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教育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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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 保护 红线 划定 指南 教育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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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 年 5 月适用范围:陆地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定义: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禁止开发区域:1.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2.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3.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原则:1.科学性原则2.整体性原则3.协调性原则4.动态性原则管控要求:1.功能不降低2
2、.面积不减少3.性质不改变工作程序的主要步骤: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1. 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依照本指南划定工作责任机制)2. 开展划定工作(国家组织,省市配合划定)3. 各省(区、市)方案上报与审核(拟定方案,上报与审核)4. 方案批准与发布(方案汇总,国务院审批,社会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的个基本特征:1. 从功能定位看,生态保护红线是最重要的生态空间;2. 从用地性质看,生态保护红线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用地;3. 从保护要求看,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临界值和最基本要求。相关术语: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估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估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土地沙
3、化石漠化盐渍化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空间叠加禁止开发区其他各类保护地校验划定范围边界处理现状与规划衔接跨区域协调上下对接文本图件登记表台账数据库技术报告勘察与测定勘察与测定设立标示标牌科学评估确定红线边界形成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流程图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一、科学评估的主要步骤:1. 确定基本评估单元2. 选择评估类型与方法3. 数据准备4. 模型运算5. 评估分级6. 现场校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流程二、校验划定范围:1. 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2. 其他各类保护地三、确定红线边界:1. 边界处理2. 现状与规划衔接3. 跨区域协调4. 上下对接四、形成
4、划定成果五、开展勘界定标生态保护红线命名形式:自然地理单元+主导生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落到具体地块,增加生态保护红线所属县级行政区,即“县级行政区+自然地理单元+主导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保护红线”的命名方式,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编码形式:采用“行政代码-类型代码-数量代码”的三级编码方式1. 行政代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由 6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2. 类型代码由 2 位数字组成,第 1 位表示类型特征,其中,1表示生态功能,2 表示生态环境敏感性。3. 数量代码表示某一类型生态保护红线的地块序号,从 001开始编号。行政代码类型代码数量代码XXXXXX一级编码名称二级编
5、码名称0010021生态功能1水源涵养2生物多样性保护3水土保持4防风固沙5其他生态功能2生态环境敏感性1水土流失2土地沙化3石漠化4盐渍化5其他敏感性成果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包括1. 文本(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与概述,管控措施,生态保护红线汇总表)2. 图件(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估系列图;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估系列图;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其他保护地分布图)3. 登记表(红线区块代码、名称、类型、地理位置、面积、人口数量、生态功能、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人类活动、管控措施等基本信息)4. 台账数据库(红线区块登记表信息、基
6、础地理信息、气象观测要素、社会经济要素、地面监测要素、遥感影像、地表生态参数、土地权属等)5. 技术报告(文字报告形式表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主要内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估方法:1、全国和各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可使用 NPP 定量指标法;2、具体到各地优先使用模型评估法。生态保护红线综合制图:评估结果图与最新的高精度遥感影像底图进行叠合,扣除独立细小图斑,保证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完整性和连续性,红线斑块最小上图面积原则为 1平方公里。成边界清晰、切合实际、生态完整性好的生态保护红线图。1. 建设用地规模迅速扩张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系统的破坏;2. 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下降,自
7、然灾害频发;3.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4. 各级各类保护区在空间设计上存在交叉重叠;5. 各级生态保护区布局不够合理和生态保护效率低。1.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2. 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3. 对于增强生态支撑能力、助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4. 改善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发展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研究背景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的必要性2011 年 10 月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为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国务院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中明确提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
8、、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这是我国在政府文件中最早正式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资料整理2013 年 5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 6 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 6 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22013 年 11 月十八届三中全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
9、设最重要、最优先的任务。2014 年 1 月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发201410 号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发201410 号),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2014 年 4 月环境保护法新环境保护法第 29 条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战略决策与制度创新,也是对政府环境保护职责提出的一项新要求,其实施具有重大性、紧迫性、全局性。345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资料整理2015 年 7 月中华
10、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 30 条规定:“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62016 年 5 月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 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 号),对生态、环境、资源三大领域红线的划定与实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72017 年 2 月关于划定
11、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 号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 号),明确提出 2020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8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资料整理2017 年 5 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 号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 号),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基本原则、管控要求、工作程序、技术流程和成果要求等,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92017 年 10 月十九大报告在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
12、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10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3.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4.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政策结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资料整理一、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 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
13、和核心景观区;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 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 其他类型禁止开发区的核心保护区域。对于上述禁止开发区域内的不同功能分区,据生态评估结果,位于生态空间以外或人文景观类的禁止开发区域,不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内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资料整理二、其他各类保护地明确边界范围后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估和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估结果,将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各类保护地明确范围界定后,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主要涵盖: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国
14、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含滨海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退耕还林自然封禁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自然岸线、雪山冰川、高原冻土等重要生态保护地。三、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将分散的红线小图斑整合成大区块,便于管理和区块登记。整合过程中相对分散的村庄、农田、商品林及小面积在建或已有的资源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旅游设施用地可保留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保护红线扣除内容1. 扣除生态保护红线中成片分布、面积较大的永久基本农田红线(2017 年国土部门划定);2. 扣除国土空间规划中2030年城镇与园区开发边界。3. 对于国家重点规划开发的矿产资源又在重要生
15、态功能区, 需要经过专家论证,决策层权衡决定,该退出保护的划进红线,需要开发的扣除。4. 扣除生态保护红线内集中连片的商业林。5. 对取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已建或在建项目,按照整体性保护需求,确定扣除或保留。对于已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或近期建设规划的拟建项目,有明确选址范围的,在不影响区域生态完整性的前提下,可适度预留开发空间;没有明确选址范围的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尽可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6. 对明确布局落位或选线走向,或纳入国家或省级“十三五”规划,或已通过国家或省级部门审批的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可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预留适当的建设空间。7. 上述扣除内容出于禁止开发区域
16、内的不予扣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资料整理图件的空间参照系统1.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2. 高程系统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3. 比例尺大于 1:100 万的地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100 万采用双标准纬线等角割圆锥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宜按 3 度分带。精度要求1. 省级图件空间分辨率不低于 100 米;2. 市县级图件空间分辨率在 5-25 米;3. 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比例尺。图件要求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1、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合理设定全国及各地区资源消耗“天花板”,对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消耗总量实施管控,强化资源消耗总量管控与消耗强度管
17、理的协同。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污染预防和治理技术等因素,与地方限期达标规划充分衔接,分阶段、分区域设置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强化区域、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3、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持自然本底、保障生态系统完整和稳定性等要求,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1、建立红线管控目标确定及分解落实机制2、完善与红线管控相适应的准入制度3、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实施监管4、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5、建立资
18、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6、建立红线管控责任制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2016)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2、明确部门工作重点3、鼓励公众参与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生态空间: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指导思想:1、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3、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
19、控重要生态空间。基本原则:1、科学划定,切实落地。2、坚守底线,严格保护。3、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总体目标:1、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2、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战略布局:依托“两屏三带”为主体的陆地生态安全格局和“一带一链多点”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两屏三带: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和“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一带一链多点:努力保护北起鸭绿江口,南到北仑河口,纵贯我国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全部海域的
20、生态环境,形成蓝色生态屏障;以遍布全海域的海岛链和各类保护区为支撑,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以保护和修复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潟湖、入海河口、海湾、海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为主要内容,构建海洋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边界:1、自然边界,主要是依据地形地貌或生态系统完整性确定的边界,如林线、雪线、流域分界线,以及生态系统分布界线等;2、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地边界;3、江河、湖库,以及海岸等向陆域(或向海)延伸一定距离的边界;4、全国土地调查、地理国情普查等明确的地块边界。工作推进:1、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和分布意见,指导各地划
21、定生态保护红线;2、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可保护的湿地、草原、森林等生态系统数量,并与生态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做好衔接;3、各省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责任制和协调机制,形成生态保护红线;4、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省生态保护红线进行技术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各省政府发布实施;5、在各省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衔接、汇总,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并向社会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空间规划编制
22、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地区和受益地区探索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分担生态保护任务。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采取以封禁为主的自然恢复措施,辅以人工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选择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导生态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保护与修复示范。有条件的地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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