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 健康 检查 机构 监督 内容 方法 课件
- 资源描述:
-
1、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一、关于一、关于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修订情况修订情况 介绍介绍二、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二、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主要介绍的内容主要介绍的内容 一、关于一、关于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修订情况介绍修订情况介绍 白沟箱包作坊兼卧室白沟箱包作坊兼卧室 白沟箱包简陋作坊白沟箱包简陋作坊2002.3.14白沟事件许昌打工人员的惨状 2002.3.27大河报报道三名嫌犯被刑拘 河南新密市张海超尘肺病事件河南新密市张海超尘肺病事件 云南返乡农民工罹患职业病事件云南返乡农民工罹患职业病事件职业病-不容忽视的社会问
2、题修订过程修订过程 v 20112011年年7 7月月4 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社会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社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的意见。 主要修改内容主要修改内容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二、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二、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v一一. .我省现有职业检查机构情况:我省现有职业检查机构情况: 到目前为止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不足到目前为止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不足2002
3、00家,远远不家,远远不 能满足我省接害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需要。能满足我省接害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需要。v二二. .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v1 1、人员资格、技术差;、人员资格、技术差;v2 2、设备不全、质量差;、设备不全、质量差;v3 3、检查结果质量控制差;、检查结果质量控制差;v4 4、检查项目不按标准设置;、检查项目不按标准设置;v5 5、报告书写不规范;、报告书写不规范;v6 6、异常结果不告知劳动者;、异常结果不告知劳动者;v7 7、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不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不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职业检查机构的现状职业检查机构的现状
4、v一、劳动者岗前、岗中、离岗时的心态不同;一、劳动者岗前、岗中、离岗时的心态不同;v二、用人单位、劳动者、体检机构的愿望不同;二、用人单位、劳动者、体检机构的愿望不同;v三、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三、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特殊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特殊性:v1.1.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服务行为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服务行为(工作规范,结果客观(工作规范,结果客观真实,告知迅速,报告及时)真实,告知迅速,报告及时);v2.2. 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定。
5、监督检查目的监督检查目的v1.1.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第(第5252号令号令-2011.12.31-2011.12.31)v2.2.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第(第104104号文号文-2010.10.08-2010.10.08)v3.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第(第2323号令号令-2002.05.01-2002.05.01)v4.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07 -2007.10.01GBZ188-2007 -2007.10.01)v5.5.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
6、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第(第2525号令号令- 2002.05.01- 2002.05.01)v6.6.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 机构管理办法等三个规定的通知机构管理办法等三个规定的通知 (第(第8585号文号文-2009.10.23-2009.10.23 )v7 7.河南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施方案河南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施方案(第(第6969号文号文-2008.07.22 )-2008.07.22 )v8.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第376376号令号令-2003.05.09-2003.05.09)v9.9.
7、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 (第(第5 5号令号令-1999.05.01-1999.05.01)v10.10.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第149149号令号令-1994.09.01-1994.09.01)监督检查法律依据监督检查法律依据v11.1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第3535号令号令-1994.09.01-1994.09.01) v12.12.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 (第(第1717号令号令-2004.12.01-2004.12.01) v13.1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第380380号令号令-2003.06.16-2003
8、.06.16) v14.1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第3636号令号令-2003.10.15-2003.10.15)v15.15.消毒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 (第(第2727号令号令-2002.07.01-2002.07.01)v16.16.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第4646号令号令-2006.03.01-2006.03.01)v17.17.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第5555号令号令-2007.11.01-2007.11.01)v18.18.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
9、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规范(试行)规范(试行) (第(第288288号文号文-2006.01.01-2006.01.01)v19.19.卫生部关于执行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等等4项制度的通知项制度的通知 (第(第19号号-2010.02.11) 20. 2002 20. 2002年至今卫生部发布的一系列职业病诊断标准年至今卫生部发布的一系列职业病诊断标准监督检查法律依据监督检查法律依据 一、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 二、办证程序二、办证程序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准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准入v一、机构条件:一、机构条件:v(一)具有法人资格;(一)具有法人资格;v(二)持
10、有(二)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v(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工作的场所、条件;(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工作的场所、条件;v(四)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四)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v(五)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仪器、设备;(五)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仪器、设备;v(六)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质量保证、档案管理、(六)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质量保证、档案管理、v 疑似职业病报告等制度。疑似职业病报告等制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v二、人员条件:二、人
11、员条件:v(一)有(一)有10人以上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技卫生专人以上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人数应占总人数的业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人数应占总人数的30%以上;以上;v(二)职业健康检查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二)职业健康检查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有并有3年以年以上专业经验;上专业经验;v(三)实验室及辅助检查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三)实验室及辅助检查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两年并有两年以上专业经验;以上专业经验;v(四)健康检查结论审定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四)健康检查结论审定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并有五年以上专业
12、经验。有五年以上专业经验。v(五)从事职业性放射性健康检查工作的机构,必须有评估(五)从事职业性放射性健康检查工作的机构,必须有评估受照剂量的资质;有放射医学专业毕业或培训合格的执业医受照剂量的资质;有放射医学专业毕业或培训合格的执业医师;有综合分析和评估受照人员受照剂量的能力。师;有综合分析和评估受照人员受照剂量的能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v三、仪器、设备条件:三、仪器、设备条件:v(一)开展各种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必须具有的仪器、设备:(一)开展各种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必须具有的仪器、设备:v1、内科、神经科、皮肤科等临床诊察室及其常用设备;、内科、
13、神经科、皮肤科等临床诊察室及其常用设备;v2、血、尿常规检查设备;、血、尿常规检查设备;v3、心电图机、心电图机、B超、超、X线机诊断装置。线机诊断装置。v(二)开展相关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必须具有的仪器、设备:(二)开展相关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必须具有的仪器、设备:v1、粉尘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达到高仟伏摄影要求的医用、粉尘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达到高仟伏摄影要求的医用X线机、肺功能线机、肺功能测定仪;测定仪;v2、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具有辐射细胞遗传学检验设备;、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具有辐射细胞遗传学检验设备;v3、毒物作业人员健康检查:、毒物作业人员健康检查:721分光光度计、神经电生
14、理检查仪器设备、分光光度计、神经电生理检查仪器设备、生物材料中毒物检测相关仪器、脑电图机;生物材料中毒物检测相关仪器、脑电图机;v4、物理因素作业人员健康检查:眼科、耳鼻喉、口腔科检查室及检查器、物理因素作业人员健康检查:眼科、耳鼻喉、口腔科检查室及检查器械,神经电生理检查仪器设备,电测听力计,肌电图仪;械,神经电生理检查仪器设备,电测听力计,肌电图仪;v5、职业性眼病健康检查:眼科电生理仪、眼底镜、裂隙灯显微镜、视野、职业性眼病健康检查:眼科电生理仪、眼底镜、裂隙灯显微镜、视野计;计;v6、申请相关专业中有特殊要求需有的相应仪器设备。、申请相关专业中有特殊要求需有的相应仪器设备。v四、其他条
15、件:四、其他条件:具有规范、完整、齐全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或病例档案。具有规范、完整、齐全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或病例档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 尿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心电图机心电图机 心电图心电图 B超机超机 B超图像超图像 X线机线机 肺功能仪肺功能仪自动显微镜(分析染色体)自动显微镜(分析染色体) 高倍显微镜高倍显微镜721分光光度计分光光度计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电测听力计电测听力计 电测听室电测听室脑电图检查仪脑电图检查仪 神经电生理检测仪神经电生理检测仪眼底镜眼底镜 裂隙灯
16、裂隙灯申请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应提交的材料申请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应提交的材料v 申请单位申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时,应向省卫生厅行申请单位申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时,应向省卫生厅行政服务大厅提交下列资料:政服务大厅提交下列资料:v(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v(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v(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v(四)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四)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简介;v(五)与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情况表;(五)与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情况表;v(六)与职业健康检
17、查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清单;(六)与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清单;v(七)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方面的规章制度;(七)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方面的规章制度;v(八)曾经完成健康检查或相关工作情况;(八)曾经完成健康检查或相关工作情况;v(九)所在地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评估考核报告和(九)所在地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评估考核报告和 评估考核结论;评估考核结论;v(十)需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十)需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申办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程序申办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程序v一、申请与受理(在省卫生厅办证大厅,合格受理,不合格一、申请与受理(在省卫生厅办证大厅,合格受理,不合格不予受理,并告知
18、原因)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v二、评估考核(省厅负责省管单位、市卫生局负责市、县二、评估考核(省厅负责省管单位、市卫生局负责市、县(市、区)所属机构及企业所属机构的考核)(市、区)所属机构及企业所属机构的考核)v三、三、 报批和批准(省卫生厅根据评估考核结论,作出是否报批和批准(省卫生厅根据评估考核结论,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批准的书面决定。)v四、证书领取(在省卫生厅办证大厅)四、证书领取(在省卫生厅办证大厅)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的变更和续展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的变更和续展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变更批准证书的,应向省卫生厅提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变更批准证书的,应向省卫生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出书
19、面申请,并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资原件。申请资料具体要求如下:料具体要求如下:v 单位名称、地址变更(包括自身变更、合并等):凭当地单位名称、地址变更(包括自身变更、合并等):凭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机构编制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v 法定代表人变更:凭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法定代表人变更:凭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即任命决定复印件。件即任命决定复印件。v 增加批准项目:按照办理新证的工作程序办理增加批准项目:按照办理新证的工作程序办理v 资质续展:在资质续展:在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
20、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向受个工作日前,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向受理单位申请续展。理单位申请续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续展申请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续展申请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法定义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法定义务依法执业依法执业v1 1、依照、依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人员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人员应获得相应的资质;应获得相应的资质;v2 2、依照、依照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开展工作情况等开展工作情况v3 3、依照、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规章和职业
21、卫生相关标准开展工作;等法规、规章和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开展工作;v4 4、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开展工作;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开展工作;v5 5、依照、依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规章和相关标准开展工作等规章和相关标准开展工作依法告知依法告知v对体检中发现的异常结果依法告知劳动者。对体检中发现的异常结果依法告知劳动者。依法报告依法报告v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人依法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人依法报告卫生行政部门。保守秘密保守秘密v保守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守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存保存档案
22、档案v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妥善保存。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妥善保存。 相关法规、标准的具体规定相关法规、标准的具体规定依法执业依法执业1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人员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人员应获得相应的资质(1 1)5252号令号令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149149号令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
23、执业许可证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646号令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执业登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未取得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
24、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疗工作。5555号令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 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第六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证。 相关法规、标准的具体规定相关法规、标准的具体规定依法执业依法执业1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人员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人员应获得相应的资质(2 2)5 5号令
25、号令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医师执业注册证医师执业注册证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