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专题课件4.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民法专题课件4.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 专题 课件
- 资源描述:
-
1、民民 法法 学学 (上)4 主讲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朱建农朱建农 副教授副教授 律师律师 第二编第二编 物权法物权法 第六章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物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一、物权的概念一、物权的概念 1 1、定义: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定义: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利益的排他的权利。物,而享受利益的排他的权利。 关于物上请求权的性质: A、物上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因此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同,只有当物权存在时,物上请求权才能产生,物权消灭时,物上请求权也不能产生。 B、物上请求权的产生以物权人的支配权受到妨碍为条件,其目的在于回复物权的圆满支配状态
2、。 C、物上请求权获得满足时,物权回复圆满状态,而债权的请求权获得满足时,债权消灭。 物上请求权的种类: A、物上返还请求权;(物权法第34条) B、妨害排除请求权;(物权法第35条) C、妨害防止请求权(我国物权法称为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法第35条) D、恢复原状请求权;(物权法第36条) E、修理、重作、更换请求权。(物权法第36条) 买卖合同 孙先生 (买受人,债权人)(所有权人) 高先生(买受人,债权人)付款买卖合同交付 能否请求返还?图示1 吴先生(所有权人)(抵押人) 赵先生(借用人)借款合同 陆先生(买受人)(善意占有人)抵押买卖合同交付是否能主张抵押权?图示2 二、物权行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