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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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 认定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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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课件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霍晓军二一二年八月工伤定义工伤定义 工伤也称为职业伤害,是指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工作、工伤也称为职业伤害,是指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工作、执行职务行为或从事与工作、执行职务行为相关的活动,发生意外执行职务行为或从事与工作、执行职务行为相关的活动,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包括负伤、致残、死亡。最初工伤的范围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包括负伤、致残、死亡。最初工伤的范围并不包括职业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各国将职业病并不包括职业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各国将职业病纳入了工伤范围,并写进国际公约。简言之,工伤即纳入了工伤范围,并写
2、进国际公约。简言之,工伤即“因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受到伤害”。我国目前所称的工伤和工伤包括的范围基本上同国际。我国目前所称的工伤和工伤包括的范围基本上同国际一致。一致。工伤保险条例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已经20102010年年1212月月8 8日日国务院第国务院第13613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概述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非本人
3、主要责任的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原条款为:原条款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修改内容:工伤保险条例概述第十六条修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原条款为:原条款为:
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修改内容:工伤保险条例概述第二十条修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起60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
5、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定申请,应当在15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 ”
6、修改内容:工伤保险条例概述原条款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概述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四款修改为:第四款修改为:“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
7、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第六款修改为:第六款修改为:“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原条款为:原条款为: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住院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
8、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修改内容:工伤认定工作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9、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害的;(四)患职业病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的;(
10、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工作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48小时之内经抢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二)在抢险救
11、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工作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
12、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认定工作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日起30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
13、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 1年内,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14、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工作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工伤认
15、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面告知
16、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公司关于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的资料要求)(公司关于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的资料要求)工伤认定工作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
17、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程序 1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
18、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此系其法定义务。 2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19、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权益。职工的合法权权益。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工伤认定程序 申报工伤要填写申报工伤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
20、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程序 1 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认定机构,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认定机构,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授权认定机构)工伤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授权认定机构
21、)工伤认定专用印章。认定专用印章。 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程序 1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20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2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行。 送达和抄送工伤认定程序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
22、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或诉讼 工伤认定程序 员工得到工伤认定后,治疗恢复期结束后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开始享员工得到工伤认定后,治疗恢复期结束后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及享受工伤待遇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认定申请工作的几点具体事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认定申请工作的几点具体事项申请和认定时需要注意的几个法定实效时间申请和认定时需要注意的几个法定实效时间工伤文书送达回证工伤文书送达回证认定、认定、 不予认定、不予认定、
23、不予受理法律文书不予受理法律文书工伤案例分析【案例一【案例一】 甲公司是一建筑工程公司,现甲将一个建筑工程承包给刘某,而后甲公司是一建筑工程公司,现甲将一个建筑工程承包给刘某,而后刘某雇佣赵某到建筑工地干活。赵某在工地施工时,因脚手架坍塌刘某雇佣赵某到建筑工地干活。赵某在工地施工时,因脚手架坍塌倒地受伤。倒地受伤。赵某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若是工伤,则应由谁来承担工赵某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若是工伤,则应由谁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伤保险责任? 工伤案例分析 【评析【评析】赵某在刘某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时受到事故伤害,符合赵某在刘某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时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
24、险条例第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即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此,本案中赵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因此,本案中赵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在确定了此情形属于工伤后,我们面临一个选择,到底应当由谁来承担赵某的在确定了此情形属于工伤后,我们面临一个选择,到底应当由谁来承担赵某的工伤保险责任,是承包人刘某还是甲公司?本案中,甲公司将一工程承包给自工伤保险责任,是承包人刘某还是甲公司?本案中,甲公司将一工程承包给自然人刘某,伤者赵某是刘某的雇员,然而承包人
25、刘某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虽然人刘某,伤者赵某是刘某的雇员,然而承包人刘某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虽然发包人甲公司具备用人单位资格,但赵某与甲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然发包人甲公司具备用人单位资格,但赵某与甲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根据根据 相关规定: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任。”,应当本案中的甲公司承担赵某的工伤保险责任。,应当本案中的甲公司承担赵某的工伤保险责任。工伤案例分析 【案例二【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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