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概述-PPT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继承法概述-PPT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继承法 概述 PPT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继承法篇本篇的学习目标:通过学习,你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继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p( (一一) )继承法概念继承法概念l继承从法律上讲是指财产继承,即公民死亡后依法或依其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将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l继承法是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l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人 l继承人-依法或依遗嘱取得财产的人l遗产-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 他合法权益 (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3.养老育幼的原则养老育幼的原则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互谅互让
2、、和睦团结的原则5.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案例一:出嫁的女儿有无继承权?案例一:出嫁的女儿有无继承权?(一)案情介绍(一)案情介绍1975年张三与李丽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李丽年张三与李丽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李丽生下双胞胎生下双胞胎儿子小刚和女儿小芳。儿子小刚和女儿小芳。1998年,年,小芳与王某结婚时,张三给女儿小芳与王某结婚时,张三给女儿8000元钱让她置元钱让她置办结婚用品。出嫁后,小芳不时回家探望父母,办结婚用品。出嫁后,小芳不时回家探望父母,帮父母做家务,并每个月给父母帮父母做家务,并每个月给父母200元作为赡养费。元作为赡养费。而其儿子小刚自而其儿子小刚自1
3、998年参加工作后不久就在外地年参加工作后不久就在外地结婚,很少回家看望父母,并且也不给父母赡养结婚,很少回家看望父母,并且也不给父母赡养费。费。1999年年3月,张三因出车祸去世,李丽因受打月,张三因出车祸去世,李丽因受打击而住进了医院。李丽住院期间,儿子小刚一次击而住进了医院。李丽住院期间,儿子小刚一次也没有前去探望,全靠女儿小芳和她丈夫照顾。也没有前去探望,全靠女儿小芳和她丈夫照顾。同年同年4月,李丽去世。月,李丽去世。 小刚从外地返回家与小芳共同料理完母亲小刚从外地返回家与小芳共同料理完母亲的丧事,然后,小刚就独自将张三夫妇在的丧事,然后,小刚就独自将张三夫妇在婚姻期间共同建造的六间房
4、屋登记过户到婚姻期间共同建造的六间房屋登记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将李丽在银行的自己名下,并将李丽在银行的18000元存款元存款全部取出据为己有。小芳要求继承父母的全部取出据为己有。小芳要求继承父母的遗产,却被小刚拒绝。小刚的理由是:小遗产,却被小刚拒绝。小刚的理由是:小芳是出嫁之女,并且在她结婚时父母已经芳是出嫁之女,并且在她结婚时父母已经给了她给了她8000元钱,其无权再继承父母的遗元钱,其无权再继承父母的遗产。产。请问:出嫁的女儿小芳有无继承权?请问:出嫁的女儿小芳有无继承权? (二)分析意见(二)分析意见依我国依我国继承法继承法第第10条规定,小刚和小芳作为被条规定,小刚和小芳作为被继承人的
5、子女,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同继承人的子女,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该权利除因法定事由的出现可以被依等的继承权。该权利除因法定事由的出现可以被依法剥夺外,其他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加以剥夺。法剥夺外,其他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加以剥夺。也就是说,已婚女儿的继承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已婚女儿的继承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小芳对父母所尽的同时,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小芳对父母所尽的义务较之小刚为多,故对父母的遗产可酌情予以多义务较之小刚为多,故对父母的遗产可酌情予以多分。分。小芳在结婚时父母已经给予其小芳在结婚时父母已经给予其8000元钱,属
6、于父元钱,属于父母生前赠与。小刚认为小芳在结婚时已经得到了父母生前赠与。小刚认为小芳在结婚时已经得到了父母资助的母资助的8000元,因此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元,因此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遗产及其范围(一)遗产的概念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二)遗产的范围公民公民死亡死亡时遗留的时遗留的个人个人的的合法合法财产财产l积极财产l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7、如债权和有价证券等。消极财产 凡可以与人身关系分离的债权和债务,都在遗产之列。 限定继承原则限定继承原则 即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即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偿还,也可以不偿还。偿还,也可以不偿还。案例二:抚恤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案例二:抚恤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产?(一)案情介绍(一)案情介绍丧偶妇女李某的独生女王某,系某工厂工丧偶妇女李某的独生女王某,系某工厂工人,人,1995年她与同厂工人路某结婚。婚后年她与同厂工人路某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李某依靠女儿王某付给的赡未生育子女
8、。李某依靠女儿王某付给的赡养费维持生活,别无经济来源。养费维持生活,别无经济来源。2000年王年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除人身损害赔偿金外,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除人身损害赔偿金外,有关单位按规定发给其亲属有关单位按规定发给其亲属22000元抚恤元抚恤金。王某的丈夫、婆婆与李某三人为这笔金。王某的丈夫、婆婆与李某三人为这笔抚恤金发生争执。抚恤金发生争执。路某认为抚恤金属于其妻子的遗产,根据路某认为抚恤金属于其妻子的遗产,根据婚姻法婚姻法第第18条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规定,应由他和岳母共同所得。王某的婆的
9、规定,应由他和岳母共同所得。王某的婆婆认为抚恤金是发给亲属的,所以王某的丈婆认为抚恤金是发给亲属的,所以王某的丈夫、母亲和婆母每人各有一份。而李某则认夫、母亲和婆母每人各有一份。而李某则认为,这笔抚恤金是发给其儿女所供养的直系为,这笔抚恤金是发给其儿女所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只能由她一人所得。为此,李某诉亲属的,只能由她一人所得。为此,李某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请问:抚恤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请问:抚恤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 抚恤金就是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其他劳保抚恤金就是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其他劳保法规的规定,发给因意外事故死亡或自然死亡法规的规定,发给因意外事故死亡或自然死亡的
10、工人、职员生前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其目的的工人、职员生前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其目的是解决因工人或职员作为其扶养者死亡而造成是解决因工人或职员作为其扶养者死亡而造成的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 因此,本案的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而应因此,本案的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而应归属于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死者之母李某归属于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死者之母李某所有。所有。 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赔偿金金属于遗产。 ( )( )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一旦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第三人将获得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该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内。 不论该第三人是否为继承人,其受益权都
11、归属于本人所有,而不能列入死者遗产。王老汉有三个女儿,女儿先后出嫁王老汉有三个女儿,女儿先后出嫁后感到寂寞,于是将侄子甲收养为子。后感到寂寞,于是将侄子甲收养为子。父子俩开了一个铁匠作坊,收入可观,父子俩开了一个铁匠作坊,收入可观,于是将原茅草房推倒,新建了于是将原茅草房推倒,新建了8间瓦房。间瓦房。王老汉去世后,三个姐姐要求分割王老汉去世后,三个姐姐要求分割8间瓦间瓦房。甲提出他要房。甲提出他要3间,理由是他是父亲的间,理由是他是父亲的儿子,且目前已有妻室,少了住不下。儿子,且目前已有妻室,少了住不下。但三个姐姐认为,应均分,即每人但三个姐姐认为,应均分,即每人2间。间。问:此案如何处理?问
12、:此案如何处理?案例三:家庭共有财产与遗产案例三:家庭共有财产与遗产此案中的8间房子,是在三个姐姐出嫁后,甲与王老汉靠经营铁匠作坊的收入而盖的,应认定为甲与王老汉的共有财产。在分割共有财产时,甲有4间,王老汉有4间。王老汉4间作为遗产由三个姐姐和甲共同继承。甲与三个姐姐都是王老汉的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特殊情况时,继承的份额相等,即每人1间房子。甲最后将拥有甲最后将拥有5 5间房子间房子。答:答:此案涉及家庭共有财产与遗产问题此案涉及家庭共有财产与遗产问题。三、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一)法定继承人范围(一)法定继承人范围 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范围:范围: 配偶、
13、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配偶配偶 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子女子女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父母 生父母、养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亲祖父母、亲外祖父母;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祖父母、继外祖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偶儿媳、丧偶女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
14、子女、父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特殊的丧偶儿媳、女婿特殊的丧偶儿媳、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每个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份额一般均等.胎儿能否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胎儿能否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法理分析:根据继承法第28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通常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权利。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案
15、例讨论四:案例讨论四:意外事件中被继承意外事件中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人死亡时间甲和父亲带着甲和父亲带着12岁的儿子进山打猎,遭岁的儿子进山打猎,遭遇雪崩,三人全部遇难。闻听此讯,甲遇雪崩,三人全部遇难。闻听此讯,甲的妻子当即悲痛而死。甲的母亲和甲的的妻子当即悲痛而死。甲的母亲和甲的岳父料理完丧事后,为争得甲父的岳父料理完丧事后,为争得甲父的12万万元遗产和甲与妻子共有的元遗产和甲与妻子共有的18万元财产发万元财产发生了争执,请问法院将如何判?生了争执,请问法院将如何判?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