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方法(doc 12页).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方法(doc 12页).doc》由用户(欢乐马)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方法doc 12页 堤防 工程 建设 计划 管理 方法 doc 12
- 资源描述:
-
1、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进一步管好用好堤防工程建设投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产业政策及国家有关投资计划管理法规,结合堤防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计划管理是指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的职责划分、基本建设程序、投资安排原则、计划管理、检查监督、工程验收和后评估、奖惩措施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各类堤防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复建以及堤基处理、穿堤建筑物、堤岸防护、崩岸治理、险工险段处理等范围。第四条 堤防是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的基础,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
2、产安全的重要屏障。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计划管理机构,完善计划管理制度,充实人员,明确责任,保障计划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工作。第二章 职 责 划 分第五条 水利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各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负责组织制定全国防洪规划、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组织拟定一定时期内堤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措施和建设重点。第六条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力争三年内使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干流的1、2级堤防工程,配合使用其他防洪设施,达到能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的标准,其中重点地段的堤防达到能防御百年一遇洪水的标准。第七条 堤防
3、工程建设应优先保证水毁堤防工程修复、堤防基础防渗处理、填塘固基、重点崩岸治理、险工险段治理、堤身断面未达标堤段加高培厚和病险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等确保安全度汛的项目建设。第八条 堤防级别为1、2级,以中央投资为主体的堤防工程,国际界河和跨省重要支流等堤防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由水利部组织审查、审核,国家计委审批确定投资规模。以中央参与投资的3、4级堤防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对工程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由流域机构组织审查报部审批,初步设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审查,报流域机构审批,水利部各流域机构负责计划管理。第九条 其它堤防工程建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流域防洪规划总体任务要求和建设目标,提
4、出建设方案,组织审查,报送流域机构提出审核意见后,按基建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负责组织实施。第十条 管理职责1、水利部各流域机构计划管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本流域的防洪规划、大江大河和跨省重要支流堤防工程建设计划。代表国家对1、2级堤防工程、以中央投资为主体的3、4级堤防工程、国际界河和跨省重要支流等堤防工程实施计划管理,掌握堤防工程现状、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投资,保证建设重点,搞好效益跟踪。负责组织编报本流域堤防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编制、审查单项工程施工计划和工程建设形象计划,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的其它重要支流堤防工程
5、建设项目计划。加强堤防工程建设投资政策研究,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堤防工程建设投资机制,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步伐。2、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计划管理职责负责本省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单项工程计划、工程建设形象计划的编制、申报、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对本省堤防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三章 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一条 堤防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照隶属关系和计划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第十二条 基本建设程序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设)、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估。第十三条 堤防工程建设项目
6、立项审批分为四个阶段,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首先提出项目建议书。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对要求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应有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并且编制年度计划、单项工程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计建设【1996】673号),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有关文件,必须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负责组织编制,并承担相应的前期工作费用,完成相应的前期工作量。第十五条 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等文件的编制,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根据堤防的
7、级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承担。对不同等级堤防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按堤防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补充规定(水建管1998541号文)执行。第十六条 堤防工程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堤防加固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各流域规划制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设计质量。第十七条 要强化设计单位资质审查,按堤防级别明确相应的设计资质,严禁越级设计。设计单位的级别不能满足相应工程级别的设计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其设计方案。堤防工程项目要开展设计单位的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第十八条 单项工程设计编制必须严格按已确定的初步设计总规模和标准编制。堤防各单项工程设计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缘由和工程概况
8、;2、工程地质、地貌基础资料;3、采用的规程规范和主要设计、技术指标(其中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等);4、工程布置及方案设计;5、施工组织设计;6、工程施工及建设管理设计;7、工程预算及效益分析;8、工程设计各类资料(如地质资料图、工程布置图等)。第十九条 在堤防工程建设中,工程概算确需调整,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报批。中央与地方共同负责投资建设的堤防工程,调整概算后增加的投资按原批比例共同分担;中央补助项目和地方项目调整概算后所增加的投资原则上由地方承担,中央不再增加补助投资。第二十条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或审批后,三年内未能按规定报送下一阶段设计文件的,原报告必
9、须重新编制报批。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要求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规计(1996)608号文)执行。第二十二条 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具体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要求,按照1993年电力部、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执行。可研阶段必须在充分做好现状堤防断面、水下地形测量、堤防基础勘探和堤身稳定、渗透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堤防断面设计。第二十三条 堤防工程初步设计(或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具体内容和深度要求按照电力部、水利部1993年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执行。初步设计报告在报送主管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