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资料汇编附全答案(可编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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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资料汇编附全答案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第一,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第二,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第三,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2.劳动关系特征?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既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
2、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第二,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一直为主体的特征;第三,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3、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第一,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二,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三、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4、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二、两者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
3、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三、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如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的某些关系也不可能是等价有偿的,如社会保险中的一些关系。5、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非常广泛,它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的调整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加强经营管理,显然与劳动法的调整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6、简述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4、显然不同,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必须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而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劳动者。7、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渊源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表现形式。其表现形式有: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7、地方规章;8、国际法律文件;9、国际惯例。8、简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有哪些?一、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二、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三、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
5、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9、简述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第一,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第二,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第三,国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第四,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10、简述劳动就业的法律特征。劳动就业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1、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3、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即劳动就业要求劳动者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有益于社会的社会劳动,这是劳动
6、者的劳动是否得到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的客观依据。4、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11、简述就业歧视的主要类型?就业歧视的类型包括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四种。在实践中,出现较多的歧视类型是性别、健康与户籍(农民工)歧视。12、简述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有: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13、简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二、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三、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四、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
7、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含双方);二劳动合同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第二,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第三,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那些原则?第一,亲自履行原则;第二全面履行原则;第三,合作履行原则。简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第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
8、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15、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6、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
9、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14、简述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
10、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五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六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七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
11、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17、工会法的主要特点工会法主要有以下特点:1、工会法的本质属性或内在特点,是调整工会关系,体现国家意志。2、工会立法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工会权利,确定工会的义务。3、工会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多元性。4、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因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而异。5、工会法是劳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调整集体劳动关系是其主要特色。18、简述职工民主管理的特点一、职工民主参与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而不是指职工有权代替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的管理。二、职工民主管理是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是劳动者以职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而不是以股东或其他身份行使管理权。三、职工民主管理是指劳动者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管
12、理。简述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第一,工会的合法性;第二,工会的独立性和代表性,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工会是公认利益的代表着。简述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的关系?集体合同是协商谈判双方讨价还价、互相让步的结果,一般要求采取书面协议的方式,经过协商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的协议。集体合同已经签订,集体协商即告结束。19、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3、20、简述工资的特征(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2)工资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向本人单位的劳动者支付的。(3)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不包括实物报酬。(4)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资则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义务。21、简述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协议的期限;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5、工资支付办法;6、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7、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8、工资协议的
14、违约责任;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22、简述工资分配的原则1)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2)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原则3)宏观调控的原则4)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原则25、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的种类。答:目前我国休息及休假可分为以下六种:1)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2)连续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3)公休日;4)法定节假日;5)探亲假;6)年休假。23、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休息权的基本内容?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具体内容是指:1、劳动者依法享有一定期间内休息时间总量的权利。2、劳动者在特定时间休息的权利,即
15、劳动者有权在法定节日、单位确定的公休日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任意调换。3、劳动者享有相对连续性休息时间的权利。即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其他休息或休假的权利。如工间休息、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特定休息或休假。24试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而言,工作时间有哪些显著特点。答: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而言,工作时间制度有以下特点:1、既有标准工作日的规定,又有标准工作周的规定,同时也有其他工作时间的规定。2、无论是标准工作日还是标准工作周的法律规定,都仅仅确立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不得突破的上限标准,用人点位可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立低于标准工作日和
16、标准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制度。3、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制度,是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他工时制度,都必须依据上述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26、简述职工探亲期间的基本待遇?探亲假期间待遇。1)工资待遇。按照本人标准工资发给工资。2)探亲路费的承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27、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特征。一、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二、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三、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消除劳动过
17、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31、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法律特征?一、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为目的。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是对各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与卫生规定。三、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具有突出的技术性。28、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8、(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9、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时,应按规定同时提出安全卫生设施的方案,所需经费应纳入总投
19、资计划。审批部门应一并审批下达。2、设计单位在设计主体工程项目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篇,详细说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和应采取的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并严格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3、施工单位对安全卫生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质量。4、工程项目竣工后,当地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对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试运行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3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
20、调查报告32、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征)?第一适用对象的特殊性,即特殊群体保护制度只适用于特定劳动者,而非所有劳动者。第二,制度内容的特殊性,表现为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内容,与特殊群体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等密切相关,是对特殊群体特殊需要的特殊保护。33、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意义?第一,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第二,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第三,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第四,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达。简述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的区别?第一,监督主体不同;第二,监督范围不同,第三,监督过程中形式的职权不同。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
21、监督是的主要权利有?第一,知情权;第二,独立调查权;第三,要求、建议权;建议自主职工撤离危险现场权;第五,参与事故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权;第六,支持举报控告权;第七,舆论监督权。简述劳动争议的特点(1)劳动争议的产生是建立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即劳动争议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劳动关系。(2)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包括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组织)。(3)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简述劳动争议委员会组成中“三方原则”的主要内容。劳动争议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坚持“三方原则”,即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
22、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三方原则”明确了工会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和职责。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有利于在仲裁过程中反映职工的利益要求,发表工会的意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使劳动争议公正合理的解决。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简述工伤保险制度的特点(特征)。1、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
23、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差别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主要有:(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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