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版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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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高新区工伤科工伤保险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工伤保险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1 1提纲提纲 2 2一一. .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二二. .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及时限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及时限 三三. . 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标准 四四. .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 五. 工伤费用归纳一、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一、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 3 3l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l以上对象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特殊情况特殊情况l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工
2、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l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l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4 4二、工伤认定的申请二、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3、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30日内-单位申请,30日后一年内-个人申请、单位申请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前发生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安装配置、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等费用。5 5工伤认定流程图:工伤
4、认定流程图:6 6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登记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认定工伤申请材料在15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证材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进行受理不符合管理范围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20天内送达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及单位三、三、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5、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l:7 7(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l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加
6、点的工作时间。l工作场所: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还包括职工因工作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l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遭受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不安全因素遭受的意外伤害。l工作原因:用人单位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l非工作原因:1.用人单位以工作名义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餐饮、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2.从事涉及领导、个人私利的活动。8 8(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7、事与工作有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l上班前和下班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职工在搬运、清洗、准备、整理、维修、堆放或收拾其工具和工作服时发生的事故。l辅助性或延续性9 9(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暴力等意外伤害的;l“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指职工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伤害,该暴力等伤害应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直接因果关系。l履行工作职责应当使用正当合理的方式,否则会阻断履责行为。1010(四)患职业病
8、的;(四)患职业病的;l噪声聋l中暑l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1111(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事故下落不明的;l“因工外出期间”:1. 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要求自行到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活动的期间。2.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l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不能作为工作原因。l“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以有权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生效裁判文书。 1212(
9、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l“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之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l“非本人主要责任”:无责、同责、次责。1313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
10、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141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l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于工作场所内死亡或者从工作场所直接送医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l“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l突发性、剧烈性、严重性l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自职工死
11、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1515(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到伤害的;l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应当出具的证明材料。1616(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l提交残疾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结论。l依照本规定被认定视同为工伤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12、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后再旧伤复发的,不再认定视同为工伤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717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1818(一)故意犯罪的;(一)故意犯罪的; l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l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1919(二)
13、醉酒或者吸毒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l以有权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l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 80mg/100ml2020(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l以有权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l或者可以证明职工存在自残、自杀行为的其他证据。2121四、工伤保险待遇四、工伤保险待遇2222l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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