术方法指南执行。测量定界测量定界定界定界界址点放样及界桩的确定实地拨放界桩的位置GPS、RTK放样坐标法放样关系距离法放样设置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界址标志界址点编号应以项目用地范围为单位,从左到右采用顺时针编号。权属界线、行政界线与项目用地范围线的交叉界址点的编号应冠以字母表示:S表示省界交叉点;E表示与地市(州)界交叉点;A表示县界交叉点;X表示与县界交叉点;C表示与村界交叉点;Z表示与村民小组界的交叉点;G表示与国有土地界的交叉点。界桩位置确定后,有条件的地区应在现场测绘“界址点点之记”。若界址点在河沟池塘水域中,界址桩可以埋设在岸边,用交会

    10、法求算水域中带定点的坐标,待有条件时再补设界址桩。测量定界测量定界定界定界界址点测量为保证界址放样的可靠性及界址点坐标的精度,在界址桩放样埋设后,须用解析法进行界址点测量。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应控制在5cm范围内。相邻界址点间,界址边丈量中误差控制在5cm范围内,坐标反算距离与实地丈量距离的较差应控制在10cm范围内。解析法测定的界址点坐标中误差应控制在5cm范围内,允许误差应控制在10cm范围内。外业调绘外业调绘工作底图:指用于进行勘测定界及编绘勘测定界图的基础图件。工作底图应是地籍图、施工设计时所测制的地形图,并参考最新的1:1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工作底图的比例尺

    11、不小于1:2000,大型工程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工作底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0。工作底图的现状不能满足土地勘测定界工作要求时,应对界址线附近和界址范围内的地形地物进行修测或补测。外业调绘外业调绘行政界线及权属界线的调绘查阅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登记的有关资料,并将用地范围内的各级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坝子界线、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转绘到勘测定界工作底图上。其他土地权属界线的确认需要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组织下,由相关权属单位有关人员按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实施细则、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云南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要求共同到现场指界,并将权属界线测绘

    12、到勘测定界工作地图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已进行过土地登记发证的,可依据登记资料直接转绘其权属界线。外业调绘外业调绘地类及地类界线的调绘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利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界线,通过现场调查及实地判读,将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各类界线测绘或调绘在工作底图上,并标注地类符号,同时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核实,实地核实的地类原则上应与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一致,若实地调查发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与实际不一致时,按地籍变更调查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勘测定界报告书的文字说明部分重点加以说明。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建设项目,需对其占

    13、用25度以上的坡耕地进行单独统计汇总,要收集项目所在位置的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直接从1:1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数据库中量取面积。 对这一类项目用地,必须由省和州(市)国土资源地籍管理部门依据最新的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对25度以上坡耕地的分布、面积进行确认后才能提交成果验收。外业调绘外业调绘基本农田的转绘 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查阅用地范围区域的利用总体规划资料、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将用地范围内涉及的基本农田界线测绘或转绘在土地勘测土地勘测定界图上,并确定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和面积。若规划已进行调整的,需提交调整文件、图件;若没有调整的,应按实际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调查汇总。

    14、坝子界线转绘 对项目占用坝子土地的,需根据该坝子核实成果资料,将用地范围内涉及的坝子界线测绘或转绘在勘测定界图上,并确定项目占用坝子土地的分类和面积。外业调绘外业调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测定界拆旧区勘测定界 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工矿废地的,要充分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按照勘测定界的要求,经实地调查核实后,确定拆旧区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拆旧区为农村、旧城的,按照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要求展开地籍调查,查清和测定拆旧区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面积和土地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确定拆旧区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建新区勘测定界 建新区勘测定界按城市批次用地或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勘测定界要求进行

    15、。外业调绘外业调绘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区块勘测定界 在整区块定界的基础上,再区分拟建设区块和非建设区块,并分别统计汇总出各自的分类面积和汇总面积。勘测定界图和用地范围图上用宽度0.25mm的红色虚线作为拟建设部分和非建设部分的分界线,并加各自的表面注记。如果是分期征、转,则可分期实行勘测定界。未批先用项目补办手续的勘测定界 此类项目应先由国土执法监察部门依法处置后,方可实施补办手续的勘测定界,定界的地类确认返回到项目建设前的地类,并进行图斑面积量算、汇总和权属确认。勘测定界图上的地类同样返回到原地类,同时增加一套勘测定界时的实际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地理位置图使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制。报

    16、告书上应注明“补办用地手续”字样。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什么是勘测定界图? 勘测定界图是集各项地籍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和地形、地物要素为一体的区域性专业图件。勘测定界图是利用实测界址点坐标和实地调查测量的权属、地类等要素在地籍图或地形图上编绘或直接测绘而形成。勘测定界图的主要内容用地范围界址点、界址线和用地总面积(大型建设的项目,因土地勘测定界图分幅较多,可在第一幅图上标注用地总面积或列表填至一级分类面积);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坝子界线、基本农田界线、规划确定的项目用地范围线和地类界线;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含坝子名称)、注记;地类符号、比例尺、文字注记、数学要素等。勘测定界图

    17、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500,原则上不得小于1:2000,大型工程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勘测定界图比例尺可以放宽,但放宽的比例尺不得小于1:5000。勘测定界图上项目用地边界线,可根据用地范围的大小,用0.3mm红色实线表示;界址点用直径1mm的红色圆圈表示;坝子界线用0.25mm深黄色虚线表示,其界线上的界址点用直径1mm的黄色圆圈表示;基本农田界线使用0.2mm绿色虚线和绿色地类符号绘制,并注明“基本农田”字样;地类界线用直径0.3mm点间距1.5mm的黑色点线表示;道路(公路、乡村公路、小路)用黑色,水系用蓝色;权属界线、行政界线的颜色用紫红色;大、中型水利水电

    18、项目、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中占用大于25度坡耕地的,需在占用的耕地地块中用红色注记,注记符号为(25);其它地类符号和用色及尺寸按新的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图式、图例、色标执行。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上,用地范围内每个权属单位均应在适当位置用红色注记权属单位名称和面积;邻区权属单位名称表面注记用黑色;每个地块均应在适当的位置用黑色(坝子范围内用黄色)注记地块编号、地类号和面积。其注记方式如下: 式中分母表示权属单位名称,分子表示项目用地占用权属单位的总面积,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分母表示地类代码,分子表示该地块的编号(项目用地范围不论在坝子内、外,一律统一编号,地块编号不能

    19、重复),右侧表示该地块面积,面积单位为平方米。王家村5 .56895 .235603101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的平面位置精度 界址点或明显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及相邻平面点的间距中误差,在图上不得超过表格中的规定:项目用地范围达到或接近标准图幅面积的,标准图幅制作;达不到标准图幅面积的,按带状或块状自由分幅制作。涉及多幅图,应编绘用地范围勘测定界图幅接合表,同时在结合图表中著名用地范围图的图幅号。根据勘测定界界址点的坐标成果,展会在最新的1:1万的国际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绘制项目用地地理位置图。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上的地类要与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基

    20、本一致,当“两图”上的地类不一致时要查明原因,若是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认定错误,则在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中说明重点举证(包括实地现状照片等),说明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地类错误的原因,并在年度变更调查中更新土地利用现状资料。若是违法用地,产生“两图”地类不一致时,由国土执法监察部门依法处置后,勘测定界图上的地类可参照项目建设前的地类认定,即按完善用地补办实施手续勘测定界,并将国土执法监察部门的处置书面材料附在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上一并上报。勘测定界成果达到省级验收的应增加等级控制点分布图及控制点成果表和点之记。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的简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21、书总结CONTENTS目 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以GB/T21010为基础,采用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6个,具体分类的编码、名称及含义见下表。 为满足集约、节约评价,分类化管理及落实耕地保有量目标责任制等需求,对部分地类进行了细化(见表A):对05(商服用地)、06(工矿仓储用地)、07(住宅用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特殊用地)根据需要适当归并或细化。 为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求,按表B归并出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和特殊用地。为满足生态建设、与湿地分类相衔接的需求,可按表C归并出湿地。 第三次全

    22、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表A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类二级类含义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 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

    23、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一级类二级类含义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1K可调整果园指由耕地改为果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2K可调整茶园指由耕地改为果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0203橡胶园指种

    24、植橡胶树的园地0203K可调整橡胶园指由耕地改为橡胶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204K可调整其他园地指由耕地改为其他园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一级类二级类含义03 林 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0301 乔木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0301K可调整乔木地指由耕地改为乔木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0302竹林地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0303

    25、红树林地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0304森林沼泽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0305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0306灌丛沼泽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0307其它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307K可调整其他林地指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一级类二级类含义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0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02沼泽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化的低地草甸、高寒草甸0403 人工牧草地

    26、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03K可调整人工草地指由耕地改为人工草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0404其它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05 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一级类二级类含义06 工矿仓储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 工业仓储用地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物资储备与中转的场所所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060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0603 盐田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

    27、用地 07 住宅用地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0701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070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一级类二级类含义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8-1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2 科教文卫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医疗、保健、卫生、防

    28、疫、急救和康复设施,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0803A高教用地指高等院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0809 公共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0810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0810A广场用地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广场用地一级类二级类含义0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0906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风景名

    29、胜景点(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的管理机构,以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09-1 其他特殊用地指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以外的,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用地 1001 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1002轨道交通用地指用于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的用地1003 公路用地指用于

    30、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一级类二级类含义10 交通运输用地1004 城镇村道路用地 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口等1005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指城镇、村庄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停车楼、教练场等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1006 农村道路 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6.5米,北方宽度2.0米、6.5米,用于

    31、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1007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1008 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1009 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沼泽、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城镇、村庄、道路等用地 110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

    32、水面 110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4A养殖坑塘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1104K可调整养殖坑塘指由耕地改为养殖坑塘,但可复耕的土地110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一级类二级类含义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0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

    33、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0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及小型泵站1107A干渠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1108 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泽、苔癣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1109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其他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1201 空

    34、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120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1203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120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05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06 裸土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1

    35、207 裸岩石砾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一级类二级类含义2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201 城市 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201A城市独立工业用地城市辖区内独立的工业用地202 建制镇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202A建制镇独立工业用地建制镇辖区内独立的工业用地203 村庄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

    36、学校等用地203A村庄独立工业用地村庄所属独立的工业用地204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20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的简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总结CONTENTS目 录封面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目录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技术说明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勘测定界表土地勘测定界报

    37、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分类面积表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界址点坐标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界址点点之记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绘制用地地理位置图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用地地理位置图可以在小比例的地形图或城市旅游交通图等上进行绘制; 用地地理位置图要求点位间距、图形应大致近似,方向不能偏扭太大; 用地地理位置图须绘制出用地范围四周主要成系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房屋、公路、铁路、河流、围墙走向等;用地地理位置图须注记四邻单位名称,村镇名称等。 用地地理位置图.jpg用地地理位置图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的简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总结总结CONT

    38、ENTS目 录总结总结 土地勘测定界保障了用地审查,使用地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了用地的准入制度;使项目用地依法、科学、集约和规范,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保障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计划将于2017年启动,2019年12月31日完成。三调的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登记在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土地参测定界工作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提供了科学、精准的基础数据,为三调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保障。参考书目:参考书目:1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定则(2016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5月2詹长根.地籍测量学(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TD/T1008-2007T土地勘测定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7年5月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17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讨论稿).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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