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48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疏浚与吹填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培训课件(doc 48页).doc

  • 上传人(卖家):欢乐马
  • 文档编号:278693
  • 上传时间:2020-02-23
  • 格式:DOC
  • 页数:48
  • 大小:119.50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疏浚与吹填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培训课件(doc 48页).doc》由用户(欢乐马)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疏浚与吹填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培训课件doc 48页 疏浚 工程 安全 监理 控制 培训 课件 doc 48
    资源描述:

    1、 O 第十第十二二章章 疏浚与吹填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疏浚与吹填工程安全监理控制 12.1 概述概述 12.1.1 疏浚与吹填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及特点疏浚与吹填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及特点 (1)疏浚工程实际是为拓宽或加深水域而进行的水下土石方开挖工 程,一般分为基建性疏浚和维护性疏浚。按其主要目的和使用功能不 同可分为航道疏浚、港池疏浚、泊位疏浚、基槽开挖及吹填造陆等。 疏浚工程主要施工方法是根据不同的土质、工况等条件,结合工 期等要求,选用相应的挖泥船进行施工。挖泥船按其性能分为耙吸式 挖泥船、绞吸式挖泥船、链斗式挖泥船、抓斗式挖泥船、铲斗式挖泥 船等。 (2)吹填工程是指讲挖泥船挖去的泥沙,通过

    2、排泥管线输送到指定地 点进行填筑的作业。吹填工程主要包括吹填施工方法选择、水上及陆 地排泥管线架设、吹填区选择、围埝建造、排水口设置等。 吹填工程常用的施工方法有绞吸船直接吹填、 斗式船-泥驳-吹泥船 吹填、耙吸船吹填、耙吸船-储砂池-绞吸船吹填、斗式船-泥驳-储砂池- 绞吸船吹填、耙吸船-泥驳-吹泥船吹填、斗式船-泥驳-吹泥船-泵站吹填 等。 12.1.2 编写依据编写依据 (1) 水运工程质量检标准JTS 257-2008 (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运工程部分) (3) 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4)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 施工

    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年 11 月 24 日国务院令第 393 号) (7)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8)国家及各部委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9) 船舶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用手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主席令第 70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 年 4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号公布) (12)工程施工图纸 12.2 一般规定及各种船舶注意事项一般规定及各种船舶注意事项 12.2.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2.2.1.1 工程开工前

    4、,应了解施工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水上水下 设施资料和港航规章,并根据施工现场工况条件合理选择疏浚船舶。 12.2.1.2 工程开工前,陆地吹填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2.2.1.3 疏浚施工中挖到危险或不明物应即使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随意 处置。 12.2.1.4 疏浚船舶在库区、坝区下游或回水变动区施工应预先了解水库 调度运行方式。 12.2.1.5 水上建筑物附近疏浚作业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12.2.2 耙吸式挖泥船耙吸式挖泥船 12.2.2.1 作业时, 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的瞭望, 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 谨慎操作,安全会让。情况紧急时,应主动采取有利于防止碰撞的措

    5、施。 12.2.2.2 下放泥耙后,泥耙的吊索应保持垂直状态,不得松弛。波浪补 偿器跳动较大、耙头工作异常应立即起耙检查,并测出船位,准确记 录。 12.2.2.3 疏浚过程中不得急剧大角度转向。遇有横向强风、流压时,船 舶航向应与风向、流向保持适当角度。 12.2.2.4 清除耙头杂物应携带通信工具兵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正确 站位,并使用专用工具清除。 12.2.2.5 进入抛泥区应控制船速,逐步开启泥门。浅水区抛泥应留有适 宜的富余水深。 12.2.2.6 吹填作业应保持船舶平衡状态。靠泊码头吹填应根据潮水涨落 及时调整船舶与码头间的缆绳长度。 12.2.2.7 遇有不良工况船身摇晃较大

    6、时,吹填作业应立即停止,并拆除 管线接口。 12.2.2.8 泥浆浓度伽玛检测仪必须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检查或修理必 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和专业人员进行。 12.2.3 绞吸式挖泥船绞吸式挖泥船 12.2.3.1 定位钢桩应在船舶抛锚定位后沉放。双钢桩沉放状态下,船舶 不得横向移动。 12.2.3.2 沉放或起升定位钢桩时,人员不得在液压顶升装置和定位钢桩 附近通过或停留。 12.2.3.3 疏浚作业前,排泥管线的出泥管线应静检查确认稳固、正常, 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应设置围挡。 12.2.3.4 启动泥泵前,排泥管线附近的所有船舶和人员应撤离。 12.2.3.5 检查排泥管线应携带

    7、通信工具并设专人监护。主机应预先减速 或停车。 12.2.3.6 清理绞刀或泥口障碍物应关闭绞刀动力源开关,锁定桥架保险 销,排净回路水。作业人员应携带通信工具,并设专人监护。 12.2.3.7 短距离移泊时不得调整定位钢桩。长距离移泊或调遣应按船舶 技术说明书对定位桩进行处置或将定位钢桩放到封固。 12.2.3.8 水上排泥管线每间隔 50m 应设置一个昼夜显示的警示标志。 固 定浮管的锚应设置锚标。 12.2.3.9 泥浆浓度伽玛检测仪的使用、 管理、 检查或修理应符合 12.2.2.8 条的规定。 12.2.4 链斗式挖泥船链斗式挖泥船 12.2.4.1 链斗式挖泥船驻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

    8、工况,确定抛锚顺序及锚 位。 12.2.4.2 链斗式挖泥船挖泥时,应密切观察斗链运转状况和斗桥动态, 发现异常或遇有水下障碍物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发现塌方应迅速松 放主缆,移船躲避。 12.2.4.3 卸泥槽应在泥驳靠泊挖泥船后放松,并应在泥驳解缆前绞起。 12.2.4.4 清除泥井中障碍物时严禁斗链运转和斗桥移动。作业人员进入 泥井前,必须清除泥井上方可能坠落的物体。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12.2.4.5 在斗桥上作业时,通道及作业场所的污泥应冲洗干净,并作防 滑处理。 12.2.4.6 斗、链拆装前应显示船舶减速信号,插牢链斗保险装置。启用 吊车作业应指定专人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

    9、12.2.4.7 启动链斗前应检查有无障碍物,作业人员必须离开斗、链。启 动链斗时应慢车操作,缓慢空斗旋转。 12.2.5 抓斗式挖泥船抓斗式挖泥船 12.2.5.1 抓泥作业前,抓斗机操纵人员应预先发出警示信号,人员不得 进入其作业半径范围内。 12.2.5.2 移动抓斗时,抓斗不得碰撞泥驳或缆绳。装驳时,泥驳应根据 干舷高度的变化及时调整系缆。 12.2.5.3 抓斗下落时不得突然刹车。开挖强风化岩时,应控制抓斗下放 速度,不得强行合斗。 12.2.5.4 抓斗机应在允许负荷量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超载。抓到不 明物体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探明情况。 12.2.5.5 抓斗的索链缠绕抓斗时应立即

    10、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作业人员 不得攀爬或站在处于悬吊状态的抓斗上作业。 12.2.5.6 检修吊臂或其他索具应将吊臂放于固定支架上, 并停车、 断电、 悬挂“禁止启动”安全警示标志。 12.2.5.7 检修、调换抓斗应将抓斗放于专用斗架上或将抓斗职称牢固。 12.2.5.8 拆装抓斗时,较重斗件应使用吊机或滑车组。 12.2.6 铲斗式挖泥船铲斗式挖泥船 12.2.6.1 沉放钢桩和铲斗机操纵应符合 12.2.3.1 条和 12.2.3.2 条的规定, 并应按第 12.2.5 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12.2.6.2 在软土区域用钢桩进行抬船操作应均匀地对其施加压力,不得 用单根钢桩抬船。 12.

    11、2.6.3 拔出前钢桩应分级加荷,逐步拔出。 12.2.6.4 铲斗式挖泥船前移时,后钢桩的倾斜角最大不得超过 20。 12.2.6.5 开挖风化岩或坚硬土质应采用隔斗挖掘法。 12.2.7 吹泥船吹泥船 12.2.7.1 吹泥前,排泥管线附近的人员和船舶应撤离,并应与排泥区作 业人员取得联系。 12.2.7.2 清理沉石箱应在关闭泵机并在操纵台上悬挂“禁止启动”安全 警示标志后进行。 12.2.7.3 吸泥管堵塞后应关闭泵机并在操纵台上悬挂“禁止启动”安全 警示标志。清除堵塞物应设专人监护。 12.2.8 泥驳泥驳 12.2.8.1 泥驳不得超载。泥驳装载过程中的纵横倾角应在允许范围内。 1

    12、2.2.8.2 卸泥时,泥驳不得在横浪或转向航行过程中卸泥。 12.2.8.3 清除泥舱内较重杂物时,绳索、卡具及捆缚方式应安全可靠。 提升前,舱下人员应撤离。用泥驳的绞缆机向外拖拽杂物时,绞缆人 员应站在缆绳的侧面,其他人员不得靠近缆绳。 12.2.8.4 装泥过程中泥驳舱内不得打捞杂物,确需打捞时应停止装泥作 业。 12.2.8.5 泥驳的甲板工作场所及通道应保持整洁、 通畅, 及时清理油渍、 污泥等,不得堆放杂物。 12.2.9 排泥管线拖运架设排泥管线拖运架设 12.2.9.1 排泥管线对接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固定管线的一侧。 12.2.9.2 调整管线对接螺旋孔的位置时,作业人员不得将

    13、手指伸入法兰 孔内;紧固管线对接螺栓时,作业人员身体的各部位不得进入排泥管 下部。 12.2.9.3 受潮水影响、斜坡段或坝顶上的管线应进行固定。 12.2.9.4 排泥口的管线架设应稳定牢固。斜撑与水平杆应相互牵拉形成 整体。 12.2.9.5 水上拼接管线应设专人指挥,并应由起锚艇配合,作业人员应 2 人以上。 12.2.9.6 风浪、 流速较大的水域接拆排泥管时, 作业人员应系劳保险绳。 工作船上应配备带保险绳的救生圈,并设监护人。管线晃动严重时, 应停止接拆作业。 12.2.9.7 在通航水域沉放水下排泥管线必须申请发布“航行通告” ,并 设置警戒船只。 12.2.9.8 挖泥船自吹注

    14、水沉管时,管线的注水端应采用管线锚予以固 定,且注水速度不得过快。 12.2.9.9 空压机充气起浮水下管线时,充气管的耐压强度应满足要求, 接头应绑扎连接牢固。 12.2.9.10 锚艇起吊水下管线时,吊力及起吊索具应计算确定,起吊用 那个缓慢施力。 12.2.9.11 管线拖航前,浮筒应经漂浮试验。浮筒两侧链条及卡带应完 好,卡带螺栓应拧紧,首尾管口应用堵板予以密封。 12.2.9.12 拖航时管线两侧宜各系一根钢丝缆,连接各节浮筒,并应收 紧、受力一致。 12.2.9.13 被拖管线上应设置号灯、 号型, 其高度应高出管线 1.5m 以上。 12.2.9.14 拖轮拖带浮筒、管线时,拖带

    15、的管线长度应根据拖轮的拖力、 水文气象、航道条件等因素确定。拖轮的拖带能力应满足在静水中的 拖航速度不小于 5kn 的要求。拖带航行时,风力宜小于 6 级。 12.2.9.15 排泥管线需通过桥孔、群桩时,排泥管应采取固定措施。 12.3 专项工程或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专项工程或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12.3.1 疏浚工程疏浚工程 12.3.1.1 检查开工之前,施工单位是否对疏浚水域进行扫海,水下是否 有障碍物、废钢铁、战争遗留物和沉船等。 12.3.1.2 开工之前,业主也向施工单位提供该施工水域的勘察报告,如 不满足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可自行补钻。检查施工单位选择的挖 泥船和施工方

    16、案是否符合水域勘察报告的有关要求。 12.3.1.3 开工前监理部应协助业主进行测量控制点的移交;审查施工单 位设置的施工控制网是否复核规范和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设立的 水尺和潮位遥报仪,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水尺设定后要 进行同步水位观测比对,以后每月进行一次同步水位观测比对,并做 好详细的记录。 12.3.1.4 检查与审核浚前测量结果,主要是水深测量,以作为挖泥量计 算的依据。测量时应用 GPS 定位,每次测量前都要对 GPS 进行比对, 以保证测量精度。 12.3.1.5 审核排泥管线的布置是否易于实施和保证施工安全。 12.3.1.6 检查疏浚船舶的选择是否适应当地水文、地

    17、质和气象等条件。 12.3.1.6.1 根据船舶的抗风能力、可工作时间、工作安全来选择。 12.3.1.6.1.1 在风浪条件恶劣、避风锚地较远时,是否首先考虑选用耙 吸式挖泥船。 12.3.1.6.1.2 附近有避风地、能迅速撤离,且波浪具有明显季节性的沿 海开敞海域,在安全期内是否选用绞吸式挖泥船。 12.3.1.6.1.3 在近岸海域施工时,选用 1600m3/h 大型绞吸船,是否制订 大风大浪来临时的躲避措施。 12.3.1.6.2 检查自航挖泥船的性能与海况适应定量分析情况,施工单位 是否对安全作业提出可行的安全措施。 12.3.1.6.3 当遇到施工船舶不能适应的风、浪、雾的影响时

    18、,督促施工 单位停止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2.3.1.6.4 检查疏浚船舶的作业吃水是否小于浚前水深;如需乘潮施工 时,施工单位应对水下地形、潮位、作业时间进行分析,并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 当有高于水面 5m 以下的沙丘时, 督促施工单位选用绞吸船 施工,但要防止大规模塌方;当浚前水深不足时,督促施工单位先用 吃水小的挖泥船施工,满足水深要求后,再用吃水大的挖泥船施工。 12.3.1.7 船舶调遣时安全监理要点如下: 12.3.1.7.1 检查施工船舶调遣时,各种证书是否齐全;是否复核航区安 全航行的要求,并经过船舶检验部门的检验和港监的批准。 12.3.1.7.2 挖泥船和辅助船出海调

    19、遣前应封舱, 所有露天甲板上的舱口、 人孔、门窗、舷窗等孔口必须全部密封;抓斗、铲斗、铁锚以及放在 甲板上的铲斗船的钢桩等,凡是甲板上可以活动的部件均应加固,避 免航行中移动,造成事故。 12.3.1.7.3 水上浮筒、管线出海拖带每次不能超过 250m 或 30 套;静水 中航速不应低于 5km,风力不应超过 5 级;被拖浮筒或管线应设号灯 以示警戒。 12.3.1.7.4 被拖的浮筒必须经过检查,不能有破损、漏水或倾斜现象。 12.3.1.8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要点如下 12.3.1.8.1 检查施工单位水下管线和潜管在通航区沉放时,是否设立警 戒船;水下管线和潜管沉放后两端是否下锚固定,

    20、并设警戒标志,以 免发生安全事故。 12.3.1.8.2 检查施工单位在港口航道施工时,水上管线是否设置明显标 示,管子链是否设置锚漂显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2.3.1.8.3 当浚前断面深度两侧较浅、中间较深时,督促施工单位先开 挖两侧,避免形成陡坡造成塌方。 12.3.1.8.4 对边坡进度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基槽、水下建筑物和水下 管沟附近开挖,检查施工单位对疏浚设备、施工方法、定位措施、监 测方法等及提出的限制条件和安全措施,是否复核规范要求。 12.3.8.5 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开挖码头基槽和岸坡时,是否严格控制超 挖,如出现滑坡迹象,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补救措施; 巡

    21、视检查在已建重力式码头或护岸前挖泥时,是否严格按设计要求控 制挖深、挖宽,以保证建筑物安全。 12.3.1.8.6 检查施工单位处理有污染的疏浚土时,是否已向海洋局及其 派出机构和环保部门办理许可证。 12.3.1.8.7 水上作业船舶如遇大风、大浪、雾天时,超过船舶抗风浪等 级或能见度不良时,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作业。 12.3.2 吹填作业吹填作业 12.3.2.1 核查吹填工程的设计图纸,对设计要求、当地水文、气象和地 质条件、吹填区土地使用标准文件、疏泥管线铺设条件、吹填区余水 的排出条件以及对周围水域的影响,是否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12.3.2.2 核查取土区是否避开水下障碍物、爆炸物、

    22、水产养殖以及环境 敏感区,取土区是否影响附近建筑物、航道、堤防及海岸的稳定。 12.3.2.3 核查围埝及排水口的设置是否复核安全要求,严格控制围埝内 的水位,以免对围埝造成破坏。 12.3.2.4 核查施工单位对码头后方吹填,特别是重力式码头后方棱体吹 砂时,是否对滑坡、位移和沉降等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进行了验算, 严格控制吹填速率,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 12.3.2.5 核查排水口的设置是否有利于加长泥浆流程、有利于泥沙沉淀 的位置;一般应布置在吹填区的死角,或远离排泥管出口的地方。 12.3.2.6 核查在整个吹填过程中,施工船舶、排泥、围埝和排水口是否 协调工作,并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系;核

    23、查施工单位是否实行巡逻值班 制度,施工单位应随时了解吹填进度、泥沙流失情况、堰顶水位、围 埝和排水口安全等情况,并对围埝和排水口进行维护。 12.3.2.7 检查施工人员在排泥管线上作业时,是否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 品。 12.3.2.8 检查排泥管线昼夜施工时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2.3.3 水下爆破工程水下爆破工程 12.3.3.1 疏浚区域如有岩石,核查施工单位根据其坚固程度确定的施工 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12.3.3.2 可用疏浚船舶直接疏浚的岩石大多是沉积岩和珊瑚,如果火成 岩、变质岩不严重风化,不宜采用挖泥船直接疏浚。 12.3.3.3 直接疏浚岩石的挖泥船,在质量、强度

    24、和功率等方面必须与岩 石的性质相适应,且必须具有松动和破碎岩石的能力。 12.3.3.4 火成岩、变质岩和坚固的沉积岩必须经过预处理方可进行疏 浚;预处理可用表面爆破、钻孔爆破、锤击和碎岩船打碎等方法。 12.3.3. 5 采用水下爆破方法进行预处理时,安全监理要点如下。 12.3.3. 5.1 审查施工单位的水下爆破设计,其中包括: 12.3.3. 5.1.1 单孔药量计算公示,计算结果; 12.3.3. 5.1.2 爆破地震安全距离; 12.3.3. 5.1.3 飞石的影响距离; 12.3.3. 5.1.4 水中冲击波的安全距离; 12.3.3. 5.1.5 水下冲击波对建筑物的影响。 1

    25、2.3.3. 5.2 检查施工单位的爆破设计证书和爆破施工企业资质证 书 。 12.3.3. 5.3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物品使用许可 证 、 爆炸品安全储存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 安全员、爆破器材保管员、押运员等是否具有有效资格证书。 12.3.3. 5.4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向公安局、海事局申请并发布爆破施工通 告。 12.3.3. 5.5 检查作业船舶是否备有消防和救生设备,是否备有作业时按 规定悬挂的各种信号。 12.3.3. 5.6 检查危险辩解的警告标识、禁航信号、警戒船和警戒岗的设 置是否完备。 12.3.3.5.7 检查处于危险区的船只和建筑物

    26、等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 实。 12.3.3. 5.8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的加工、储存和运输的 有关安全规定。 12.3.3. 5.9 施工单位在爆破前应了解当地水文、气象情况,当天气恶劣 时,如遇台风雷电、暴雨雪、大雾、大风、大浪天气,督促施工单位 停止作业,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12.3.3.5.10 巡视检查施工单位电力起爆、水下裸露爆破、潜水爆破、铅 孔爆破、哑炮处理等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12.3.3.5.11 核查水下爆破作业的潜水员是否持有有效的潜水员资格证 书和公安部门颁发的专业水下爆破操作许可人员证书。 12.3.3.5.12 潜水员水下装药应分组单行进

    27、行,装药时禁止使用电话,并 随时检查自己的信号绳、供气胶管,防止与导爆线缠绕。 12.3.3.5.13 潜水员装完炸药并出水上船后方可连接起爆主导线, 待一切 船舶及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内方可起爆。 12.3.3.5.14 水下爆破起爆后 15min 以上, 潜水作业人方可进入施暴点或 处理哑炮。 12.3.3.6 岩石经过直接疏浚或经过处理后疏浚,要经过清渣,然后进行 浚后测量,不允许出现浅点。 12.4 工程实例工程实例(航道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航道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12.4.1 工程特点及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工程特点及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 12.4.1.1 工程的特点工程的

    28、特点 某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疏浚工程、吹填工程,包括对现有航道浚 深、拓宽,并延长至-15.8m 等深线(里程 3+94311+562) ,同时新开 挖至某作业区的 5000 吨级杂货船航道(里程 0+0003+943 段) ,总施 工段长度为 18.15km。其中 0+0003+943 段位于某电厂现有航道及防 波堤以西水域,天然泥面高程约在-2.0-3.0m; 3+94318+150 段均位 于某港区现有航道区域,系在即有航道基础上进行加深拓宽。其特点 为线长、施工工作面环境差、安全隐患多,作为监理在本工程中的安 全监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12.4.1.2 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本工程安

    29、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1)临时用电。本工程在野外施工,施工点需要临时用电,所以 对临时用电的管理也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 (2)吹填区的安全。本工程在施工前须加固很多围堰,如果围堰 不安全,出现过水现象,则有可能破堤危及安全,所以围堰也应作为 监理重点。 (3)水上施工的安全监理。本工程将有很多的水上施工项目,水 上施工的人员及船只安全是本工程安全监理的又一重点。 (4)防风、防台的安全监理。本工程要经历两个汛期和台风期, 所以监理也应将防风、防台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 (5) 其它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如做好相应的安全检查台帐、 记录、 会议纪要、安全交底等文件的归档工作。 12.4.1.3 安全

    30、监理工作的难点安全监理工作的难点 (1)施工期间该水域不断航,所以容易出现船只碰撞。 (2)防台防突风的应急处理。 (3)安全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开工前监理会要求施工单位编制 安全应急预案,但施工单位对应急预案编写往往注重在书面材料上, 而不注重出现事故时预案的可操作性并且不加强对演练。因此一旦出 现事故时不能发挥预案的有效性和指导性。 12.4.2 各阶段安全监理的方法及措施。各阶段安全监理的方法及措施。 12.4.2.112.4.2.1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从八个方面审查: 1)检查承包人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总、分包现场项目经 理和专职安全

    31、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 管理机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合同额 1.79 亿 元) 2)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一系列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等。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督促承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其 内容是否符合建设单

    32、位与承包人拟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5)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费用的使用计划及是否专款专用。 6)督促承包人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 与上一级预案的衔接情况。 7)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进行施工监理交底,书面告知对承包人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项目。 8)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的上报与处理程序。 (2)审查承包人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 1)安全设施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审查承包人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等; 必要时,监理可在施工初期,对安全设施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 等进行考察; 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确保安全

    33、设施满 足要求。 2)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 3)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审查: 主要审核承包人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相符性和有效性。 (3)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从安全的角度审查施工现场 平面图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审查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安全距离不小于 7m) 、变电所、 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布置,是否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 震的要求。 2)审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符合要求、足够的消防设备。 3)审查各类房屋建筑布置是否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 4)审查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小型油库等布置采 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

    34、合规定。 5)审查特殊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等加设避雷装置 是否符合规定。 6)审查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的设置,是否在远离人员居住 的空旷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是否配备防污染的设施。 7)审查场内道路、与社会道路交叉口及其它交通设施布置是否符 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是否设置符合规定的明显交通标志;是否设置安 全防护设施。 8)审查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布置是否避开天然危险地带,选在水 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4)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 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 落、防陆上和水上交通事

    35、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 的措施。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 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 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理在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 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措施。审查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审查地面、深坑、吹填区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 求; 审查拟采取的水上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审查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审查施工机械、船舶

    36、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 护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审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 关要求; 审查预防自然灾害(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高温、寒冻、 泥石流等)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依据: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 23 条规定:承包 人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 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必要时,承包人对前款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

    37、案,还应当组织专 家进行论证、审查。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办理监理报审; 监理采用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方法审查; 程序性审查按规定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已经执 行;方案是否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签认; 符合性审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 算的结果;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是否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 方案是否包括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性审查方案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 式,具有可操作性。 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署意见、签字确认。 特别复杂的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报请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 确认。 (5)

    38、对承包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 尽管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 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监理人员对应急救援体系管 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 管理思想。 1)开工前:对体系的管理网络内人员的组成、危险源的识别结果、 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督 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2)开工后: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作演练进行跟踪动态检查,及 时发现缺陷与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不断完善,补充 调整预案的可操作性。 3)事故发生:纪录和分析预案不足之处,事后进行分析、总结, 以不断提高应急救援

    39、体系的管理质量。 12.4.2.2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 在施工阶段,监理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 现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 及时下达工程暂时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 单位。隐患消除后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 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主管交通部门报告。施工阶段监理的工 作程序如图。 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整改完毕 拒绝整改 1)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加强督促: 监督承包人施工行为,制止违规作业; 督促承包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项目 监理部; 督促承包人进行自查自评,监理

    40、单位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 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 安全巡查、检查 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巡查、检查 严重安全隐患 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监督、检查整改结果 开具整改通知单 下达工程暂停令 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报告建设单位 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 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的目的是监督承包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及时发 现违规施工或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以便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 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人 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报告。每日 巡视,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签发监理通知 ,责成承

    41、包人整 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安全监理会议: 在监理例会(周、月)上,必须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检查上 次例会对安全生产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然后评述本周(旬、月) 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下周预防措施, 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发现承包人违反安全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签 发监理通知 ,责成承包人及时进行整改。 发现承包人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 故,召开专题安全会议,邀请业主、承包人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整 改措施,责成承包人整改。 2)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巡视检查中,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 必须口头通知承包人立即

    42、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及时书面予以确认,并 在监理日志中记录) 。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口头通知后,施工方未按期整改,监 理要及时采取向施工方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责令承包人整改。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采用“监理 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 召开专题会议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施工方仍未采取整 改措施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承包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 例会,要求责任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 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 签发“工程暂停令”专题会后,仍未及时或拒不整改,情 况严重的,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

    43、单位; 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可进一步向建设单位提 出,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 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项目监理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督承包人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监督检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是否落实; 监督检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的配备的情况; 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

    44、 2)重点监督检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危险分部、分项工程: 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进行施工; 监督检查如需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是否按原程序报 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发现擅自修改,应预以制止; 需重点监督检查的主要包括:挖泥区的警示标志,挖泥船的排 污措施、船舶夜间施工照明、吹填区的警示标志、临时通航标志的设 置等。 3)监理对承包人违规行为采取的措施: 发现严重冒险作业和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督承包人整改行为,复查整改结果; 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承包人整改情况; 向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 施工情况

    45、。 巡视检查: 监理人员每天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进行巡 视检查,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巡视检查机电设备使用操作手册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机电设 备运行状态是否完好及安全防护装置设置情况,检查机电设备是否专 人操作,机电设备定期保养记录。 2)巡视检查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时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是否严 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等。 3)巡视临时航标设置,夜间信号灯是否能正常闪烁。 4)检查船舶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船舶锚泊时:检查船舶锚泊是否远离大型作业船舶与通航航道; 是否在事先选定的无水下障碍处锚泊;是否昼夜安排人员值班,及时 发现紧急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等;艏锚和锚缆是

    46、否满足要求;主机故 障船舶的锚泊点是否符合要求; 船舶航行及作业时:检查船舶停靠施工作业或航行时,是否符 合水上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是否按规定悬挂信号和警示信号灯;是 否存在与其它单位交叉作业情况; 5)检查潜水作业是否认真遵守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潜水 员资格和工作范围是否合法、有效: 检查水况及天气状况是否适宜潜水作业时,如发现不适合要制 止潜水作业; 检查潜水作业班组人员(潜水员、预备潜水员、扯管员、通讯 联络员等)组成是否符合规定;潜水员与水面上的通讯联络员是否保 持畅通和通话; 检查潜水作业时,是否按规定设置备用供气源并与原气源连接; 夜间进行潜水作业时,作业船上是否配有足够的照

    47、明灯具。 核查现场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监理对承包人报验的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施的采购、租赁、 检测与验收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核查承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及配件等,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 场前是否进行验收查验,手续是否齐全。 2)核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是否专人管理及建立 相应的资料档案。 3)核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安 全设施和装置。 4)核查施工船舶是否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及有效 期。 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提供及使用情况: 检查劳动防护

    48、用品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 定证;是否经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检测部门认可或检测达不到标准的产品; 2)检查安全警示标志: 巡视检查承包人在水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吹填区等危险 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巡视检查特殊季节和气候条件施工防护等 措施,是否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按监理程 序处理。 4)检查临时用电防护: 检查电力线路、电气设备接地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巡视检查电缆线路是否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与其它管线间距 是否

    49、符合安全要求,防护套管、接线盒安装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埋 地电缆是否设置标志等; 检查配电箱及开关箱设置,是否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执 行。 5)核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 核查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是否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 改善,是否挪作他用。 核查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费用是否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安全设施建设,如防火工程、通风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等; 增设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 的日常维护; 按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其他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施 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监理对承包人安全自检的主要抽查内容: 1)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检: 安全检查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安全控制工作的 一项重要内容。安全自检的目的是发现工程危险因素,以便及时采取 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安全自检应由项目经理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可 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疏浚与吹填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培训课件(doc 48页).doc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278693.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