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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专题课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PPT模板.ppt

  • 上传人(卖家):大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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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专题 课件 公司 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 培训 PPT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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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讲:主讲:XXXXXX安法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庞大复杂 ,法律、法规、规章等。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界定事故风险和事故隐患时,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就尤为至关重要; 否则,就存在界定判断错误的风险。第2条第1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懂法条安全生产法新修改的条款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而保留条款的生效时间仍然为2002年11月1日。法律效力人的效力地域的效力时间的效力 析 法理溯及力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新法是不具有溯及力的。 案例1 案例2 问题:适用新法还是旧法? 会

    2、运用 析 法理 懂法条 ?会 运用 善 检查法的效力法的溯及力安全生产法第2条 思考问题: 如何理解安法的适用范围? 公共场所集会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精准履行监管职责学法:精、博教学方法(一)法律基本法理(二)法律法规体系 (三)安法整体内容(四)安法重点内容 1遵守安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法重点内容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义务4改善安全生产条件2安全生产人员(机构管理)3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安全生产投入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7隐患排查8出租发包管理9事故应急管理11场所环境10设备设施1 安全生产条件安全

    3、生产条件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生产不具备1.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标、行标的规定1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8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 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行政处

    4、罚分类决定部门110 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

    5、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2.安全生产人员(机构)管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依据、处罚安全生产人员机构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资料:1、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如任命书、公示、会议纪要、组织机构图等)。备注:从业人员在100

    6、人以上的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设立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A21A94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安全生产人员(机构)管理2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思考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安法吗?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可否设置兼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人员(机构)管理 安全生产人员(机构)管理 (1)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应少于2人。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4%的比例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应少于1人。(1)从业

    8、人员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从业人员2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查资料: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是否建立包含主要负责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重要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是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2、重要岗位岗位工作职责变更记录。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相关制度或相关证明材料。 A5 A18 A9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

    9、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3-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A193-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1、本案例中违反了安

    10、法的哪条规定?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案例中指的是谁?3、案例中场长说会上强调安全生产,是否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必要性?如何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181、本案例中违反了安法的哪条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建立机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193-2.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

    11、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事故类别死亡人数重伤(中毒)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处罚一般事故3人以下 10人以下 1000万以下20万-50万以下较大事故3人-10人10人-50人1000万-5000万以下50万-100万以下重大事故10人-30以下50人-100人5000万-1亿以下100万-500万以下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100人以上1亿以上500万-2000万109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

    12、严惩1.2.3.4. 及时、立即时限性原则准确、完整、补报全面性原则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禁止性原则情况紧急或必要时也可越级上报逐级上报原则事故报告的原则安监总局、有关部委、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报告的主体事故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立即如实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80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注意: 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劳动、工会、人民检察院 6较大事故省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3县级安监部

    13、门和有关部门1现场有关人员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5一般事故市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立即1小时内2小时内2小时内2小时内2小时内报告的内容和报告后的措施1)事故单位概况2)事故时间、地点、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死亡人数或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情况报告内容1)事故单位负责人启动预案、组织抢救、防止扩大;2)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赶赴现场、组织救援;13)有关单位、人员保护现场、保护证据、做好记录;4)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立案侦查、追捕归案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报告的内容和报告后的措施报告内容的措施报告内容的措施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

    14、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2万-5万以下的罚款责令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1追究刑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 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两高关于刑法134、135条司法解释中的“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

    15、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2、两高关于刑法134、135条司法解释中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损坏财产的价值。包括人员伤亡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价值。 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量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他损坏的价值。包括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费用;其他损失价值。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第17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制定涵

    16、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全范围、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六)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八)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带班制度;(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十)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十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十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十五)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十六)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十七)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十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二十)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资料:应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八)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A18、A91:生产经营单位

    18、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4-2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A43)(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A32)(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A42)(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八)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九)其他保障安生产的规章制度。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A18共10项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19、责任规范A17条共20项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处理 经常性检查不能处理及时报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及时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安监部门报告,接到报告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处理43 4-2.(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2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4-2(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提示标志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监督、教育按规则佩戴、使用424-2(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属于从业人员吗?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20、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8.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并有完备台账37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实施动态监控,制定重大危险源与属地政府“一对一”的应急预案, 将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并定期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区)或者按隶属关系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并依法实施相关管理

    21、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3.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4.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22、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98 第136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5.安全生产投入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投入 5-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资料: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台账或财务部门关于安全投入情况的账目、票据、凭证(保险凭证)等,核实投入是否落实;3.主要负责人验

    23、收安全生产投入项目、检查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使用的资料。 A18A9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财企【2012】16号5-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以及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制度20按照安法第90条予以追究责任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1、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

    24、-20万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须资金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经营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0 第135条刑法【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1培训计划制定与实施情况查资料:1.培训计划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记录。A18

    25、A916-2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查资料(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A24A25)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的记录。 6-3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查资料: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记录。 A25-1A946-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情况查资料:1、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制冷人员等)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档案(如委托外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的的。由被委托单位提供);3、北京市安监局办法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真伪可在北京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http:/ A27A946-5对短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学习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

    26、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查资料:针对相关作业人员(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培训签到和记录;教案,教育培训内容。A25-2A25-3A94A25-4A946-6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情况查资料: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2、档案内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6-2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第27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

    27、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并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A24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1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SOP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26-2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熟知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在工作中认真履行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

    28、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培训未经 培训合格 6-3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方可上岗(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安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作业与空调作业煤矿、石油天然气、冶金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作业6

    29、-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情况276-5对短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学习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6-6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情况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A25 A26 6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内容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第26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救互救知识;(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7)从业人员的安

    30、全生产权利和义务;(8)安全生产其它有关内容。6生产经营单位培训的时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第25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 培训对象培训层次培训时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8学时)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初次培训(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重新接受岗前安全培训 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专门

    31、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4学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安全培训从业人员26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四新” 培训生产经营单位 1.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 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 经考核合格的 3. 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或未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6.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

    32、责任主体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47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理论 现代生产安全事故理论认为,在事故发生前,不安全因素或行为已暴露过多次,如果采取恰当的措施,搞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改善物的不安全状态,弥补管理上的缺陷,可以最大限度避免许多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因此,要防范事故,必须遵循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预防事故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减少和消除事故的苗头和诱因,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被事故牵着鼻子

    33、走。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查资料: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记录;3.隐患排查记录、台账等;4.隐患公示。 A1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A38-1A87A98A99A94事故隐患报告情况7-2有下列情况,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

    34、;(2).非本单位原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内容:事故隐患现状、形成原因、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查资料:隐患报告记录。 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A12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7-3应当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排查时间、类型、位置、责任部门、责任人、治理措施和整改情况等。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并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查资料:登录各所属区县管理平台查询。 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A16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A341安全生产法2刑法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

    35、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3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4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5 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律依据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核心,通俗讲就是 要规定“谁来查、查什么、多长时间查一次,查出问题怎么办”。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解决“谁来查”的问题。纵向包括从业人员、车间班组、相关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横向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和与之相关的工艺、技术、设备、人力资源等部门。 7-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

    36、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38及时通报从业人员 7-1.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标准清单。解决“查什么”、“多长时间查一次”的问题。 “一企业一标准”,结合生产经营性质和工艺设备特点,对行业领域通用指导标准进行的增补、删减、细化和完善,形成本单位个性化的隐患自查标准,即“一企业一标准” “一岗位一清单”,将个性化隐患自查标准按照岗位或者场所分解制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内容、排查周期、责任人员等内容,即“一岗位一清单”

    37、。 7-1.隐患如何排查治理?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设置警戒标志存在现实危险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从危险区域撤出所有人员,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按期治理和治理期间的安全。 标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验收。暂停使用的相关装置、设备、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7-1.隐患如何排查治理? 1发现隐患2发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3隐患消除后排查应当排查本岗位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用具、周边环境经常排查相关设备设施、作业场所以及从业人员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

    38、 标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及时排查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季节性影响因素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7-1.隐患如何排查治理? 1从业人员2班组车间等基层作业单位3工艺、技术、设备等部门治理生产经营单位 1.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 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 经考核合格的 3. 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或未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6.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生产

    39、经营单位 责任主体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4生产经营单位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3.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4.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

    40、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98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9拒不执行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2万至5万以下的罚款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至50万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 降职或撤职87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

    41、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前款规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责任主体 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42、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事故排查治理流程3监控1排查登记5验收4治理2评估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规范以隐患排查治理的动态发展为导向,建立包括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资金保障等内容要素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闭环管理体系。解决 “发现问题怎么办”的问题。 以上制度可以是多个文件,也可以是一个文件并及时修订企业各个层级是否参与到隐患排查。建议: 作业前检查:对应从业人员,每次上岗前。 日常排查:对应班组、车间等基层生产单元和安全管理人员,建议至少每周一次。 专项排查:对应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等业务管理机构,建议至少每季度一次。 全面排查:对应主要负责人,建议每年至

    43、少两次。 事故类比排查:及时开展。监管执法关注的问题 7-2事故隐患报告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一)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非本单位原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形成原因、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等情况。第29条 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特定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未将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7-3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第30条未按要求使用信息系统如实记录 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生产经营单

    44、位未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8.出租发包管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出租发包管理 8-1出租发包行为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查资料:承包或租赁单位的资质。 A46-1A100-18-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45、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查资料: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记录。A46-2A100-28-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方管理情况。查资料: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查现场:1.现场是否符合协议书和现行的安全要求。 A458-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1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要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

    46、理职责:(一)查验承包、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范围、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向承包、承租单位书面告知发包项目、出租场所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三)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四)定期检查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二)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三)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四)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配合调查处理的约定;(七)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等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8-1不得

    47、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单位可否因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约定而减轻或免除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呢?侵 权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项目、场所、设备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项目、场所、设备的安全生产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安全管理协议的约定,追究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48、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至2万以下的罚款企业100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单处或并处10万-20万以下的罚款并处违法所得2-5倍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0下逾期未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以下的罚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甲方:乙方:工程名称:2、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3、甲方应采取的安

    49、全措施4、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协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458-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方管理情况。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生产经营单位甲 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逾期未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乙生产经营单位。101

    50、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企业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应急救援内容编写程序事故应急救援12534走过场应急演练不落实应急培训工作不规范应急管理不到位应急准备不专业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一、应急救援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1、应急救援的内涵: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21.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瑞海公司没有开展风险评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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