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法律制度-5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工程合同法律制度-5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合同 法律制度 课件
- 资源描述:
-
1、序号章节内 容1担保概述担保的概念、担保的分类、担保的方式、无效担保合同、担保责任的免除2保证概念、法律特征、保证的方式、订立保证合同应注意的问题3抵押概念、法律特征、订立抵押合同应注意的问题4质押概念、法律特征、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5定金概念、法律特征、订立定金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担保:指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为了使合同能够得到全面按约履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通过,1995年10月1日实施。共分7章96条,分别对担保的5种方式、担保的目的和原则等问题作了集中规定。 当事人:债权人(担保权人)、债务人(被担
2、保人)、第三人(担保人) 又称信用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用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担保。 又称财产担保。指由自然人或法人以其自身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又称定金担保。指在债务以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依据法律规定而存在的担保。 对于法定担保,当事人也可以进行约定。有约定且合法有效的,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者,按担保法执行。 依据当事人的约定而成立的担保。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以担保债权的履行,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
3、的担保。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在合同中的,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证明合同成立及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中约定应。 概念: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担保法律后果的担保合同。分为:全部无效的担保合同、部分无效的担保合同。 担保人主体不合格担保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担保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合同形式不合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合同无效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以法律、法规
4、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无效担保合同或者担保合同中的无效条款自始无效: 没有履行的,不得履行; 正在履行的,应停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应依法各自承担责任。担保合同被
5、依法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返还财产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主债务已经得到全面、正确的履行。债权人擅自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在法定期间未主张债权。 2002年,上海某大厦建设工程即将开工。原、被告在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一份(履约)保证金协议,约定由原告支付5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同时约定了补偿办法和违约责任等。协议签订后,经被告认可,原告实际支付了450万元。被告收取此笔保证金后,即将其挪用于工程建设中。一年期满后被告
6、未按约如期返还保证金。双方于2002年9月24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被告从2002年10月起逐月归还,到2003年3月前全部交付保证金。但到期被告仍未归还,原告催索无着,遂书面通知被告解除补充协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招投标法第46条第2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法律关系涉及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