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法规学习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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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 法规 学习 培训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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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用能依法用能 合理用能合理用能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一、一、 节能法律制度框架节能法律制度框架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三、三、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四、四、 有关节能的政策有关节能的政策一、节能法律制度框架一、节能法律制度框架(一)国家法律(一)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一
2、、节能法律制度框架一、节能法律制度框架(二)行政法规(二)行政法规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三)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十二五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一、节能法律制度框架一、节能法律制度框架(四)部门规章(四)部门规章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实施 办法办法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燃
3、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能效标识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一、节能法律制度框架一、节能法律制度框架(五)政府规章(五)政府规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节能监察管理的办法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节能监察管理的办法 2015年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年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六六) )节能法律的适用节能法律的适用1. 我国的立法体制我国的立法体制(六)节能法律的适用(六)节
4、能法律的适用 2. 我国法律的适用规则我国法律的适用规则(1 1)上位法高于下位法)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 (六)节能法律的适用(六)节能法律的适用 省、自治区政府规章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省、自治区政府规章高于本行政区域内 较大市的政府规章。较大市的政府规章。(2 2)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前法后法优于前法”。(3 3)部门规章
5、之间、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同等效力。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同等效力。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时,由国务院裁决。时,由国务院裁决。 (六)节能法律的适用(六)节能法律的适用(4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国务院决定, 或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或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5 5)法律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法律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6 6)行政法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行政法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 致
6、时,由国务院裁决。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六)节能法律的适用(六)节能法律的适用 3. 3. 节能法律的适用节能法律的适用(1 1)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高于高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公共机构节能条 例例以及其他节能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节能法规和规章;(2 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高于高于广东省节约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能源条例及其他节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及其他节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3 3)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高于高于广东省节能监察办法广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2015年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年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
7、能源资源等节能政府规章。等节能政府规章。(六)节能法律的适用(六)节能法律的适用 (4 4)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公路水路交公路水路交通实施通实施 办法办法、道路运输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能效标识管理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办法、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高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六)节能法律的适用(六)节能法律的适用 与与广东省节能监察办法广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201
8、5年广东省公共机构年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节约能源资源具有同等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 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六)节能法律的适用(六)节能法律的适用 (5 5)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公路水路交公路水路交通实施通实施 办法办法、道路运输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能效标识管理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办法、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高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
9、监督管理办法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与与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六)节能法律的适用(六)节能法律的适用 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应当适用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决 。”
10、(立法法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六)节能法律的适用(六)节能法律的适用 (6 6)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20152015年广东省年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特别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新法优于旧法)。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新法优于旧法)。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一)节能法主要内容(共(一)节能法主要内容(共7 7章章8787条)条)
11、1.1.总则(总则(1010条)条) ; ; 2. 2.节能管理(节能管理(1313条)条); ; 3. 3.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3232条);条); 4.4.节能技术进步(节能技术进步(4 4条);条); 5.5.激励措施(激励措施(8 8条);条); 6.6.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919条);条); 7.7.附则(附则(1 1条)。条)。 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1.1.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概述概述 立法背景立法背景 立法宗旨立法宗旨 能源与节能的概念能源与节能的概念 节能的战略地位节能的战略地位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
12、2. 2. 节能的基本制度节能的基本制度 节能规划计划编制和节能工作报告制度节能规划计划编制和节能工作报告制度 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 节能科技进步和节能宣传教育制度节能科技进步和节能宣传教育制度 全民节能义务和监督制度全民节能义务和监督制度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3. 3. 节能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政府领导与管理制度政府领导与管理制度 节能监管制度节能监管制度 节能标准制定和修订制度节能标准制定和修订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高耗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高耗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制度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制度 能耗限额标准制度能耗限额标准制度 能效标识管理制度能效标识管理制度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续)(续) 3.3.节能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能源消费统计信息发布制度能源消费统计信息发布制度 节能服务激励约束制度节能服务激励约束制度 鼓励行业协会发挥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发挥作用 节能技术进步鼓励支持制度节能技术进步鼓励支持制度 节能政策激励制度节能政策激励制度 节能表彰奖励制度节能表彰奖励制
14、度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4.4.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制度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制度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励规定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励规定 节能教育和岗位培训规定节能教育和岗位培训规定 能源计量管理规定能源计量管理规定 能源消费统计和分析规定能源消费统计和分析规定 禁止无偿提供能源和实行包费制规定禁止无偿提供能源和实行包费制规定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续)(续)4.4.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工业节能的特别规定工业节能的特别规定 建筑节能的特别规定建筑节能的特别规定 交通运输节能的特别规定交通运输节能的特别规定 公共机构节
15、能的特别规定公共机构节能的特别规定 重点用能单位的特别规定重点用能单位的特别规定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 5. 5. 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有关节能的规定有关节能的规定 (1 1)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淘汰的设备、材料、)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淘汰的设备、材料、 产品或者技术、工艺产品或者技术、工艺 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第第1818条规定:国务院循环经济发条规定: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定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定期发布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期发布鼓励、限制和淘汰
16、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名录。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品名录。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和产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料和产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 材料。对违反材料。对违反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上述规定的,应当承担上述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应的法律责任:(1 1)对生产、销售入淘汰名录的产品、)对生产、销售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的,依照设备的,依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处罚。(2 2)使用列)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
17、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2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 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3 3)进口列入淘)进
18、口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由海关责令退运,可以汰名录的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由海关责令退运,可以处处10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0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进口者不明的,由承万元以下的罚款。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责任,或者承担有关处置费用。运人承担退运责任,或者承担有关处置费用。 (2 2)工业企业用油的节能要求)工业企业用油的节能要求 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第第2121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企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高效节油产品。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业使用高效节油产品。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色金属
19、和建材等企业,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 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料油,停止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料油,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油锅炉。内燃机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油锅炉。内燃机和机动车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内燃机和机动车燃和机动车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内燃机和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采用节油技术,油经济性标准,采用节油技术, 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 (3)强化节能激励措施的规定)强化节能激励措施的规定 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仅靠行政强制手段是不够的
20、,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仅靠行政强制手段是不够的,必须依法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必须依法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鼓励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节能是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鼓励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节能是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的指标之一,在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间接鼓励了的指标之一,在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间接鼓励了节能经济的发展。例如,节能经济的发展。例如,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第第44条规定: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运用税
21、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 的产品的出口。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的产品的出口。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定;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第第4545条规定: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
22、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应当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应当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节水、节为重点投资领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金融机构应当给予优先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金融机构应当给予优先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 贷款等信贷支持,并积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对生产、贷款等信贷支持,并积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对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淘
23、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材料或者产品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支持。”第第4646条规定: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国家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引导单位和个人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利用的价格政策,引导单位和个人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气等资源性产品;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资源高消耗行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资源高消耗行业中的限制类项目,实行限制性的价格政策;对利用余热、业中的限制类项目,
24、实行限制性的价格政策;对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二、二、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 的并网发电项目,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并网发电项目,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确定其上网电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的原则确定其上网电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垃圾排放收费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制度。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不得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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