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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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法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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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 政 处 罚 法 2017 年 5 月 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第4次会议通过,共8章64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典三部曲”(基本法)一. 概念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含义:1. 行政处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的责任。 性 质:法律制
2、裁,惩罚性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范 围: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犯罪3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主 体: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概 念: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给予的特定的行政制裁。一. 概念二. 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依据合法(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设定合法权限合法(无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力的机关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程序合法二. 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第四条)公正: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依据公开处罚规定公开,未公开不作 为处罚依据公开 程序公开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 由,告知陈
3、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身份公开执法证件 过罚相当原则(第四条第二款)二. 原则处罚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监督制约原则 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从行政法理论上来分,行政处罚有五大类型: 自由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声誉罚(警告) 其他处罚(由法律、行政法规
4、创设)三. 种类三. 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违法所得: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和利益 非法财物:违法活动中的违禁物品(非法出版物) 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如用于走私的车辆)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其他行政处罚 四. 设定法律体系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四. 设定行政处罚的设定(第九到十三条)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所有行政处罚法律 行政拘留法律 行政拘留 吊销营业执照警告 + 罚款警告 + 罚款五. 实施机关 法定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
5、处罚权的行政 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授权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 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 第十八、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 作人员。 六. 管辖(第二十、二十一条) 地域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 职能管辖:不同部门 职能交叉: 许可批准同样享有取消权力; 先立案的处罚。 级别管辖:上下级之间分工 指定管辖: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 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七. 适用 一事不再罚原则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含义:对
6、同一违法行为,一个机关已经给予罚款处罚的,其他机关不得再次给予罚款处罚。 从轻、减轻、免除处罚(25-27条) 责任能力:无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已经能够当给予行政处罚。 减轻危害的四种情形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配合行政主体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其他依法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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