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书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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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 管理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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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工程项目管理概论工程项目管理概论第一节 项目与项目管理一、一、项目的概念与特征1项目项目是由一组有起止时间的、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特定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目标,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2项目的分类3项目的特征二、工程项目的概念与特征二、工程项目的概念与特征1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又称为土木工程项目或建设工程项目,是最为常见和最为典型的项目类型,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标产出物,有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活动所组成的特定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应符合预定的使用要求,并满足标准(或业主)要求的质量、工期、造价和资源等约束条件。 2工程项目的特征(1
2、)可交付成果的固定性(2)建设周期的长期性(3)工程项目投资的风险性(4)工程项目管理的复杂性三、项目管理的概念与特点三、项目管理的概念与特点项目管理是为使项目取得成功(实现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限、所批准的费用预算)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专业化活动。(1)项目管理的客体是项目。(2)项目管理的主体是柔性化组织。(3)项目管理的最基本职能是计划、组织和控制。四、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与特征四、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与特征1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大类,其管理对象是工程项目。包括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与施工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是工程建设者运用系统工程
3、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工程的建设进行全过程和全面的管理,实现生产要素在工程项目上的优化配置,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2工程项目管理的分类(P3-4)3工程项目管理的特征(1)工程项目管理强调目标管理方法。(2)工程项目管理必须按照工程建设规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3)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决定了工程项目管理模式。(4)工程项目管理有一套适用的方法体系。第二节第二节 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一、项目管理的内容一、项目管理的内容(P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建立项目管理组织、编制项目管理规划、项目目标控制(包括项目投资控制、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资源管理、项目
4、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组织与协调、项目风险管理。)二、工程项目管理基本方法二、工程项目管理基本方法(P11)(一)目标管理法(二)网络计划方法(三)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四)可控成本控制方法(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法第三节第三节 工程项目建设模式工程项目建设模式一、传统模式一、传统模式 (P12)所谓传统模式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采用设计和施工相分离,按照设计、招标、施工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采用这种模式时,业主先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完成后,进行施工招标,然后施工。传统模式又称设计招标建造方式(Design-Bid-Build Method,简称为D+B+B模式)
5、。在施工过程中,业主通常委托工程师/监理进行项目管理,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传统模式的优点:应用广泛,管理方法成熟,参与各方都对有关的运作程序熟悉;业主可以自由选择咨询、设计单位,对设计的要求可进行控制;可自由选择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理;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有利于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使评标及以后的合同签订、施工管理都有了准确可靠的依据;可选用标准化的合同条件,有利于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 传统模式的缺点:由于设计和施工相分离,容易造成设计方案与施工的实际条件脱节,忽视施工的可能性与经济性,使工程变更和索赔的费用较高;项目按顺序依次实施,整个项目的建设期较长;由于设计与施工单位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他
6、们之间相互独立,容易出现不协调,需要业主委托咨询工程师/监理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业主管理费用较高。长期以来,我国工程项目建设采用的主要方式就是传统模式。在实践中,根据业主发包合同数量的不同,传统模式又可分为平行承发包模式和设计-施工总分包模式。1平行承发包模式平行承发包模式是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各个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独立的、平行的。2设计-施工总分包模式 所谓设计-施工总分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全部设计-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其部分任务再分包给其他
7、承包单位,形成一个设计总包合同或一个施工总包合同以及若干个分包合同的结构模式。二、总承包模式二、总承包模式(P14)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在项目立项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任务一次性地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由其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采购的全部工作,最后向业主提交一个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业主和工程总承包商签订一份承包合同,称为“交钥匙”或“一揽子”合同。根据国际建筑市场的实践,项目总承包主要包括两种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Build)和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模式。1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
8、esign-Build)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也称为D+B模式或者DB模式,是指业主在提出拟建项目的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后,将项目的全部设计和施工任务委托给设计-建造承包商,由其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总承包模式的优点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至验收工作,减少了协调费用和时间;承包人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在DB模式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减少,发包人能更早地确定和更好地控制造价;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设计-总承包模式的缺点是:发包人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承包人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
9、B模式下承包人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建筑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发包人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出现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2EPC模式EPC承包也称为项目总承包,设计(E)-材料设备采购(P)-施工(C)。总承包(建成EPC)是最典型、最全面的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式,业主仅面对一家承包商,由该承包商负责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供应等工作,EPC承包商还可以将承包范围内部分设计、施工和设备供应等工作分包给相应的分包商去完成,自己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主要有:(1)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
10、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2)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3)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4)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5)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EPC总承包模式的缺点主要有:(1)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2)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
11、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3)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4)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三、三、CM模式模式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委托 CM 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设计与施工搭接的方式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承担或组织分包商施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参与设计,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一种工程承包模
12、式。四、管理承包模式四、管理承包模式管理承包(Management Contract),强调的不是设计或施工任务的承包,而是项目管理的承包。随着人们对项目管理认识的深入,社会化、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日益增多,所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也越来越广泛,管理承包得到了快速发展。管理承包可以是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承包,也可以是项目某一阶段的管理承包,由此管理承包主要有二种类型:项目管理承包和施工管理总承包。1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项目管理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人才和经验的项目管理承包商(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简称为PMC)作为业主代表或业主的延伸,帮助业主在
13、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计划、融资方案,以及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整个实施过程中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2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 施工管理总承包,也称为施工总承包管理,是针对施工阶段进行管理承包的一种模式,其内涵是: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作为施工管理总包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有责任对分包人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并负责审核和控制分包合同的费用支出,负责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这样就大大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五、五、BOT模式模式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
14、er的缩写,翻译成中文即建造运营移交。这种模式是20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依靠国外私人资本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BOT模式一般是由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作为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某种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由其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计划、建造和运营,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运营获得利润。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整个项目无偿或以象征性的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BOT模式的运作程序介绍如下。(1)项目的提出和招标(2)项目发起人组织投标(3)成立项目公司,签署各种合同与协议(4)项目建设与运营(5)项目移交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项目监理工程项目监理一、工
15、程项目监理的概念工程项目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二、工程项目监理的范围二、工程项目监理的范围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项目:指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其它公用事业项目。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以上的小区必须
16、强制监理;小于5万平方的小区由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项目。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项目是指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关系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有以下项目:(1)煤炭、石油、化工、电力、新能源项目;(2)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业项目;(3)邮政电信信息网等项目;(4)防洪等水利项目;(5)道路、轻轨、污水、垃圾、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6)生态保护项目;(7)其它基础设施项目;(8)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项目。三、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三、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条明确提出:建设工程
17、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可概括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1)投资控制(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合同管理(5)安全管理(6)信息管理(7)组织协调四、工程项目监理的作用四、工程项目监理的作用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第五节第五节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一、总则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
18、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二、建造师考试二、建造师考试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
19、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
20、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
21、有效。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第十三条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十四条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十五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三、建造师的注册三、建
22、造师的注册第十六条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第十七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第十八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无犯罪记录;(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第十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
23、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条人事部和各级地方人事部门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第二十二条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4、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四)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五)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六)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第二十三条建设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和注销情况。四、建造师的职责四、建造师的职责第二十四条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第二十五条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第二十六条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一)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
25、经理。(二)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十七条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一)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二)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三)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四)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第二十八条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一)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二)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三)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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