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税收基础知识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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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基础知识培训新办企业须知天心区地天心区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税局纳税人学校培训内容 一、税务登记 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五、依法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 六、如实、按时申报 七、按时缴纳税款 八、网上报税注意事项 九、了解税收政策的几个途径 十、享受税收优惠应及时备案 十一、法律责任 穿插内容.doc第一部分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设立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的变更登记、依法申请停业、复业登记、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一、新办登记(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
2、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办理开业登记,领取并填写相应的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按规定填写完相应的表格后,将表格提交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并附送有关证件、资料。(二)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持有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正本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或者单位证明;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要提供本单位财政预算类型的证明文件;3.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卡原件、复印件、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4.法人代表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原件、复印件;5.技术监督
3、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6.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自有房产证明、租赁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7.纳税人的关联企业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8.税务登记表;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变更登记 (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如单位名称、法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股东、经营范围、银行账户、分支机构等,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纳税人按规定填写完表格后,将表格提交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并附送有关证件、资料。 (二)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持有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的证件及
4、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登记变更表;4、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并持此证明在经营地进行报验登记。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其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四、其他要求 在各类税务登记管理中,纳税人应该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分别提交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同时,应当按照税务机
5、关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纳税人如果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正确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第二部分 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一、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1、纳税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6、,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2、账簿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连续地记录其各种经济业务的账册或簿籍。它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二、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7、应当合法、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第三部分 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的备案 一、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报送税务机关存储备查。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
8、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规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二、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要求 如果使用计算机记账,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 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如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应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财务制度及软件备案报告书.doc第四部分 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一、按
9、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含义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如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税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规定数额内的罚款。 税控装置是正确反映纳税人收入情况,保证计税依据和有关数据的正确生成、安全传递及可靠储存,并能实现税收控制、管理的器具和支持该器具的管理系统。二、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要求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普通发票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也应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纳税人购置
10、税控装置后,应当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注册登记。新开业的用户,应当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购置税控装置,并完成注册登记。纳税人如果在专业市场内,可由市场主办单位集中管理,统一购置使用税控装置。 在使用税控收款机之前,由主管税务机关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实施税控初始化。在经营过程中,不论以现金还是非现金方式收取款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外),都必须通过税控收款机如实录入经营数据,开具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控收款机发票。第五部分 依法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 一、依法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含义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其中,增
11、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对于各类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使用和缴销,纳税人均应依法进行。 二、发票的领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纳税人购票申请,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领取发票领购簿。 纳税人应当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临时
12、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三、发票的开具、取得及使用 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纳税人有权拒收。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13、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发票.doc 四、发票的保管及缴销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处理.doc第六部分 按时、如实申报一、按时、如实、申报的的含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如实
14、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税,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二、注意事项1、即使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零申报),同时报送其他纳税资料。2、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同时报送其他纳税资料。3、申报期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三、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
15、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申报的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取直接上门申报的方式;也可以经税务机关批准,采取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包括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采取其他申报方式。 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必须先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成功签订三方协议。 五、各税、费、金申报缴纳的具体要求 各税、费、金申报的适用主体、时限、要求不尽相同,下面对几个主要税、费、金进行简要讲解。其他各税、费、金申报缴纳的有关事项,参见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文件或咨询主管税务部门。(一)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
1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国税发2008120号: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2、征税范围: 企业以货币
17、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3、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4、税率: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为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
18、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doc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xls(二)营业税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2、征税
19、范围: 应税劳务包括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部分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指有偿转让不具备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力、技术。 销售不动产指销售房屋等建筑物及其土地附着物的业务。 3、计税依据: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
20、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09年1月1日起,湖南省娱乐业中的歌厅、舞厅、酒吧、卡拉OK厅、高尔夫球营业税的税率暂按10% 执行,其余娱乐业征税项目的适用税率暂按5%。5、纳税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
21、税期的,自期满 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营改增”基本知识.ppt“营改增”基本知识一、“营改增”纳税人 (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营改增”纳税人3个基本要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了规定的应税行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
22、物、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行为人的资格主体是单位和个人。“营改增”基本知识一、“营改增”纳税人 (二)单位和个人的界定 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3、采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纳税人的界定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 以发包人的名义对外经营; 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不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营改增”基本知识一、“营改增”纳税人 (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
23、人(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2)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小规模纳税人或新开业的纳税人,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基本知识一、“营改增”纳税人 2、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
2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基本知识二、营改增征税范围:(一)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注:铁路运输不在试点范围内,航空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归在“现代服务业”中,以前营业税税目归在“运输业”下。(二)试点行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5、 现代服务业4大类.doc(二)试点行业-部分现代服务业: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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