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积金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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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政策解读麦克维尔空调制冷(苏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俞玲涉及法规文件涉及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苏州工业园
2、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的主要精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的历史沿革的历史沿革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细则解读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细则解读苏州市社会保障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功能介绍市民卡功能介绍主要内容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于20102010年年1010月月2828日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35号主席令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予以颁布,自20
3、112011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的主要精神1、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2、规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3、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4、明确养老保险关系实行全国统一转移。参保人员在未达退休年龄之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的历史沿革的历史沿革2011/7/1-至今苏
4、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积金)制度1997/4/1-2011/6/30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园区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趋势和园区实际而建立的一项综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等一揽子的社会保障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为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苏州工业园区对原公积金制度进行了调整,施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
5、)征缴管理规定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管理规定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细则解读原公积金甲原公积金甲类综合会员类综合会员原
6、公积金原公积金乙类综合会员乙类综合会员首次进入园区首次进入园区工作的新会员工作的新会员参加参加可选择可选择甲类综合甲类综合保障计划保障计划乙类综合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保障计划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度社会保障计划类型社会保障计划类型新入职员工新入职员工细则一细则一: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保障计划类型及选择保障计划类型及选择园区公积金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基本养老医疗住房失业工伤医疗养老生育账户分账设置账户分账设置账户设置和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和缴费比例 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入账比例(单位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入账比例(单位%)%)时间时间缴费
7、比例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总比例总比例单位单位个人个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统筹账户养老养老医疗医疗住房住房特殊补充特殊补充养老养老医疗医疗工伤工伤失业失业生育生育个人个人补充补充2015.7.1-2016.6.3046.52818.5263169.55.5210.512016.7.1后46.427.918.5263168720.90.51住房可实行浮动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对等缴交,基数浮动比例:8%12%乙类乙类+ +住房社会保障计划入账比例(单位住房社会保障计划入账比例(单位%)%)时间时间缴费比例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总比例总比例单位单
8、位个人个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统筹账户养老养老医疗医疗住房住房养老养老医疗医疗工伤工伤失业失业生育生育2015.7.1-2016.6.3046.52818.5831615210.512016.7.1后46.427.918.583161520.90.51住房可实行浮动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对等缴交,基数浮动比例:8%12%甲类综合社会保障的入账比例 每年的7月份会调整一次乙类社会保障计划入账比例(单位乙类社会保障计划入账比例(单位%)%)时间时间缴费比例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总比例总比例单位单位个人个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统筹账户养老养老医疗医疗养老养老医疗医疗
9、工伤工伤失业失业生育生育2015.7.1-2016.6.3030.52010.58315210.512016.7.1后30.419.910.5831520.90.51缴费基数的确定缴费基数的确定用人单位根据参保员工工资收入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劳动报酬: 工资 奖金 津贴 补贴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上、下限 按照江苏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每年7月份调整征缴参保员工工资收入超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员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必须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案例案例案例案例参保类型
10、20152015年度年度20162016年度年度(2015.7.1-2016.6.302015.7.1-2016.6.30)(2016.7.1-2017.6.302016.7.1-2017.6.30)上限(元)下限(元)上限(元)下限(元)甲类综合保障计划177002697182452697乙类综合保障计划167382697182452697住房公积金1770026971810026971、某甲类计划员工,2016年7月的工资总额为20000元。此员工当月的缴费基数是( )2、某乙类计划员工,因为8月份请了很多天的事假,其当月的工资总额为2000元。此员工当月的缴费基数是( )18245269
11、7超出部分的1755是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必须按照缴费基数的下限来缴纳社会保险细则二细则二: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转移管理规定园区内转移园区内转移参保员工在园区内用人单位之间就业流动的,其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应办理转移接续参保员工在园区内用人单位之间就业流动的,其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应办理转移接续。社会(公积金)关系转出社会(公积金)关系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中心为参保员工开具全国统一格式的中心为参保员工开具全国统一格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照,参照国家省市养老转移
12、接续政策办理,如果甲类综合保障会员借用过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国家省市养老转移接续政策办理,如果甲类综合保障会员借用过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购房,转移时,存储额不足转移所需基金的,需由本人的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余户基金购房,转移时,存储额不足转移所需基金的,需由本人的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余额或现金补足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额或现金补足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中心为其开具:由中心为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办理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并办理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额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员工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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