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doc 3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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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GB5031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1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
2、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 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
3、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张宜 张晓微 孙兰 李雪佩 张文才 陈琪 成彦 温伯银 赵济安 瞿二澜 朱立彤 刘侃 陈汉民目次1总则(1)2术
4、语和符号(2)2.1术语(2)2.2符号与缩略词(5)3系统设计(7)3.1系统构成(7)3.2系统分级与组成(9)3.3缆线长度划分(1 1)3.4系统应用( 1 2)3.5屏蔽布线系统(1 3)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1 3)3.7工业级布线系统(1 4)4系统配置设计(1 5)4.1工作区(1 5)4.2配线子系统(1 5)4.3干线子系统(1 7)4.4建筑群子系统(1 8)4.5设备间(1 8)4.6进线间(1 8)4.7管理(1 8)5系统指标(20)6安装工艺要求(31)6.1工作区(3 1)6.2电信间(31)6.3设备间(3 2)6.4进线间(3 3)6.5缆线布放(3
5、4)7电气防护及接地(3 6)8防火 (3 9)本规范用词说明(4 0)附:条文说明(41)1总则1.0.1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1.0.3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并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综合布线系统应与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公共安全
6、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并按照各系统信息的传输要求优化设计。1.0.5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物的公用通信配套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应满足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业务的需求。1.0.6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经过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1.0.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布线cabling能够支持信息电子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插软线和连接器件组成的系统。2.1.2建筑群子系统campus subsystem由配线设备、建筑物之间的干线电缆或光缆、设备缆
7、线、跳线等组成的系统。2.1.3电信间telecommunications room放置电信设备、电缆和光缆终端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专用空间。2.1.4工作区work area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2.1.5信道channel连接两个应用设备的端到端的传输通道。信道包括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2.1.6链路link一个CP链路或是一个永久链路。2.1.7永久链路permanent link信息点与楼层配线设备之间的传输线路。它不包括工作区缆线和连接楼层配线设备的设备缆线、跳线,但可以包括一个CP链路。2.1.8集合点(CP)consolidation point楼
8、层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水平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2.1.9 CP链路cp link楼层配线设备与集合点(CP)之间,包括各端的连接器件在内的永久性的链路。2.1.10建筑群配线设备campus distributor终接建筑群主干缆线的配线设备。2.1.11建筑物配线设备building distributor为建筑物主干缆线或建筑群主干缆线终接的配线设备。2.1.12楼层配线设备floor distributor终接水平电缆j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子系统缆线的配线设备。2.1.13建筑物入口设施building entrance facility提供符合相关规范机械与电气特性的连接器件,使得
9、外部网络电缆和光缆引入建筑物内。2.1.14连接器件connecting hardware用于连接电缆线对和光纤的一个器件或-组器件。2.1.15光纤适配器optical fibre connector将两对或-对光纤连接器件进行连接的器件。2.1.16建筑群主于电缆、建筑群主干光缆campus backbone cable用于在建筑群内连接建筑群配线架与建筑物配线架的电缆、光缆。2.1.17建筑物主干缆线building backbone cable连接建筑物配线设备至楼层配线设备及建筑物内楼层配线设备之间相连接的缆线。建筑物主干缆线可为主干电缆和主干光缆。2.1.18水平缆线horizon
10、tal cable楼层配线设备到信息点之间的连接缆线。2.1.19永久水平缆线fixed herizontal cable楼层配线设备到CP的连接缆线,如果链路中不存在CP点,为直接连至信息点的连接缆线。2.1.20 CP缆线cp cable连接集合点(CP)至工作区信息点的缆线。2.1.21信息点(TO)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2.1.22设备电缆、设备光缆equipment cable通信设备连接到配线设备的电缆、光缆。2.1.23跳线jumper不带连接器件或带连接器件的电缆线对与带连接器件的光纤,用于配线设备之间进行连接。2.
11、1.24缆线(包括电缆、光缆)cable在一个总的护套里,由一个或多个同-类型的缆线线对组成,并可包括一个总的屏蔽物。2.1.25光缆optical cable由单芯或多芯光纤构成的缆线。2.1.26电缆、光缆单元cable unit型号和类别相同的电缆线对或光纤的组合。电缆线对可有屏蔽物。2.1.27线对pair一个平衡传输线路的两个导体,一般指一个对绞线对。2.1.28平衡电缆balanced cable由一个或多个金属导体线对组成的对称电缆。2.1.29屏蔽平衡电缆screened balanced cable带有总屏蔽和或每线对均有屏蔽物的平衡电缆。2.1.30非屏蔽平衡电缆unscr
12、eened balanced cable不带有任何屏蔽物的平衡电缆。2.1.31接插软线patch calld-端或两端带有连接器件的软电缆或软光缆。2.1.32多用户信息插座muitiuser 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在某-地点,若干信息插座模块的组合。2.1.33交接(交叉连接)crossconnect配线设备和信息通信设备之间采用接插软线或跳线上的连接器件相连的-种连接方式。2.1.34互连interconnect不用接插软线或跳线,使用连接器件把-端的电缆、光缆与另-端的电缆、光缆直接相连的-种连接方式。2.2符号与缩略词英文缩写英文名称中文名称或解释ACR
13、Attenuation to crosstalk ratio衰减串音比BD Building distributor建筑物配线设备CD Campus Distributor建筑群配线设备CPConsolidation point集合点dBdB电信传输单元:分贝d.c.Direct current直流EIA Electronic Industries Association美国电子工业协会ELFEXT Equal level far end crosstalk attenuation(10ss)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FD Floor distributor楼层配线设备FEXT Far end cro
14、sstalk attenuation(10ss)远端串音衰减(损耗)IEC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EE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美国电气及电子工程师学会IL Insertion 10SS插入损耗IP Internet Protocol因特网协议ISDN 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network综合业务数字网IS0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国
15、际标准化组织LCLLongitudinal to differential conversion lOSS纵向对差分转换损耗0FOptical fibre光纤PSNEXTPower sum NEXT attenuation(10ss)近端串音功率和PSACRPower sum ACRACR功率和PS ELFEXTPower sum ELFEXT attenuation(10ss)ELFEXT衰减功率和RLReturn 1oss回波损耗SCSubscriber connector(optical fibre connector)用户连接器(光纤连接器)SFFSmall form factor c
16、onnector小型连接器TCLTransverse conversion lOSS横向转换损耗TETerminal equipment终端设备TIA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美国电信工业协会UL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美国保险商实验所安全标准Vr.m.sVroot.mean.square电压有效值3系统设计3.1系统构成3.1.1综合布线系统应为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应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业务等信息的传递。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宜按下列七个部分进行设计:1工作区: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TE)的区域
17、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由配线子系统的信息插座模块(TO)延伸到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缆线及适配器组成。2配线子系统: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模块、信息插座模块至电信间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和光缆、电信间的配线设备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等组成。3干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至电信间的干线电缆和光缆,安装在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4建筑群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多个建筑物之间的主干电缆和光缆、建筑群配线设备(C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5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幢建筑物的适当地点进行网络管理和信息交换的场地。对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
18、。电话交换机、计算机主机设备及入口设施也可与配线设备安装在-起。6进线间:进线间是建筑物外部通信和信息管线的入口部位,并可作为入口设施和建筑群配线设备的安装场地。7管理:管理应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模块等设施按-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3.1.3综合布线系统的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1综合布线系统基本构成应符合图3.1.3-1要求。注:配线子系统中可以设置集合点(CP点),也可不设置集合点。2综合布线子系统构成应符合图3.1.32要求。注:1图中的虚线表示BD与BD之间,FD与FD之间可以设置主于缆线。2建筑物FD可以经过主干缆线直接连至CD,TO也可以经过水平
19、缆线直接连至BD。3综合布线系统入口设施及引入缆线构成应符合图3.1.3-3的要求。注:对设置了设备间的建筑物,设备间所在楼层的FD可以和设备中的BDCD及人口设施安装在同一场地。3.2系统分级与组成3.2.1综合布线铜缆系统的分级与类别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要求。表3.2.1铜缆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系统分级支持带宽(Hz)支持应用器件电缆连接硬件A100KB1MC16M3类3类D100M55e类55e类E250M6类6类F600M7类7类注:3类、55e类(超5类)、6类、7类布线系统应能支持向下兼容的应用。3.2.2光纤信道分为OF-300、OF-500和OF-2000三个等级,各等级光
20、纤信道应支持的应用长度不应小于300m、500m及2000m。3.2.3综合布线系统信道应由最长90m水平缆线、最长10m的跳线和设备缆线及最多4个连接器件组成,永久链路则由90m水平缆线及3个连接器件组成。连接方式如图3.2.3所示。3.2.4光纤信道构成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至楼层电信间的光纤配线设备应经光纤跳线连接构成(图3.2.4-1)。2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在楼层电信间应经端接(熔接或机械连接)构成(图3.2.4-2)。3水平光缆经过电信间直接连至大楼设备间光配线设备构成(图3.2.43)。注:FD安装于电信间,只作为光缆路径的场合。3.2.5当工作区用户终端设备或某
21、区域网络设备需直接与公用数据网进行互通时,宜将光缆从工作区直接布放至电信入口设施的光配线设备。3.3缆线长度划分3.3.1综合布线系统水平缆线与建筑物主干缆线及建筑群主干缆线之和所构成信道的总长度不应大于2000m。3.3.2建筑物或建筑群配线设备之间(FD与BD、FD与CD、BD与BD、BD与CD之间)组成的信道出现4个连接器件时,主干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3.3.3配线子系统各缆线长度应符合图3.3.3的划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线子系统信道的最大长度不应大于100m。2工作区设备缆线、电信间配线设备的跳线和设备缆线之和不应大于10m,当大于10m时,水平缆线长度(90m)应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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