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教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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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 体 概 述THE FIRST PART OF THE OVERALL OVERVIEW, P L E A S E S U M M A R I Z E T H E C O N T E N T第一部分5 绪 论 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十多个战役,滑铁卢摧毁那么多的胜利,但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的民法典。6一、民法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二、民法在法律体系中是仅次于宪法的 基本法三、民法是学习法学理论的重要基础8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一 “民法”的词源 罗马法:市民法(Jus Civile)Driot Civil(法语)Civil Law(英语)Bregrliches Recht(德语
2、)Buregerly Regt(荷兰语)“民法”(日本语)“民法”(汉语)尚书孔传: “咎单,臣名,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一编,亡。”10三、我国民法的定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通则第2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第2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11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l案例讨论1、甲租用乙的房屋,后来乙将房屋买给丁,甲与乙租赁合同未到期,乙让甲腾房,甲不同意,发生争议。2、甲同学邀请
3、乙同学吃饭,约定好晚6点在某饭店,甲为了表示诚意,提前在饭店点了一桌丰盛的饭菜,6点准时上菜,结果乙没来,为此甲损失了800元,发生争议。3、工商部门因为甲饭店的卫生不合格,而吊销了饭店的营业执照,甲饭店认为处罚过重,发生争议。13(三)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1 1、人身关系的含义 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 2 2、人身关系的类型: (1 1)人格关系 (2 2)身份关系 3 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 (1 1)非财产性 (2 2)专属性 (3 3)人格关系的固有性 权利是私法的中心概念,且为多样性法律生活的最终抽象化。法学家 V.Tuhr(V图赫)15 二、民法是
4、私法 以权利为中心,以私人平等自治为基本概念,其内容体现为私人利益16 三、民法是市民法 “民法”中的“民”是市民,而不是公民,公民是祖国祭坛上的祭品,市民则是自利的人。因此,民法所调整的行为主体,是合理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人,是经济人,是市场出现和存在的人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者,人也,民众也。人之为人,其自身系属目的,不得以目的使用之” 康德“法的基本命令是:自以为人,并敬重他人” 黑格尔民法是人法以人为本17体现于总则、人身权与财产权之中1、民法对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障;2、保护所有权以及其他财产权(静的财产安全)及保护信用和交易的安全(动的财产安全);财产权与人格 德 康德“财产基本上
5、可以看成是自我的延续。对财产的威胁不仅损害了他的幸福感,而且损害了他的存在本身。” 3、“以人为本”的具体原则体现“以人为本”在具体原则上的体现维护人的个体性及人格关系;人为权利义务的归属主体:权利能力制度(平等原则);人的自由应受到保障,并不得抛弃;与行为自由(尊重人的自主选择)相对应的自己责任:过错责任;尊重他人与公众的原则:信赖保护、公序良俗18四、民法的理念 权利本位 私法自治19民法一些原则的修正 一、从所有权绝对原则到所有权的社会化修正 二、从契约自由原则到契约正义修正 三、从过失责任到无过失责任的修正 思考:论民法的本位是否社会本位动摇了个人本位?20五、民法与其它相邻部门法的关
6、系 (一)民法与经济法 (二)民法与商法(三)民法与婚姻家庭法 (四)民法与劳动法(五)民法与行政法 一、民法的渊源体制 1、一元制 2、多元制 二、立法者如何选择民法渊源体制 (一)立法者是否承认制定法具有局限性,即是否承认制定法有漏洞 制定法的缺陷: 1、不合目的性 2、不周延性 3、模糊性 4、滞后性 (二)立法权与司法权是否必须进行严格的划分三、民法渊源的含义渊 源:法的表现形式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表现形式四、民法渊源的具体种类(一)制定法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讨论:宪法的司法化问题2、民事法律我国民法的主要表现形式3、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4、行政法规6、行政规章5、地方法规(二)对民法规
7、范的解释性文件如,最高院司法解释?(三)国家政策讨论:国家政策能否直接作为法的渊源?(四)习惯(五)判例讨论:大陆法系国家判例,能否作为法的渊源?(六)法理为各国立法通例。但是我国法律未将之作为法的渊源。国际条约适用的条件:第一,只在涉外民事关系中适用;第二,只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第三,只适用我国未声明保留的条款的部分。 国际惯例是国际条约的补充渊源。 程甲生前立遗嘱将两间住房赠与沈某。其侄程乙在其死后将该住房旁的一间厨房占为己有,后将其拆除。沈某诉求法院判决程乙赔偿损失。 争点:沈某对厨房有无所有权 理论:住房与厨房是主、从关系 难点:国内当时法律、司法解释等均未明确规定主、从物关系问题
8、法院能依“打会”习惯裁决案件吗 ? 方某、黄某等12人依习惯相约一会,约定方某为首会,黄某为本会;每2月集会1次,两年结束;每人每次出款1000元。其余10人也据需要用钱时间排定次序。 进行了两次即4个月后,黄某见物价上涨较快,认为等1年零8个月他最后拿钱时会贬值不少,便向方某等11人提出毁约要求,不愿意再继续“打会”。 经多次劝说无效后,方某等11人到法院起诉,要求黄某继续履行约定。我国民法的渊源有哪些?法院能依“打会”习惯裁决案件吗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二、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三、民法对人的效力一、时间效力范围(一)生效时间:法律的实施之日1、实施之日的确定方式2、实施之日与颁布之日的关
9、系(三)民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有例外时 间法律事实发生法律适用新法生效依据新法 适用于新法生效之前的案件(二)失效时间:1、发布命令,废止旧法2、颁布新法,废止旧法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6.1987年1月1日以后受理的案件,如果民事行为发生在1987年以前,适用民事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政策,当时的法律、政策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比照民法通则处理。 197.处理申诉案件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适用原审审结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政策。 19861986年9 9月1010日谭甲从汪芳处代领了方某、王某工资,但因汪芳工作疏忽,当时未叫谭签字。后方某要求谭某交付代领工资,谭
10、某否认代领。但程某、韩某都能证明某代领。汪芳诉求法院判决谭某返还代领工资。法院认为谭某利用他人工作疏忽而贪财图利,造成汪芳财产损失,属不当得利行为。但当时无明确规定如何处理不当得利,而民法通则尚未生效。后法院参照民法通则第92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判决谭某将代领工资返还给汪芳。 二、空间效力范围(一)原则 及于制定机关权力所辖的范围(二)说明1、中央机关民事立法与特别行政区2、我国主权所及范围三、对人适用范围(一)原则 1、属人主义:以人的国籍作为民法适用的标志 2、属地主义:以人的空间场所作为民法适用的标志(二)我国民
11、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原则:属地主义例外:法律另有规定 武某与钱某均为中国船“风光号” 船员。05年12月船行太平洋时,武某被钱某打伤,第二天在美国一港口靠岸下船治疗,共花费人民币 315660元。武某治愈回国后,诉求法院判决钱某赔偿损失。钱某以“这是在太平洋上打伤的,应由太平洋法院审理”为由拒绝应诉。 约翰为来华经商的美国人,03年7月中国人马华德与约翰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约翰借给马华德1万元美金,一年后归还。一年后,马华德拖延归还。约翰便诉求人民法院判决马华德归还借款。第六节 民法的历史沿革一、罗马法:民法演进的基础(一)时间:公元前六世纪公元七世纪(二)代表:1、早期:十二表法(前450年)2、
12、晚期:尤士丁尼国法大全(六世纪) 包括 法学阶梯 学说会繤 尤士丁尼修正法典 新律(三)体例法学阶梯人法、物法、诉讼法(四)经济基础奴隶制下的简单商品经济关系二、法国民法典:近代意义上的民法形成的标志(一)时间:1804年(二)意义:第一部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典,对后世具有深远影响(三)体例:人法、财产法、财产取得法(四)背景:政治背景法国大革命 经济背景自由商品经济关系三、德国民法典:近代民法的趋于完善的标志(一)时间:1896年颁布,1900年施行(二)创新:1、体例创新 总则分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2、内容创新(三)特点:体系合理、逻辑严谨、用语精确、概括方法的运用四、近代民法与现代
13、民法(一)现代民法:20世纪后民法发展的结果(二)现代民法的特点:近代民法现代民法绝对的所有权绝对所有权的公益限制契约自由契约自由的限制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权利本位禁止权利滥用个人本位社会本位(三)现代民法与近代民法的关系在近代民法的基础上,对近代民法的修正五、我国的民事立法(一)中国古代没有民法(二)清末变法 大清民律草案(1911)(三)民初立法“民律一草”“民律二草”(四)新中国民事立法北洋政府:中华民国民律草案(1926) 国民政府:中华民国民法典(19291931)1、二十世纪三次民法典的起草 1956、1964、19822、八十年代以来的民事法制建设民法通则(1985)4、新中国的第
14、四次民法典起草3、我国现行的形式民法体系39本章习题 1 1、下列各项中,不可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 A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B B、民间订婚的习惯 C C、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D D、某大学教授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专著 2 2、下列属于民法所说的财产的有( )。 A A、土地 B B、房屋 C C、商标 D D、商业秘密 3 3、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有( )。 A A、生命权法律关系 B B、健康权法律关系 C C、姓名权法律关系 D D、配偶权法律关系 4 4、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 A A、自然人甲
15、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 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40 01.01.民法一词系由罗马法的市民法演变而来。 02.02.所谓“民事”,就是人民之事。 03.03.在我国,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04.04.广义的民法包括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05.05.民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平等民事主体间人身或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06.06.税务局向“学生之家”饭店征税一事属民法调整。 07.07.宁波市人大制订的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
16、能成为民法的渊源。 08.08.当今中国的法律制度体系传统一律属大陆法系。 09.09.民法为程序法。 10.10.民法的基本理念是私法自治。判断题:41 11.11.商法与民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故我国采民商分立的立法政策。 12.12.近现代民法中,人格关系法与身份关系法兴起并得到不断发展。 13.13.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14. 14. 德国民法典创造性地将总则作为一编单列,对整部法典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作出概括性规定。 15.15.中国大陆地区现行民事基本法是合同法。 16.16.我国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采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的折衷主义立法政策。 17.17.中华人民共和
17、国民法通则在中国主权范围内的所有领域都被适用。 18.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生效时间是19861986年4 4月1212日。 19.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律不具有溯及力。 20.20.在适用民法时,特别民法优先于普通民法。42 1 1、张某委托某装修公司对其新买的婚房进行装修,并将婚房的钥匙交给该装修公司保管。竣工前,张某到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进度,却发现该装修公司的一名员工在新房里自杀身亡,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该装修公司购买其装修的新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精神损害。原告依据民间传统习俗,死过人的新房不宜作为婚房使用,故因此要求该装修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装修公司辨称张某所谓
18、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是一种封建迷信,其并没有过错而且也不是侵权行为人,故不承担责任。试分析: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本案适用民法中的哪种渊源? 43 2 2、20042004年1010月1313日,甲与乙签订了活鱼运输合同,由甲将乙所提供的5 5吨活鱼从庚地运往戊地,然而,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甲超速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甲被依法拘留,而甲的货车以及所有的活鱼也被扣押,由于没有及时运输到目的地,并且车上的活鱼因为缺氧全部窒息而死,由此不仅造成乙的经济损失,而且由于没有及时送达造成乙与第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能够完全履行。于是,乙以甲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经济损害赔偿之诉。请结合所学习的民法基础知识以及法
19、理学基础,试分析本案中存在着哪些法律关系?并且,哪些法律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44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民法基本原则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意义有所认识,在观念上提升对民法性质的认识,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类型和内容。 【教学重点及难点】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性质 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含义及司法适用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46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 1、指导立法的功能 2 2、法律解释的准据功能 3 3、法律漏洞的弥补功能 四、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的民事法律规范的原则区别:47 2004 2004年2 2月1010日,杨媛做了整容手术,包括太阳穴
20、、去下颌角、隆鼻、厚唇变薄术、隆颞、隆下颏( (开进) )、密分子重睑、牙齿、绣唇、绣眼线、脱发际线1111项。5 5月5 5日,杨媛报名参加了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的“第33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5 5月1212日至1313日,杨媛参加了初赛,并与其他7979名选手一起进入复赛,后又与其他3030名选手一起进入决赛。5 5月2121日下午,天九伟业公司通知杨媛取消其参赛资格。后有关“人造美女”被拒参赛的报道见诸报端。5 5月2626日上午,天九伟业公司通知杨媛组委会恢复了她的参赛资格。杨媛来到组委会后当面撕毁了恢复参赛的通知。双方矛盾激化。6 6月1 1日下午,杨某到法院正
21、式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杨某认为,被告公司称其为“人造美女”,构成对其名誉的侵害,因而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索赔5 5万元。6 6月3 3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思考 本案中,举办方拒绝“人造美女”参赛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平等原则? ?人造美女?参加选美比赛受到歧视48第二节 平等原则 一、平等原则的含义: N3N3: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平等原则的内容: 1 1、人格的平等 2 2、对国内民事主体的平等对待 (1 1)尽可能的避免对民事主体进行分类 (2 2)针对不同民事主体的具体情形区别对待 3 3、对民事主体进行平等的救济49 四、注意的问题: 1
22、1、我们说的平等是指机会的平等,不是结果的平等 2 2、平等原则与主体立法和行为立法的关系 德国前皇威廉第一在位时,有一离宫在坡疵坦地方。离宫之前有磨房,欲登高远览一切景象,为所障碍。德皇厌之,传语磨房主人曰:“此房价值几何,汝自言之,可售之于我。”孰意磨房主人殊强项,应之曰:“我之房基,无价值可言。”德皇闻之赫然怒,令人将磨房毁去。磨房主人袖手任其拆毁,从容曰:“为帝王者或可为此事,然吾德尚有法律在,此不平事,我必诉之法庭。”彼竟与德皇构讼。法庭依法判决德皇重将磨房建筑,并赔偿其损失。德皇为法律屈,为人民屈,竟如法庭所判。事后且与人曰:“吾国法官正直如此,我之大错,彼竟有胆识毅然判决之,此吾
23、国至可喜之事也。 54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w 诚实信用原则,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基本准则。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一)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二)通过解释填补法律漏洞和合同漏洞功能(三)衡平的功能 55三、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为:w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与他人之间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均应诚实、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w2.民事主体应恪守信用、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使他人造成损害时,应自觉承担责任。w3.法官及仲裁员处理民事案件时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事实为依据,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平衡当事
24、人的利益。w4.在立法上,不仅需要在民事基本法上确立诚实信用为基本原则,而且还应根据需要制定若干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条款。 57二、公平原则的具体表现:(一)公平原则在合同法中的表现:1、等价有偿原则2、情势变更原则3、显失公平(二)公平原则在物权法上的体现:1、添附制度的确立2、相邻关系的运用58(三)公平原则在侵权法中的运用:1、公平责任原则:2、在损害赔偿问题上:3、损益相抵:三、公平原则的功能1、弥补功能2、司法原则讨论:饭店收取“开瓶费”,是否违背公平原则?59 在德国,一个好色男人经常趁出差或旅游时偷情,气急败坏的妻子提出离婚。在丈夫承诺“今后不单独进行业务旅行或娱乐旅行”后,妻
25、子撤诉了。此后,大概因为丈夫旧病复发原文未具体交待,这是我的合理推测又单独旅行,妻子请求法院强制丈夫履行承诺。 如果你是法官,如何断案?|一名姓黄的男子将自己的全部遗产都留给情人(张某)而没有留给自己的结发妻子(蒋妻),但由于蒋某把持了所有的财产,张某将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兑现遗嘱财产。|如果你是法官,如何判决?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62二、各国民事立法的规定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 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意风俗的法律”;德国民法典第138条规定,“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为无效”;日本民法典第90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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