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讲座-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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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总则刑法总则专题讲座专题讲座二一四年八月二一四年八月前言 中国刑法典目录;中国刑法理论的传承一、刑法概说二、犯罪概说三、犯罪构成要件四、排除犯罪的事由五、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六、共同犯罪七、罪数与数罪并罚八、刑罚的种类、体系和目的九、刑罚的裁量(量刑)十、刑法的执行和消灭讲授提纲讲授提纲 1997年刑法典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及八个修正案。 总则包括五章,分别是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 分则包括: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
2、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中国刑法典目录中国刑法典目录一、刑法概说一、刑法概说二、犯罪概说二、犯罪概说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u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u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u应受惩罚性应受惩罚性第二节 犯罪的本质和分类国事犯与普通犯国事犯与普通犯/ /自然人
3、犯罪与单位犯罪、身份犯与非身份犯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普通普通犯与加重减轻犯犯与加重减轻犯二、犯罪概说二、犯罪概说一、我国刑法的犯罪概念:刑法第13条,正文+但书“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1、定义方法:A.A.形式与实质相结合:刑事违法性形式与实质相结合:刑事违法性+ +社会危害性社
4、会危害性B.B.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划定犯罪性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划定犯罪性质+ +达到一定程度达到一定程度案例案例1: 1: 蒲连升应垂危病人亲属王明成的要求为病人注射药物促其蒲连升应垂危病人亲属王明成的要求为病人注射药物促其死亡案。案例死亡案。案例2: 2: 儿子盗窃父母财物,公共场合扒窃行为。儿子盗窃父母财物,公共场合扒窃行为。2、但书的含义与功能A.A.含义含义行为情节轻微,不符合犯罪构成行为情节轻微,不符合犯罪构成B.B.功能功能 :实质犯罪构成出罪说:实质犯罪构成出罪说二、犯罪概说二、犯罪概说二、犯罪的基本特征(1)(1)犯罪的本质特征犯罪的本质特征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应受刑罚处罚程度
5、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A.A.社会危害性的概念: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性社会危害性的概念: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性B.B.社会危害性的内容:现实侵害与侵害危险的统一社会危害性的内容:现实侵害与侵害危险的统一C.C.社会危害性的结构:主观恶性与客观侵害的统一社会危害性的结构:主观恶性与客观侵害的统一讨论:客观归罪讨论:客观归罪 主观归罪主观归罪(2)(2)犯罪的法律特征犯罪的法律特征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 A. A.刑事违法性的概念:行为对刑法的违反性刑事违法性的概念:行为对刑法的违反性 B. B.刑事违法性的实质:刑事违法性的实质: a.a.形式的刑事违法性形式的刑事违法性 刑法目的刑法目的 b. b.实质
6、的刑事违法性实质的刑事违法性 思考思考1 1:行为违反刑法符合犯罪构成后还要不要考虑社会危害性:行为违反刑法符合犯罪构成后还要不要考虑社会危害性第三节 过失犯罪的相关问题刑罚第刑罚第1515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一)种类:疏忽大意过失,过于自信过失(一)种类:疏忽大意过失,过于自信过失(
7、二)过失犯的认定(二)过失犯的认定(三)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三)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四)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四)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五)过于自信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五)过于自信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二)过失犯的认定普通过失,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根据行为是否超越社会的行为准则普通过失,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根据行为是否超越社会的行为准则确认有没有过失。确认有没有过失。业务过失,通常根据有没有业务过失,通常根据有没有“违章违章”、“违规违规”判断,并按照特别判断,并按照特别规定优先的原则适用法律。规定优先的原则适用法律。
8、案例:案例:某甲是某搬运场司机。某日在搬运场内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某甲是某搬运场司机。某日在搬运场内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章,不慎将另一职工当场轧死。对甲的行为,是交通肇事罪?重大责规章,不慎将另一职工当场轧死。对甲的行为,是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任事故罪? 结论:结论:本案属于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之外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情本案属于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之外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情形,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根据法条竞合特别规定优先的原则,构成重大形,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根据法条竞合特别规定优先的原则,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责任事故罪。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区分
9、要点:行为人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有无预见。区分要点:行为人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有无预见。疏忽大意过失是过失的基本型,所以没有事实表明行为人事先对危疏忽大意过失是过失的基本型,所以没有事实表明行为人事先对危害结果有认识或者预见的,通常认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害结果有认识或者预见的,通常认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案例:案例:某甲特别喜欢小孩。一日带某乙经过大桥时,逗乙玩耍,将某甲特别喜欢小孩。一日带某乙经过大桥时,逗乙玩耍,将乙提起悬于桥外,不慎失手将其落水溺死。甲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过失乙提起悬于桥外,不慎失手将其落水溺死。甲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分析:分析:甲行为明显
10、带有甲行为明显带有“冒险冒险”性,根据人们在常识上知其存在造性,根据人们在常识上知其存在造成损害结果的危险,冒险行为被认为是成损害结果的危险,冒险行为被认为是“轻率轻率”的行为,具有过于自信的行为,具有过于自信也即也即“轻信轻信”的特征。的特征。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区分要点:行为人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有无预见。区分要点:行为人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有无预见。疏忽大意过失是过失的基本型,所以没有事实表明行为人事先对危疏忽大意过失是过失的基本型,所以没有事实表明行为人事先对危害结果有认识或者预见的,通常认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害结果有认识或者预见的,通
11、常认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案例:案例:某甲特别喜欢小孩。一日带某乙经过大桥时,逗乙玩耍,将某甲特别喜欢小孩。一日带某乙经过大桥时,逗乙玩耍,将乙提起悬于桥外,不慎失手将其落水溺死。甲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过失乙提起悬于桥外,不慎失手将其落水溺死。甲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分析:分析:甲行为明显带有甲行为明显带有“冒险冒险”性,根据人们在常识上知其存在造性,根据人们在常识上知其存在造成损害结果的危险,冒险行为被认为是成损害结果的危险,冒险行为被认为是“轻率轻率”的行为,具有过于自信的行为,具有过于自信也即也即“轻信轻信”的特征。的特征。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
12、四)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区别要点:是否应当预见、能够遇见。区别要点:是否应当预见、能够遇见。由于不可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损害后果,是意外事件,不认为是犯由于不可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损害后果,是意外事件,不认为是犯罪。罪。“是否应当预见是否应当预见”判断标准:判断标准:一般标准,看行为人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习惯的行为。如一般标准,看行为人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习惯的行为。如果有,并且因此而导致损害后果的,通常认为是有过失的。果有,并且因此而导致损害后果的,通常认为是有过失的。结合个人情况,即所谓主观标准、特殊标准判断。同样的职业,个结合个人情况,即所谓主观标准、特殊标准判断。同样的
13、职业,个人认识能力还是有差别的。同一事物,有些能力强的人能够预见到,有人认识能力还是有差别的。同一事物,有些能力强的人能够预见到,有些能力弱的人是不可能预见到的。些能力弱的人是不可能预见到的。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五)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1、从理论上讲。(1 1)二者相似之处:)二者相似之处:认识上,对危害结果都有预见;认识上,对危害结果都有预见;意志上,对危害结果都是不希望,没有追求其发生的意欲。意志上,对危害结果都是不希望,没有追求其发生的意欲。 (2 2)二者的区别是:)二者的区别是:认识程度不同,间接故意认识程度较高;认识程度不同,间接故意认识程度较高;对危害结果
14、的发生所持的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结果持否定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所持的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结果持否定态度,危害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愿。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危态度,危害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愿。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危害结果是否发生,行为人不在乎。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危害结果是否发生,行为人不在乎。 2、从分析案例角度讲。区别要点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否持否定区别要点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否持否定的态度,是否有避免结果发生的根据和采取了积极避免的措施。的态度,是否有避免结果发生的根据和采取了积极避免的措施。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五)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
15、的区别典型案例:典型案例:1 1、种植、养殖户张某为防止别人盗窃其种植养殖物,在院墙周围私、种植、养殖户张某为防止别人盗窃其种植养殖物,在院墙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翻墙行窃时不慎触电,经送医不治身亡。张某对拉电网。一日晚,白某翻墙行窃时不慎触电,经送医不治身亡。张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是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是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2 2、甲乙二人站在山顶,见山下有一老人,甲指着老人对乙说:、甲乙二人站在山顶,见山下有一老人,甲指着老人对乙说:“你你说将这块石头推下去能否砸到他?说将这块石头推下去能否砸到他?”乙说:乙说:“会有那么
16、凑巧吗?我试试会有那么凑巧吗?我试试。”于是二人合力将石头滚下山,刚好砸死了老人。甲乙对老人的死亡于是二人合力将石头滚下山,刚好砸死了老人。甲乙对老人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预见到了结果可能发生,没有采取任何避免措施,且看具有间接故意,预见到了结果可能发生,没有采取任何避免措施,且看不出对老人死亡有积极的追求,故认定为间接故意。不出对老人死亡有积极的追求,故认定为间接故意。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第四节 刑事责任年龄一、刑罚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刑法刑法第第1717条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17、、故意伤害致人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1 1、责任年龄阶段划分。根据、责任年龄阶段划分。
18、根据1717条,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四阶条,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四阶段。段。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段(不满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段(不满1414周岁);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已满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已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16周岁);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已满应当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已满1616周岁);周岁);减轻刑事责任年龄段(不满减轻刑事责任年龄段(不满1818周岁)。周岁)。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第四节 刑事责任年龄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行为。刑法第刑法第1717条第条第2 2款: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19、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重伤,一种是致死;故意伤害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重伤,一种是致死;该法条规定该法条规定8 8种行为,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是指只要种行为,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司法实践中,已满已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
20、16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不定绑架罪,因为处罚,不定绑架罪,因为1717条第条第2 2款中没有款中没有“绑架绑架”行为。行为。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第四节 刑事责任年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1515周岁的某甲在拐卖幼女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根据最高法周岁的某甲在拐卖幼女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根据最高
21、法审审理未成年人刑案解释理未成年人刑案解释第第5 5条,条,1515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某甲(某甲(1515岁)与某乙(岁)与某乙(2020岁)共同绑架儿童丙索到岁)共同绑架儿童丙索到5 5万元赎金后,万元赎金后,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害,属于绑架人质又杀害人质的情形,对甲应当以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害,属于绑架人质又杀害人质的情形,对甲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乙适用绑架又杀害人质的处死刑的规定,以绑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乙适用绑架又杀害人质的处死刑的规定,以绑架罪定罪处罚。架罪定罪处罚。已满已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16周岁的人奸淫幼女的,按
22、照现行的司法解释,是周岁的人奸淫幼女的,按照现行的司法解释,是强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强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第五节 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一、对未成年人宽大处罚的规定1 1、强奸罪认定:已满、强奸罪认定:已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如甲如甲1515岁与低年级同学乙(女,岁与低年级同学乙(女,1313岁零岁零1111个月)恋爱,而在在家自个月)恋爱,而在在家自愿发生过一次性关系,没有造成任何严重后果,甲不构
23、成强奸罪。但如愿发生过一次性关系,没有造成任何严重后果,甲不构成强奸罪。但如果甲与多名低年级不满果甲与多名低年级不满1414周岁的女同学谈恋爱,并分别与她们发生过性周岁的女同学谈恋爱,并分别与她们发生过性关系,致使其中一名幼女怀孕,不得不中途辍学。甲构成强奸罪,但应关系,致使其中一名幼女怀孕,不得不中途辍学。甲构成强奸罪,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当从轻、减轻处罚。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第五节 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2、不适用抢劫罪“转化”的第269条已满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
24、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不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甲(如甲(15岁)和乙(岁)和乙(17岁)在共同盗窃中二人共同使用暴力将被害岁)在共同盗窃中二人共同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打成重伤,对甲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对乙以(转化)抢劫罪(结人打成重伤,对甲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对乙以(转化)抢劫罪(结果加重犯)定罪处罚。果加重犯)定罪处罚。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第五节 未成年人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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