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领导及管理者安全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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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及管理者安全培训2 0 2 0Contents目录第一章 法律法规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 安全效益第四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五章 安全管理重点第六章 安全文化结尾第一章法律法规第一章 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体系层次定义主要法规1国家综合法律宪法、刑法、民法、企业法、经济合同法、标准法等。2国家安全专业综合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建筑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条例等。3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有关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压力容器安全、防火防爆、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4
2、行业、地方法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油船、油码头防油气中毒规定;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管规定;行业标准;省(市)劳动保护条例等。5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等。第一章 法律法规二、重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刑法刑法是惩治犯罪的法律武器,对安全生产方面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的惩治作了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规定了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9种罪名。第一章 法律法规二、重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
3、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含义是指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所有事故都是可控的,只要充分重视,预防措施得当。含义就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含义是在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上,优先考虑员工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第一章 法律法规第四条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4、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二十七条第一章 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新增)第十九条第一章 法律法规3、劳动法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
5、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第一章 法律法规4、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三条第三十六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23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第一章 法律法规4、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
6、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4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5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67第一章 法律法规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7、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一章 法律法规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就伤复发的。12职工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
8、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一章 法律法规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23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一章 法律法规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和干涉对事故的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二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
9、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章 法律法规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新环保法提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把保护环境纳入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一章 法律法规公 民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第五条 环境
10、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 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第一章 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1、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章 法律法规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
12、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第四十一条第一章 法律法规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企业事业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危害环境。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违法排放污染物。第一章 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第
13、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第四十七条第一章 法律法规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一章 法律法规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
14、,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四二一三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第一章 法律法规共8章92条。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船泊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
15、殊水体保护;水污染事故处置。大气污染防治法共7章66条。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监督管理;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及法律责任。噪声污染防治法共8章84条。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共6章91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减少固废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废及无害化处理;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利用及充分回收合理利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章 法律法规环保相关国家标准工厂企业厂界噪声
16、标准GB 12348类别声环境功能区昼间dB(A)夜间dB(A)0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50401居住、医疗、文教、科研、行政机关等需保持安静的区域5545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3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需防止工业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区域65554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7055第一章 法律法规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 89780 01 1第一类污染物汞镉砷铅等13项。第一类污染物pH值、色度、悬浮物(SS)、化学耗氧量(COD)、五日生物耗氧量(BOD5)、植物油、矿物油等其他等共26项。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一、各级干部是自己所辖区域的安全第
17、一责任人各级干部是负责企业管理的,而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管理人员的决策往往影响到项目的进程和结果,决策一旦失误,或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后果往往是灾难性对自己的员工负责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也潜移默化影响到下属,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领导干部如果对安全不重视,很难要求他的下属重视安全安全的员工才是能生产的员工对上级负责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五到位”: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
18、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一二五四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1、事故分类1234依据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现状,根据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及损失工作日时间,将事故伤害程度分为以下四类: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13245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9、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现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公司内事故分为以下五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1、事故分类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2、事故报告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性质恶劣及影响较大的险肇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采用电话、信息、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QHSE部)报告。同时,各单位负责人应将事故基本情况报送至公司总裁。事故上报流程图本单位负责人紧 急 情 况事故现场人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部门QHSE部安全健康与环境处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特别重大
20、事故、性质特别恶劣及影响严重的险肇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向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同时,各单位负责人应将事故基本情况报送至公司董事长、总裁。较大及以上事故、性质恶劣及影响较大的险肇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除立即向安委会办公室(QHSE部)报告外,应于4小时以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以电子版事故快报的形式(附件2)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上报公司安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第三章安全效益第三章 安全效益安全管理的效益体现在降低事故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第三章 安全效益事故成本是隐藏的,包括治疗、工资、赔偿、善后处理费用直接损失间接
21、损失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其他损失费用可见的成本事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赔偿费用致命致残事故需要医疗期的工伤事故一般医疗事故等直接的生产延误要有同仁代替工作要有人加班管理者时间设备损坏等等事故末遂的危行为虚惊事件危险的状况间接的不可见的第三章 安全效益随事故的减少. 生产效率提高质量生产力组织的有效性员工的认同感资金效率第三章 安全效益改 善 安 全更多的利润更少的伤害人员更安全提 高 效 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员工安全感更多的生产时间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四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一、事故介绍2010年11月1
22、5日13时,上海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正在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工程,在北侧外立面进行电焊作业。金属熔融物溅落在大楼电梯前室北窗9楼平台,引燃堆积在外墙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屑。火势随后迅猛蔓延,因烟囱效应引发大面积立体火灾,最终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第四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事 故 调 查 组 查明 , 该 起 特 别重 大 火 灾 事 故是 一 起 因 企 业违 规 造 成 的 责任事故。焊接人员无证上岗,且违规操作,同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焊接熔化物溅到楼下不远处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上。工程中所
23、采用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用于建筑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是不低于B2级。而按照标准,B2级别的燃烧性能要求应具有的性能之一就是不能被焊渣引燃。很明显,该被引燃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硬泡不合格。第四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根本原因(1)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个体业主支某分包方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静安区建交委工程总包方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脚手架搭设作业: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节能工程、保温工程作业: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铝窗作业: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包工头郝某负责搭脚手架包工头沈某负责电焊无操作资质的电焊工(公司人员转包)(佳艺为总承
24、包商静安建设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之一)监理: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改造工程被层层转包示意图第四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导致以上四种情况“多次分包多家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事故现场违规选用材料、建设主体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出现。(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相互配合共同牟利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3)事故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毛竹片等易燃材料,易燃的尼龙防护网和脚手架上的毛竹片导致大火迅速蔓延。(2)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第四章 典型事故案例
25、分析三、责任认定及处理(部分人员)姓 名职 务过 错罪 名刑 罚高伟忠静安区建委原主任收受总包贿赂,许诺将工程发包给某单位,在工程项目未申报、无许可证情况下同意开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有期徒刑16年姚亚明静安区建委原副主任通过违规招投标等形式具体操作总包中标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5年周建民静安区建委原综合管理科科长收受贿赂,在明知工程项目未申报、无许可证情况下,积极执行违规开工的决定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张 权静安区建委原综合管理科经办人收受贿赂,在明知工程项目未申报、无许可证情况下,积极执行违规开工的决定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董 放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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