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件(全)第五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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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贸易 实务 课件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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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第一章 导导 论论 奔驰公司是世界十大汽车公司之一,创立于1926年,创始人是卡尔本茨和戈特利布戴姆勒。它的前身是1886年成立的奔驰汽车厂和戴姆勒汽车厂。1926年两厂合并后,叫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简称奔驰汽车公司。 奔驰公司总部设在德国斯图加特,雇员总数为18.5万人,年产汽车60万辆。产品有奔驰W124、奔驰R129、奔驰W126三大系列,“精美、可靠、耐用”是奔驰汽车标榜的宗旨。奔驰公司是国际化的企业,在国内有6个子公司,国外方23个子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设有联络处、销售点以及装配厂。奔驰汽车的生产也实现了国际化,例如,燃料箱、防风玻璃在英国生产,雨刮、涡轮增压器在美国生产,
2、发动机组在芬兰生产三角皮带和转向盘轴分别在意大利和法国生产。国际化的生产模式有效地压缩了零部件采购成本,缩短了新车型开发周期,降低了产品成本,实现了利润的突破。 思考:观摩一辆奔驰汽车的生产,我们能够清楚地感受到什么? 一、一、什么是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是泛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它既包含着有形商品(实物商品)交换,也包含着无形商品(劳务、技术)的交换。 贸易的基础 基本理论 贸易的影响 贸易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作用 国际贸易理论 贸易政策的影响 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 (一)既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涉外活动的一个(一)既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涉外活动的一个方
3、面方面(二)属跨国交易,情况错综复杂(二)属跨国交易,情况错综复杂(三)受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三)受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四)面临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大(四)面临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大(五)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五)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六)国际市场商战不止,竞争异常激烈(六)国际市场商战不止,竞争异常激烈 三、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三、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四、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 (一)国内法(一)国内法 国内法(Domestic Law)是指由某一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内生效的法律。但由于从事国际贸易的当事人
4、地处不同的国度, 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 一旦发生合同争议, 且各自法律对同一问题有不一致的规定时, 就涉及适用何国法律作为争议处理依据的问题。为了消除这种法律冲突, 一般以在国内法中规定“冲突规范”的办法加以解决。 与国际条约相比而言,国内法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范围较广,包括规范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贸易运输、国际贸易保险、国际货款的收付、对外贸易管理、国际贸易仲裁等内容。上页上页上页下页下页下页返回返回返回 (二(二)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准则,也是国际贸易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 在我国的一些商业法律中, 对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均作
5、了相应的规定。例如,民法通则和海商法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应该指出,法律与国际贸易惯例是有本质不同的。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其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此,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双方当事人来说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目前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公约在强制力上的区别已经逐渐淡化,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三三)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International Treaty)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关系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诸如公约、协定的议
6、定书等各种协议的总称。 国际条约依法缔结生效后,即对当事各方具有拘束力,必须由当事各方善意地履行。对此,国际法上有一项“条约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即缔结条约以后,各方必须按照条约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因此,国际条约是国际贸易所应遵守的重要法律之一。 在国际法中,按照缔约方的数目,国际条约可划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又称公约)。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1.合同标的 2.货物的价格 3.卖方义务 4.买方义务 5.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六、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 出口交易的一般程序图出口交易的一般程序图交易磋商前的准备工作市场调查与研究选择交易对象掌握货源情况交易磋商
7、阶段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签订合同(以CIF术语成交,L/C方式付款为例)履行合同阶段备妥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刷制唛头催证、审证、改证向运输公司租船订舱配载后送至码头仓库向海关报关放行装船后凭大副收据换取提单缮制汇票、装船单据、连同L/C交银行议付向商检局报验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1、出口交易前的准备(1)做好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2)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或价格方案(3)落实货源、制定出口商品生产计划(4)广告宣传(5)选定客户和建立业务联系2、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3、出口合同的履行(1)准备货物(2)落实信用证(3)安排装运 4、制单结汇(二)进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 进口交易
8、的一般程序进口交易的一般程序租船订舱编制计划并上报审批填制进口订货卡片进口公司审查卡片市场调研选择买主制定商品经营方案交易磋商和合同签订阶段(假设FOB条件成交,L/C方式支付货款)履行合同阶段交易磋商前的准备工作向保险公司投保装船接货向海关报验提货拨交、结算索赔申请开证审单付款买汇赎单催货通知1、进口交易前的准备2、进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3、进口合同的履行七、学习方法七、学习方法上页上页上页下页下页下页返回返回返回 1、应以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为、应以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指导2、应紧密联系当前国际政治和经济的形势变化学习、应紧密联系当前国际政治和经济
9、的形势变化学习3、重视国际贸易法律、惯例的学习、重视国际贸易法律、惯例的学习4、重视案例学习和实践操作、重视案例学习和实践操作5、打好外语和计算机基础、打好外语和计算机基础第二章第二章 贸易术语与进出口贸易术语与进出口商品价格商品价格上页上页上页下页下页下页返回返回返回第一节 贸易术语一、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 1、贸易术语的含义价格条件:针对某项价格,对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费用的界限划分Free on Board, 送货上船(船上交货):这是国际贸易中最早出现的价格条件为了减少字数,节省电报费用, Free on Board演变成价格术语FOB价格术语:针对某项价格,对
10、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费用的界限划分的专门用语(英文缩写)FOB在早期使用时,各国没有统一的定义和解释,容易导致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国际组织用书面形式制定对价格术语的定义和解释。价格条件 减少字数 价格术语 统一定义 国际贸易惯例2、贸易术语的作用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买卖双方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和作用 1、含义 国际贸易惯例(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或称国际商业惯例(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practice),是指人们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
11、逐渐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文或不成文的原则、规则、先例和习惯做法。 2、性质(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 (2)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3)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合同双方若同意采用惯例来约束交易,则惯例对双方具有强制性,包括下列情况: A、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 B、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无论双方有无规定是否采用惯例(未明确排除),一旦发生争议,法院与仲裁机构往往采用某一惯例进行裁决。 三、常用的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2)1990年美国
12、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90 该惯例共包括6种贸易术语,它们是: EXW(Ex Works) 产地交货 FOB (Free on Board) 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A.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 )-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B.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Freight prepaid to named poin
13、t of exportation)-在内陆指定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点 C.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ture,Freight allowed to named point)-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地点的运费 D.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E.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
14、装运港) F.FOB(named inland point country of importation)-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交货 FAS (Free Along Side) 在运输工具旁交货 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 标题解字:由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三字合成 INCOTERMS标题译文的由来:INCOTERMS
15、的早期版本有副标题: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我国通常译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通则 原名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什么是INCOTERMS? 版本: 最初版本是INCOTERMS 1936, 最新版本是INCOTERMS 2010, 我国30多年使用过的版本有INCOTERMS 1980、1990、2000、20102000通则与2010通则的区别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类(Any
16、 Mode of TransportAny Mode of Transport)EXWEXWFCAFCACPTCPTCIPCIPDATDATDAPDAPDDPDDPEx WorksEx WorksFree CarrierFree CarrierCarriage Paid ToCarriage Paid To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Delivered At Terminal Delivered At Terminal Delivered At PlaceDelivered At PlaceDelive
17、red Duty PaidDelivered Duty Paid仅适用于水运类仅适用于水运类(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FASFASFOBFOBCFRCFRCIFCIFFree Alongside ShipFree Alongside ShipFree On BoardFree On BoardCost and FreightCost and Freight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A简
18、化贸易术语的分类 B取消“船舷”的界限 C强化贸易安全责任 D明确表明指定的交货地点 例:FCA 38Cours Albert ler, Paris, France Incoterms 2010E增加了“路货贸易”规范 F电子信息与纸质单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G贸易术语也可适用于国内贸易 H集装箱码头作业费(THC)的规范是一种妥协 (三)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FOB责任、费用、风险划分卖方 责任责任: 将货物送交到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费用费用: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费用风险风险: 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买方责任责任: 租船订舱,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 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费用费用:
19、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的费用,特别是装运港目的港的运费风险风险: 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的风险1、FOBFree on Board (insert name port of shipment) 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 FOB INCOTERMS 2010定义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风险划分界限的变更(2)船货衔接 案例:1998年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韩国某公司B签订一份大豆的购销合同。合同具体规定了水份、杂质等条件,以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的证明为最终依据;大豆单价为XX美元,FOB天津港,麻袋装,每袋净重XX公斤,买方须于1998年8月派船到港接运货物。后由于各种原因,B公司一直延误了数月后才派船来华
20、接货。大豆装船交货,运抵目的地后,B公司发现大豆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以便向A公司索赔。A公司接到对方索赔请求后,一方面拒绝赔偿,另一方面要求对方支付延误期间A方所支付的仓储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试问(1)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延误期间大豆的仓储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2)B公司的索赔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3)FOB的变形 (租船运输时,装船费用的划分) FOB liner terms FOB 班轮条件 买方承担装船费用 FOB under tackle FOB吊钩下交货 买方
21、承担装船费用 FOB stowed FOB理舱 卖方承担装船费用 FOB trimmed FOB平舱 卖方承担装船费用(4)个别国家对FOB 的不同解释:案例:某进口公司于1991年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公吨,每公吨按900美圆FOB Vessel New York成交。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付款时间,我方通过中国银行向对方开出了一张金额为18万美圆的信用证,对方接到信用证后称“信用证已收到,但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圆备用。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由你方另行电汇”。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回电指出“按FOB 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有关的出口税捐和签证费用,这在通
22、则中有规定”。美方又回电“成交时并未明确规定按通则办,根据我们的商业习惯及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出口费用应由买方负担”。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将FOB术语分成六种解释,只有其中的第五种“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与2010通则的解释基本相近。2010通则与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差异: 交货地点:比如在纽约船上交货,应表示为FOB VESSEL NEWYORK。如规定为FOB NEWYORK ,则卖方有权在纽约市的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不负责交到纽约港口的船上 风险划分界限 出口手续的办理 2、CFRC
23、ost and Freight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CFR INCOTERMS 2010定义CFR责任、费用、风险划分卖方责任责任: 租船订舱,将货物送交到船上 将装运情况通知买方 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费用费用: 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费用 承担装运港目的港的运费风险风险: 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买方责任责任: 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费用费用: 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的费用,不包括装运港目的港的运费风险风险: 承担货物越装上船之后的风险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案例:1997年,某进出口公司按CFR条件与法国一进口商签订一批抽纱台布出
24、口合同,价值8万美圆。货物于1月8日上午装船完毕,业务员因当天工作较忙忘记向买方发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次日上班时才想起并发出装船通知。法商收到我装船通知立即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不料该保险公司已获悉装载该货的轮船已于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而拒绝承保。法方立即来电称“由于你方晚发装船通知,以致我方无法投保,因货轮已遇难,货物损失应以你方负担并应赔偿我方利润及费用损失8000美圆”。不久我方通过银行寄去的全套货运单证被退回。(1)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2)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CFR变形: 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25、 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接) 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接)3、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CIF INCOTERMS 2010定义CIF责任、费用、风险划分卖方责任责任: 租船订舱,将货物送交到船上 购买海运保险 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费用费用: 承担货物上船之前的费用 承担装运港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风险风险: 承担货物上船之前的风险买方责任责任: 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费用费用: 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的费用,不包括装运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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