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员的胜任能力规定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负责人员的胜任能力规定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负责 人员 胜任 能力 规定 课件
- 资源描述:
-
1、易周律师行易周律师行1易周律师行在企业融资方面具有广泛的经验,令我们拥有独特的资历提供顶级法律服务广泛的首次公开招股及上市交易经验我们在北京、上海及仰光均设有代表处易周律师行于2002、2003、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及2015年均获亚洲法律事务月刊(Asian Legal Business) 颁发年度最佳专项律师事务所年度最佳专项律师事务所奖于英国Corporate INTL杂志2014全球大奖中获颁发香港年度香港年度企业融资律师事务所企业融资律师事务所于欧洲货币法律传媒集团 (Euromoney Legal Media Gr
2、oup) 设立的 2012 及 2013 年度商业法律亚洲杰出女律师奖项中荣获香港最佳独立律师行最佳独立律师行就向友邦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在港上市提供意见,易周律师行于2011年均获亚洲法律事务月刊颁发年度最佳股票市年度最佳股票市场项目场项目大奖易周律师行易周律师行2 与世界各地的律师事务所有极佳的联系及沟通。周怡菁律师于2002、2003、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 及 2015 年先后被亚洲法律与实务 (Asia Law & Practice) 评选为优秀律师 。周怡菁律师于2014 年金融月刊(Finance Monthly) 全
3、球大奖中被评为香港年度资本市场律师周怡菁律师亦于2013年被收购国际(Acquisition International)评为杰出顾问 就易周律师行对粤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获颁国际金融法评论(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 2000年年度最佳亚洲重组项目。就易周律师行对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 Monterrico Metals plc 的投标工作,入选中国法律与实务月刊(China Law & Practice) 2007年年度最佳项目(合并及收购)。3业务业务范围范围投资市场企业及商业 证券 收购及合并 投资基金:中国及离岸 衍生工具 重组 创业资金
4、 投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4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全球发售与全球存托凭证-首次公开招股与股份配售-于香港、上海、深圳、伦敦及卢森堡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商业公司与商业-合并及收购-合资-证券交易顾问-公司治理-股票期权-雇佣法证券证券-合规及披露-香港及中国证券业交易及咨询业务的批准投资基金:中国及离岸投资基金:中国及离岸-核准及非核准基金-交易所上市(包括香港、都柏林、伦敦、开曼和百慕大交易所上市)-封闭基金和开放基金架构-对冲基金收购与兼并收购与兼并-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公开发售-反向收购行动-私募-中国及亚洲其他地区之尽职调查衍生工具衍生工具-组建已上市和非上市衍生工具-配售香港及卢森堡上市之
5、认股权证及其它结构性产品-合规及监管企业重组企业重组-债务偿还安排-重整-企业重组-注入资产投资投资-中国投资法规-组建主要境外直接投资项目-专项评估与尽职调查私募资金与风险资本私募资金与风险资本-中国境内与离岸公司架构优化安排-优先股融资-中国法规-退出机制易周团队易周团队5我们的团队由具有下列知识及技能的专业人士组成:对于香港证券及获发牌企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及实务技能有详细了解在为香港及海外客户(包括商业银行及获发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有丰富经验。在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交流方面(包括就新申请人与证监会安排及参与交流)有丰富经验。 对证监会不时发布的相关证券法律、相关法规、守
6、则及指引,有深入了解。团队简介团队简介周怡菁周怡菁6周怡菁律师周怡菁律师 合伙人合伙人周怡菁律师于伦敦大学国皇学院 (A.K.C) 取得法律(一级荣誉)学士,并分别在1985年和1987年于英格兰及威尔士和香港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在公司融资领域,尤其是首次公开招股方面是经验丰富的从业者周怡菁律师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证监会的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及收购上诉委员会成员周怡菁律师于2002、2003、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 及 2015年,先后被亚洲法律与实务(Asia Law & Practice) 评选为优秀律师周怡菁律师于2014
7、 年金融月刊(Finance Monthly) 全球大奖中被评为香港年度资本市场律师周怡菁律师亦于2013年被收购国际(Acquisition International)评为杰出顾问周怡菁律师对中国工作具有广泛经验,并会讲普通话香港的发牌制度香港的发牌制度7在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营运的人士需获发牌及注册,有关规定载于2003年4月1日生效的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第V部。证监会负责执行该条例。该条例第V部设立了“单一发牌”制度,由此执行不同类型的受管制活动仅需一次发牌或注册。该条例禁止任何人士经营(或显示本身经营)受规管活动的业务,除非事前获得适当的授权或适用于相关豁免或除外责任。受规管活动受
8、规管活动类别类别8目前,香港有十类受规管活动:o第1类: 证券交易o第2类: 期货合约交易o第3类: 杠杆式外汇交易o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o第5类: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o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o第7类: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o第8类: 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o第9类: 提供资产管理o第10类:提供信贷评级服务获发牌法团获发牌法团9获发牌在香港从事受规管活动的法团,该条例第116部(2)要求,该法团须为在香港设立的公司或根据公司条例第XI部注册的海外公司,其主要营业地须位于香港(例如分公司)。通常,设立于香港的分支公司与在香港设立的公司须面对相同的法律及税务责任。尤其是,不论是本地还是海外公
9、司,适用的利得税率是一样的。在香港设立附属公司要比设立分支公司优胜,其主要原因是,附属公司将完全独立于其母公司,因此母公司不用对附属公司的债务负责。发牌规定的豁免发牌规定的豁免10在某些条件下,进行某类型受规管活动不需要取得其相关的牌照。主要适用的豁免包括:o附带豁免o提供保证金融资的豁免 o为集团成员公司提供意见的豁免发牌规定的豁免发牌规定的豁免11附带豁免附带豁免: 获发牌进行第1类受规管活动而经营某些其他受规管活动o若法团已就第1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获发牌,而其拟进行的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或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完全附带于该法团的证券交
10、易业务,则便毋须就这三类受规管活动领牌。o这项豁免通常适用于股票经纪人为其本身的证券客户提供投资意见或管理委托账户。发牌规定的豁免发牌规定的豁免12附带豁免附带豁免 : (续)(续)获发牌进行第2类受规管活动而经营某些其他受规管活动o如法团已就第2类受规管活动(期货合约交易)获发牌,而其拟进行的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完全附带于该法团的期货合约交易业务,则该法团便毋须就这两类受规管活动领牌。o这项豁免通常适用于股票经纪人为其本身的期货客户提供投资意见或管理委托账户。发牌规定的豁免发牌规定的豁免13附带豁免附带豁免 : (续)(续)获发牌进行第9类受规管活动
11、而经营某些其他受规管活动 o如法团就第9类受规管活动(资产管理)获发牌,而其拟进行的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或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纯粹是由于提供资产管理业务(就第4类及第5类而言,相关资产管理业务须涉及管理集体投资项目下的投资组合)而产生,该法团便毋须就此等类型受规管活动领牌。o这项豁免通常适用于基金经理为其本身的客户管理证券及/或期货合约的投资组合时,向交易商发出交易指示或提供投资意见/研究报告。发牌规定的豁免发牌规定的豁免14提供提供保证金融资的豁免保证金融资的豁免 :o假如你已就第1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获发牌,便毋须另行就
12、第8 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领牌,以向你的客户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o然而,你需要就缴足股本方面遵守更严格的财政资源规定,才可进行有关活动。o这项豁免通常适用于同时为本身的证券客户提供保证金融资的股票经纪人。15发牌规定的豁免发牌规定的豁免为集团成员公司提供意见的豁免为集团成员公司提供意见的豁免:o假如你纯粹向你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控股公司或该控股公司的其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与受规管活动有关的意见或服务,你便毋须就第4类受规管活动(就证券提供意见)、第5类受规管活动(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6类受规管活动(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或第9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资产管理)领牌。1
13、6发牌规定的豁免发牌规定的豁免与专业投资者进行交易的豁免与专业投资者进行交易的豁免 :o假如你以主事人身分行事并只与专业投资者进行交易,便毋须就期货或证券交易的活动领牌o专业投资者的定义载于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 第1 部o然而,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中有关专业投资者的定义不适用于这项豁免17资本要求资本要求下表是每一类受规管活动的最低资本要求(假如你就多于一类的受规管活动提出申下表是每一类受规管活动的最低资本要求(假如你就多于一类的受规管活动提出申请,你应该维持的缴足股本的最低数额及速动资金,将以你所申请的有关受规管活请,你应该维持的缴足股本的最低数额及速动资金,将以你所申请的有关受规管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