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课件-第21章债的消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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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 课件 21 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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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债的消灭债的消灭债的消灭的概述债的消灭的概述l一、债的消灭的含义l债的消灭又称为债的终止,是指债之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不复存在。l债的消灭除消灭主债外,也将同时消灭债权的担保及其他从属的权利。债的消灭的概述债的消灭的概述l二、债的消灭的原因l归纳起来,我国法律上债的消灭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其一,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如清偿和提存。其二,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如债务免除和抵消。其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混同。l换言之,清偿、提存、抵消、免除及混同是我国法律上消灭债的五种主要原因。清偿清偿l一、清偿的含义l履行是消灭债的基本形式,而学说上通常使用“清偿”这
2、一术语。实际上,清偿是从消灭债、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角度而言的,与履行的意义相同,是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的货款已付清等。l二、代为清偿l对债权人而言,第三人为满足债的目的所为的行为,同样可实现自己的目的,也属于清偿。清偿清偿l三、代物清偿l债的标的物通常是确定的,给付所确定的标的物方能构成清偿,如借米换米。但若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也可以用原标的物以外的物品来清偿债务,如借钱换米,同样引起债的消灭。l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为:第一,存在原债务。第二,以他种给付代替原给付。第三,需债权人同意。清偿清偿l四、清偿抵充l(一)含义:是指如果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数宗同种债务,而债务人所提出的给付却不足
3、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该项给付到底应抵充哪一宗债务?针对这一问题形成的规则,学理上称为清偿抵充。l(二)构成要件:1、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l2、数宗债务种类相同。l3、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清偿清偿l四、清偿抵充l(三)清偿抵充的方法。l1、约定抵充。有约定时,从其约定。l2、指定抵充。如果当事人之间并未就抵充进行约定,则债务人有权依自己的意思在履行时指定所清偿的债务。l3、法定抵充。这是清偿抵充规则的实质所在。依学理,这一顺序大体应为:已届履行期的债务、担保最少的债务、债务人负担最重的债务、先到期的债务。如果顺序相同,则按比例抵充。清偿清偿l五、新债抵旧l通过对债权人负
4、担新债务以清偿债务的称为新债抵旧。其特点是新债务尚未履行的,旧债务并不消灭。l新债抵旧的构成要件为:(1)发生了新债务,而其原因是为了清偿旧债务。(2)经债权人同意。l在新债抵旧中,债权人应先请求新债的履行,收取利益。案例案例l1、甲向乙借款5000元,在偿还期限到来时,甲父向乙支付5000元,并明确说明是代甲偿付对乙的债务。甲父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l2、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已付款,但乙尚未交货。这时,甲乙约定,由丙代乙向甲交货。后来,丙如期向乙交货,但所交付的货物质量有瑕疵。问:甲有无权利要求乙承担责任?案例案例l3、A分别以3个合同从B银行得到三笔贷款,每笔100万美元,分别于10月
5、31号、11月21号、12月31号到期。11月25号B收到A的150万美元,并附有一条不明确的留言:“偿还贷款”。B起初并未太注意此事,也没有作出进一步的反应。3个月后,B因A未偿还剩下的150万美元而起诉了A,双方对A11月份的那笔付款应偿还哪笔贷款未能达成一致。B在每笔贷款中都享有同样的担保,但利率不同,分别为6%、 6.5% 、 7%。问:11月份的付款应认定为是偿还第几笔贷款?抵销抵销l一、抵销的含义。l抵销是指两个人互负债务(互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时,用自己的债权来清偿债务,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的范围内归于消灭。用于抵销的债权称为交叉请求权,而被抵销的债权称为原始请求权。l抵
6、销的优点主要表现在:(1)手续简便,避免交换履行。(2)当一方当事人破产时,采用抵销可避免交换履行所引起的不公平结果。l(3)抵销是实质上的担保权益。法定抵销法定抵销l二、法定抵销l法定抵销产生抵消权,其性质是一种形成权,当事人可依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其发生效力,发生抵销的后果。l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法定抵销法定抵销l二、法定抵销l(一)法定抵销的性质。较为通行的意见是,抵销是
7、一种独立的债的消灭原因,是独立的法律制度,这也是合同法所持的观点。l(二)法定抵销的要件l1、互负债务l2、债之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均相同l3、债务均届清偿期l4、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权。不能抵销之债主要包括如下情形:(1)依法律规定不得抵销。(2)依合同的性质不能抵销。(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法定抵销法定抵销l(三)法定抵销权的行使l合同法规定抵销权应以单方意思表示行使。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l(四)法定抵销的效力l抵销产生消灭债的效力,即当两个请求权的数额相同时,其互负的债务均告消灭;数额不对等时,数额小的请求权完全消灭,数额大的请求权在较小请求权的数额限度内
8、消灭,余下的部分仍需债务人清偿。约定抵销约定抵销l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l约定抵销需要当事人就抵销形成合意。l约定抵销只需互负债务,法定抵销的三个条件都将取决于当事人的协商。习题习题l1、甲装修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万元,乙公司需支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l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l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l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l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案例案例l1、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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