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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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 就业 保障 培训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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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培训业务培训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流程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流程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3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一)保障金征收的法律依据(一)保障金征收的法律依据47、8、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新财非税201628号)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新修订)56 (二)保障
2、金的征缴范围和标准(二)保障金的征缴范围和标准 1、征缴范围的划分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均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各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在职职工总人数数2的比例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7 2、保障金的征缴标准 各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其兴办的社会福利企业或劳动服务企业中安置的残疾人,可计入本单位安排就业人数。按比例计算达到05人以上不足1人的单位,应当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安排1名盲人或重度残疾人就业,按2名计算。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当承担助残义务,鼓励其安排残
3、疾人就业或按比例差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和按照安置比例计算不足05人的单位,应当按差额人数,每年度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按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人均工资的全额标准计缴。8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按年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按年度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营业额的度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营业额的2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收缴工作由残疾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收缴工作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门应当
4、给予支持和配合。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困难的,经残疾人联合会批准,可以障金有困难的,经残疾人联合会批准,可以减免。减免。910 4、计算公式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1)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2%-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在职职工的界定 A.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11B.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工时如下: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月数12)。 C.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
5、职工人数。 1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认定用人单位雇佣的退休人员(含残疾人)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残疾人人数)。如果用人单位的法人属于退休人员,用人单位无在职职工并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保障金审核过程中该法人可以认定为在职职工。13 (3)已安排残疾职工的界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14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保障法是保障我国残疾人劳动权利的法规,因此外籍残疾人不能计入安置比例,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16 (4)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界定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依据市或区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 注意:注意:一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一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会平均工资2 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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