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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doc 38页).doc

  • 上传人(卖家):欢乐马
  • 文档编号:280035
  • 上传时间:2020-02-23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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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doc 38页 南京市 建设 工程 安全生产 监督 管理体系 doc 38
    资源描述:

    1、南京市建设工程落实监理安全责任指导手册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编2007.5.南京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的和职责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的是认真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确保不因工程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3.2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是积极贯彻执行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如下:1)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

    2、施工组织设计中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4)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使之有效运行。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4.1健全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4.1.1建设单位在与工程监理企业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3、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费用。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4.1.2监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负责。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专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专门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理企业设派出机构的,应指派该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4.1.3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对

    4、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委托专人(专职或兼职)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4.1.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依据条例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4.1.5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3)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4)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题报告等文件;5) 组织审批施

    5、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7)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4.1.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1) 参与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 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4)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5)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

    6、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制度的执行情况;6) 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7) 核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安装和验收的手续及记录;8)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4.1.7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编写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3) 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4) 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4.1.8监理员职

    7、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求整改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报告。4.2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4.2.1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1) 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应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由

    8、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理制度。主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如下: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制度;02 施工单位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核验制度;03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04 督促安全问题整改制度;05 工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安全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06 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4.2.2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1)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应包括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内容;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已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针对经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检查方案;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

    10、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4.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3.1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需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委托监理协会)负责上岗人员的安全生产再教育。4.3.2监理企业、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作为职工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4.3.3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协会及监理企业对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情况,应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

    11、工作5.1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5.1.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1)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2)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理等专项保护措施,并签署意见。5.1.2核验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5.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2)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12、防护、技术、管理等)应具有可操作性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4) 应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清单及费用使用计划;5) 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 冬期、雨季等长发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7)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要求;8)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5.1.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2)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 应

    13、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审查论证的签署齐全有效;4)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5.1.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1)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4)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5) 施工单位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数量应

    14、符合实际施工的需要,其特种作业上岗证书应齐全有效。5.1.6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工作。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2) 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4)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发出。5.1.7认真核验开工条件。项目监理机构应认真核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开工条件包括:工程施

    15、工组织设计已报批、施工测量控制点已复核、施工许可证已领、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施工人员和材料设备已按计划到场等。5.2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5.2.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运行情况,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5.2.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5.2.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5.2.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5.2.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事故处理程序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5.2.6建筑

    16、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检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对其编制的专项拆装方案进行审查。5.2.7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应按国家规定使用期限,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合格后使用,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检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和登记手续。5.2.8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向总监、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报告。5.2.9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经常(一般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备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5.2.10

    1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关注含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情况并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或巡查。应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应写入监理日记;5.2.1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5.2.12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监理人

    18、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5.2.13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口头监理指令和书面监理指令。1) 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抄报建设单位。3) 工程暂停令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

    19、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工程暂停令应抄报建设单位。4) 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报告;并及时向工程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5.3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5.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的内容1) 监理规划(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3)

    20、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4) 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5)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审核资料;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题会议纪要;7) 关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8) 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9) 关于安全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5.3.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审核后资料管理员保管。5.3.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6安全生产监

    21、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6.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符合意见规定的程序。(见图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框图)6.1.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6.1.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6.1.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

    22、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签收备案。6.1.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6.2监理单位主要工作的程序6.2.1开工报审程序1

    23、)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填写工程开工申请表(表A1)具体列出开工条件准备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核验批准。2) 项目监理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开工条件情况。条件具备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开工;条件不具备的,不能同意开工。3) 开工条件不具备,施工单位坚持自行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予制止,并视情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单位坚持开工的,项目监理部应予识别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必要时向建设管理部门报告。4) 开工条件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01 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资质已经审查通过;02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测

    24、量控制点、首道工序的准备工作以及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均经审查通过;0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已经审查通过;04 施工许可证已领;05 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06 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07 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齐全;图纸审核中心已经审查同意;08 施工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已按计划进场;09 工程围挡、冲洗台设置和现场平面布置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6.2.2施工单位资质报审程序1) 总承包单位和已经招标程序确认中标的分包单位应将项目中标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B

    25、类C类人员证等资料报关监理核验(表A8)。监理机构应注意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冒名挂靠等情况。2) 未经招标程序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先将企业资质等相关资信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分包单位资信报审单表A3.4)。报送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安全责任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资信审核合格后,监理方可同意其承接相应分包工程。但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3)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报审资料均应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后上报。6.2.3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1

    26、)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A3.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2)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关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3)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

    27、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书面论证审查报告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4)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5) 下列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0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02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03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8、;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04 起重吊装工程。05 脚手架工程。包括:a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b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c悬挑脚手架;d门型脚手架;e挂脚手架;f吊篮脚手架;g卸料平台。06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07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包括:a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b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c隧道工程施工;d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e特种设备施工;f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g 6m以上的边坡施工;h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i港口工程、航道工程;j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

    29、的施工。6) 下列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01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02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03 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04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0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0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6.2.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报审程序1) 建筑

    3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表A3.2)及所附资料(如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进行程序性核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件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按使用登记要求进行登记;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方可同意使用;6.2.5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1) 施工特种作业施工

    31、前,施工单位应将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列表报送给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表A8),项目监理机构应核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并留存复印件备案;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不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施工单位有无证上岗等情况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6.2.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1) 施工单位就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时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表A4.3)。6.2.7安全隐患处理程序(见图2安全隐患处理

    32、程序框图)1) 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报告;2)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安全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决定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表B2)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签发工程暂停令(表B1)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执行;工程暂停令(表B1)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 施工单位整改结束,应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单(表A5)或工程复工报审表(表A6),经项目监理机构检查验收合格,方可同意恢复试;4)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报告,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5) 发现、要求、复

    33、查、报告和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6.2.8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1) 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2) 当现场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中(按建设部令第3号分级,相当于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表B1),并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

    34、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表A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3) 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必要时应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受监理任务成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职责分配收集工程相关资料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审查、核验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资料符合不同意进场施工施工单位修改、补充技术文件、资料,并重新报审不符合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符合不符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及停工要求施工单位是否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5、或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否是检查、复查施工单位整改情况符合向建设主管部门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整改不符合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整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资料,并按规定立卷归档6.3 监理单位主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框图图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程程序图符合发现安全隐患整改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同意继续施工或同意复工整理资料归档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发工程暂停令施工方暂停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拒不整改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停止施工监理查检验收不符合图2 安全隐患处理程序框图附录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监

    36、理规划)编写提纲一、 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内容、范围1. 工程概况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特点、重点、难点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范围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据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内容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框图2. 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3. 人员职责权分配1) 总监理工程师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 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4) 专业监理工程师5) 监理员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2.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3. 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制度4. 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制度

    37、5. 安全巡视、检查制度6. 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含框图)2.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报审程序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报审程序5. 安全隐患处理程序6.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法1. 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2.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机构建立情况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C类人员)证书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5. 审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6. 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7. 检查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实施

    38、情况8. 参加施工企业(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9. 安全隐患整改指令10. 安全隐患的报告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和主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用表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通知单回复单、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复工申请、例会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安全隐患报告记录、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表、安全整改报告等)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3. 监理须复核安全许可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一览表4. 监理须编制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一览表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巡查用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编写提纲一、 本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9、特殊性1. 本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特点2. 本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安全评估3. 本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点4. 本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流程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3. 审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验收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4.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情况5. 定期、不定期巡查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6. 发现安全隐患的报告和处理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法及措施(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般方法及措施

    40、1.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C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2.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3. 审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4. 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5. 审核施工单位特种设备验收情况。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总包、分包、出租、安装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41、、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2) 特殊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应向建设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6.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7.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8.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符合要求的,同意继续施工或同意复工。9.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二) 针对本专业工

    42、程(或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特殊方法及措施(以模板工程为例)1.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程序性审查要求:1) 方案应有针对性;2) 方案内容应齐全,包括荷载取值、设计计算及支模、看模(观测)、拆模的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3) 方案应符合审批程序。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批准人应是施工单位(法人)技术负责人;4) 特殊结构(大空间,大跨度、厚大结构、悬挑结构等)模板工程的专项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通过。2. 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计算审核要点:1) 荷载取值应符合规范 2) 模板支撑系统应当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新筑混凝土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包括振动

    43、);3) 模板支撑的搭设尺寸如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扫地杆等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4) 要有立柱和整体稳定性验算;5) 要有搭设施工图和细部构造详细。对材料的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和剪刀撑设置等有详细说明;6) 拆模条件计算;混凝土强度要求;拆模顺序;周转材料配备数量要求。3. 安全技术措施审核要点1) 栏杆高度和搭设高度、围护网(栏)设置等措施;2)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3) 立柱(杆)底部承载能力、底部垫板设置;4) 临时用电安全措施;5) 消防安全措施;6)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措施;7) “洞口”“临边”安全措施;8) 拆模安全措施;9) 施工班组安全技术交底措

    44、施;10) 材料(钢管、扣件、模板)等验收办法;11) 搭设过程检查(如扣件力矩)检查办法;12) 模板支撑、模板验收办法4. 监理巡查、检查要点1) 特殊作业人员(如架子工、电工等)持证情况;2) 搭设施工与模板工程的专项方案是否一致;如材料规格、纵距、横距、斜撑、连墙件设置等;3) 搭设施工的可靠性、稳定性检查,如立杆下垫板的质量、扣件力矩;4) 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作业;5) 施工单位模板支撑用搭设材料、搭设过程、验收程序和验收结果是否符合要求;6) 模板支撑系统拆除的和安全措施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附录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技术标准摘要一、 管线保护1

    45、. 给排水工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98)3.1.1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水质的抽样检测,并建立管理档案。3.3.4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过夜时,应悬挂安全红灯。4.1.3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3.3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雷雨季节前必须进行检查。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2.1.1检查井 井盖开启后,必须立即加盖安全网盖或设置护栏。白天应加挂三角红旗,夜间应加点红灯。3.1.1需下井作业时,必须履行批准手续。由作业班(组)长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经维护队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下井。3.1.3下井前应做好管道的降水、通风、气体检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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