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操作实务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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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 保障 监察员 执法 操作实务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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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劳动监察员办理案件具备的基本知识(一)应熟读的劳动法律条文(一)应熟读的劳动法律条文. .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3.社会保险法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5.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6.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7.劳务派遣暂行规定8.职工工作时间规定9.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0.最低工资规定1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2.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1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5.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6.保险条例17.劳动争议仲裁法18.行政诉讼法19.行政处罚法20.法释01(14)号、06(6)号、10(12)号、13(4)号21.女职工保护规定22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二)应掌握的劳动法律知识要点:二)应掌握的劳动法律知识要点:1、合同的订立.2、经济补偿的条件和标准.3、工资总额的构成.4、加班工资的计算.5、年休假应享受天数.6、试用期的约定.7、社保缴费比例.8、劳务派遣比例.9、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10、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11、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监察事项。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监察事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
3、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0条规定:(一)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遵守公平就业、招工、用工有关规定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
4、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情况;(六)用人单位遵守职业培训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的情况;(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给予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双倍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八)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遵守有关社会保险服务规定的情况;(十一)用
5、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十二)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和遵守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四)(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采取调查、检查措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采取调查、检查措施:1.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2.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4.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6.法律、法
6、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五)劳动保障监察(五)劳动保障监察1.主要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2.开展调查、检查工作时,需两个以上监察员并出示监察证件。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办理程序(一)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意义(一)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意义1.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 治国的六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之一项重大任务之一3.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国
7、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20152015年年3 3月月2121日)日): :(十四)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全面推进(十四)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创新监察执法方式,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覆盖范围,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二)投诉或举报的受理二)投诉或举报的受理 1. 1.投诉:
8、投诉: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实行首问责任制,由首次接受投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投诉实行首问责任制,由首次接受投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在受理之行政部门受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日起5 5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9、行政部门递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材料和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递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材料和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制作笔录,并由投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制作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人签字。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 2)劳动保障)劳动保
10、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2. 2.举报:举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三)(三)立案立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投诉人: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投诉人:( (一一)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2 2年内未被人力资源年内未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1、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二二) )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 (三三) )投诉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投诉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 (四四) )举报人、投诉人不能提供被举报人、被投诉用人单位举报人、投诉人不能提供被举报人、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或者住所的;的名称或者住所的;( (五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对第一款
12、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投诉人。障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投诉人。除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除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政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 5日内依法受理。日内依法受理。(四)调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60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
13、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30日。日。监察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监察人员不得少于监察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监察人员不得少于2 2人,应佩人,应佩戴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戴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表明身份和工作目的。表明身份和工作目的。案件调查时,案件承办监察人员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案件调查时,案件承办监察人员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1.1.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2.2.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3.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
14、文件资料,并作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书;4.4.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和资料;5.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审计;费情况进行审计;6.6.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证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证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查、检查措施。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按照采集
15、证据的要求进行,对证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按照采集证据的要求进行,对证据需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需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调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调查:( (一一) )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 (二二) )因不可抗力不能调查取证的;因不可抗力不能调查取证的;( (三三) )案情需要进行鉴定的;案情需要进行鉴定
16、的;( (四四) )其他需要中止调查的情形。其他需要中止调查的情形。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门应当在3 3日内恢复调查。日内恢复调查。(五)案件的审理(五)案件的审理调查取证完成后,应在调查取证完成后,应在3 3个工作日内提出案件处理建议。个工作日内提出案件处理建议。案件处理建议,应符合以下原则:案件处理建议,应符合以下原则:1.1.根据根据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摊销立案事项同的通知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摊销立案事项同的通知劳社厅发(劳社厅发(20152015)1212号规定,符合撤销立案规定的,填写号规定,符合撤销立案规
17、定的,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撤销立案审批表劳动保障监察撤销立案审批表,经批准,撤销立案后,经批准,撤销立案后结案存档;结案存档;2.2.,经调查,用人单位确有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经调查,用人单位确有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整改,依法不予处罚或无处罚依据的,经批准,进行结案整改,依法不予处罚或无处罚依据的,经批准,进行结案存档;存档;3.3.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理(处罚)或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理(处罚)或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依法进行;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依法进行; (六)撤销立案(六)撤销立案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应由主办监察员填写符
18、合下列条件的案件,应由主办监察员填写劳动保障监劳动保障监察中止(终止)案件审批表察中止(终止)案件审批表并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并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后答复当事人撤销立案。人审批后答复当事人撤销立案。 1. 1.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2. 2.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 3. 3.被调查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没有财被调查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没有财产进行分配,又没有相关义务承受人的;产进行分配,又没有相关义务承受人的; 4. 4.劳动者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销立案的;劳动者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销立案的; 5. 5.不属于劳
19、动保障部门监察职权范围的;不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监察职权范围的; 6. 6.根据根据关于实施关于实施 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第十第十五条应当由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的;五条应当由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的; 7. 7.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超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超过2 2年年的;的; 8. 8.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撤销立案的情形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撤销立案的情形(七)限期整改(七)限期整改 经过调查,确认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经过调查,确认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应当口头责令其改正;立即改正有困难的,应
20、当向用人时改正的,应当口头责令其改正;立即改正有困难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发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7 7日内送达),责令日内送达),责令其限期改正。其限期改正。(八)行政处理或处罚(八)行政处理或处罚案件调查结束后,应根据案件调查、检查的结果和案件调查人员案件调查结束后,应根据案件调查、检查的结果和案件调查人员的处理建议,作出以下处理:的处理建议,作出以下处理:1.1.需要进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应填写需要进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应填写行政处理报批表行政处理报批表报本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进行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进行; ;2.2.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
21、,应在负责人批准后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在负责人批准后5 5个工作日内依个工作日内依法制作法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举行听证的,一并制作,应当举行听证的,一并制作听听证通知书证通知书;3.3.对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的,制作相应的对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的,制作相应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举行听证的,一并制作应当举行听证的,一并制作听证通知书听证通知书;4.4.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登记、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登记、编号、盖章后于编号、盖章后于3 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同时作好应对被告知人个工作日内送达当
22、事人,同时作好应对被告知人的陈述和申辩;的陈述和申辩;5.5.涉嫌犯罪的,制作依法移送的法律文书。涉嫌犯罪的,制作依法移送的法律文书。涉嫌犯罪的四种情形:涉嫌犯罪的四种情形:1 1、强迫劳动罪(、强迫劳动罪(刑法刑法第第244244条、条、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八)第(八)第3838条);条);2 2、雇佣童工从事危重、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劳动罪(刑法刑法第第244244条之一、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四)(四)第第4 4条第条第1 1款);款);3 3、诈骗罪(、诈骗罪( 刑法刑法第第266266条骗取社会条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保险基金支出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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