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保密义务-PPT课件.ppt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律师保密义务-PPT课件.pptx》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律师 保密 义务 PPT 课件
- 资源描述:
-
1、律师保密义务 一、律师保密义务基本涵义 二、各国有关律师保密义务的法律规定 三、我国律师法关于律师保密义务的规定 四、对于“律师保密义务”的相关争论 五、我国法律关于律师职业保密义务规定的缺陷及完善建议1 一、律师保密义务基本涵义 律师保密义务,是指律师在执业中接触到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个人资料、信息,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公开,当然也包括不得向媒体公开,甚至不得向国家机关公开。 律师的保密职责,是职业性质决定,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委托合同义务。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保密责任,律师的保密责任也是不能免除的。当然在委托人授权律师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律师不越权地公开任何隐私或商业秘
2、密都是允许的。律师违反了保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2 律师保密义务特征1.律师保密义务是一种与职务相关的义务。由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的这种义务具有明显的职务特征,要求律师保守的是职务秘密,即律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对非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获悉的秘密,尽管律师作为一般公民也负有保密的义务,但由于该义务与律师职务无关,因此不属于律师保密义务的范畴。2.律师保密义务的客体为秘密。律师保密义务的客体必须是秘密事项,此处的秘密应作广义的理解,其既包括国家秘密,也包括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只有对依法可以确认为秘密的事项,律师才负有
3、保密的义务,对那些依法不应确定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事项,不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3.律师保密义务是道德义务也是职业纪律义务和法律义。作为道德义务,律师保守秘密义务受律师执业道德规范的调整,主要要求律师从内心谴责、社会评价等角度来权衡利弊,以遵守义务。作为纪律义务和法律义务,律师保守秘密义务受有关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的调整,此时律师保守秘密义务具有强制性,如果律师违背该义务将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惩罚。3二、各国有关律师保密义务的法律规定 1关于律师保守的秘密的范围 日本律师法规定的秘密,限于“其职务上所得知的秘密。” 意大利律师和检察官法第13条规定“律师和检察官不得被
4、要求在任何类型的审判中交待他们因职务原因而被告知或了解的情况 ”。 香港律师协会制定的香港执业律师行为指南第8章规定,除非当事人明示或默示授权,或法律规定,事务律师必须严格保守在职业行为中获取有关当事人的秘密。 综合分析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规定,虽有差异,但有一点相同,即只要是因职务行为所获取的秘密,律师就应严格予以保守。4 2保守秘密的人员范围 律师应严格保守其在职业行为中获知的委托人的秘密自不待言,然而实践中仍有其他人员由于某种关系能接触到该秘密,如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律师的秘书。 因此有些国家对这些人员的保密义务也作了规定,如在美国的德伯尼诉美洲投资公司一案中,法院强调指出“享受这种保护的助
5、手应当包括所有的法科大学生、律师助理、调查人员和其他为一个具有正式资格的律师担任办事人员的人。” 3适用保密义务的时间范围 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律师从事职务行为期间应保守秘密,但在律师辞去代理后,其获知的秘密仍是因职务行为所得,律师仍然应遵守保密义务。 因此律师的保密义务,除有法律例外情形,效力及于其生命始终。5 4例外情形 美国律师职业行为标准规则第16条规定:“在律师有理由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公开案情: (1)为了防止委托人实施刑事犯罪行为,律师认为这一行为可能导致人身伤亡; (2)在律师同委托人发生争议时,律师为了自身的利益准备起诉、应诉或者因代理当事人而受到刑事指控、民事起诉时,律师为
6、了替自己辩解。” 在加拿大,律师为了“防止危及生命和公共安全,如谋杀的继续、恐怖分子的继续活动或人为的造成环境灾难时”,可以不承担保密义务。 日本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或曾任律师的人,有权利也有义务保守其职业秘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时不在此限。”6 5.对于律师保密义务的相关制度保障 1)律师免于作证的权利或称律师的证言豁免权; 2)律师有拒绝扣押权 3)对律师的住宅或办公室的特殊保护。7三、我国律师法关于律师保密义务的规定 1.律师保密内容的范围 律师法将保密内容具体化,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还规定了“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
7、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这就明确了律师保密内容,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四部分。同时还要求这些秘密都应该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8 2.保密的时间限制 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律师从事职务行为期间应保守秘密,即使在律师辞去代理后,其获知的秘密仍是因职务行为所得,律师仍然应该遵守保密义务。 我国律师法中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9条规定:“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9 3.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形 律师法修正案第38条对于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况进行了修改,“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
8、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这使律师保密义务的内容有所缩减。 4.违反律师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规定 我国律师法第48条对于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为所负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第49条规定了泄露国家秘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0四、对于“律师保密义务”的相关争论 律师是否应该对其知悉且未被司法机关得知的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报,其实是职业伦理与社会公德的冲突。在律师的执业过程中,对二者的取舍,在理论界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1.律师保密义务为重 2.维护正义,惩治犯罪为重 3.真实义务与保密义
9、务11 1.律师保密义务为重 这种观点认为,律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履行绝对保密义务。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是委托关系,其成立的前提是当事人对其所委托律师的绝对信任。如果不要求绝对履行保密义务,当事人会因此缺乏对律师的完全信任,对与案情有关的情况和信息进行隐瞒,这不利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不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 12 一些国家的立法还规定了律师的绝对保密义务 在法国,律师作为律师协会的成员都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的纪律,包括“律师有保守执业秘密的义务”; 美国律师协会将泄露当事人秘密定为违法行为,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给予取消律师资格、暂停执业等不同程度的惩
10、戒; 日本法律规定,律师必须严守就案件所了解的委托人的秘密; 在英国,律师与当事人关系的各个方面都受证据法原则的保护,即保护律师向当事人提供的咨询意见,以及当事人告诉律师的有关情况不被作为证据使用; 意大利刑法典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泄露执业秘密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因此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规定:“各国政府应确认和尊重律师及其委托人之间在其专业关系内的所有联系和磋商均属保密性。”13 2、维护正义,惩治犯罪为重 坚持律师保密义务为重,强调绝对的律师保密义务的观点,往往不能被社会公众所普遍理解。从普通民众的视角来看,律师的职业尽管有其特殊性,但首先应该尊重其作为一个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