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行政处罚规定》PPT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邮政行政处罚规定》PPT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邮政行政处罚规定 邮政 行政处罚 规定 PPT 课件
- 资源描述:
-
1、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讲义国邮发201332号该规定分总则、管辖、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简易程序、执行和结案、附则7章74条,自2013年5 月1日起施行。国家邮政管理局2009年9月27日发布的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暂行)予以废止。(一)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1、地域管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邮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管辖.2、除外条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级别管辖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发生的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依职权管辖本行政区域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4
2、.管辖权的转移: 上级邮政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办理下级邮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下级邮政管理部门认为由其管辖的案件属于应由上级邮政管理部门管辖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报请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确定管辖。5.管辖权的确定:(1)两个以上同级邮政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先发现违法行为的邮政管理部门管辖。(2)两个以上同级邮政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邮政管理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或者上级邮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指定管辖的,可以指定管辖。6.管辖权的移送: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邮政管理部门或者
3、其他行政机关。受移送的邮政管理部门对管辖有异议的,不得再自行移送,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二)关于立案1.立案期限: 7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特殊情况下,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注: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2.立案条件: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可能需要给予行政处罚;(二)属于邮政行政处罚的范围;(三)在法定追诉期限内;(四)属于本部门管辖。3、立案程序:立案应当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由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确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案件调查等工作
4、。4.不予立案的处理:不予立案的,应当将有关材料归档留存。对于不予立案的实名举报,应当书面告知举报人。(三)回避1.回避的提出:办案人员、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2.回避事由: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3.回避提出时间: 在邮政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提出。4.回避决定: 本部门负责人决定。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决定。(四)取证要求1.原则: 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事实,并可以依法进行现场检查。2.规范性要求: 办案人员不
5、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邮政管理执法证件。(五)证据种类 (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意见;(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1.以原件为原则:办案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载体作为证据2.例外: 获取原始凭证或者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本,1.由证据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与原件核对无误,注明情况,2.并由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证据提供人拒绝签章确认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情况。对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收集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收集复制件,并注明
6、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等情况。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六)取证原则3.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拒绝配合的,办案人员可以在执法文书或者其他有关材料上注明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使用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4.办案人员可以依法要求当事人或者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并由提供人在证明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根据需要可以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5.办案人员可以依法实施现场检查或者勘验,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进行检查或者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进行勘验时,1.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到场,2.并制作现场笔录或者勘验笔录,3.由办案人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在现
7、场笔录或者勘验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拒绝签章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情况。6.抽样 抽样取证时,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到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抽样取证记录,对样品加贴邮政管理部门封条,开具物品清单,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在封条和相关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物品清单应当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拒绝签章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情况。7.鉴定: 应当出具载明委托鉴定事项及相关材料的鉴定委托书,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没有法定鉴定机构的,可以依法委托其他具备鉴定条件的机构鉴定。鉴定意见应当由鉴定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鉴定意见应当告知当事人。8.先行
8、登记保存措施 在证据可能灭失、损毁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可以根据情况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或者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办案人员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1.制作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2.办案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章或者接收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情况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采取以下措施:(一)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机构鉴定;(二)依法应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三)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没收的,依法处理;(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查封、扣押的,决
9、定查封、扣押;(五)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9.查封与扣押 经邮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办案人员可以依法查封与 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有关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办案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查封、扣押批准手续。邮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有关的场所、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的,应当告知当
10、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查封、扣押仅限于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运输工具或者物品,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查封、扣押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清点,开具清单,制作现场笔录,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当场向当事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办案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加贴邮政管理部门封条。对查封、扣押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
11、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期限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邮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查封扣押的解除 查封、扣押场所、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予以解除,并送达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将查封、扣押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返还当事人,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七)、保密义务 办案人员对调查取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八)、结案1.案件处理报告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