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讲座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保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讲座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护 妇女 权益 法律知识 讲座 课件
- 资源描述:
-
1、一、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妇女权一、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妇女权益?益?(一)(一) “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我国基本国策是我国基本国策 1995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我国政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郑重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府对国际社会郑重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20032003年中国妇女九大上也要求全党全社年中国妇女九大上也要求全党全社会要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会要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v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二)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二)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期键期对妇女权益保
2、护提出了新要对妇女权益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求 政治:提高妇女的参政比例,如何落实妇政治:提高妇女的参政比例,如何落实妇女的政治权利;女的政治权利;文化:妇女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文化:妇女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农村妇女完成义务教育的占农村妇女完成义务教育的占47%47%,许多贫困,许多贫困和流动人口中的女童不能完成义务教育,和流动人口中的女童不能完成义务教育,招生中仍存在性别歧视;招生中仍存在性别歧视;劳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劳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妇女享受社会保障和职工福利的程度低于妇女享受社会保障和职工福利的程度低于男性,生育保险的全国平均覆盖率低;男性,生育保
3、险的全国平均覆盖率低;财产:财产: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得不到保护,土地承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得不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男女不平等尤为突出;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男女不平等尤为突出;人身:人身:拐卖妇女、利用妇女进行色情活动、堕毙女胎、性拐卖妇女、利用妇女进行色情活动、堕毙女胎、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问题日益突出;骚扰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问题日益突出;婚姻家庭婚姻家庭: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问题困扰、离婚妇女问题困扰、离婚妇女财产权益难以实现。财产权益难以实现。二、我国妇女的具体权益二、我国妇女的具体权益与保护措施与保护措施(一一)妇女
4、的政治权利妇女的政治权利1、妇女与男子共享的政治权利、妇女与男子共享的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v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第九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条第十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
5、和被选举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2、妇女特有的政治权利、妇女特有的政治权利 “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部门
6、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击报复。” v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门应当听取和采纳(二)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二)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 义务教育法义务
7、教育法、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男女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保障男女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其中其中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特别对特别对“受教育中的性别受教育中的性别歧视歧视”、“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城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强化了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等方面强化了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1 1、反对受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反对受教育中的性别歧视文化教育权利男女平
8、等文化教育权利男女平等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第1616条条 学校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男子平等的权利。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2 2、保护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尤其是、保护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尤其是弱势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弱势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
9、女权益保障法第第1818条第条第3 3款款 政府、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成义务教育。3 3、针对城乡妇女需求组织妇女接受培训、针对城乡妇女需求组织妇女接受培训的规定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0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向教育部门投诉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求助向教育部
10、门投诉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求助向妇联组织投诉,妇联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向妇联组织投诉,妇联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第第5353条)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第第5858条)条)妇女维护受教育权的途径妇女维护受教育权的途径 三、妇女的人身权利三、妇女的人身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热点焦距:热点焦距: 针对近年来拐卖妇女、利用妇女进行色情针对近年来拐卖妇女、利用妇女进行色情活动、性骚扰等妇女人身
11、权利和人格尊严保护中活动、性骚扰等妇女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保护中等突出问题,如何通过法律增强了对妇女人身权等突出问题,如何通过法律增强了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利的保护。 1、禁止拐卖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的、禁止拐卖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妇女 法律链接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禁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
12、部门按照其职责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生等部门按照其职责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做好善后工作,妇女联合会协助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女,做好善后工作,妇女联合会协助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任何人不得歧视被拐卖、绑架的妇女。任何人不得歧视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案例:案例: 高某在人贩子汪某手中以高某在人贩子汪某手中以6000元购买一名妇女卢某,当夜高某对卢元购买一名妇女卢某,当夜高某对卢某实施了强奸行为。不久后,公安机关得到群众举报后组织警力解救,某实施了强奸行为。不久后,公安机关得到群众举报后组织警力解救,遭到高某及其堂兄三人暴力对抗。当日下午,卢某最终得到营救,案件遭到高某及其堂兄三
13、人暴力对抗。当日下午,卢某最终得到营救,案件告破。告破。判决:判决: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人贩子汪某无期徒刑(依据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人贩子汪某无期徒刑(依据刑法刑法第第240条条););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强奸罪、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妇女罪对高某依法数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强奸罪、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妇女罪对高某依法数罪并罚,判处高某尤其徒刑罪并罚,判处高某尤其徒刑12年(依据年(依据刑法刑法第第236条、条、241条、条、242条);条); 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高某堂兄三人有期徒刑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高某堂兄三人有期徒刑3年。(年。(刑法刑法第第242条条、277条)条)2、严禁利用妇女进行色情活
14、、严禁利用妇女进行色情活动动 法律链接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禁止卖淫、嫖娼。禁止卖淫、嫖娼。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案例:案例: 20162016年年4 4月月2222日,张某和许某经过商量,先把网友李某姐妹二人骗出日,张某和许某经过商量,先把网友李某姐妹二人骗出,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后,再让她们去卖淫挣钱。并于当晚,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后,再让她
15、们去卖淫挣钱。并于当晚1111时许,将时许,将李某姐妹二人骗至许昌某旅社,在该旅社李某姐妹二人骗至许昌某旅社,在该旅社8 8号房间内,张某强行与李某号房间内,张某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后又到发生性关系,后又到5 5号房间强行对李某的妹妹进行猥亵。在二人不同号房间强行对李某的妹妹进行猥亵。在二人不同意卖淫挣钱的情况下,意卖淫挣钱的情况下,2323日早晨,张某伙同许某又把李某姐妹带至禹日早晨,张某伙同许某又把李某姐妹带至禹州市一旅社内强迫二人卖淫,州市一旅社内强迫二人卖淫,2424日凌晨,李某姐妹假装上厕所,来到日凌晨,李某姐妹假装上厕所,来到楼下,搭乘出租车逃离后被解救。楼下,搭乘出租车逃离后被
16、解救。 判决: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胁迫、强奸、猥亵手段,迫使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胁迫、强奸、猥亵手段,迫使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依照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许某有期徒刑三百五十八条规定,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许某有期徒刑1212年,并处罚金。年,并处罚金。 3 3、妇女人格权的保护、妇女人格权的保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第4242条条 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
17、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 第第5959条条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由文化、广播电影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由文
18、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电视、新闻出版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第第4040条条 禁止对妇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和有关机关投诉。 性骚扰救助途径性骚扰救助途径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妇联组织投诉,妇联组向妇联组织投诉,妇联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或者单位查处1、妇女与男子享有平
19、等的继、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承权 法律基础法律基础 继承法继承法第九条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妇女享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在以下情况,妇女可以成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在以下情况,妇女可以成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人: 当妇女身为人妻其丈夫死亡时,她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当妇女身为人妻其丈夫死亡时,她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当妇女身为女儿,其父母死亡时,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当妇女
展开阅读全文