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课件-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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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件 第五 遵守 社会公德 维护 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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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第五章 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秩序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 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 在公共生活中,一个人的行为,必定与他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公共生活的特点 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活动方式的多样性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 工作秩序 教学秩序 营业秩序 交通秩序 娱乐秩序 网络秩序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一)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二)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的必要前提 (三)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 (四)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最基本的手段:道德、法律 其他的手段:纪律、民间风俗、礼仪、宗教教规与戒律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一、社会公德及其特点 社会公德的概念 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社会公德的特点 继承性 基础性 广泛性 简明性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一)文明礼貌 (二)助人为乐 (三)爱护公物 (四)保护环境 (
3、五)遵纪守法三、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 (一)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 当前,我国遵守社会公德的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忧虑的现象。 (二)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正确使用网络工具 健康进行网络交往 自觉避免沉迷网络 养成网络自律精神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 (一)指引作用规定人们必须做什么,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 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 (二)预测作用告之人们应该如何做,某种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 (三)评价作用判定,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正当、有效、合法。 (四)强制作用制裁、惩罚犯罪、强
4、制罪犯接受改造。 (五)教育作用宣传教育群众,惩戒违法。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1、立法时间: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2、立法目的与意义:(1)一方面规范、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2)另一方面规范、指导公安机关和警察的执法行为。3、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 扰乱社会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妨害社会管理 (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
5、5、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行政拘留(5日以下、5日至10、10日至15日、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日) 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 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第四十二条对侵犯人身权利六项行为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6、处罚程序 调查(告之权利,表明身份,回避,传唤,询问) 决定 执行 对处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7、公安机关和警察执法的主要行为规范 严禁刑讯逼供 严禁采用威胁、引
6、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严禁体罚、虐待、侮辱 严禁超时限制人身自由 严禁罚没款物不开收据或不如实填写收据(二)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1、立法时间:198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行;1992年国务院颁布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细则 2、立法目的:在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3、基本原则 政府依法保障原则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和平进行原则4、适用范围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
7、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5、程序 申请 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许可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体、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不予许可的情形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煽动民族分裂的; 有充分根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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