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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预拌砂浆培训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2754571
  • 上传时间:2022-05-23
  • 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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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砂浆 培训 课件
    资源描述:

    1、目目 录录一、预拌砂浆基础知识一、预拌砂浆基础知识二、青岛市近期有关预拌砂浆的二、青岛市近期有关预拌砂浆的3 3个相关文件个相关文件三、三、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水泥基干混砂浆储运:B 驾驶人员:经培训上岗。 操作人员:专业(要区别于混凝土运输)。 安全案例与管理:压力、安全、专业。严禁非专业人员取样取样配置取样器根据立罐要求做好地脚螺栓等立罐基础装料泄压、罐无气压,进气阀开,装料满罐;运输操作,专业培训;进场取样,专人操作;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

    2、01141号 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管理水平,根据 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 ( 鲁建管发 2010 8号)、关于印发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11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一、B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行资质管理 (一)在我

    3、市行政区域内进行预拌砂浆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后,方可进行预拌砂浆生产和销售活动。 (二)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管理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委托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现行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质审核、动态监管和年度考核等具体事宜。注册地在五市四区的生产企业申报资质,应先由本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进行审核。(申请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 (三)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考核及其他资质管理事项,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9号部令)、关于印发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非本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供应预拌砂浆产品的,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设立分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外地入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未取得入青信用证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不得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预拌砂浆生产和销售活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

    5、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五)鼓励和支持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办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增项。 (六)实行预拌砂浆产品登录制度。凡向我市建筑工程供应预拌砂浆产品的本市和非本市生产企业,均应持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证书到市质监站办理产品质量管理登录手续。具体办理应符合(见附件3)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管理登录条件要求。未办理登录的预拌砂浆产品不得在我市建筑市场销售和使用。 二、B预拌砂浆生产管理要求 (一)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应满足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并严格按照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

    6、程(J11454-2009)所列预拌砂浆产品生产范围,配备完善相应的生产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检测试验条件等。 (二)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包括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交接验收、售后质量服务等内容的质量保证体系。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应严格执行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等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及合同约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

    7、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1、生产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危害,并符合GB6566的规定。进厂原材料应按要求贮存和标识,并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厂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检验至少一次,其结果应符合GB175标准规定; (2)人工砂供应单位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3)无现行国家、行业产品标准的原材料,供货单位应提供地方、企业标准,或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明,以及出厂检验

    8、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同一厂家、同一产品不超过5t验证至少一次。 2、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确定应根据相应标准,按(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进行设计和试验,其质量指标应满足预拌砂浆(GBT25181-2010)标准及其它相应标准要求。有合同约定的,应同时符合合同约定。 3、干混砂浆出厂检验应按同品种、同规格不超过400t或4d产量为一检验批,检验项目执行预拌砂浆(GBT25181-2010 规定。 (湿拌砂浆50立方米取样一次,测稠度、保水率、凝结时间、抗压强度、拉伸强度等;抗渗压力检验100立方米取样一次)。 4、A 应向采购单位提供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预拌砂浆产品使用说

    9、明书,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产品合格证明。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三)确保绿色、环保、可持续生产。原材料堆场、生产搅拌设备应采取全封闭式管理,搅拌楼应设置降尘、集尘装置;湿拌砂浆生产企业应设置专用的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和废浆废渣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运输车运输过

    10、程中应加装防撒漏装置。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三、A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检验要求 预拌砂浆质量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交货检验(进场复检),各种检验应符合预拌砂浆(GBT25181-2010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要求,干粉砂浆可采用糊底或缝底式包装,包装袋质量应符合水泥包装袋(GB9774)的要求,包装袋上标识应注明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执行标准、具体的生产和失效时间等信息。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

    11、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一)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2、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3、主要材料、配合比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4、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5、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二)出厂检验:预拌砂浆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按要求对预拌砂浆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

    12、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三)交货检验:预拌砂浆产品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前,生产企业应向使用方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预拌砂浆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交货检验,供需双方应共同按要求取样签封,送具有相应资质资格和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检验。使用方应严格遵照先检后用的原则进行复检,未经复检或者复检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应用于建筑工程。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四、A预拌砂浆使用过程质量控

    13、制要求 (一)预拌砂浆供需双方应在供货前签订规范完整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部位、交货地点、砂浆标号、使用范围、供货时间、供货量、质量要求、价格、供需双方确认手续等。 合同签订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或订货单要求组织生产和供应;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拌砂浆(GB/T25181-201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223-2010 )等标准规范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进行质量控制。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二)预拌砂浆进入

    14、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应按照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时间、失效时间及相关要求进行标识,分类存放,严禁混存混用。 应按照先检后用、先到先用原则,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用料完毕、更换砂浆品种时,现场存料装置应及时清空并清理干净。当超过规定的存放期,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结块、泌水等现象,应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格按标准规范和产品说明书要求施工操作。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1、预拌砂浆进场后应按规定复验,同一单位工程使用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

    15、度等级的干混砌筑砂浆35t检验不少于一次,且每一楼层检验不少于一次。干混地面砂浆每层且不大于1000检验不少于一次。干混抹灰砂浆每层检验不少于一次。干混普通防水砂浆、粘贴砂浆35t检验不少于一次; 2、使用时应随拌随用,搅拌时间自加水起不少于3min,直至搅拌均匀,确保稠度满足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3、施工过程应认真按规定操作和进行质量控制,并按验收规范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三)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检查预拌砂浆产品合格证明、型式

    16、检验报告、交货检验报告。预拌砂浆产品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交货检验报告(记录)、复检报告等资料应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四)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预拌砂浆产品进场验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监理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技术标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确保使用过程施工质量。 1、按标准要求旁站检查预拌砂浆交货检验过程,严把预拌砂浆进场质量; 2、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 范及使用说明书要求贮存、 使用预拌砂浆 , 并按验收规范要

    17、求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3、对使用不合格预拌砂浆和不按规定操作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五、预拌砂浆施工质量验收要求预拌砂浆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山东省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外,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223-2010 )同时应根据砂浆品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

    18、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一)砌筑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执行. (二)抹灰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执行。 (三)粘贴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按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或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地面(楼面)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执行。 (五)防水、抗裂等特殊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根据产品使用功能、工程使用要求及使用部位的不同,按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执行。青

    19、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六、A预拌砂浆质量监督管理要求 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关于印发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11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0967号)及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本辖区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产品和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

    20、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辖区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办理和达标情况; (二)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管理登录办理情况; (三)相关人员的配备及质保体系运行情况; (四)生产及试验仪器设备的检(校)定证书的有效性,以及生产试验环境; (五)预拌砂浆生产过程及配合比执行和计量情况; (六)用于预拌砂浆生产的原材料质量及贮存; (七)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交货检验、进场复验过程及结果; (八)预拌砂浆贮存、使用、施工及验收过程; (九)依据相关标准抽样检测预拌砂浆原材料,出厂及交货检验砂浆抗压强度试件及预拌砂浆产品; (十)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过程; (十一)规定

    21、区域内建筑工程预拌砂浆使用情况。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 对违反相关管理要求和工程技术标准生产和使用预拌砂浆的,应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附件1: 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 附件2: 申请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提交的材料 附件3: 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管理登录条件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

    22、41号附件1: 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不分等级1、商品砂浆年产量10万吨以上,产品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砂浆(混凝土)生产经历并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实验室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砂浆(混凝土)专项实验室工作经历;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5、预

    23、拌商品砂浆生产企业应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预拌砂浆搅拌系统至少1套, 砂筛分设备、外加剂和保水增稠材料专用筒仓,干拌砂浆产品的散装设施能力必须达到70%以上,预拌砂浆运输车不少于5辆。6、企业设有专项实验室,具备砂浆及原材料试验检测能力。7、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承包工程范围:可以生产预拌湿砂浆和干混砂浆。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附件2:申请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提交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

    24、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企业章程原件和复印件;4、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5、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相关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任职文件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及在本企业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生产和试验设备、仪器明细以及购货发票原件和复印件;9、生产厂区规划总平面图纸原件;10、生产厂房房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土地、规划许可手续原件和复印件;11、试验场所平面布置图;12、生产现场环保评估报告;13、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5、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附件3: 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管理登录条件(一)青岛市预拌砂浆产品登录申请表一式两份;(二)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正、副本及复印件;(三)产品名录、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建办字青建办字201286号号各有关部门:(提

    26、高认识,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青政发201236号,以下简称市政府通告),扎实推进规划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以下简称城市禁现)的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 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减少粉尘排放,改善城市环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促进文明施工,为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保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低碳经济城市的高度,加快推进城市禁现工作。 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市

    27、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建办字青建办字201286号号 二、组织管理 市城乡建设委督导全市城市禁现工作,通报组织实施情况。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城市禁现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禁现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建办字青建办字201286号号 三、A明确职责 (一)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城市禁现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预拌砂浆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

    28、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通告规定。 1、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按照使用预拌砂浆费用编制。招标人应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中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报价。 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建办字青建办字201286号号 2、预拌砂浆进场前,建设(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核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山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预拌商品砂浆专业资质)、 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并核验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产品质量验证材料。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进场

    29、产品先验后用的原则,严格实行见证送样制度,经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复检,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砂浆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预拌砂浆产品进场验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技术标准,对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理。 4、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市政府 通告 等规定,加强对预拌砂浆现场使用管理和质量控制,施工现场不得堆放砂(含机制砂)、袋装水泥等建筑材料。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建办字青建办字201286号号 (二)规划设计管理部门应督促设计单位依据设计规范和相关预拌

    30、砂浆产品标准设计选用预拌砂浆 , 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其品种和强度等级。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于送审的设计文件, 应当对预拌砂浆适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审查意见,并要求改正。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建办字青建办字201286号号 (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应建立行业监管机制,做好预拌砂浆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工作。 1、编制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规划,在市政府通告有效期内实行预拌砂浆建厂预审和产能总量控制,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确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督导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31、,加强对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跟踪和监督检查。 3、建设城市禁现数据化管理平台;完善散装物流体系建设,提高散装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及时统计并发布预拌砂浆产业市场指导价格和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完善预拌砂浆产品备案制度,产品销售实行合同化管理。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建办字青建办字201286号号 四、加强监管(一)各类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市禁现区域内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对违规现场搅拌砂浆和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依据省政府第21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计入企业不良记录予

    32、以诚信扣分。(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要加强预拌砂浆企业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实验检测、降低产品质量、低质低价扰乱市场秩序的生产企业,公示其不良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山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 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建办字青建办字201286号号 (三)工程建设按规定足额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设单位可在规定时限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散装水泥办公室提供该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预算、决算资料和标准税务发票,申请退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预缴2元); 。经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审核后,按比例退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拌砂浆等散装水泥使用量明显低于工程预算使用量,散装使用率低于70%的,征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不予退返,并依据省政府第21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四)外地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入青信用登记,并按规定取得山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商品砂浆专业资质)、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所销售的预拌砂浆产品散装率必须达到70%以上。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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