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过程的探讨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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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6-81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2022-6-82重要作业过程2022-6-8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2022-6-832022-6-842022-6-862022-6-872022-6-88重要作业过程2022-6-882022-6-810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02022-6-811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12022-6-813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32022-6-814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42022-6-815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52022-6-816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62022-6-817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72
2、022-6-818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82022-6-819重要作业过程2022-6-8192022-6-820重要作业过程2022-6-8202022-6-821重要作业过程2022-6-8212022-6-822重要作业过程2022-6-8222022-6-823重要作业过程2022-6-8232022-6-824重要作业过程2022-6-8242022-6-8262022-6-8282022-6-8292022-6-8302022-6-8312022-6-8322022-6-8332022-6-8342022-6-8362022-6-8382022-6-8402022-6-84
3、12022-6-8422022-6-8432022-6-8442022-6-8452022-6-8462022-6-8472022-6-8482022-6-8492022-6-8502022-6-8512022-6-8522022-6-8532022-6-8542022-6-8552022-6-8562022-6-8572022-6-8582022-6-860重要作业过程2022-6-8602022-6-861重要作业过程2022-6-8612022-6-862重要作业过程2022-6-8622022-6-863重要作业过程2022-6-8632022-6-864重要作业过程2022-6-86
4、42022-6-865重要作业过程2022-6-8652022-6-866重要作业过程2022-6-8662022-6-867重要作业过程2022-6-8672022-6-868重要作业过程2022-6-8682022-6-870重要作业过程2022-6-870该标准第6.7要素,要求如下:1.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2.企业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3.企业欲报废的容器、设
5、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2022-6-87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1.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2.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3.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4.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2022-6-873拆除和报废应做到:拆除和报废应做到拆除和报废应做到:2022-6-879重要作业过程2022-6-879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中第6.6要素:检维修的标准化要求如下:1.企业应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2.企业应制订
6、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3.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标准化对检维修的相关规定2022-6-880(1)检维修前: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2)编制检维修方案;3)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4)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5)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6)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7)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2)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3)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2022-6-8812015年3月18日9时47分,位于滨州市沾化区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7、海明化工”)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8.2万元。2022-6-8841.工艺情况。该企业双氧水生产采用主要原料为氢气。工作液由2-乙基蒽醌、磷酸三辛酯和重芳烃按比例配制循环使用。工艺流程分氢化、氧化、萃取及净化、后处理、配制5道工序。其中,氢化工序是2-乙基蒽醌工作液经过滤、预热,通过静态混合器与氢气混合后进入氢化塔,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连续氢化生成氢化液,经再生过滤进入氢化液贮槽,送至氧化塔进行氧化反应。2022-6-885n2.事故装置及设备情况。双氧水装置在建设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方资质符合有关要求。该装
8、置的氢化塔分3个塔节,自上而下依次为上塔(A)、中塔(B)、下塔(C),既可串联运行,也可单独运行。按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氢化塔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管理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事故发生时氢化塔中塔处于运行状态,下塔停用(触媒已卸出)。下塔有8条管线与中塔系统连接,其中,5条管线加设了盲板,与中塔有效隔绝;另外3条管线未采取加设盲板等有效与中塔隔绝的措施,仅阀门处于关闭状态。3条管线分别是氢化尾气放空管线(氢含量70%左右,DN125,压力0.2-0.28Mpa)、氮气进口管线(事故前变更为中塔纯氢入口管线,DN200,压力0.3MPa)、塔底排凝管线(连接氢化塔尾气放空总管,DN200,氢含量7
9、0%左右,压力0.2-0.28Mpa)。由于双氧水装置的氢化塔中塔、下塔固定床内触媒效率下降,决定更换触媒。2015年1月14日卸出下塔和中塔的触媒,2月8日对中塔新触媒进行了填装,上塔、下塔均未进行填装。3月13日投料开车,随即出现中塔固定床偏流、工作液分布不均、塔盘沫层偏高、塔压偏高等现象,14日停车处置。16日,双氧水车间主任、副主任、车间专工商议,确定将中塔氮气进口管线变更为纯氢进口管线,并由刘涛安排有关人员进入中塔实施了维修作业,但中塔固定床偏流、工作液分布不均问题仍未解决。(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6-8872022-6-888企业有关人员没有采取有效隔绝、置换
10、措施,进入氢化塔下塔作业。塔底排凝管线球阀和氮气进口管线(即变更后的中塔纯氢进口管线)截止阀内漏,氢气串入塔内,与从上部人孔进入的空气混合,遇点火源发生爆炸。可能的点火源非防爆工具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点火源是可能的点火源之一。作业人员携带非防爆的钢制套筒扳手、钢卷尺进入塔内,使用过程中存在撞击、摩擦打火,有引起氢气爆炸的可能。非防爆电器使用也是可能的点火源之一。作业人员携带非防爆型手电筒、手机进入塔内,使用过程存在打火引起氢气爆炸的可能事故调查中排除了明火、雷击、人为纵火等引发爆炸的因素。(一)直接原因2022-6-8891.海明化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海明化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1
11、)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企业重效益、轻安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变动频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2)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企业没有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特殊作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不能严格执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突出。员工进入氢化塔下塔内受限空间,未办理安全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前未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清洗置换和气体浓度监测。调查发现,事故发生之前企业屡有不办理有关票证手续、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的行为。(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202
12、2-6-890n(3)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双氧水装置自投入运行后,没有定期组织大修,没有对阀门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在发现存在阀门内漏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氢气因阀门内漏串入氢化塔下塔内。n(4)变更管理严重缺失。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变更过程没有进行风险分析,对变更催化剂及氢气进塔管线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n(5)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企业特殊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操作技能不强,管理人员和职工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认知不足。 2.沾化区经济开发区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不到位沾化经济开发区对海明化工安全
13、生产法制观念淡薄、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失察,督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彻底,措施不到位。3.沾化区安监局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沾化区安监局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不深入,对事故企业执法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企业在特殊作业环节存在的管理漏洞。(二) 间接原因2022-6-892(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2-6-8932022-6-8重要作业过程942022-6-8942022-6-8重要作业过程952022-6-8952022-6-8重要作业过程962022-6-8962
14、022-6-8重要作业过程972022-6-897 要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等方面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检维修作业风险。凡在检维修作业前未实施风险分析、未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的,一律不得实施检维修作业。 2022-6-8重要作业过程992022-6-8992022-6-8重要作业过程1012022-6-81012022-6-8重要作业过程1022022-6-81022022-6-8重要作业过程1032022-6-81032022-6-8重要作业过程1042022-6-81042022-6-8重要作业过程1052022-6-8105【案例一】【案
15、例一】n2013年8月7日8时左右,浙江省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正在施工阶段的顺酐装置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发生事故的顺酐装置反应器(压力容器)由上海华谊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并委托杭州华安无损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探伤施工作业。两家公司均具备相关资质。华安公司3名焊缝探伤施工人员计划8月6日晚8时至次日早晨6时,对2#、3#顺酐反应器的焊缝进行探伤作业(探伤作业有辐射,作业期间周边区域被禁止进入)。次日,江宁化工公司人员发现在过了预定时间后,现场警戒未撤除,派员赶到反应器检查,发现3名事故人员已死亡。经初步判断分析,3名作业人员系作业时氮气窒息死亡。事故暴露出企业在进入受限空间管理、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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